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一部戒律,但纵观传入中土之四律,皆为印度各部派依据自己于印度本土弘法情形所立,没有一部律可以完全适应中土实际而直接拿来就用,这样既需要有一个划一的标准,又要适应中土实际修行,唯一可行的出路就是修正原有戒律以适应时势。时代的重任最终由道宣法师来承担,他以《四分律》为底本,参照诸律,竞采大众之文,用集一家之典,形成具有中国佛教实践特色的戒律——南山律宗。他自己评论说:“常恨前代诸师所流遗记,止论文疏废立、问答要抄,至于显行世事,方轨来蒙者,百无一本。”[28]这样的变通既不违佛陀金口所宣之戒律,因为所有条文皆有来处,又删繁补阙、融会有无,避免了部派戒律的各执一端,同时以中土修持实际为归属,适应当前僧团操守方便。台湾地区研究戒律的学者曹仕邦就指出:“历来大部分中国沙门,尤其律师,是没有到过印度或西域的。当一位律师要向寺众讲解戒律,或一位沙门想切实遵行戒规之时,缘于他们不了解制订戒律所依的印度生活和文化背景,于是讲律的律师既不能讲个明白,而有意守戒的沙门也困惑于戒规中的某些原则,这样,他们持守之时便发生困难。……华夏沙门之有眼光者发现了上述诸问题,其中有些人便躬自跋涉往天竺求法,要亲睹西方寺院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戒规。这些人之中,唐代的义净三藏贡献最大。净公不特接引过一些禹域律师到西方学习,更就自己所见的印度和东南亚诸佛教国的寺院日常生活底规矩,写成《南海寄归内法传》,以备中国僧伽作为依律过寺院生活的参考。孰知其书传入此土之后,使华人明白了戒律原来仅合适热带地区的生活,反而促成了戒律的消沉!”[29]所以戒律的修正与僧制的订立完全是基于中印人文国情及地理环境的不同。我们从此点也好理解弘一的研律转向。此外,南山律所禀承的是佛陀“随方毗尼”的精神,道宣明确指出:“制以更开,开以还制,此通未来教也。如《五分》,虽我所制,于余方不为清净者,则不应用;虽非我所制,于余方必应行者,不得不行。此如来在世教也。”[30]其实从道宣律师至弘一法师,灯灯续焰,不灭的就是大乘佛教的菩萨道精神,弘一法师舍弃有部律,舍掉的是不应机的教规与自了的拘谨。他选择南山宗,弘扬的是菩萨道,是中国固有的法统。所以舍有部崇南山,主要体现着一种时代特征与应机方便,而非律部本身的孰优孰劣。每一个时代都有自己的主题,每一代人也都有自己的使命,弘一法师的使命就是续接律法,再燃中土戒灯,所以他一宗专尊的抉择是契理契机的。
弘一法师虽然离我们远去,但其对律学研究的探索给我们留下许多可资借鉴的资料,如他对菩萨戒的研究,对在家律的提倡皆是今天弘扬“人间佛教”不可缺少的资粮,朱光潜先生评价法师说:“佛终生说法,都是为救济众生,他正是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业的。入世事业在分工制下可以有多种,弘一法师从文化思想这个根本上着眼。他持戒那么谨严,一生清风亮节会永远严顽立懦,为民族精神文化树立了丰碑。”[31]在研律的问题上,我们是否能以入世的精神研究出世的法则,在当前高举“以戒为师”的旗帜、加强佛教制度建设方面做出一份贡献。
【注 释】
[1]意取李义山诗“天意怜幽草,人间爱晚晴”句。
[2]取“一事无成人渐老”与“一钱不值何消说”之古意。
[3]弘一《佛说无常经序》
[4]弘一《律学要略》
[5]弘一《余弘律之因缘》
[6]弘一《余弘律之因缘》
[7]性常《亲近弘一大师之回忆》
[8]弘一《律学要略》
[9]弘一《余弘律之因缘》
[10]陈慧剑《弘一大师论》,东大出版社,1996年版,第71页。
[11]道宣《续高僧传·智首传》,《大正藏》第50册,第614页。
[12]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大正藏》第54册,第205页。
[13]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大正藏》第54册,第205页。
[14]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序》,《大正藏》第40册,第2页。
[15]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序》,《大正藏》第40册,第1页。
[16]怀素《僧羯磨卷上并序》,《大正藏》第40册,第511页。
[17]智旭《八不道人传》
[18]吕澂《律学重光的先决问题》,《法音》,1998年3期,10页。
[19]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大正藏》第54册,第205页。
[20]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大正藏》第54册,第205页。
[21]义净《南海寄归内法传》,《大正藏》第54册,第206页。
[22]弘一《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
[23]道宣《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卷三,《卍续藏》第64册。
[24]释昭慧《弘一大师之研律与弘律》,载《弘一大师有关人物论文集》,台北弘一大师纪念学会印行,第369页。
[25]志鸿《四分律搜玄录》,《卍续藏》第95册,第270页。
[26]元照《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大正藏》第40册,第143页。
[27]元照《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大正藏》第40册,第161页。
[28]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序》,《大正藏》第40册,第1页。
[29]曹仕邦《从历史与文化背景看佛教戒律在华消沉的原因》,载《中华佛学学报》第六期,1993年7月出版。
[30]道宣《四分律删繁补阙行事钞·序》,《大正藏》第40册,第1页。
[31]朱光潜《以出世的精神,做入世的事业——纪念弘一法师》
《弘一法师弘律因缘探究(温金玉)》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