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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鬘师子吼一乘大方便方广经》讲记▪P12

  ..续本文上一页世出世间一切学问中求;菩萨遍学一切法门即如此。要这样,“彼诸众生”,向菩萨“问一切义”的时候,菩萨才能“以无畏心而为演说一切论”。一切论,或总称五明,或十八大论,六十四论等;总之即世出世间的一切学问。一切学问,佛教总归纳为五明,明即智慧,即学术的通名。五明是:一、内明,是不共的佛法。二、声明,是文字学,音韵学,文法学等。三、因明,是论理学。四、医方明,是医学与药物学。五、工巧明,如本经所说的“一切工巧究竟明处”,是理论科学,应用科学。不但专在学理上说,“乃至种种工巧诸事”,也是从传习、经验而得的宝贵知识。明即智慧,处为所依,如研究医药,医药即为智

  慧所依处。菩萨是要通达一切事理的,如善财童子参访的善知识,有聚沙成塔的建筑师,有航海家,有政治家,有法官,有医生,有语言学者等。如众生是泥水木工,即为说建筑泥木的智慧。如(佛)为牧牛人,说十一种养牛法等;即能摄受众生,成熟他,使住于正法中。“是名般若波罗蜜”,般若译为智慧。癸三结说“是故,世尊!无异波罗蜜,无异摄受正法,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

  如所说,“是故”知道菩萨摄受正法的广大义,实“无异”于“波罗蜜”;波罗蜜也“无异”于“摄受正法”,因为“摄受正法即是波罗蜜”多。此上,即解说摄受正法──大乘与波罗蜜多不二,即明广大义中的摄八万四千法门。

  己二人大庚一请说

  “世尊!我今承佛威神更说大义。”

  以上约法大显广大众多义;此下约人大,明广大殊胜义。有大法而后有大人;有大人而后修大法。人法相成,所以胜鬘请佛允许她“再说大义”。

  庚二许说“佛言:便说。”

  庚三正说辛一总示“胜鬘白佛: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无异摄受正法,无异摄受正法者;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即是摄受正法。”

  约殊胜义明人大,显菩萨心行的难能可贵──伟大。能为一切大众生的上首,所以名菩萨摩诃萨。总论本章,上面有二文:一明摄受正法即正法,二明摄受正法即波罗蜜,今明摄受正法即摄受正法者。“胜鬘白佛:摄受正法,摄受正法者”,初句标论题;次句的摄受正法者,指摄受正法的这句话。在摄受

  正法的真义中,“无异摄受正法,无异摄受正法者”──人。这是说:离人无法,离法无人,人法平等平等。菩萨所以名为菩萨,就因他能摄受正法;因修习般若波罗蜜──摄受正法而名为菩萨,所以菩萨不能离摄受正法。如说学者,即必不离学而可施设。又菩萨是五蕴假者,一切法不离法性。人、天、声闻、缘觉、菩萨、佛,都不离正法性,以正法性为本性。菩萨是摄受正法的实现者,所以说:“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即是摄受正法”。

  辛二别说壬一自舍三事以摄受正法癸一明舍行“何以故?若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为摄受正法,舍三种分,何等为三?谓身,命,财。”

  有“何”所“以”,说摄受正法者即是摄受正法呢?因为,“若摄受正法善男子善女人,为摄受正法,舍三种分”,即是摄受正法。分,可译为种或事

  ,即事类的意思。三分是“身”,指头目脑髓等一切身分;“命”,即寿命;“财”,指一切身外的财产什物。菩萨为了摄受正法,不惜牺牲一切身命财。不像一般人,为自己利益打算,而行布拖。为真理为自由为众生而不惜一切的施舍,才是难得的。菩萨本生谈中,舍身命财的故事很多。如刺血疗疾等。这可从二方面说:一、就事的,即身体、生命、财物的牺牲。事相的施舍,一般人也有能做到的。二、达理的,能了达身体是四大五蕴的假合;寿命仅是数十百年的相续假;财物更是实无自性,五家所共的。达身命财的实性不可得而不执著为我我所,即是舍。此与般若经的三轮──自、他、物体空相等。但这不可执理废事,通达身等的毕竟空寂性;而又能为法为人而施舍,这才是菩萨的大舍。初学者,可先于事上著力;渐渐摄受正法,而能即事契理,了达身等的空寂,即为护持正法、利济众生而修舍行。

  癸二明常德“善男子善女人舍身者,生死后际等,离老病死,得不坏常住无有变易不可思议功

  德如来法身。”

  众生有漏的身命财,都是无常不坚固的。身有老病死苦;寿命有一期的分限;财物是五家所共的。所以维摩经说,应修三坚法,涅槃经也有此意。今先明因舍不坚身而得如来常住法身。“舍身者,生死后际等”。生死后际等,可作二种解释:一、过去无量无边的生死为生死前际,未来直至成佛为生死后际。后际等,即尽未来际的意思。菩萨舍身,是穷生死尽未来际的,如说:地狱未空,誓不成佛,这约事说。二、约理说:生死,即众生的生死;后际,即涅槃。二乘舍生死而证涅槃,这是不平等的。菩萨达诸法毕竟空寂,知生死即涅槃,涅槃即生死,生死涅槃,平等平等。菩萨这样的达生死涅槃平等,而尽未来际,为度众生而舍身,即能“离老病死”;这是一般众生身的三大病──有老、有病、有死。菩萨摄受正法而成佛,所以离老病死。法华经也说:“消除诸病,不老不死”。离无常老病死身,即“得不坏常住无有变易不可思议功德如来法身”。坏即浮脆不坚固义;离老病死,所以得不坏身;经中每称佛身为

