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钿,愈难拔除。
道场和法门,立场各各不同,切不可强与之同,如中医西医,各有好处,何苦分别,转以自误。
如有人谤法者,切勿与诤,诤则谤愈多,此我之罪过也,当勿与逆,令其欢音可耳,不能者,听之可耳,若起嗔心者,非我弟子,即与谤佛谤经不异,且与自谤亦不异。
肯从人事上练心,是真学佛,功夫才进得快。
利己利他,要同样热心,但不可太热心,成为贪病,且背因缘自然之理,经云凡夫之人贪著其事。修禅宗全靠自力,非上上根人,难以即生成就,净土宗旨不同,以往生西方为极则,然不到一心不乱时,仍难往生,密宗乃佛最后度人之一法,其咒与印,仗佛之力,能一心修持,成就必快,且魔强道弱之时,非仗密法,不能消夙业而化除之,故密法比较当机,今由密入手,显法身后,开般若慧,与禅宗会合,方可除习气,得大成就,且与净土宗不背,倘发愿往生,更有把握矣。本会接引学佛,先由密宗入手,但坐法与其他密法不同,有一定程式,经过相当时间,即可证体,然后启发般若妙用,故必参禅宗诸书,但不袭取其方式,以防流入禅病,最后会通十方净土。名闻利养,乃生死深坑,法见情爱,乃地狱种性,此而不除,便是外道,不必管他人闲事。
总之佛是空寂义,如不离法,即不成佛,经云离一切诸相,即名诸佛,又云诸法空相,故此一页文,皆不可取,能通而无住者,方是般若妙用,否则毒药耳。此次盂兰道场,佛天欢喜,人人求消灾延寿,当知见性斯是长寿,明心顿得消灾,无他法也,幸各珍重。
★念佛要义
念佛之前,先当信佛。必具四信,乃名信佛。一信果佛,如本师释迦牟尼佛、东方药师、西方弥陀,及十方诸佛等。二信自己的佛,即是佛性。令在因地,能开慧见性者,即名成佛。三信人无善恶冤亲、贤愚贵贱,个个是佛。在未明觉前,如金矿之未启,不可作金用,亦不可谓为无金,惟迷觉之别耳。四信一切四生六道,皆同具毗卢佛性。此四者无先后高下,一体平等。此佛法广大,特异于他教者在此。次明佛义。佛者,觉也。觉者,心也。心为性之用,性为心之体,必明心见性,方名成佛。不是肉体可以变成个佛。再次为念佛。念为心念,心中忆念,勿失名念佛。此有四,一(初念)心中专忆对方果佛,如阿弥陀,观想其光明慈悲,清净庄严而皈依之,坚我往生之愿,如子之依母。口念心行,即今之普通念佛法也。二(密念)念佛佛光明不二,方方有佛皆同,不可有分别心,而我之礼敬、自修、坐禅、修密、行住坐卧,无一不是念佛。三(密中密)念净业,当先净自己之土。土者,心也。去十恶,即是十善。念念戒行, 再进而善亦勿执,恶根自断,心空意净,是名功德庄严。以自己觉知,不求人见,故曰密。四(密中深密)此并念亦不有,只是一心不乱。一心者,见闻觉知,了了分明,无染无住之现量心也,乃无心之心也。此在定慧合力,明体达用之后,念念不离佛,亦不著佛,如鱼之在水,何曾念念于水,何曾须臾离水。又如自己之姓名,原本如是,不必记忆而自勿失,亦无是不是也。于上四门,更不必分深浅行相,与道理何如,随各人因缘根器而自觉知,亦无有善净密诸法相之分。此才是真念佛。若只一门,即具依赖性,而求一心不乱,如何能乎。至于习气之消净,尤非一世之功。惟此生见性成佛,尚须多世以般若打扫,方起大用。故学佛而先求神通,或求有所见,不从心上著力,皆不名念佛,且易入魔。况习气是心上幻影,一转即空,勿迎勿拒,只要念佛,顿觉净空。再做到绵绵勿断,即大势至菩萨净念相继,得三摩地之第一法门也。
★修行要诀
(一)定宗旨
一、学佛宗旨,首在开智慧,自觉觉他,广度众生,出苦海、了生死。生死又分为二,一了分段生死轮回,不再混入,一了变易生死,开般若明达生死,本不可得,不受世出世一切苦厄。
二、所谓成佛,即是成大智慧,梵语为般若波罗密。以般若方可度登彼岸也。是以开智慧,乃成佛唯一法门,舍此别无二法。
三、学佛贵在自求自修、自除苦恼、自开智慧、自成佛。求佛只如问路求医,走路吃药,还在自己。所以佛学考据,只如地图和药方,与本病不相干也。学佛者,是学与佛无二,同一无烦恼,清净自在,不是变个佛。
四、学佛目的在断一切苦,得究竟乐。而得究竟乐者,只在开智慧;求智慧在定,得定在坐,坐在法。宗旨目的既定,中途方不疑退,此生必可成就,不问你修净土禅宗密法,都要同此宗旨,同此目的。
(二)明修义
一、明本来,本来不用修,因冤枉而入病,要恢复本来,方叫做修,否则叫做建造,不叫修理。
二、修心与修理物品不同,当云复,言复其本来也。物品之修理赖他,心之修复还赖乎自心,以妄心复妄心,至心不可得,光明自在为止。
三、修心虽离乎法,但教法中用于一时,取舍予夺在我,以明心见性为体,起一切妙法为用。
