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資糧論》五
大隋南印度叁藏達磨笈多譯
問得力菩薩于衆生中。雲何應修行。答
諸論及工巧 明術種種業
利益世間故 出生建立之
于中書印算數。礦論醫論。能滅鬼持被毒論等。出生村城園苑河泉陂池花果藥林論等。顯示金銀真珠鞞琉璃貝石(石白如貝)珊瑚寶性論等。記說日月星曜地動夢相論等。相諸身分支節論等。如是等無量諸論。能與世間爲利樂者。劫轉壞時悉皆滅沒。劫轉生時還于人間出生建立。如木鐵瓦銅作等。工巧非一。能滅鬼持顛狂被毒。霍亂不消食諸逼惱等。種種明術雕畫繡織作等。種種事業。能與世間爲利樂者。皆亦出生及令建立
隨可化衆生 界趣及生中
如念即往彼 願力故受生
諸摩诃薩隨何世界。若天人等趣。若婆羅門刹帝利鞞舍等生。于彼彼處。若有可化衆生。爲起無量思念。欲化彼等衆生故。隨彼色類長短寬狹音聲果報。得令衆生受化之事。即應作願。起彼色類長短寬狹音聲果報。令彼衆生速受化故
于種種惡事 及谄幻衆生
應用牢铠鉀 勿厭亦勿憚
若以罵詈恐動嫌恨鞭打系閉诃責如是等惡事加我。及諸衆生無量谄幻知不可化。以彼等故不應自緩铠鉀。亦勿厭流轉。勿憚求菩提。又應發如是心。我不爲無谄無幻衆生而著铠鉀。我正爲彼等衆生著此铠鉀。我當作如是事發起精進。爲令彼等衆生速得建立無谄無幻故。應當如是自牢铠鉀
問已說得力菩薩修行。雲何未得力菩薩修行。答
具足勝淨意 不谄亦不幻
發露諸罪惡 覆藏衆善事
具足勝淨意者。謂增上意。又是善增也。意者心也。即彼心具足。名具足勝淨意。不谄亦不幻者。谄謂別心。別心者不質直也。又谄者名爲曲心。幻者謂诳也。若心不曲不诳。彼是不谄不幻。發露諸罪惡者。若有罪惡顯說發露彼名發露諸罪惡。覆藏衆善事者。若有善業竟大覆藏。彼名覆藏衆善事。若菩薩欲疾得菩提。應當具足淨意不谄不幻發露罪惡覆藏善事。是故世尊說雲。谄非菩提。幻非菩提
清淨身口業 亦清淨意業
修諸戒學句 勿令有缺減
此諸菩薩欲與修念相應故。先當清淨身口意業。于中殺生不與取非淨行等叁種身惡行。應當清淨。與此相違叁種身善行。應當受之。妄語破壞語粗惡語雜戲語等四種口惡行。應當清淨。與此相違四種口善行。應當受之。貪嗔邪見等叁種意惡行。應當清淨。與此相違叁種意善行。應當受之。諸波羅帝摹叉學句。亦當受而隨轉。于彼學句。無有知而故破。若缺漏戒者。于修念中。心則不定
安住于正念 攝緣獨靜思
用念爲護己 心得無障心
如是于戒正清淨已。斷除五蓋。于空閑淨潔離衆之處。少聲少喧少蚊虻蛇虎賊等。不甚寒熱不置臥床。若立若經行若結加坐。或于鼻端或于額分。回念安住隨于一緣善攝作已。若于境界有躁動心。則用念爲守門。如是置守護已。遠離障礙賊心。獨在一處無散亂意。而修習思惟
若起分別時 當覺善不善
應舍諸不善 多修諸善分
于思惟時若起分別。即于起時覺此分別。若是不善即應舍離勿令複增。若是善分唯當數數多作。不應散亂。如室中燈不閉風道
緣境心若散 應當專念知
還于彼境中 隨動即令住
于中修定比丘。心思惟時專意莫亂。若心離境即應覺知。乃至不令離境遠去。還攝其心安住境中。如繩系猿猴系著于柱。唯得繞柱不能余去。如是應以念繩系心猿猴系著境柱。唯得數數繞于境柱。不能余去
不應緩惡取 而修于精進
以不能持定 是故應常修
緩者謂離策勤。惡取者謂非善取(謂太急也)。若欲成就叁摩提者。不應緩作及惡取精進。以緩作及惡取精進。不能持叁摩提。是故修定行者。應常正修
