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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定之证得及其它(如吉)▪P2

  ..续本文上一页相、掉相、乱相、著相。

  住定相与出定相,如《瑜伽》卷13中说。

  住定相者,即善取能入诸三摩地诸行、相、状,随其所欲,能入于定,于三摩地无复退失。三摩地行:即于所缘作种种行而入于定。如粗行(下地)、静行(上地)、病行、痈行、箭行、无常行等。

  三摩地状:于诸定临欲入时,便有此定相状先起,由此状故,彼自了知:我于如是如是相定,不久当入,或者正入。

  三摩地相:即是所缘相与因缘相。所缘相者,已如前说。由缘此故,能入诸定。因缘相者,谓定资粮,由此因缘,能入诸定。即随顺修定教授、教诫,积集诸定所行资粮;修习对定之希求心和对世间之厌离心;于乱相(五盖、五欲、男女诸相、恚害等寻思相)、不乱相(即离乱相)审谛了知;及不为他之所逼恼:或人所作,或非人所作,或音声所作,或功用所作(指过度用功)。

  出定相者,即于能入定诸行、状、相不再思惟,而于不定地分别体相、所摄定地不同类法,作意思惟,出三摩地。随顺修治衣钵等事,或饮食、便利、承事师长等事,或为赴约等事而出于定。

  通过对以上所说入定、住定、出定诸相修习纯熟,而于定之入、住、出自在无碍,则于定能自由出入,可谓成就了定的自在性。

  (3)定自在之相

  定自在之相分二:即善调相和六修相。

  善调相者,如《瑜伽》卷13中所说:谓三摩地,非为有行之所拘执,如水被持(由誓愿俱行思故,制伏外缘,持心于定。又于作意,要由功用方能运转,不令内心于外流散);也不是被法性之所拘执(观下地为粗法性,观上地为静法性:寂静微妙,得安隐道,及能证得心一境性。修此欣上厌下观者,即是被法性之所拘执)。成就定自在者,其三摩地能离此有行、法性二所拘执,这是就定自在克服定障而言。

  六修相者,《瑜伽》卷20中说,在圆满三摩地的基础之上,起六修相:(1)乐修诸善;(2)乐断诸恶;(3)又不贪著利养、恭敬;(4)无恚害心;(5)无有爱、慢、见、无明、疑诸随烦恼,善守念住;(6)无增上慢。这是约定自在舍离烦恼来说的。

  如上所述,成就三摩地自在者能于诸衣、食、卧具等,随宜获得,便生喜足,又正了知而为受用;其心清白,离随烦恼,乃至获得不动,能引一切胜神通慧,是名三摩地自在。

  (四)对定境真伪或正邪之鉴别

  (1)所发善根之真伪

  修定有一定成效之后,必然有善根发相。此善根发相,《释禅波罗密》(天台智者大师讲述,章安法慎笔记,以下简称《禅》)卷三云:“行人既能善修止(即定)门,息诸乱想,则其心澄静,以心静故,宿世善根自然开发。”

  善有二种:一者外善,二者内善。

  先说外善。外善者,《禅》卷三中略出五种:

  一者布施,若坐中静定,忽见种种衣服、卧具、珍宝、田园、池沼、车乘等,自能舍离悭贪,心行惠施,无所吝惜。这是过去、今生布施习气、果报二种善根发相。

  二者持戒,行者若于止静定中,忽见自身相好端严,身所著衣清净如法,便生持戒、堪忍之心,自然知轻识重,乃至于小罪心生怖畏,忍辱谦卑。

  三者孝顺父母师长,行者若于坐中,忽见师僧父母、宗亲眷属,著净衣服,欢喜悦豫端严,自然仁慈恭敬,孝悌心生。

  四者敬信三宝、精勤供养,行者若于坐中,忽见塔寺尊仪、形像经书供养庄严,清净僧众法会云集,便发信敬,尊重三宝,心乐供养,精勤勇猛,常无懈倦。

  五者读诵受学,行者若于坐中,因心澄静,或见解释三藏,听受读诵大乘,于是自己自然发心参预,随所听闻,即时开悟;或者自然能了解三藏,大乘经典分别无碍。

  这五种相,尽属于外善者,因为原本都是在散心中修习的,并且不能出离欲界,发诸禅定、无漏,故说为外善。

  定中见此等诸相,也有是魔所作的。如此等相发时,能令行人心识动乱,或者增加烦恼,逼迫障蔽,众多妨难,不利定心,诸如此类,都是魔所作。又魔所作相,则久久不灭;或者虽谢更来,逼乱行者,善心暂发即灭,甚至竟变成恶念,当知是邪!

