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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經集解》

「經疏部」經文1763卷37頁碼:P0377
梁 寶亮等集

  《大般涅槃經集解》叁

  

卷第叁(序品第一卷之第二)

  出諸離車在虛空坐去地七多羅樹 又出諸大長者亦去地七多羅樹 出諸鬼神及禽獸異名 敘變林及重閣講堂事 釋魔王說咒事 出無邊身來事

  序品之第二

  爾時複有四恒河沙(至)及閻浮提諸王眷屬

  案。慧朗曰。此下第叁列諸豪族也

  爲求法故善修戒行(至)于虛空中默然而住

  案。僧亮曰。去地七多羅樹者。彼以豪族自憍。不願雜坐。故置之空也

  爾時複有五恒河沙(至)繞佛一匝卻住一面

  案。僧亮曰。陀那婆王者。阿修羅例也。此言隨也

  爾時閻浮提中比丘比丘尼(至)其林變白猶如白鹄

  案。僧亮曰。貪生愛壽者。以佛滅爲苦。今明滅非作法。乃息僞反真也。五色之中。白是真實自然之色。不可染成。借事表理也。僧宗曰。向叁種瑞。人中悉集。今現此相。以摧諸天速集也

  于虛空中自然而有(至)皆悉悲感愁憂不樂

  案。僧亮曰。今說涅槃。無一切有。故名爲空。希有常樂萬德。如虛空中有堂閣也

  爾時四天王釋提桓因(至)來至佛所稽首佛足

  案。僧宗曰。魔多是聖人。如今是實。佛以大慈能轉其惡也

  而白佛言我等今者(至)除滅怖畏說如是咒

  明駿曰。案維摩經雲。十方世界。作魔王者。多是住不思議解脫菩薩。信之于此矣

  侘枳咤咤羅侘枳盧呵隸(至)阿羅遮羅多羅莎诃

  案。僧宗曰。若能窮達其旨。經之與咒。竟何所在。但物心難以理從。易以威逼。咒方別是止耶之術。魔無法以助化。說咒以弘道也。慧朗曰。此有叁階。前明魔以神力。施地獄之樂。辦供而來。此第二說咒。以請印可之

  是咒能令諸失心者(至)心懷愁惱卻住一面

  案。僧宗曰。歎咒功能。複明己自爲護。以勸受持也。慧朗曰。此第叁請佛受供印咒。佛不受供。而印其咒也

  爾時大自在天王與其眷屬(至)天人師佛世尊

  案。僧亮曰。此菩薩所以現者。美大之辭也。此中明身大。彼土莊嚴。衆生清淨。世樂之極。遠來獻供。更求勝法者。證有爲非樂也。慧朗曰。此下有兩段。初辨無邊。次明佛神力也。辨無邊身中。有八章。此即第一略敘彼土佛事也

  爾時彼佛即告第一大弟子(至)並可禮敬請決所疑

  案。慧朗曰。此第二彼佛命使來

  爾時無邊身菩薩摩诃薩(至)所有威德悉滅無余

  案。慧朗曰。此第叁敘時衆驚怪也

  是時文殊師利法王子(至)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慧朗曰。此第四敘文殊安慰大衆也

  是時大衆一切悉見(至)如是流布大乘經典

  案。慧朗曰。此第五敘菩薩神力

  爾時無邊身菩薩(至)如來不久當般涅槃

  案。慧朗曰。此第六明菩薩以神力。令身中衆生。得法悟也

  爾時無邊身菩薩(至)余無能見是菩薩身其量邊際

  案。慧朗曰。第七明以神力辦供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至)如是叁請悉亦不受

  案。慧朗曰。第八明以供上佛。佛不受

  爾時無邊身菩薩及其眷屬(至)卻住一面皆亦如是

  案。慧朗曰。舉十方同到者總結

  爾時娑羅雙樹吉祥福地(至)見諸佛土亦複如是

  案。慧朗曰。此辨佛神力有兩章。此即第一光明變穢爲淨也

  爾時如來面門所出(至)身諸毛孔流血灑地

  案。法瑤曰。化緣周畢。表涅槃之相也。有叁種。一衆生心淨。二國土淨。叁收光入口。收光入口。則止教之相。衆生心淨。則表化周。國土淨者。則明行畢也。慧朗曰。此第二階。示涅槃之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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