若登聲聞乘 及以獨覺乘
唯爲自利行 不舍牢精進
若欲登聲聞乘及獨覺乘。唯爲自利故。自涅槃故。尚于晝夜不舍牢固精進。策勤修行
何況大丈夫 自度亦度人
而當不發起 俱致千倍進
然此菩薩應于流轉河中度諸衆生。亦應自度。何得不發起過彼聲聞獨覺乘人。俱致百千倍精進也。如自度流轉之河度他亦如是
半時或別行 一時行余道
修定不應爾 應緣一境界
今此一日不應半時修習別定。余時之中複行異道。唯于一定應善緣境。心隨一境。勿向余處
于身莫有貪 于命亦勿惜
縱令護此身 終是爛壞法
應當生如是心。我此身中。唯有薄皮厚皮肉血筋骨髓等。終歸幹枯。我此壽命亦當終盡。彼丈夫精進丈夫勢力丈夫健行。我亦應得。若其未得。我于精進不應賒緩。雖複百歲護此爛身。必定當是破壞之法
利養恭敬名 一向勿貪著
當如然頭衣 勤行成所願
今此若在曠野宿住之時。勿貪身命于中遊行。若有利養恭敬名聞起時。不應貪著。爲自願成就故。應速勤行。如然頭衣
決即起勝利 不可待明日
明日太賒遠 何緣保瞬命
彼于如然頭衣勤行之時。明日賒遠莫待明日。若于我身有勝利者。決即發起。應當生如是心。何緣能保開眼合眼時命。我今即起勝利。明日太遠。莫待明日
安住于正命 如食愛子肉
于所食啖中 勿愛亦勿嫌
如是定行比丘。若村若僧坊中。隨有如法無所譏嫌乞得食已。勿起貪心愛著。亦勿嫌之。應當安住正念。如食所愛子肉。但爲身住不壞存于壽命。攝護淨行故。猶如昔雲夫妻行曠野時。共食子肉
出家爲何義 我所作竟未
今思爲作不 如十法經說
應當如是觀察。我爲何義故而行出家。爲畏不活耶。爲求沙門耶。若爲求沙門者。應作是念。我于沙門之事。爲已作爲未作爲今正作。如其未作及正作者。爲成就因緣故。應當精勤。我離家類則名非類。應數思念。我之活命系在于他。我亦應作別異儀式。我自于戒得無嫌不。有智同淨行者。于我戒所複無嫌不。我已與諸恩愛其相別異。不與共俱。我屬于業。業之所。生受用于業。業是所親依業而行。我所作業。若善若惡我當自受。我于晝夜雲何而過。我喜樂空寂不。我有上人法不。能得聖人勝知見不。若當後時同淨行者問我之時說之不慚。應數思念此等十法。所謂定行比丘。應數思念
觀有爲無常 若無我我所
所有諸魔業 應覺而舍離
有爲謂因緣和合生。以因緣和合生故。彼無我所。以有爲故彼是無常。若是無常。彼爲他所逼迫故苦。若苦彼不自在轉故無我。于有爲法應如是觀。所有諸魔業應覺而舍離者。或于菩提心六度相應經中作不欲樂因緣散亂因緣賒緩因緣障礙因緣。若從自起若從他起。皆應覺知。于此諸惡魔業。皆覺知已離之。莫令彼自在行
根力與覺分 神足正斷道
及以四念處 爲修發精勤
信精進念定慧。是爲五根。信精進念定慧。是爲五力。念擇法精進喜猗定舍。是爲七覺分。欲定精進定心定思惟定。是爲四神足。未生惡不善法爲令不生。已生惡不善法爲令其斷。未生善法爲令其生。已生善法爲令其住。生欲發勤攝心起願。是爲四正斷。正見正分別。正語正業。正命正發行。正念正定。是爲八分聖道。身受心法。是爲四念處。此等叁十七助菩提法。爲修習故。發起精勤
心與利樂善 作傳傳生處
及諸惡濁根 彼當善觀察
心若調伏守護禁系。則與諸利益安樂善事。作傳傳生因。若不調伏不守護不修習不禁系。則與諸無利惡濁爲根知已。于彼應極觀察。生住異相故。內外兩間不住故。過去未來現在世不俱故。無處來故。無處去故。刹那羅婆牟呼利多時中不住故。猶如幻故。爲修習故。應當觀察
