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嗔心之过患

  嗔心之过患

  嗔心是五十一心所法之一,是在心上安立之法。内心具有嗔心者,会在言谈举止中显现出愤怒之相。嗔心的过失是非常大的,诚如《入行论》中曰:“一嗔能摧毁,千劫所积聚,施供善逝等,一切诸福善。”

  上述能被嗔心焚毁的善法指的是随福德分善根,也就是未被三殊胜法摄持的善根。但具足三殊胜法行持的善根不会被摧毁。因此我们从事一切善法都应该以三殊胜即加行发心、正行无缘和结行回向来摄持。若能如实做到,即便善法圆满以后又起了嗔心,则除了嗔心本身具有过失之外,不会摧毁以前所成办的一切善法。

  此时不妨回想一下,我们从小到大从事了不少善法,但其中不具备三殊胜的有多少?当我们起一次嗔心之时,那些没有以三殊胜摄持的善法早已经没有了。有些人口中、心中时时记挂着自己以前从事的善法,但此时可以问问自己,你在从事这件善法之时是否以三殊胜法摄持了?若没有,你所从事的善法功德可能早就消尽了,何必一直牵挂呢?

  因此,在了知嗔心的过患之后,我们在从事一切善法之时都要具备三殊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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