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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

「事彙部·外教部·目錄部」經文2122卷53頁碼:P0269
唐 道世撰

  《法苑珠林》九十七 ▪第3页

  卷第九十五法苑珠林卷第九十六 /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撰

  ..續本經文上一頁焚身後八月中。獽人牟難當者。就峤山頂行獵。搦箭弓弩舉眼望鹿。忽見崖騎一青麖。獵者驚曰。欲在益州已燒身死。今那在此。崖曰。誰道許诳人耳。汝能燒身不。射獵得罪也。汝當勤力作田矣。便爾別去。又至冬間。崖兄子于溪中。忽聞山谷諠動若數萬衆。舉目望見。崖從以兩僧。執錫而行。因追及之。欲捉袈裟。崖曰。汝可勞捉我。乃指前雞豬曰。此等音聲皆有诠述。如汝等語。他人不解。余國言音。汝亦不解。人畜有殊皆有佛性。但爲惡業故受此形。汝但力田莫養禽畜。言極周委。故其往往現形預知人意。率皆此也。具如沙門忘名集。及費長房叁寶錄。並益部集異記

  周終南山釋靜藹。姓鄭氏。荥陽人也。夙標俗譽。以溫潤知名。而神器夷簡卓然物表。乃撫心曰。余生不幸會五濁交亂。失于物議。得在可鄙。進退惟谷。高蹈可乎。遂心口相吊殡彰嵩嶽。尋括經論用忘寤寐。複聞有天竺梵僧碩學高行世之不測。西達鹹陽求道情通。掩抑十年。後附節終南有終焉之志。煙霞風月用祛亡返。山本無水須便澗飲。嘗于昏夕覺人侍立。忽降虎來前爮地而去。及明觀之。漸見潤濕。使人挑掘飛泉通湧。從是已來遂省挹酌。今錫谷避世堡虎爮泉是也。後周武滅法。于建德叁年五月。行虐關中。其禍既畢。至六月十五日罷朝。有金城公任民部。于所治府。與諸左右。仿佯天望。勿見五六段物飛騰。虛空在于鳥路。大者上摩青霄。小如十斛囷許。漸漸微沒。自余數段小複低下。其色黃白。卷舒空際。類旛無腳。爾日天晴氣靜纖塵不動。但增炎曦而已。因往冬官府。道經圓土。北見重牆上有黃書。拖棘上。及往取之。乃是摩诃般若經第十九卷。問其所由。答雲。從天而下飛揚墜此。幹時叁寶初滅刑法嚴峻。略示連席之官。乃藏諸衣袖還緘箧笥。初武帝知藹志烈。欣欲見之。乃敕叁衛二十余人。巡山訪覓。氈衣道人朕將位以上卿共治天下。藹居山幽隱追尋不獲。後于太一山錫谷潛遁。睹大法淪廢道俗無依。身被報纏無力毗贊。告弟子曰。吾無益于世。即事舍身。故先五衆初不慕從。藹且廣集。大小乘叁寶集記二十余卷。藏諸岩穴。使後代再興。後厭身情迫。獨據別岩。告弟子下山。明當早至。藹乃跏坐磐石。留一內衣。自條身肉。段段布于石上。引腸挂于松枝。不傷藏腑。自余筋肉手足頭面。脔析都盡。並唯骨現。以刀割心。捧之而卒。侍人心驚通夜失寐。明晨走赴猶睹合掌捧心身。面西向跏坐如初。所傷余骸一無遺血。但見白乳滂流凝于石上遂壘石封外就而殓焉。即周宣政元年七月十六日也。春秋四十有五。弟子等有聞當世。具諸別傳。親侍沙門慧宣者。內外博通。奇有志力。痛山頹之莫仰。悲梁壞之無依。爰述芳猷樹碑塔所。後有訪道思賢者。入山禮敬。循諸崖險。乃見藹書遺偈在于石壁。題雲。初欲血書。本意不謂。變爲白色。即是菩薩之慈血也。遂以墨書其文曰。諸有緣者。在家出家。若男若女。皆悉好住。于佛法中。莫生退轉。若退轉者。即失善利。吾以叁因緣舍此身命。一見身多過。二不能護法。叁欲速見佛辄同古聖。列偈敘之