我于善法中 日日何增長
複有何損減 彼應極觀察
若佛世尊所說。施等善法能出生菩提者。我于彼諸善法。有何增長有何損減。常應如是專精觀察。日日之中。起而複起
見他得增長 利養恭敬名
微小悭嫉心 皆所不應作
若見余同淨行者。或沙門。或婆羅門。增長利養恭敬名聞之時。亦不應生微小悭嫉。複應思量生如是心。我亦喜得衆生利養衣服飲食臥床病緣藥等衆具。我亦喜得在家出家之所恭敬。我亦喜得具足可贊之法
不羨諸境界 行癡盲痖聾
時複師子吼 怖諸外道鹿
若見他人增長利養恭敬名聞之時。于色等境界中。不應稀羨。于愛不愛色聲香味中。雖非癡盲痖聾。而作癡盲痖聾之行。若有力能莫常痖住。應以正法遣惑破系時到。爲怖外道鹿故。及住持正教故。複當震師子吼。我已解釋修心。今當解釋修相。所謂
奉迎及將送 應敬所尊重
于諸法事中 隨順而佐助
于所尊重奉迎將送。于聽法時花鬘供養。修理支提等法事中恭敬作故。當得手足輪相。彼又是大眷屬先相
救脫被殺者 自然增不減
善修明巧業 自學亦教他
有被殺者救令解脫。護命因緣離于殺生。受此等業長夜習近故。當得長指相足跟平正相身直相。彼是長壽先相。自所受善法。受已增長不令損減故。當得足趺高如貝相毛上向相。彼二是法無減先相。善修明論工巧等業。自學及教他故。當得伊尼[跳-兆+尃]相。彼是速攝先相
于諸勝善法 牢固而受之
修行四攝事 施衣及飲食
于諸最勝善法。牢固受之。習近多作故。當得善安立足相。彼是能作事業先相。修行四攝布施愛語利行同事。常習近故。當得手足網相。彼亦是速攝先相。以妙飲食衣服布施。常習近故。當得柔軟手足相七處高相。彼二是得上妙飲食甜味。及衣服等先相
不違乞求者 和合諸親戚
眷屬不乖離 施宅及財物
隨所有物。若來求者。即施不違逆故。當得臂髀[月*庸]圓相彼是自在調伏先相。和合親眷朋友共住。不令各各乖異。若乖異者亦使和合故。當得陰密藏相。彼是多子先相。布施舍宅財物。及施上妙床敷衣服堂殿宮等故。當得金色相細滑薄皮相。彼二是得上妙床敷衣服堂殿宮等先相
父母及親友 隨所應安置
所應安置處 無上自在主
憂波弟邪夜(隋雲近誦舊雲和上者略而訛)阿遮利夜(隋雲正行舊雲阿阇梨者亦訛)父母兄弟等。所尊重者。隨所應處安置。爲無上自在主故。當得一孔一毛相白毫印面相。彼二是平等先相
雖複是奴仆 善說亦受取
應生最尊重 施藥愈諸病
施藥愈諸病者。于病人所。施藥給侍將息飲食。以給侍將息。病即能起故。當得髆間平滿相味中上味相。彼二是少病先相
前行善業首 細滑美妙言
善爲正意語 前後無不供
前行善業首者。園林會堂義井花池飲食花鬘。于難行處起橋。及造僧坊遊處等中。勸勵他人自爲前導。所施過他故。當得尼瞿嚧陀普圓身相頂髻相。彼二是勝主先相。細滑美妙言者。長夜真實細滑語故。當得廣長舌相梵音相。彼二是得五分五分語道具足音先相。五分五分語道具足音者。一者可知。二者易解。叁者樂聞。四者不逆。五者深。六者寬遠。七者無嫌。八者悅耳。九者辯正。十者不雜(二種五分故有十也)。善爲正意語者。長夜實語正意語故。當得師子牙相。彼是愛語先相。前後無不供者。他人雖有前後。然皆供養無不供養。以如法威儀平等威儀故。當得齊平齒相細滑齒相。彼二是善淨眷屬先相
不壞他眷屬 慈眼觀衆生
亦不以嫌心 皆如善親友
于諸衆生。作懷抱慰喻攝受之心。以不貪不嗔不癡眼觀故。當得青眼相牛王眼[目*妾]相。彼二是愛眼觀先相
我已解釋叁十二大丈夫相出生之業。別有種種菩薩之行。今當解釋
應當如所言 即隨如是作