  金刚身或坚固身。不为老病死所坏,即是常住。常住,所以是无变易的。常身的功德无边,不可以心思口议,故名不思议功德。有此不坏常住无变易不可思议功德的,即是如来法身。依法成身,名为法身。如唯识三十论说:“不思议,善,常,安乐,解脱身,大牟尼,名法”。

  “舍命者,生死后际等,毕竟离死,得无边常住不可思议功德,通达一切甚深佛法。”

  “舍命”能尽“生死后际等”。成佛时,能“毕竟离死”,寿命的存续,或几十年几百年,或远至八万大劫,总是有分限的,难逃一死。菩萨舍无常命,所以能离死而“得无边常住不可思议功德”的常命。边,即边限;佛所得的功德,是竖穷三际而没有边限的,所以称无边。常命是无边的,不像众生无常命的有限。不可思议功德,如上说。常身,为如来法身;常命是慧命,所以能“通达一切甚深佛法”。众生的命,因无明起业感果而延续。佛得一切种智,即以通达一切甚深佛法的智慧为命。

  “舍财者,生死后际等,得不共一切众生无尽无减毕竟常住不可思议具足功德;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

  “舍财”的,成佛时能“得不共一切众生无尽无减毕竟常住不可思议具足功德”。世间的财物,是共其他众生的,如说五家所共──劫贼、水、火、恶王、恶子孙。今佛得常住法财,自证所得,是不共一切众生的。世间财物,是愈用愈减,是有尽的;佛的法财是圆满究竟,无尽无减的。不可思议具足功德的具足,即圆满的旧译。佛所得财可为二种:一内财,二外财。上来别约内证功德法财说。“得一切众生殊胜供养”,约外财说。这句话应读作:得殊胜一切众生供养。凡是众生,都能享用一些财分,财分的享用,即可说供养。说佛得胜过一切众生的供养,即佛住净土的受用。常说佛的受用身,于严净土中,受用净土的妙境。

  坚实而常住的身命财,只有成佛,才能到达圆满究竟的。菩萨为了摄受正法,而舍不坚固的三分;即能获得佛果的坚实常住的法身、慧命、与净财。但

  这里,不是说如来果德,是约菩萨修因,以远明此常德的可得。

  癸三赞行人“世尊!如是舍三分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常为一切诸佛所记,一切众生之所瞻仰。”

  胜鬘赞叹说:像上面所说“舍三分”的“善男子善女人”,即是“摄受正法”。这摄受正法者,“常为一切诸佛所”共赞叹,共授“记”。又为“一切众生”“所瞻仰”。因为菩萨为利益众生而难行能行,为一切众生的领导者,自然为一切众生所推重了。因此,摄受正法的菩萨名为大。

  壬二化他诤讼以护持正法癸一明护法行“世尊!又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者,法欲灭时,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朋党诤讼,破坏离散,以不谄曲,不欺诳,不幻伪,爱乐正法,摄受正法,入法朋中。”

  胜鬘次说:“善男子善女人摄受正法者”,在“法欲灭时”,是特别精进的。佛法常住,但约佛法住世间说,即显然的,因释迦牟尼佛出世而有佛法的产生;有产生,将来就有灭亡。佛法将灭亡的时候,有一显著的现象,是佛弟子的腐败。佛弟子中,“比丘、比丘尼”,是出家的。比丘,此云乞士。尼为女声,即出家的女众。出家者以乞化为生,所以称比丘。“优婆塞、优婆夷”,是在家二众。梵语优婆塞、优婆夷,此云近事,即亲近承事三宝而修学佛法的。夷,也是女声。佛弟子本有七众,此外有沙弥、沙弥尼,和式叉摩那。但这三众,是初入佛法的,对于佛法的衰灭,不起大作用,所以这里不说。正法住世的慧命,即寄于比丘等四众。但法将灭时,他们是“朋党诤讼”,四众弟子,互相结党,不能如水乳合。党同伐异,互相水火。由相诤而相讼,由诤讼两“破坏离散”。佛法因见地的多少差异而聚讼纷纭,而宗派纷纭,已不尽合佛意。后来,已不是为法而诤讼,是为了寺庙财产的主权与享用,与一般俗人同样的吵闹,以至于聚讼公庭。寺庙财物,本是公有的,现在要据为私有;再

  渗杂地方、派系、眷属观念,完全成为一争权夺利的非法朋党。出家者利用在家二众的权位势力,诤讼不休。有些在家二众,因曾经布施或利用自己的名望势力,也争取发言与支配权。这样的诤讼成风,即使寺庙多,出家众,在家信佛的人也不少,佛法也必日趋衰灭。摄受正法的菩萨,不以为这是末法的时候,推为劫运而不问。发大精进心,本著“不谄曲,不欺诳,不幻伪”的立场来护法。不谄曲,即心住质直,不行谄曲,若存谄曲心,即离佛法,这是菩萨的意业净。不欺诳,这是口业净。菩萨以如实语为众生说,不作诳诈说。如众生不遵正法而行,菩萨即以正法去说服他。不幻伪,是身业净。幻是变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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