  無益之身  惡煩人功  解形窮石

  散體崖松  天人修羅  山神樹神

  有求道者  觀我舍身  願令衆生

  見我骸骨  煩惱大船  皆爲覆沒

  願令衆生  聞我舍身  天耳成就

  菩提究竟  願令衆生  憶念我時

  具足念力  多聞總持  此報一罷

  四大雕零  泉林迳絕  岩室無聲

  普施禽獸  乃至昆蟲  食肉飲血

  善根內充  願我未來  速成善逝

  身心自在  要相拔濟  此身不淨

  底下屎囊  九孔常流  如漏堤塘

  此身可惡  不可瞻觀  薄皮裹血

  垢汙塗漫  此身臭穢  猶如死狗

  六六合成  不從華有  觀此臭身

  無常所囚  進退無免  會遭蟻蝼

  此身難保  有命必輸  狐狼所啖

  終成蟲蛆  天人男女  好醜貴賤

  死火所燒  暫見如電  死法侵人

  怨中之怨  吾以爲仇  誓斷根源

  此身無樂  毒蛇之箧  四大圍繞

  百病交涉  有名苦聚  老病死數

  身心熱惱  多諸過咎  此身無我

  以不自在  無實橫計  凡夫所宰

  久遠迷惑  妄倒所使  喪失善根

  畜生同死  棄舍百千  血乳成海

  骨積大山  當來兼倍  未曾爲利

  虛受勤苦  衆生無益  于法無補

  忍痛舍施  功用無邊  誓不退轉

  出離四纏  舍此穢形  願生淨土

  一念華開  彌陀佛所  速見十方

  諸佛賢聖  長辭叁塗  正道決定

  報得五通  自在飛行  寶樹餐法

  證大無生  法身自在  不斷叁有

  殄除魔道  護法爲首  十地滿足

  神化無方  德備四勝  號稱法王

  願舍此身  早令自在  法身自在

  在諸趣中  隨有利處  護法救生

  複業應盡  有爲皆然  叁界無常

  來不自在  他殺及死  終歸如是

  智者不樂  應當是思  衆緣既湊

  業盡今日 

  隋廬山甘露峰釋大志。姓顧氏。會稽山陰人。師事天臺伏膺日久。顗睹其容知其神志。故見者眄睐測非凡器。後于蓮華山甘露峰南。建靜觀道場。頭陀爲業。分爾一身不避虓虎。聞有惡獸辄往投之皆避不啖經于七載。禅業無絕。晚住此山福林寺。會大業並除流徙隱逸。慨法倰遲一至于此。乃變服毀形粗布爲衣。在佛堂內高聲恸哭。叁日叁夕。初不斷絕。寺僧慰喻。志曰。余歎惡業乃如此耶。惡盡此骸申明正教。遂往東都上表曰。願陛下興顯叁寶。當燃一臂于嵩嶽用報國恩。帝乃許之。敕設大齋。七衆通集。志不食叁日。登大棚上。燒鐵爐赤。用烙其臂。並令焦黑。以刀截斷。肉裂骨現。又烙其骨令焦黑已。布裹蠟灌下火燃之。光曜岩岫。于時大衆見其苦行。皆痛心髓不安其足。而志雖加燒烙詞色不變。言笑如故。或誦法句歎佛功德。或爲衆說法言談苦切。臂燒既盡如先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時年四十有叁矣

  唐終南山豹林谷沙門釋會通。雍州萬年禦宿川人。少欣儉素遊泊林泉。苦節戒行是其本志。投終南豹林谷。潛隱綜業讀法華經。至藥王品便欣厭舍。私集柴木誓必行之。以貞觀末年。靜夜林中積薪爲窟。誦至藥王。便令下火。風驚焰發煙火俱盛。卓爾跏坐聲誦如故。尋爾西南有大白光。流入火聚。身方偃仆。至曉身火俱滅。乃收其骨爲起塔銘。又貞觀之初。荊州有比丘尼姊妹。同誦法華。深厭形器俱欲舍身。節約衣食欽崇苦行。服諸香油漸斷粒食。後頓絕米唯食香蜜。精力所被神志鮮爽。周告道俗。克日燒身。以貞觀二年二月八日。于荊州大街置二高座。乃以蠟布纏身至頂。唯出面目。衆聚如山。歌贊雲會。誦法華經。至藥王燒處。其姊先以火拄妹頂訖。妹又以火拄姊頂。清夜兩炬一時同曜。焰下至眼聲相轉鳴。漸下鼻口方乃歇滅。恰至明晨。合坐洞舉。一時火化。骸骨摧朽。唯二舌俱存。合衆欣嗟。爲起高塔。又近並州城西有一書生。年可二十四五。誦法華經。誓燒供養。乃集數束蒿幹籠積之。人問其故。密而不述。後于中夜放火自燒。及人往救火盛已死。又貞觀年中。西京弘福寺有僧名玄覽。趙州房子人。常樂禅誦禮悔爲業。每語法屬曰。雖同常業而誓欲舍身。至貞觀十八年四月初。脫諸衣服總作一襆。付本寺僧。唯著一覆單衣。密去至京東渭陰洪陂坊側。旦臨渭水稱念禮訖。投身滢中。衆人接出。覽告衆曰。吾誓舍身命久矣。意欲仰學大士難舍能舍。諸經正行。幸勿固遮。兩妨其業。衆語意盛。故乃從之。又即入水。合掌稱佛。廣發願已。便投旋渦。于叁日後其屍方出。村人接取爲起塔銘。本寺怪其不歸。便開衣襆乃見遺文雲。敬白十方叁世諸佛。弟子玄覽。自出家來一十二夏。雖沾僧數大業未成。今欲修行檀波羅蜜行。如薩埵舍身屍毗割股。魚王肉山經文具載。請從前聖敢附後塵。衣物衆具任從佛教。臨終之日人多不委同學見書。方往尋究知死符同遺文不異(右此四驗出唐高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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