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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洞老人顫抖歌講記(叁)▪P2

  ..續本文上一頁人推他,倒在地上就死了。過不多久,門外的人也死了。他見到謗佛的人遭受各種刑罰,脖子被卡在烈火熾燃的枷鎖中,全身被燒得糜爛。閻羅王對信佛的人說:“你有信心本不該來這裏,召你來是想讓你看看他受苦的情形,再轉達給世上的人。”說後就命令他回陽,又複活過來。(《現果隨錄》)

  所以一舉一動都有因果,以輕毀的心戲弄菩薩,當場就被擊斃。而且謗佛的惡業自相會在死後極慘烈地顯現,這個顯現就是在地獄中無止盡地顯現烈火燒身的痛苦。

  再看《發覺淨心經》上記載的一個公案:

  有一天,佛在祇洹精舍說法。有六十個初發心菩薩一起來拜見佛,五體投地,淚如雨下。他們各自問自己前世的因緣。

  佛說:你們在拘留孫佛時出家學道,道心漸漸減滅。當時有個有信心的施主供養兩位法師,非常恭敬。你當時生起嫉妒心,在施主前說兩位法師的過失,使他漸漸生起輕慢,斷了他的善根。所以你們死後墮在四種地獄中,受了若幹萬年的苦。之後轉爲人,五百世都是瞎子,愚癡沒有智慧,常常受人輕視侮辱。你們將來命終後,在五百年正法滅時,還要生在惡國惡人的地方,做下賤的人,被人誹謗,迷失自己的本心。再經過五百年,才滅盡一切業障,生在阿彌陀佛的佛國。

  再講一個佛在世時的公案。當時有一位微妙比丘尼,已經證到阿羅漢果。她對尼衆講述自己前世的報應。有一世做長者的妻子,家庭很富裕。當時她沒有生孩子,嫉妒小妾生兒子,就暗地把這個孩子殺了。

  小妾怨恨怒罵,她發誓說:“如果我殺了你兒子,就讓我丈夫被蛇咬死,讓我兒子被水沖走、被狼吃掉,讓我吃親生兒子的肉,讓我活埋,讓我父母在家被火燒死。”

  後來她死了墮在地獄裏,受無量的苦。苦受完,又生在人間一個外道家裏,投了女身。當她懷孕滿月時,就和丈夫一起回娘家。路上遇到要生産,在一棵大樹下過夜。這天夜裏,忽然樹邊鑽出一條毒蛇,把她丈夫咬死。女人見丈夫被咬死,悲痛得昏迷過去。

  第二天天剛亮,她抱著小兒子,牽著大兒子,哭哭啼啼地上路。當時路上遇到被大河擋住,沒有船過渡。女人就把大兒子留在岸上,先抱小兒子過河。放在對岸後,又回來接大兒子。大兒子見母親過來,跑過去抱母親,一下子被大水沖走,淹死在水中。女人只好再渡河來取小兒子。等她靠近岸邊,狼已經把孩子咬得血肉淋漓。女人痛得肝腸寸斷。

  路上又遇到她父母的相識。她跟他講起自己一路的遭遇。說完又問:“我父母現在平安嗎?”來人說:“很不幸,最近你父母家著火,全家都被燒死。”

  後來女人又嫁人。正當懷孕要生産時,丈夫喝完酒回家。她正在分娩,無法開門,丈夫就破門而入,抓住她毒打了一頓,而且把生下來的嬰兒放在水裏煮,讓她吃。她害怕丈夫,只能強忍著吃了一口,不覺痛入心肝。因此舍棄丈夫逃走。

  這樣她又到了波羅奈國,在一棵樹下休息。當時遇到一位妻子剛死不久的男人,就結合爲夫妻。沒過幾天,這位男人忽然間去世。按這個國家的法律,如果在生時夫妻恩愛,丈夫死後,妻子就要隨丈夫殉葬。因此她又被活埋在墳墓裏。這一天,剛好有盜墓團夥來挖墳,把她挖出來了。

  女人想:我前世造了什麼罪,幾天來接連遭遇這樣的奇禍。聽說佛住在祇洹精舍,她就來佛這裏祈求出家。因爲她前世供養過辟支佛飲食,而且供養後發願修行,所以今生遇到佛,證到阿羅漢果。(《賢愚經》)

