..續本文上一頁有相似之處。犯戒的對境也就是外境自身所攝諸法。密宗認爲,無論外境,還是自身,都是本來清淨的,是佛的壇城。所謂五蘊也就是五方佛。如果認爲從勝義谛的角度來觀察,也不可能是佛的壇城,這是佛爲了度化某些衆生而采用的權巧之說,實際上並非如此。即使對這些觀點持懷疑態度,也算是犯戒。
所謂懷疑包括兩種懷疑,因明中是這樣劃分的:比如說,有爲法是無常。針對這個立宗,進而産生兩種懷疑。一、有爲法是無常嗎?也許是。二、有爲法是無常嗎?可能不是。如果對密乘的觀點産生第二種懷疑,就會犯戒。在學密法之前,很多人對密乘的觀點根本不懂,也就談不上犯戒,只是在了解密乘的觀點之後,繼而生起懷疑,則違犯此戒。在沒有精通密乘的觀點之前,如果認爲:雖然我現在對密乘的理論不能理解,但這是佛的觀點,既然是佛的觀點,就應該是正確的。在將來聞思了密乘的經典以後,我會慢慢明白的,就不會犯戒。只有在過分相信自己五根的前提下,將自己所感受的幻覺執爲萬法的本來面目,隨意解釋佛的本意,排斥密乘的見解,則必然犯戒。此爲第九條根本戒。
十、不度惡者
犯戒的對象即惡毒者。包括 “叁寶上師怨敵二,破誓退密反抗者,入聚會列害衆生,成具誓敵唯造罪,以及叁惡趣衆十。”對于這十種有情,如果具備了度化的能力、條件,卻沒有付諸實施,就算犯戒。象我們這些一般的凡人,根本沒有度化他衆的能力,佛也不會勉爲其難,強迫我們去度化,所以,這不是針對我們而言的。
但也並不是說我們絕對不會犯此戒條。對于傷害金剛上師、毀滅佛法,傷害很多衆生的人,我們雖然沒有能力度化,但必須在表面上遠離他們,也就是說在身語方面不能親近他們。當然,心裏還是應該發菩提心。在菩薩的境界中,雖然這些人造作了種種惡業,但並不是敵人,而是可憐的大恩父母。所以,決不能從心底裏舍棄慈悲。如果不但沒有度化,而且在外表上也與他們十分親近,發表面上(身語)的慈悲心,則爲犯戒。
有一點需要強調的是,如果是爲了保護佛法和衆生的利益,使他們改邪歸正,而與這類人有身語方面的接觸,則沒有罪過。
此戒有兩個層次,第一、是針對具備降伏能力的成就者而言,如果沒有度化惡毒者,則爲犯戒;第二、是針對普通的學密者,如果對十種惡毒者在表面上也與他們融洽相處,親密無間,發表面上(身語)的慈悲心,則爲犯戒。這是第十條根本戒。
十一、揣度正法
犯戒的對境爲空性。剛才我們所講的第九條的對境是本淨光明,是從現象的角度而言的。這裏所講的空性,是與中觀應成派,或與般若波羅密多所抉擇的空性比較接近的大空性。如果以普通的邏輯,也即因明中所講的邏輯,去推導遠離一切戲論、不可思、不可言的大空性,最後得出結論說:所謂的空性,並不是遠離一切戲論的,而是象小乘所抉擇的無我,或者中觀自續派前期所抉擇的單空等等,則犯此戒。這並不是要求我們必須精通或者證悟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如果不懂則不會犯戒。這是第十一條根本戒。
十二、令信士厭
也即遮止他人的信心。犯戒的對境即是對叁寶,特別是對密法具有信心的人。通過一些手段,比如口中言說不中聽的語言,以身體奮力毆打等等來侮辱他人,以達到阻礙他人信心的目的。使其心生厭煩,退失信心,離密乘道,則犯此戒。
違犯此戒必須具備叁個條件:1、對境爲有信心的衆生;2、必須是爲了阻礙信仰,令其退失信心而故意采取手段。如果沒有動機,只是在無意間使他人對大乘法等生起厭惡,不算犯戒;3、僅僅有發心不會犯戒,必須有身語的行爲;4、他人退失信心的結果已經成立。