四、修宜行重,于一切行住坐卧时,无一不用凛觉,在佛堂修持者曰修坐,修坐只一时,而修行在时时。
五、修者修至明心见性为第一关,见性后,开般若妙用,方可以除习气,此是第二关。是先破无明,后除习气,此禅密二宗,由果寻因,乃根本解决唯一办法,与他宗不同。
六、以般若凛觉自己,观世间一切皆平等,此即是大心,观自己本体与佛不二,此即是正修。
七、无论何宗皆以归净土为止。或念阿弥陀佛以净其土,或参禅修密以净其土,明心见性后,方入正修。否则劳而无功,毕竟退转。至不退转时,在净土宗曰阿裨拔致;在禅宗曰破初参;在密宗曰证三昧悉地。
(三)求正法
一、一切佛法本无邪正之别,但断无一法可以普及,人人皆可当机之理,故不论禅、净、密,以当机为第一。如其人应修净土而令之参禅,此即毒药,如其人应修密宗而限以净土,此亦是毒药。故其责在师,师必负阿鼻之责。佛度众生,本在去执,若再教伊执著,不使之活泼自在,实难辞咎。譬如治病,死守一法,以为谨慎稳妥,而因循即可坐误,不可不知。
二、求师不可以人情用事,如药不对症,即当变计。如修净土多年,不见功效,可以修密。至证三昧后,回头再修净土,则定有把握。鄙人近始自信修净土有几分把握,故敢忠告。
(四)防诸病
-、勿苦修 凡毁残身体,均非佛法,佛以得大自在为主,上升极乐。如愿苦行,何不入地狱修乎?当知苦行者,乃在坚定其志,百折不回,防其情逸也。世人每以恶衣恶食为苦,不知无智慧而心放荡失主宰者,为世间第一等苦人,学佛应从得定慧下手,无第二法也。
二,勿怨修 修之本意在解脱得自在,如因怨而修,则嗔根难拔,故当解释,使其自得,此惟得定开慧解空,则入欢喜地也。
三、勿盲修 盲修之病,世人最多,凡未明心见性者,皆是盲修,故学佛第一要诀,在开智慧,明白后,方是正修。
四、勿压修 凡修行多求死定,压住妄念勿起之辈,既有沦为死灰、土、木、金、石之弊,日后反动更加危险,此皆压修之病也。如一念不思,正坐定心,某会曾传此法,此名无记空,一也,终日禅定,硬制其念,自以为得定,二也。硬行忍辱,不能观空,久久成病,三也。食斋持戒,非从本愿,为人情所冲动,不能持久,对人嗔恨,心不能素,四也。外道死守精神气,临死不能散功,或至癫狂,五也。此皆见功于一时,流弊在日后,近有腹胀欲死,乃至自杀,即此类也。种如是因,而欲得极乐之果,不亦大悲悯哉!
五、勿小修 修行目的在成佛,如自甘劣小,即非大器,决不能成。故当发大愿,修大行:只求此生开智慧成佛,大愿也,我当以智慧救度一切众生,大行也。
六、勿贪修 言不可见法即求,见师即拜。得一正法,当一门深入,不可心活,见异思迁、朝修夕改,而致徒劳无功。
七、宜自制 一勿骄慢,二勿自喜而自是,三勿恼恨,四勿性急,五勿怠惰,六勿衡量他人意境,七勿先求神通,此皆用功期内必有之毛病。功夫益深,习气翻出益多,不可不防,可阅余之《乙亥讲演录》而细参之。
(五)务八要
-、要圆修 言心量宜大,则见义思圆,自无门户胜劣之见。
二、要痛修 言自己警觉痛切,则进步自速,此生必得究竟。
三、要愿修 言必有愿力为主,愿力宜正大,宜切实,此即是修。
四、要专修 言得有正法,当专一深人,自可由一门会入普门而圆矣。
五、要活修 言专一与固执呆板不同,心宜活泼,则得自在。且佛开种种法门,非可执一,随时当有变化,第宗旨则无变易也。
六、要双修 要我与佛相对成双,求佛还当求已,一也;家庭修持,能得伴侣赞助,二也;修慧兼宜修福,发愿必须行愿,三也;持斋者,口素并宜心素,勿见他过,四也。此均双修,由此可得齐全,功德亦易圆满。
七、要实修 言功夫实在,冷暖自知,不可自欺,故以实行为主。实行者,心行耳,非表面唱拜也。
八、要养修 言已发明心地,修有所得,必以涵养为主。例如下:
甲、取质 谓玉之良而大者。佛性平等,虽一时根器有别,但心量宜大。玉小不能再放大,而心则不然,玉质不可改也,而心可改也。
乙、雕琢 谓质好而不修,良可惜也。然必得良工,大料改小,则师之咎。
丙、打磨 谓不经打磨,则不光润,故必经种种磨练,以一切冤怨逆事,皆我入道之助,然火气仍在也。
丁、入土 谓不经涵养,则力不充,故必靖气内殓,此非学而可致,乃自然功深耳。总之,时时心不放逸,至空净后,了无系染,欲求烦恼,亦不可起矣。
(六)明过程
修行过程,本无定法,但亦有最要数点如下:
一、求得正法,言得正合我机之法也,或密或禅、或持名或观相,皆所以净我自性之土而已。
二、如法修持,中途不可杂以我见,自然得定。
三、开发般若,此言大智慧,由定而生,定慧相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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