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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洞老人颤抖歌讲记(三)▪P2

  ..续本文上一页人推他,倒在地上就死了。过不多久,门外的人也死了。他见到谤佛的人遭受各种刑罚,脖子被卡在烈火炽燃的枷锁中,全身被烧得糜烂。阎罗王对信佛的人说:“你有信心本不该来这里,召你来是想让你看看他受苦的情形,再转达给世上的人。”说后就命令他回阳,又复活过来。(《现果随录》)

  所以一举一动都有因果,以轻毁的心戏弄菩萨,当场就被击毙。而且谤佛的恶业自相会在死后极惨烈地显现,这个显现就是在地狱中无止尽地显现烈火烧身的痛苦。

  再看《发觉净心经》上记载的一个公案:

  有一天,佛在祇洹精舍说法。有六十个初发心菩萨一起来拜见佛,五体投地,泪如雨下。他们各自问自己前世的因缘。

  佛说:你们在拘留孙佛时出家学道,道心渐渐减灭。当时有个有信心的施主供养两位法师,非常恭敬。你当时生起嫉妒心,在施主前说两位法师的过失,使他渐渐生起轻慢,断了他的善根。所以你们死后堕在四种地狱中,受了若干万年的苦。之后转为人,五百世都是瞎子,愚痴没有智慧,常常受人轻视侮辱。你们将来命终后,在五百年正法灭时,还要生在恶国恶人的地方,做下贱的人,被人诽谤,迷失自己的本心。再经过五百年,才灭尽一切业障,生在阿弥陀佛的佛国。

  再讲一个佛在世时的公案。当时有一位微妙比丘尼,已经证到阿罗汉果。她对尼众讲述自己前世的报应。有一世做长者的妻子,家庭很富裕。当时她没有生孩子,嫉妒小妾生儿子,就暗地把这个孩子杀了。

  小妾怨恨怒骂,她发誓说:“如果我杀了你儿子,就让我丈夫被蛇咬死,让我儿子被水冲走、被狼吃掉,让我吃亲生儿子的肉,让我活埋,让我父母在家被火烧死。”

  后来她死了堕在地狱里,受无量的苦。苦受完,又生在人间一个外道家里,投了女身。当她怀孕满月时,就和丈夫一起回娘家。路上遇到要生产,在一棵大树下过夜。这天夜里,忽然树边钻出一条毒蛇,把她丈夫咬死。女人见丈夫被咬死,悲痛得昏迷过去。

  第二天天刚亮,她抱着小儿子,牵着大儿子,哭哭啼啼地上路。当时路上遇到被大河挡住,没有船过渡。女人就把大儿子留在岸上,先抱小儿子过河。放在对岸后,又回来接大儿子。大儿子见母亲过来,跑过去抱母亲,一下子被大水冲走,淹死在水中。女人只好再渡河来取小儿子。等她靠近岸边,狼已经把孩子咬得血肉淋漓。女人痛得肝肠寸断。

  路上又遇到她父母的相识。她跟他讲起自己一路的遭遇。说完又问:“我父母现在平安吗?”来人说:“很不幸,最近你父母家着火,全家都被烧死。”

  后来女人又嫁人。正当怀孕要生产时,丈夫喝完酒回家。她正在分娩,无法开门,丈夫就破门而入,抓住她毒打了一顿,而且把生下来的婴儿放在水里煮,让她吃。她害怕丈夫,只能强忍着吃了一口,不觉痛入心肝。因此舍弃丈夫逃走。

  这样她又到了波罗奈国,在一棵树下休息。当时遇到一位妻子刚死不久的男人,就结合为夫妻。没过几天,这位男人忽然间去世。按这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生时夫妻恩爱,丈夫死后,妻子就要随丈夫殉葬。因此她又被活埋在坟墓里。这一天,刚好有盗墓团伙来挖坟,把她挖出来了。

  女人想:我前世造了什么罪,几天来接连遭遇这样的奇祸。听说佛住在祇洹精舍,她就来佛这里祈求出家。因为她前世供养过辟支佛饮食,而且供养后发愿修行,所以今生遇到佛,证到阿罗汉果。(《贤愚经》)