如言若即作 他人則生信
應當如言即如是作。若如所言即如是作。他則生信。隨有言教。即當信受
應當擁護法 覺察放逸者
及作金寶網 羅覆于支提
于此法中應自擁護。若有背法放逸衆生。于彼亦應方便覺察令其向法。及于如來支提之所。應以種種寶網羅覆。爲令相好滿足故
有欲求婇女 莊嚴以施之
亦與說佛德 及施雜光璎
若有求婇女者。即便莊嚴婇女。而以布施。此諸婇女普皆端正。以此布施。爲令自意所求愛事皆滿足故。又以無量異種。說佛功德之法。應在集會之處。高出美妙悅意之聲。而爲演說。爲得諸聲分清淨故。又以種種光明照曜璎珞之具。悅彼心眼而以布施。爲得諸隨形好滿足故
造作佛形像 端坐勝蓮花
及于六法中 修習同喜樂
以金銀真珠貝石等造作佛像。坐勝蓮花。爲得化生。及爲得佛身故。六種同喜法者。于彼同梵行中。慈身業口業意業。不分受用物。戒具足見具足。此等六種同喜法中。應數習近。爲得徒衆。不被諸外論衆所壞故
可供無不供 爲命亦不謗
佛之所說法 及以說法人
可供無不供者。于中應可供養。所謂和上阿阇梨父母兄等。無不供養者。無不敬畏。雖爲活命。終不謗法及此說佛法人。亦不應謗。不應輕欺。爲護自善助故
金寶散教師 及教師支提
若有忘所誦 與念令不失
應以金銀散于教師。亦應以摩尼金寶散教師寶支提。菩薩有叁摩提。名現在佛對面。住此等叁摩提。于生生中。現前修習爲得聞持故。若有衆生忘失所誦引世利樂經書。于彼衆生。與作憶念。爲不忘失菩提心故。及爲得憶念現知故
未思所作已 勿躁勿隨他
外道天龍神 于中皆莫信
所作業行。若身口意。于中諸處。若未思所作已。勿爲躁急。亦勿隨他。應如是行。若異于此則生熱惱亦是悔因。于遊行出家尼揵等諸外道及于天龍夜叉揵闼婆等中。皆不應信
心應如金剛 堪能通諸法
心亦應如山 諸事所不動
安置其心應如金剛。有慧力堪能故。于諸世出世法中。如其自性如實通達。于諸事中安置其心。亦應如山。八種世法。所不能動
憙樂出世語 莫樂依世言
自受諸功德 亦應令他受
或有言說能出世間。若與佛法僧相應。若與六度相應。若與菩薩地相應。若與聲聞獨覺地相應。彼中應作憙樂。或有言說依止世間。增長世間。與貪嗔癡相應。彼中不應喜樂。若有諸受戒學頭多等殊勝功德善人所贊所受取者。于彼等中皆應受取。亦應令他受此功德
修五解脫入 修十不淨想
八大丈夫覺 亦應分別修
于中解脫入者。一者爲他說法。二者自說法。叁者自誦法。四者于法隨覺隨觀。五者取隨何等叁摩提相。此是五解脫入。應當念修。十不淨想者。謂膖脹想。青瘀想。膿爛想。潰出想。啖想。斷解想。分散想。血塗想。肉落想。骨想。此是十不淨想。貪若生時應當念修。本爲斷除欲貪故。八大丈夫覺亦應分別修者。于中有八大丈夫覺。謂少欲是法多欲非法。是爲初覺。知足是法不知足非法。是爲第二。遠離是法雜鬧非法。是爲第叁。發精進是法懈怠非法。是爲第四。安住念是法忘失念非法。是爲第五。入定是法不入定非法。是爲第六。智慧是法無智慧非法。是爲第七。不樂戲論是法樂戲論非法。是爲第八。此等八大丈夫覺。應當覺之。多欲等八不善助。應當斷除
天耳與天眼 神足與他心
及與宿命住 應修淨五通
于中天眼天耳憶念宿住知他心神足。此等五種智通。應當修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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