  大家要知道,語言是從心裏發出來的。口裏昧著良心發誓,心裏也就是這樣作意的,將來也就按這樣顯現果報。微妙比丘尼前世錯亂用心,欺詐地亂發誓言,結果在果位一一應驗,每一樣災禍都出現在她身上。所以萬法都是唯心自現,業和果的關系沒有絲毫錯亂。

  再看一則公案:

  清朝合肥有個許某,出身名門望族。他的哥哥是某省的學政。有個讀書人籌了兩百金送給許某,托他提拔到叁等。許某收錢後答應了他。後來因爲事情多忘記了,沒有替他辦。等到考完揭榜,這個朋友竟然落到了六等。他想到自己名利兩空,就吊死了。他妻子也心情抑郁生病死了。

  到康熙某年,許某進考場參加考試,看到那個讀書人站在號房裏。頓時神智錯亂,自己解開考具上的線,一根一根地接長,綁在脖子上,身體懸在號房門,脖子上只有一根線,兩只腳已經離地一尺高,舌頭也隨著吐出。

  號房裏的軍兵急忙報告監考官,當時的監考官是總憲傅公,下令軍兵趕快解救。許某被救下來之後,發狂口裏傳出鬼的聲音,詳細講了過去收錢耽誤別人大事的經過。等到開門,他快速回到自己的住房。沒有多久,就在住房裏吊死了。(《安士全書》)

  現在這一類的事特別多,比如家長爲了子女上名牌高校或者找一份好工作,或者自己爲了升官發財,都是用錢通路,給相關的人送不少好處費、通情費、中介費。結果這些人收費之後,不放在心上,或者誰送的多就給誰優先辦,送的少就放在腦後。本來收賄就是惡業,收賄之後占爲己有更是大損福德,將來決定惡報難逃。

  嘉興有個老女人,兒子做捕螃蟹的行業。常常用草繩綁著螃蟹賣,換來柴草給母親用。有一天,老女人病了,用草繩塞進肚子,塞完後又一節一節地抽出。抽出來,又塞進去,又抽出。這樣,腸子和肺部中的血汙一一從口裏牽出。她說:“我接受兒子造業的錢,所以得到這樣的報應。”稍微停下來不這樣做就覺得難受。過了幾天就死了。(《安士全書》)

  所以因果報應絲毫不爽。吃下去的不幹淨的錢就要一節一節地抽出。在天理昭然的世間,畢竟沒有能占便宜的事。所造的任何一點不順天理的事,都要加被地受報償還。

  清朝康熙某年,蘇郡發大水。某村有個孕婦,因爲丈夫臥病在床,沒有東西吃,就抱著叁歲的孩子進城借米。借到四鬥米回家,走到中途下雨,離家還有一裏路,實在背不動。這時看到有一戶人家的門口有個小孩,就把米寄放在他那裏,約好放好了孩子再來取。

  那個小孩跟他母親商量,偷偷地把米藏起來。女人因爲找不到米,害怕丈夫責罵,就沒有回家。當時她很餓,就吊死在屋子旁邊。她的丈夫生重病,又失去依靠,也很快死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這一家搬到郡城養育巷。有一天,忽然聽到有鬼的聲音說:“我在某處告了你,而且上告雷部,得到了批准。”不到叁天,空中雷電交加,把這對母子提到庭院中打死。當時在女人的屍體中還抱著她的孩子。(《安士全書》)

  所以人造惡雖然瞞得過一時耳目,卻瞞不過天地神靈、諸佛菩薩,也畢竟逃不脫因果報應。

  清朝康熙元年,昆山知縣李開先,相貌醜陋,喜歡用酷刑,因此外號叫“李藍面”。每當遇到征收錢糧,一定用很重的板子打人。往往把人打死,鮮血濺滿殿堂。

  李藍面罷官之後,住在蘇州。叁、四年中,全家都死光了,只剩一個女兒,也和下人私通走了。留下他貧困孤獨,難以度日,只能自己上竈做飯。有一天他用口吹火,身體往前跌進了竈門,整個頭部被燒爛死去。(《安士全書》)

  大家看到這些因果報應的實例,要引以爲戒。要曉得,從自己心裏發出的每一個念頭、從口裏說出的每一句話、用身體做出的每一個行爲,都一定有因果。所以平時要嚴格把持自己的身、口、意,讓叁門盡量不做壞事、不說壞話、不起壞心,來舍掉痛苦的因緣;而且要盡量做好事、說好話、發好心,來攝取安樂的因緣。只有這樣在叁門上止惡行善,才能真正離苦得樂。

  

《岩洞老人顫抖歌講記(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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