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我的修法(上)
一、總論
(一)概述
爲什麼要講人無我和法無我呢?講“四谛”的時候,提到“道谛”包含了“出離心、菩提心和空性(即證悟空性的智慧)”。出離心和菩提心的修法已經講過,下一個要講的就是空性的修法。
本來,在出離心沒有修好之前,沒有必要講菩提心的修法;而在菩提心沒有修好之前,也沒有必要講空性的修法。也就是說,應該先講出離心的修法,講完之後大家去實修,當絕大多數人基本上達到修法標准的時候,再講菩提心的修法,這樣講一個修一個,是最如法、最踏實的。但是,因爲我們沒有這麼多時間,所以才在很短的時間裏講了許多修法。你們修的時候,不是在一天或一座當中修很多法,而是要先修出離心,在對世俗的貪欲心減少之後,再修菩提心的修法。
當然,具備出離心和菩提心是很好的,但最終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證悟空性。我們心的本性,不是現在這樣具有貪、瞋、癡的不清淨心識,它的本體是光明的如來藏。我們可以在這個境界當中,獲得自由自在。但是,有一個東西總是不讓我們得到自由,它不在外面,外在的任何物質或精神,都不能把我們束縛在輪回當中,都沒有辦法阻止我們解脫。以前很多的高僧大德在監獄裏也能活得那麼開心、那麼自在,他們的身體雖然被關在監獄裏坐牢,但是,他們的心已經開放,已經獲得了自由,這時,身體在哪裏都無所謂了。所以,外在的事物是無法令我們不自由、不自在的,生生世世讓我們不自由、不幸福的,就是自己心中的一個細微執著。這個執著把我們的心和輪回,也可以說是肉體,緊緊地連在一起,不讓它們分離。死後雖然放棄了這一世的肉身,但是,在下一世、甚至在中陰身的時候都有一個身體。所以,心的本性雖然是光明,我們自己卻不看到,從而無法獲得解脫。心從無始以來就和我們在一起,但是至今我們對它的本體仍然一無所知,若不了解這一點的話,即使擁有再豐富的世俗知識也沒有太大意義。所以,要斬斷這個始終把我們的身心連在一起的執著。
如同風筝線斷了以後,就可以在藍天中自由自在地飛走一樣。當我們用一種手段把這個象鋼絲一樣連接心與肉體的東西斷掉以後,就會像佛和登地以上的菩薩一樣:沒有生、老、病、死,沒有貪、瞋、癡、慢,不受任何煩惱的限製,不受任何身外之物的約束(自利),同時還能更好地利益衆生(利他)。渡化衆生、利樂有情的事業是永遠不會停止的,這是我們修行、成佛的唯一目的。
那麼,該如何斬斷這個連接我們身與心的執著呢?如果它是身外之物,就有可能用身外之物斬斷它,但它不是,所以,用外在的任何一種方法、手段都無法觸及它。在沒有證悟空性之前,這些話有一點不好理解,然而,對于那些對空性稍有了解和體會的人而言,這是很正常的,一點也不神秘。一旦證悟了空性,雖然沒有徹底消滅貪、瞋、癡,但粗大的煩惱會明顯減少。
那麼,“所斷”是什麼? 就是“我執”;“能斷”是什麼?就是“證悟”、“智慧”。所斷是指要斷的對象;能斷是指斷除的方法、手段。
我們要斷掉煩惱,首先就要找到煩惱的根源。佛教對世出世間的一切法都很講究因果關系。若要毀滅果,就必須找到因。只有找到“因”,才能打破、毀壞它。“因”毀壞了,“果” 就會自然消失。這是一個非常理性、合理的做法。
有些外道不去打破“我執”,反而通過諸如不穿衣服、長時間不吃飯、燒掉自己身體等方法,來尋求一條脫離輪回的出路、一種精神上的解脫。這種情況,印度到現在還有。因爲他們沒有找到根源,所以方法錯了。肉體當然可以毀掉,這很簡單。但這只是臨時毀壞了果,並非從根本上解決它的因,果隨時都有可能再發生。比如,吃一些止痛藥可以把痛苦的感覺壓下去,若病根不除,過一兩個小時藥效消失後,痛還是會發作的。同樣,不解決根本原因是不管用的,所以我們要解決根本問題。
我們要解決的根本問題是否只有佛菩薩才能做到呢?是否凡夫人無法做呢?不是。佛、菩薩已經斷掉我執,所以沒有必要再斷,就像沒有必要去殺已經死去的人一樣。恰恰是我們這些執著的凡夫人,才需要斷掉“執著”,而且也有辦法斷。如果在座的所有人肯把世俗間的事物基本停止 (還不是完全停止),然後一心一意投入修行的話,在死亡之前,無論時間長短,肯定能夠放下很多執著。在座有很多叁四十、四五十歲的人,如果我們能將以前爲生存而投入的時間和精力用于修行,而且方法無誤的話,那麼今天我們的執著已經斷得差不多了。所以,這是每個人可以做到的,只是做不做的問題,不是能不能的問題。做,是肯定可以做到的。所以,空性的修法是很有必要的。
下面再具體講一講:什麼在束縛我們,什麼可以斷掉它。
(二)認識輪回的根源
今天,我們爲什麼作了凡夫人,爲什麼流轉輪回呢?這不是人格化的上帝的安排,也不是象某些人說的那麼簡單——“無因無緣”。對凡夫而言,生命的前後兩端——過去世和未來世,是非常模糊的,我們只知道中間的一段——現世的幾十年而已。生命的起源和歸宿是一般人不容易了解的事情。正因爲這樣,雖然有很多教派或個人就此問題創立了常見、斷見等種種觀點,但是,其中沒有一人能真正說清生命的真相。只有佛陀才能夠清楚明白地揭示出生命的源頭和歸宿究竟是什麼。
是什麼將我們束縛于輪回中的呢?