  若是真善根发者,行人自觉见此相已,虽然还没有证得禅定,但内心明白,诸根清净,身有色力,所作吉利,善念开发。因此以后,自觉心神易可摄录,身心安稳,无诸过患!又此善根,若是报因之相,暂现便灭;习因心善,则相续不断。

  次说内善。内善者,即是五门禅:(一)阿那波那门(数息或观息);(二)不净观门;(三)慈心门;(四)因缘门;(五)念佛三昧门。此五种,通摄一切禅法,能发无漏,故名为内善。又此五门中,一门开为三,合有一十五种善根相发。

  阿那波那门,有三种善根发相不同:

  (1)数息善根发,行人如善修定,身心调和,发生欲界及未至地等诸定,身心湛然空寂,于后来一坐、二坐,乃至经旬,将息持心,定心不退,即于定中觉身心运动,八触次第而发,此即发根本初禅之相。

  (2)随息善根发,于未至、欲界静定心中,忽然觉息出入长短,及遍身毛孔虚疏,内心明朗,见于身内三十六物,犹如开仓,见谷、粟、麻、豆等,心惊大喜,寂静安乐,除诸身行(粗息),乃至心受喜乐等,是为十六特胜善根发相。

  (3)观息善根发,也在欲界或未至细静心中,忽见自身气息从毛孔出入,遍身无碍,渐渐明细,见身中骨、肉、皮、虫等,定心喜乐,倍于上说。或见自身如芭蕉等,此是通明观善根发相。

  其它四门,也各有三种善根发相,故五门中,共有十五种善根发相,其详情见《禅》卷三。若于定中发诸禅善根,其中有真有伪,应当识辨。若见到魔定,误认为是善根发生,便心生取著,因此邪僻,将会得病发狂。如是善根,反认为是魔定,心生疑惑而舍弃,即退失善利。检验此等善根之真伪,应以本法修治:如发不净观禅,还修不净观,随所修时,境界增明,此则非伪。若以本法修治,渐渐坏灭,当知即是邪相。

  (2)定境之邪正

  由于方便修习,定力增长,获得欲界定或未至定,《禅》卷五中说,其中有诸多境界出现,应当辨别清楚,以防出现偏差。

  欲界定有三种层次:一粗住相,即因前数息等方便修习,心渐虚凝,不再向外攀缘思虑,名为粗住。二细住相,即粗住之后,其心渐渐转细。当得此粗细住时,或将得时,必有持身法(即内气)起,此法发时,身心自然正直,坐不疲倦,如好持身,但微微扶持身力而已。若是粗持身者,来时坚急劲强,去则宽缓困人,此非好法!三欲界定,心既细已,于觉心自然明净,与定相应;定法持心,任运不动,从浅入深,或经一坐,无分别意。入此定时,欲界报身相未尽故,名欲界定。

  未到地定相者,欲界定后,身心泯然虚豁,失于欲界之身,坐中不见头手床座,犹如虚空,此是未到地定。说此名未到地者,此地能生初禅故,即是初禅方便定,也名未来禅。

  未至定中,或有邪伪,略说二事:一者定心过明,二者过暗,并是邪定。明者,即入定时,见外境界青黄赤白,或见日月星辰、宫殿等事;有时一日乃至七日不出禅定,见一切事,如得神通,此即是邪,当急去之!暗者,若入定时,暗昧无所觉知,如熟睡眠,此即是无心想法,能令行人生颠倒心,当急却之!

  在未到地中,由于心境安定,生理方面也由粗向细转化,也就是欲界四大(地水火风)向色界四大转变。如《禅》卷五中说,由此转变,即发八触或十六触。八触者:一动、二痒、三凉、四暖、五轻、六重、七涩、八滑。又有八触:一掉、二猗、三冷、四热、五浮、六沉、七坚、八软。此八触,同前合为十六触。行者因未到地,发生这种种触,都是色界清净四大出现的表现。这十六触,并约四大而发,因四大生。如地中四者,重沉坚涩;水中四者,凉冷软滑;火中四者,暖热猗痒;风中四者,浮软动掉。是色界定法,住在欲界身中,与欲界报身相触,故有十六触。

  动触者,若行者于未到地中,入定渐深,身心空寂,不见内外,或经一日、七日,乃至一年,若定心不坏,守护增长,于此定中,忽觉身心凝然,运运而动。当动之时,还觉渐渐有身,如云如影动发。或从上发,或从下发,或从腰发,渐渐遍身。上发多退,下发多进。动触发时,略有十种善法眷属与动俱起。其十者:一定、二空、三明净、四喜悦、五乐、六善心生、七知见明了、八无累解脱、九境界现前、十心调柔软。

  这是略说动触相,此触或经一日、十日,乃至一年。此事既过,另有余触次第而发。其余十五触,也各有十种功德善法,但初坐发法之人,未必尽发。又克实而言,诸触发生次第,也不定前后,而多见有人从动始发,强者先发。

