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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萨行广释(下册)▪P18

  ..续本文上一页。本来不愿意讲这么多,但是看到我们有些人尚在迷惑之中,警钟不得不一敲再敲,禅宗门下有句话:“迷时千卷少,悟时一字多。”真希望所有人皆能领会这些殊胜教言的意义,那时我也就不用这么多言了!

  莫令汝此身,猛现顽强相,

  令如初嫁媳,羞畏极谨慎。

  如是修行时,千万不要让自身行为猛烈地表现出粗暴顽固的态度,应该像刚刚嫁人的新娘子一样,略带羞涩,畏人讥笑而谨慎地约束言行举止。

  在往昔没有修学佛法时,自己常常随心所欲地说话做事,随顺着烦恼习气,造下了无量无边损害恶业。现在自己入了佛门,受了菩提心戒,那么一切心念行为再也不能恣意妄为,而应时时加以检束。自己在平时应严守律仪,对治恶习,在言行举止上不要再像以前那样粗鲁,内心不能粗暴顽固,刚强不化。如果不如是修持,自心像顽石,那么上师每天给你浇灌佛法甘露,也没办法取得效果。

  修习自他相换的菩萨在众生面前,应持着恭敬态度,如同刚刚嫁人的新娘子一样,在家人面前,表现出羞涩、畏惧讥笑诃责,言行上无不小心谨慎的态度。在作者那个时代,初嫁的新媳妇,可能很难做吧,因家人都很关注,她在言行方面不得不慎,举止动静之间,都得检束自心。假如我们在修行时,也持守着类似心态行为,言行一定会如理如法。自己以往对父母众生造过那么多损害恶业,现在明白了怎么能不羞惭呢?一切众生皆是诸佛之爱子,诸佛视同己身,也是我们成佛必须的福田,那怎么能不畏惧呢?自己应如《梵天所问经》中所说那样:“应知菩萨者,譬若新妇。”所行所言无不戒慎,以守护众生的信心。

  坚持利他行,切莫伤众生。

  妄动应制止,逾矩当治罚。

  你一定要坚持利益有情,千万不能再伤害任何众生,如果妄念蠢蠢欲动,应及时制伏止息,如果心念违越了戒规,应当严厉处罚。

  堪布根霍在讲义中说:“此偈所言的,即是饶益有情戒、摄善法戒、律仪戒的总结。”作为大乘佛子,必须时时告诫自己要遵循大乘佛法去做,否则便会步入歧途。无著菩萨在《经观庄严论》中说:“利益众生事,随时不过时,所作恒无谬。”这是佛菩萨时刻不忘的法业,恒时无有错谬的事业。我们作为修学者,理应朝这个方向去努力,以菩提心摄持自三门,坚持利益众生。

  在趋入佛法后,自己无论如何不能损害众生,这是本论中已反复强调过的内容,也是一个沙门必须秉持的律仪。为了时刻做到坚持利他、切莫伤众这两条,必须时刻以正知正念来护持心相续,不让它妄动,像调伏大象一样,长期约束调教它,及时制止不法举动。如果能恒护正知正念,自心烦恼苗头刚萌芽,就及时察觉,那时极易调伏纠正,使它归于正道,不违越“诸恶莫作,众善奉行”的戒规。但不慎之时,正知正念失去了,妄念肯定要违越警戒线,闯入禁区造贪嗔恶业,这时初学者应以极为严厉的手段,狠狠地处罚它。在这方面噶当派格西们给后人留下了许多榜样,在前面内容中,也讲过不少公案。我们如果能效仿这些先贤大德们,自己一定会迅速成为合格的修行人!

  丑二、(以粗暴法制伏)分二:寅一、制伏意识;寅二、制伏身体。

  寅一、(制伏意识):

  纵已如是诲,汝犹不行善,

  众过终归汝,唯当受治罚。

  心啊,虽然我已经如是教诲过你,如果你还不肯依教行善,那么将来一切过失都将归咎于你,那时只有严厉处罚你。

  为了让习惯执着自我的心意得到转变,以上用温和方式,进行了种种劝请放下自我执着、利益他人的教诫,对有些人来说,这些教诫也就会足够起到作用了。但众生根机不一,特别是末法时代,众生恶习积重难返,顽固难化,这些温和的教言虽然反复听了,但自心好像一点也没有改进,跟原来一样恶劣,顽固地执爱着自我,不依教行持利他善法。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便应改变方式,对执迷不悟的自心以粗暴严厉方式,进行强力制伏,使它无法抵抗逃避。自心不听温和的教诫,我们也不能再客气,既然它不听教放弃我执去利益众生,那么当下与将来的一切过失错误都应归罪于它。万法根本是自心,所有罪业实质上是自心迷乱显现而产生,所以,将一切过错归罪于执迷不悟的心识,这一点不冤枉它。只要它现起自利害他之念,立即以种种有力手段处罚它,一丝也不放松,逼迫它改变到利他善道上来。这就像大人调教小孩子一样,如果慈母以温和的言教没办法使之改变恶习,那严父就会以严厉办法来教育,或斥责或者好好打一顿,那时再调皮的小孩也会老老实实地依教而行。心识在无始劫轮回中,熏染起自我爱执恶习,其顽固难化程度远比顽童厉害,不采取有力手段去强迫它,更难改变。因而真正的修行人,在对治我执恶习时,必然会勇毅而严厉,不给自我爱执这个怨敌有任何逃避之机会。