  大家要知道,语言是从心里发出来的。口里昧着良心发誓,心里也就是这样作意的,将来也就按这样显现果报。微妙比丘尼前世错乱用心,欺诈地乱发誓言,结果在果位一一应验,每一样灾祸都出现在她身上。所以万法都是唯心自现,业和果的关系没有丝毫错乱。

  再看一则公案:

  清朝合肥有个许某,出身名门望族。他的哥哥是某省的学政。有个读书人筹了两百金送给许某,托他提拔到三等。许某收钱后答应了他。后来因为事情多忘记了,没有替他办。等到考完揭榜,这个朋友竟然落到了六等。他想到自己名利两空,就吊死了。他妻子也心情抑郁生病死了。

  到康熙某年,许某进考场参加考试,看到那个读书人站在号房里。顿时神智错乱,自己解开考具上的线,一根一根地接长,绑在脖子上,身体悬在号房门,脖子上只有一根线,两只脚已经离地一尺高,舌头也随着吐出。

  号房里的军兵急忙报告监考官,当时的监考官是总宪傅公,下令军兵赶快解救。许某被救下来之后,发狂口里传出鬼的声音,详细讲了过去收钱耽误别人大事的经过。等到开门,他快速回到自己的住房。没有多久,就在住房里吊死了。(《安士全书》)

  现在这一类的事特别多,比如家长为了子女上名牌高校或者找一份好工作,或者自己为了升官发财,都是用钱通路,给相关的人送不少好处费、通情费、中介费。结果这些人收费之后,不放在心上,或者谁送的多就给谁优先办,送的少就放在脑后。本来收贿就是恶业,收贿之后占为己有更是大损福德,将来决定恶报难逃。

  嘉兴有个老女人,儿子做捕螃蟹的行业。常常用草绳绑着螃蟹卖,换来柴草给母亲用。有一天,老女人病了,用草绳塞进肚子,塞完后又一节一节地抽出。抽出来,又塞进去,又抽出。这样,肠子和肺部中的血污一一从口里牵出。她说:“我接受儿子造业的钱,所以得到这样的报应。”稍微停下来不这样做就觉得难受。过了几天就死了。(《安士全书》)

  所以因果报应丝毫不爽。吃下去的不干净的钱就要一节一节地抽出。在天理昭然的世间,毕竟没有能占便宜的事。所造的任何一点不顺天理的事,都要加被地受报偿还。

  清朝康熙某年,苏郡发大水。某村有个孕妇,因为丈夫卧病在床,没有东西吃,就抱着三岁的孩子进城借米。借到四斗米回家,走到中途下雨,离家还有一里路,实在背不动。这时看到有一户人家的门口有个小孩,就把米寄放在他那里,约好放好了孩子再来取。

  那个小孩跟他母亲商量,偷偷地把米藏起来。女人因为找不到米,害怕丈夫责骂,就没有回家。当时她很饿,就吊死在屋子旁边。她的丈夫生重病,又失去依靠,也很快死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这一家搬到郡城养育巷。有一天,忽然听到有鬼的声音说:“我在某处告了你,而且上告雷部,得到了批准。”不到三天,空中雷电交加,把这对母子提到庭院中打死。当时在女人的尸体中还抱着她的孩子。(《安士全书》)

  所以人造恶虽然瞒得过一时耳目,却瞒不过天地神灵、诸佛菩萨,也毕竟逃不脱因果报应。

  清朝康熙元年,昆山知县李开先,相貌丑陋,喜欢用酷刑,因此外号叫“李蓝面”。每当遇到征收钱粮,一定用很重的板子打人。往往把人打死,鲜血溅满殿堂。

  李蓝面罢官之后,住在苏州。三、四年中,全家都死光了,只剩一个女儿,也和下人私通走了。留下他贫困孤独,难以度日,只能自己上灶做饭。有一天他用口吹火,身体往前跌进了灶门,整个头部被烧烂死去。(《安士全书》)

  大家看到这些因果报应的实例,要引以为戒。要晓得,从自己心里发出的每一个念头、从口里说出的每一句话、用身体做出的每一个行为,都一定有因果。所以平时要严格把持自己的身、口、意,让三门尽量不做坏事、不说坏话、不起坏心,来舍掉痛苦的因缘;而且要尽量做好事、说好话、发好心,来摄取安乐的因缘。只有这样在三门上止恶行善,才能真正离苦得乐。

  

《岩洞老人颤抖歌讲记(三)》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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