我們不是自願流轉輪回的。我曾講過,有些人在催眠的時候說,自己是故意來到這個世界上的。他們也許真有這樣的感覺,也許是在胡說。但無論如何,這都應該是自己的幻覺,是不太可能的。實際上,除了那些度化衆生的菩薩以外,沒有一個人在臨終時有主宰自己來世去向的能力。我們一直都是毫無目的地漂泊于輪回當中,沒有任何自由可言。
也沒有一種外在之物在束縛我們。人們總是以爲,是外在的事物約束了我,爲了生活我必須去工作掙錢,如果不做這些事情,就沒法生存。之所以這樣認爲,其原因也很簡單,因爲大家都在這樣做,所以我也要這樣做。其實,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一件世事是必須要做的,放下了也就放下了,只是我們認爲這些事是肯定要做的,才會始終放不下。
但是,有一樣東西始終迫使我們漂泊于輪回當中。它,就是“我執”,這個我執不是身外之物。
有了我執,就有了貪、瞋、癡。我們經常生起的貪心、瞋心、癡心、慢心、嫉妒心,都來源于“我執”。假如沒有這樣的“我執”,有沒有可能産生貪心?有沒有可能産生瞋恨心呢?不可能的!
所有煩惱的根源就是“我執”。同樣,外境也不是獨立的,而是內心的産物。
關于外境和心、物質和精神的關系,有種種學說。一些人說外境是心的産物,另一些人卻說精神是物質的産物。實際上,這個問題所涉及的方方面面,根本不在我們普通人的眼、耳、鼻、舌、身、意的範圍之內。雖然古往今來的學者,對于這個問題曾有過各種各樣的認識、下過許多定義,但是其中絕大多數都是錯誤的。因爲問題本身,已經超越了普通人感官、意識的範圍,他們也沒有能力去辨別清楚。
其關系到底是什麼樣的呢?並非精神是物質的産物,而是物質是精神的産物。這一點是有辦法證明的,不僅有理論可以證明,還有許多前輩修行者親身經曆的種種實實在在的事例可以證明。
若外境是心的現象,“心”是什麼呢?在世俗谛,從凡夫人的角度看,“心”是萬法的根源;從空性的角度去觀察,則“外境”不可得,“心”亦不可得。既然“心”與“外境”都不可得,我們又爲何流轉輪回呢?因爲,內心有了執著以後,這個執著首先可以建立外面的山河大地,然後可以讓所有的人迷惑顛倒、不能證悟。這是心染汙後的一種能力,而非心的本性的能力。
現在我們知道,一切煩惱和外境的根源是“心”。“心”又有很多種,如心的本性光明,還有心突然産生的執著,其中,誰是輪回的根源呢?心的本性光明不是輪回的根源,只有心的執著才是輪回的根源。心的執著爲何是輪回的根源呢?因爲,剛才已清楚地看到,貪瞋癡是從我執産生的;雖然我們不清楚外境是如何從心産生的,但可以通過推理的方法,來抉擇外境就是心的一種現象。總之,一切好與不好的現象,都是心的執著。
所謂“心的執著”只有兩種:“人我執”和“法我執”。所有的執著都包含于其中,除此之外沒有第叁種執著。所以,輪回的根源就是“人我執”和“法我執”。
從無始至今,正是這兩種因緣將每一個人束縛在輪回當中。在這個世界上,無論是默默無聞的普通人也好,還是功績卓著的偉人也好,所有的人都受它們控製,都被它們所統治。它們是統治者,我們就象它們的奴隸一樣。那麼,它們是怎樣的呢?“人我執”不是身外的東西。每一個人都認爲有一個“我”的存在,執著“我”就是肉體或者肉體和精神的綜合體,這不是父母教的,不是老師教的,也不是自學來的,而是一種天生具備的執著,這種執著叫“人我執”。那“法我執”是什麼呢?除了自身的五蘊之外,把一切身外之物(如山河大地、房屋橋梁、金錢)執著爲實有,都叫“法我執”。
例如,認爲金錢是實在的,心裏就産生了“法我執”;認爲“我”是存在的,就産生了“人我執”。既然“我”存在,“金錢”也存在,于是心裏就冒出一個念頭:“我”要去掙“錢”。對此,我們要扪心自問:我是如何看待金錢、名利的?我是如何看待我自己的呢?金錢、名利,沒有一個凡夫人不喜歡,只是喜歡的層次不一樣而已。“人我執”,每一個凡夫人都有,而且非常濃厚。這就是我們的答案。那麼,掙錢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爲了享受世間的一些感官刺激,即所謂的快樂和幸福。如果能夠體會和證悟身外的金錢、我自己以及感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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