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法修证过程间,若不先说其境界,行者比较不会有预期心理,预期有时会害事。
于是文殊承佛神力,遂手握利剑,持逼如来。
为要教化解脱知见给大众,世尊即用神通力加持文殊师利菩萨,文殊师利菩萨心灵感知后不假言说,即起身执取利剑,逼破世尊而来,大有以下犯上欲杀世尊之样。
按语说:「文殊菩萨藉佛威德力,欲求佛开示无上法。」凡有说法,都由佛心中加持某特定徒弟,以首席问法之势而开启说法契机。同样的道理,要展示某种特殊教化状况,世尊还是以神通力加持文殊师利菩萨,来展示一出戏以便说法阐述解脱道之义理。
世尊乃谓文殊曰:「住!住!不应作逆,勿得害吾。吾必被害,为善被害。」
待文殊师利菩萨执剑逼迫至世尊差不多距离时,世尊乃谓文殊师利菩萨说:「停!停!您不应该作五逆之罪,所以不要真的杀害我。若我必需被害,也是为善行而被害。」显示文殊师利菩萨演戏也很真实,让人觉得不是表演,这样大众才会当真认为文殊师利菩萨真要杀害世尊。
按语说:「文殊以剑逼迫世尊,似以其逆行示诸比丘,汝等前之杀父弒母,犹如目前文殊之逼迫世尊。世尊即告文殊,止!止!吾将说无上解脱法门,不然世尊将为善而被文殊所弒矣。」吾等过去世无明故造无量业因,若也能知佛法,当学习忍辱法,不与众生起争执,无瞋心就无杀业,也更不会犯五逆重罪了。
世尊又曰:「文殊师利!尔从本已来,无有我、人,但以内心见有我、人。内心起时,我必被害,即名为害。」
世尊又说:「文殊师利菩萨,您从本以来,就已证得无有我相,所以也就没有人相,故不会去造杀业之因。但现在您为何会想犯上杀我,就是您从内心中起了我相、人相,当您内心起了我相、人相之分别心时,有一要杀人的我相,而我必被您加害的对相。若是您心中无有我相、人相,就无害人的心。综观过去世大众的无明造业,也是有我相、人相在,才有分别心会造杀业。反之而言,过去世大众所造杀业,都是因有我相、人相分别心,若现在已无有我相、人相等分别心,则过去所造之业,因已无我相、人相,应已无有一能杀他人的我相,也就无有一被杀的父母---人相。」
按语说:「世尊告之大众,诸法从本以来,无有我、人之差别相,但因内心所生之见,执着而生起有我与人之分别相。内心生起有『我』之相时,这个『我』将被因果业力牵引,而终将被害,此即名为被害。」所以害人、被害都是因有我相、人相、众生相,所以才有能杀、被杀的现象。当一个人能除掉我相,必无有人相、众生相存在,所以一切恶业无由以成立。要求解脱现业,当要除掉我相、人相,进而要避免过去世无明所造恶业、重罪的纠缠,也是要悟得无我相、无人相、无众生相,从此下手始得。
于是五百比丘自悟本心,如梦如幻,于梦幻中无有我、人,乃至能生所生父母。
经世尊如是开示后,五百比丘以获得四禅境界的基础,进而悟知一切法如梦如幻,于诸梦幻法中没有我相、人相。若已悟知无有我相、人相之分别心,那怎有能生我的父母,及被我所杀的父母?圣人者已去除我相、人相、众生相,所以就没有业不业的问题,这是内心对于过去世所造诸恶业而言。若是真正面对冤亲债主前来要债,也能以无我相、无人相观之,则无有一加害的冤亲债主,也无有一忍辱的我,这样达我相、人相空,即得无生法忍智。
按语说:「诸法本幻有,更如梦中有父与母,甚至所生之父母,但梦醒来之时,却无一父母,五百比丘自悟此道理。」梦本幻有,过去诸世一切有缘众生,也是如梦如幻,不能以实观之,若观其实有,则有我相、人相,就不能悟得解脱知见。此等道理在《金刚经》中阐述诸菩萨摩诃萨当离四相,能做到离四相,则悟知诸法幻有,以无执故得究竟解脱。
于是五百比丘同赞叹曰:「文殊大智士,深达法源底,自手握利剑,持逼如来身,如剑佛亦尔,一相无二相。无相无所生,是中云何杀?」
五百比丘当下证得无生法忍智后,同声赞叹文殊菩萨与世尊说:「文殊大智之士,已证得甚深佛理,达究竟本源之底,所以敢自握利剑,持剑逼迫近如来身。像这样要以剑刺杀佛之业缘,与我等昔世杀父、杀母无有二相。若此中能观无我相、无人相,则一切法无相无所生,于此中有何可言说杀与不杀?杀是妄分别,不杀是妄执取,两者都能自在,自心当能如如。」
按语说:「文殊不愧为大智士,智慧第一,深达诸法之源,持剑逼迫如来身,有如己剑杀世尊。此情形与吾等前杀父弒母,无有二相。其实像梦中之幻相,非真有其相,是无相也,而无相当然就无所生之相。如此,禅定中所见杀父弒母,亦就不叫作杀也。」从无我相、无人相下手,当能自在观过去世所造五逆之罪,也能用法忍智忍受今生冤亲债主的逼迫为害,所以世尊说解脱道无他,当观法无我,做得到无我相、无人相,即能悟无生法忍,即能证得无上解脱道理。佛法无他途,修忍辱波罗蜜多,即能得究竟解脱。
(2006.07.08. 撰于 法尔)
《公案禅机 伍、认识佛性 (六)无为性用 9· 诸法梦幻》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