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住毗婆沙論》十五 ▪第3页
後秦龜茲國叁藏鸠摩羅什譯
..續本經文上一頁無嗔心破
遠離四黑印 受行四大印
如是則名爲 愛護于正法
勇健者。菩薩以五因緣故名爲勇健。一破魔賊故。二破外道賊故。叁破煩惱賊故。四破諸根賊故。五破五陰賊故。如說
惡魔起兵衆 道樹欲害佛
常求于佛便 娆亂聽者心
佛日出世間 魔請令涅槃
常亂受學者 破于解脫道
乃至于今日 其心猶不息
是憎涅槃者 善人之大賊
應以戒定慧 摧破魔力怨
自謂有智慧 常輕慢于佛
以種種因緣 滅佛法故出
常憎佛弟子 自失教他失
是諸外道輩 世間之大賊
當以無嗔心 應以多聞慧
及以大心力 摧破外道怨
煩惱力起業 輪轉墮惡道
煩惱力障故 不能行大道
以煩惱力故 墮種種邪見
以煩惱力故 不行甘露道
以是因緣故 煩惱最大賊
以正念定慧 破此煩惱賊
若爲根賊牽 令人墮惡道
又墮天人中 不得至涅槃
今此諸根賊 何不以慚愧
正念及智慧 摧破諸根賊
譬如世間人 以軟語欺诳
財物及刀矟 以此四除賊
以此五陰故 受生老病死
亦墮大怖畏 得諸急苦惱
五陰因緣故 憂悲及啼哭
五陰因緣故 受種種諸苦
是故汝當知 應以知見法
摧破此五陰 猶如破怨賊
堪受者。心志力強有大人相。見事深遠。以五因緣故。名爲堪受者。一所願事成其心不高。二所願不成心亦不下。叁苦惱切己其心不動。四樂事加身心亦不異。五其心深遠。若嗔若喜難可得知。如說
身心新苦至 其意亦不動
隨意樂事至 大智心不異
若嗔喜怖畏 他人不能測
如是深心相 是說堪受者
勤精進者。于五事中勤行精進。一未生惡法爲不生故勤行精進。二已生惡法爲斷滅故勤行精進。叁未生善法爲令生故勤行精進。四已生善法爲增長故勤行精進。五于世間事中有所作無能障礙故勤行精進。如說
斷已生惡法 猶如除毒蛇
斷未生惡法 如預斷流水
增長于善法 如溉甘果栽
未生善爲生 如攢木出火
世間善事中 精進無障礙
諸佛說是人 名爲勤精進
堅心化衆生者。若菩薩于五乘中教化衆生時。供養輕慢憎愛怖畏苦樂疲極等事中其心不轉。是名堅心化衆生。五乘者。一者佛乘。二者辟支佛乘。叁者聲聞乘。四者天乘。五者人乘。如說
如應以一心 一切諸力勢
依種種方便 離于憎愛心
教化諸衆生 離垢心清淨
令得無量世 難得無上乘
若入無勢力 不堪住大乘
次教辟支佛 聲聞天人乘
不貪自樂者。所謂不著一切諸樂。菩薩以五因緣故不貪自樂。一樂無常如水泡。二世樂變苦。叁從衆緣生故。四從渴愛起故。五少樂如蜜渧故。如說
樂少住如泡 變苦如毒食
叁合從觸有 貪欲[病-丙+(瓜-、)]故生
若離于貪愛 更無有別樂
如枯井蜜渧 樂少而苦多
利益衆生者 不應有貪著
及無量身命者。菩薩以五因緣故不貪惜身。一身不從先世來。二不去至後世。叁不堅牢。四是身無我。五無我所。如說
汝身衆穢聚 不淨遍充滿
不從先世來 不持至後世
雖久好供事 而破大恩分
是身不堅固 如沫不久壞
緣生無定性 無性不自在
是故應當知 非我非我所
是身無量過 不應有貪惜
菩薩以五因緣故不貪惜壽命。一樂慧命故。二怖畏罪故。叁念無始生死中無量死故。四與一切衆生共受故。五不可免故。如說
從多聞正論 生貪慧命故
怖畏失命時 而起于罪惡
又見一切人 無脫死王者
不可以財智 方便力所免
修集善法者 何得惜是命
一切事中上者。若人有所作事必能究竟。是名爲上人。菩薩以五事發必得究竟。一者財物。二者布施。叁持戒。四修定。五道德。如說
勤求聚財利 殷勤行布施
次第淨持戒 精進求禅定
行種種方便 生八道解脫
是名諸事中 名之爲上人
所作無過咎者。是菩薩所作智者不呵。以五因緣故。所作無過智者不呵。一作可作事。二大果利。叁不壞法。四次後無過。五大名聲。如說
先種種籌量 自作易作事
從是事所得 無量大果利
不妨于善法 作已無惡隨
善人所贊歎 名聞廣流布
智者所起業 名爲無過咎
可作及易作 自屬于己身
無量大功德 疾得果利益
智者如是知 後無有過咎
應加勤精進 而作如是事
一切種清淨一切勝處來者。以五因緣故諸勝處一切種清淨。一深心清淨。二回向清淨。叁自如說行勝處。四令他人行。五離諸勝處相違法所謂妄語悭貪戲調愚癡。如說
菩薩深淨心 遠離于谄曲
皆以四勝處 回向于佛道
先自修善法 後令他人行
菩薩如是者 四勝處清淨
十善道能令至十力世尊者。如是修習十善業道。能令人至十力。十力者名爲正遍知。正遍知者則是佛。以五因緣故名世尊。一斷過去世疑。二斷未來世疑。叁斷現在世疑。四斷過叁世法疑。五斷不可說法疑。如說
無始過去世 通達無有疑
無邊未來世 知通達無疑
十方無有邊 現在一切世
出過于叁世 無爲微妙法
十四不可說 亦通無有疑
是故功德藏 諸佛名世尊
如是功德成就者十善業道能令菩薩至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是故求佛道者。應如是修十善業
功德無量:如果您發現本經文有誤/缺,可以點我為眾生修正此經。
《十住毗婆沙論》由菩提下佛教公益網站(putixia.net)提供分節閱讀,後面還有【2】個分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