  昔时受汝制,今日吾已觉,

  无论至何处,悉摧汝骄慢。

  往昔我愚笨无知,完全为你控制,如今我已经觉晓了你是一切罪恶痛苦的根源,无论你到哪儿,我都要将你的狂妄我执骄慢摧毁无余。

  因无明我执,众生虚枉地堕入轮回之中,在无有边际的苦难中饱受煎熬,如果能挣脱无明我执妄心,则众生怎么会有贪嗔烦恼与无尽苦痛呢?我们为我执妄念所制,在苦海中漂浮至今,就连一刹那自在安乐都没有过,对每一个有情来说,这种妄念确实是最为歹毒的仇敌。如果是一个有理智者,对之怎么能不致之死地,而任由它折磨奴役呢?现在通过《入菩萨行》加持,我们都有缘了知到自我爱执妄心的恶毒面目,不甘受苦者当自强自立,以强力手段降伏这种妄心,摧毁它所有的危害。强力手段,当然有多种,从世俗来说,自心警醒、坚强,不留任何余地地斥责消除我执恶习;然而最有力的手段,即是以甚深般若去观照,勘破其虚伪外相,而彻断其根源。这便是接下来《智慧品》所阐述的内容。在《智慧品》中,作者引导我们以文殊智慧宝剑撩除无明我执云翳,彻底觉悟自心离一切戏论之大空性本面,这是妄心再也无法抵抗的“暴力手段”,是它最为怖畏、威力无比的智慧武器。

  认识了无明我执的有害本质后,作为修行人,从此应时时刻刻紧持正念之剑,与这个怨敌作殊死决战,以雪无始以来受制于它的奇耻大恨。无论它到哪儿,也无论它如何狡猾潜藏,自己当睁大智慧的“火眼金睛”,照破其原形,毫不犹豫地消灭这个傲慢大魔。所谓傲慢,即是本来没有某种功德而执计为有的一种无明妄念,在心性本面上,“我”本来不存在,而我执妄念却执着有实实在在的自我,所以这种我执通常也称之为“傲慢魔”。当然,五根本烦恼中的傲慢心,其根源即是我执妄念,一个人如果没有降伏傲慢,其我执烦恼无疑也没有得到降伏。真正降伏了我执的修行人绝不会有傲慢烦恼,高僧大德们的表现便是最好证明。五世达赖喇嘛曾说过:“我和普通人家的孩子没有区别,只不过是因为历史传统让我得到了这个位置。虽然身处这种地位,但我的智慧等并不比别人高,我超过他人的一点功德也没有……。”五世达赖是非常了不起的大德,其事业非常广大,智慧神通也高不可测,他如是谦虚,正是体现出降伏了我执傲慢魔的修证功德,与世间那种稍具名利之凡夫完全不同。大家只要留意观察,从往昔高僧大德们所作事迹中,也一定可以学到无论何时何地悉摧我执傲慢的殊胜法要。

  今当弃此念:尚享自权益。

  汝已售他人,莫哀应尽力!

  现在你应该舍弃利益自己、以自我享受为主的想法,因为我已经将你卖给所有众生了,你不要悲伤难过,尽力去服务众生吧!

  心意啊,现在你不得不抛弃无始以来所持守不放的自私自利我执恶念了。虽然我已反复教诫过你“放弃自利,放弃我执”,但你一直不肯依教奉行,所以我不得不用强制手段,将你卖给他人,使你不得不老老实实地听从使唤,为他人服务。这就像一个仆人,因为他不听从命令为别人服务,最后就将他卖给别人,那样他也就无法可施,只有老老实实地为别人干活。

  既然已全属于一切众生,像完全隶属于他人的奴仆,那么再也不能计较自利,为自我享受而谋划了。作为修学大乘佛法的行人,大家应时刻牢记:发过菩提心后,身语意全部已交给了众生,自己不应再有自主权,利用它们来寻求自利,而应时时刻刻利用三门为众生谋求利乐。有些人对此可能不太明白,用个形象比喻来说,这好比某家女孩,长大后嫁给别人家,那她也就是别人家的成员了,不能再一心为父母家中劳动。我们在发菩提心时,也就已经进行过将自己“出嫁”给所有众生的仪式了,自此以后,身语意三门应当精勤地为众生服务,谋求利益,而不能再像原来那样,一切为自我而行动。本来自己所计执的“我”,并不能与自心分开而言,因所谓的“我”,只不过是自心迷乱执着,但此处将二者分开,以拟人化手法进行破析,这就像《定解宝灯论》中问者与答者一样,其实他们是一个人。自己与心意分开,对心意进行粗暴地对治,并且告诉它:“我将你出卖给别人,你也不要悲哀难过,那样也没有什么用,老老实实为你的新主人——所有众生,去尽力服务吧!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你也不要退失利他之心,因为你已是属于他人的奴仆,不管主人如何对待,你也只能忍受,否则,命运也就可想而知了。”

  若吾稍放逸,未施汝于众,

  则汝定将我,贩与诸狱卒。

  如果我稍微不留意,没有将你布施给众生,那么你一定会执着自利而造恶业,最终将我出卖给地狱狱卒。

  有些心意可能比较固执,会因此而想:“我没有做什么不好的事,为么要把我卖给众生呢?”此偈便是对这类心念作回答。凡夫众生的自我爱执习气十分顽固,一般人虽然入了佛门,闻思过教理,也相似地修习过一些对治法,然而这种习气并没有那么好调伏。自己只要稍有疏忽,失去了正知正念,它便要重新恢复,仍然执爱自我,而不愿利益他人。在这种恶习迷惑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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