  若未得未到地定,而先发触者,多是病触,或是生盖(随烦恼)及魔所作。若发触时,无如上所说十种功德眷属者,也是病触、生盖及魔作。

  如上所述,修禅内触发时,各有十种善法功德眷属相应而生,资益禅定。若无这些善法,或有邪法生起,扰乱正定,行者应当认明。如《禅》卷三云:“如根本禅中,随发一触,若明(白)邪法,即是邪相。邪法众多,今约一触中,略出十双邪法,以明邪相。”一者触体增减:如动触发时,或身动手起,脚亦随之,外人见其兀兀如睡;或如著鬼,身手纷动,或坐时见诸异境,此为增相。减者,动初发时,未及遍身,即便坏灭,因此丧失一切禅定境界,坐时萧索,无法持身,此为减相。其它定乱、空有、明暗、忧喜、苦乐、善恶、愚智、缚脱、强软等九双邪法,具见《禅》卷三。

  如一动触,有这些邪相,其余七触或十五触,也具有此等邪相,应当别知!

  随某一触中所发的二十种邪法,危害行人,过失甚重。《禅》卷三中说,二十种邪法,随有所发,若不别邪伪,心生爱著,则失心狂乱:或歌或哭,或笑或喊,或者惊狂漫走,甚至得病致死;有的则想要投岩、赴火、自绞自害,如此障碍,恼害众多。

  又随触所发邪法,不仅害己,而且害他人及与正法。《禅》卷三中说,随有发一邪法,若与一鬼神法相应者,鬼神随念便入,因此证鬼神法门。鬼加其势力,或发深邪定,及智慧辩才;或知世吉凶,神通奇异,现希有事,感动众生,广行邪化。或大作恶,破人善根;或虽作善,专行鬼法,常以鬼法教人。故信行之者,则破正见、破正戒、破威仪、破净命。或时啖食粪秽,裸形无耻,不敬三宝、父母、师长;或毁坏经书、佛像、塔寺,作诸逆罪,坏乱正法。当知此人,远离圣法,身坏命终,堕三恶道中!

  所受邪法之人,未来虽生人天之中,犹系属于魔,常作魔事,乃至虽得出家,还造魔业。

  行者随触所发之法,邪正难辨,应以二法验知。其二法者,如《禅》卷三中说:一者定心研磨,如发一动触,若邪正未了,应当深入定心,于所发境,不取不舍,但平心定住。若是善法,定力逾深,其法逾发;若魔所作,不久自坏。二者以智慧观察,即观所发法,推检根源,不见生处,则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当自灭,正当自显。

  总之,在修定的过程中,所发善根及各种触境非常复杂,应根据明师指示或教典依据,善加辨别,正确对待,如《禅》卷三中说:“复次邪正之相,甚为难测,自非亲近明师,不可妄取!”只有这样,才能使修定功力稳步增长,乃至圆满。

  (五)退定因缘

  行者精勤修习,而得禅定,若不善护持,则容易退失。有关退定因缘,《瑜伽》卷13中,说有三种:(1)起爱味,如得初禅,便生起欢喜、满足,不再求上进,唯起爱味。由起如是欲俱行想作意故,遂即退失近欲界定。(2)起我慢,即得定者,自誉毁他,认为我所得静定,不是其它的人所能修习成功。由于生起这种慢心以及对此思惟的缘故,致使所有的盖缠变厚变重,便从定退。(3)炫耀功德,为了求得他人的供养,以所得定显示于他,出定之后,还寻思此事。由于这种贪求利养之心,以及对此作相应思惟,使得所有的烦恼变重变厚,于是从定而退。

  又《禅》卷五中,说有内外二种失定因缘:一、从外缘失,谓得定时,不善用心,致使诸定资粮亏缺,则退失禅定。另外,行者当得定时,或向人说,或现定相,令他觉知;或者突然有事缘扰乱。因这种种外事,于中不知不觉,障法既生,则便失定。二、约内论得失,有六种法,能失禅定:(1)希望心;(2)疑心;(3)惊怖;(4)大喜;(5)重爱;(6)忧悔。未得定时有一种,谓希望心;入定时有四:疑、怖、喜、爱;出定时多因忧悔。这里约六法在定之内(住或入)、外(未入或出)分别能坏失定心;若通论定之内、外,六法中凡具其一,都能退定。若能离此六,即易得定。

  综上所述,禅定的证得,应由初得定而至定自在;并认清定中伪邪的境界,而善巧地加以处理;还要克服退定因缘,才能获得满意的修定效果。

  “禅定修证系列”至此已告一段落。本系列是根据《瑜伽》等教典,对禅定之种类,以及实修中从积集资粮至证得禅定的基本修学历程,作了一次简要的说明。不过,笔者的修证功力毕竟不足,其不当之处,恳请行家教正为盼!

  录自:法音杂志1998年第3期

  

  

《修定之证得及其它(如吉)》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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