正常的學佛者一般不會犯此戒,但是,因爲教派之間的爭鬥,偏袒之心極爲增盛的人有可能會違犯此戒,所以還是應該引起重視。這是第十二條根本戒。
十叁、不受聖物
所謂聖物,也即誓言物。誓言物有兩種。一、受用誓言物;二、使用的誓言物,如鈴杵天靈蓋等法器。如果認爲受用誓言物極爲肮髒,或者認爲使用鈴杵、手印等是多此一舉,實際上並不需要,只須修行即可,在此念頭攝持下而拒絕誓言物,就會犯戒。
象酒、肉等飲食受用,在修證沒有達到一定境界,能力有限的情況下,絕不能肆無忌憚地飲用和食用。會供的時候,對待酒類,只須用手指沾在酒裏,然後塗在嘴唇上;對待肉類,也只須吞服象蒼蠅腿的體積一般大小的肉。雖然從世人的角度來說,這談不上是喝酒吃肉,但卻足以表示已經接受誓言物。即使密宗,也非常反對隨意享用誓言物。象鈴杵天靈蓋等法器,作爲密法修行人,平時可以供在供桌上,即使沒有這些法器,只要你沒有拒絕的態度,也不算犯戒。
密宗所特有的甘露丸,雖然是用各種藥材製成,但其中也包含了受用誓言物的成分,包括蓮花生大師等持明者的甘露。一般人在特定的時間,比如會供時接受甘露丸,就可以表示接受受用誓言物,也就不會犯此戒條。
誓言物的接受方式是隨接受人的具體情況而定的。有兩種人可以不正式接受誓言物:第一種是初學者,即還沒有能力接受誓言物的人,對他們就不必強求;第二種是修行已經達至頂峰階段的修行人。在他的境界中,肉和甘露與糖、水果等都是等同一味,沒有分別的。既然如此,就沒有必要接受誓言物。而處于兩者之間的修行人,就應該接受誓言物。
之所以要接受誓言物,其目的是爲了強行推翻我們從無始以來所建立的清淨與不清淨的分別念,通過此舉接受本來平等的觀念,對修行能起到促進的效果,最後達到證悟大平等的目的。作爲初學者,因爲接觸不到諸法的本來面目,根本無法了知萬法的本性。但是,如果執著于自己的感官,認爲受用誓言物不僅僅從現象而言,其本體也是不清淨的,就已經與密宗的觀點大相徑庭,所以就會犯戒。這是第十叁條根本戒。
十四、诋毀女性
犯戒的對境:是指所有的女性。因爲,在末法時代,以各種身份度化衆生的度母、空行母等比比皆是。與男性相比,女性當中所占的比例更大。在任何場合,都有可能出現空行母的化身。如果隨意毀謗整個女性,就有可能在不經意間毀謗了金剛亥母、白度母、作明佛母等佛的化身。
犯戒的界限包括四個條件: 1、對方是所有女性。雖然毀謗一個女性,但必須建立在指責所有女性過失的前提下;2、具有言說過失的動機;3、毀謗的內容是所有女性的過失;4、對方必須聽見。當這些條件滿足時,即犯第十四條根本戒。
此十四條根本戒是密宗最基礎的戒律,凡是密法的修行人,都必須對此戒律恪守不渝,以如臨深淵、如履薄冰的態度,小心翼翼地護持此戒。如果違犯,就應當懸崖勒馬,盡快忏悔。雖然忏悔的方法五花八門,但金剛薩埵的修法是最普遍、最殊勝的(其具體修法,在即將整理出的加行修法中有詳細說明。)借助于該修法,在具備四力的情況下,洗心革面,悔過自新,就能將功折罪。無論犯了多麼大的罪業,都能徹底忏悔清淨。這也是密宗超勝之處的具體體現。要學習密宗,必須接受約束,然而,你的回報也是不可估量的。
《慧燈之光之二 如何學密 (附:密乘十四條根本戒)》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