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般涅槃經集解》十
卷第十(金剛身品第五 名字
功德品第六)
釋百非義 出護法國王護弘法比丘 釋開隨護法持刀仗白衣行 釋受持此經不隨四趣 釋此經具七善 釋此經八味具足
金剛身品第五
案。道生曰。長壽之與金剛。皆共談丈六。但內外言之耳。長壽爲外應之迹。金剛爲內照之實。實照體圓。故無法也。僧亮曰。答問金剛體不可壞也。有人命不盡。而諸根壞。故須兩說也。法瑤曰。上明長壽無窮。然未必不念念相續。今明金剛堅固。非念所遷壞也。前因義此顯體也僧宗曰。答第二問也。答因答果。即爲兩段也。寶亮曰。此品前明果後明因。今以果題品也。如來以法性爲體。無有無無。百非所不及。絕有相之境也。大分爲五。第一初有兩行。總辨金剛身相。體常不動。非食所資也。第二從迦葉發問以下。據迹爲難也。第叁從佛告迦葉以下。將欲答難。且更廣明法身。絕百非之相也。第四從如來所以示病苦者。正答迦葉難。釋應現無常塵土之意也。第五領解。自說己之體常。兼傳被于未聞者也。智秀曰。就答果問中。有四翻。第一兩行正答問也。第二迦葉難。第叁佛答也。第四勸信
爾時世尊複告迦葉(至)非雜食身即是法身
案。僧亮曰。法者。無非法之義。釋非食身也。食所長養。非法橫生。名思欲身
迦葉白佛言世尊如佛所說(至)如來今當入涅槃故
案。僧宗曰。迦葉執迹爲難。以和妙釋
佛告迦葉汝今莫謂(至)堅牢難壞非人天身
案。僧宗曰。尋此釋意。從初至非識離心以來。偏明真應不異也。從非識離心以下。就不即以明義也。非人天身者。位過五道也。智秀曰。尋此答旨。有二別。第一先以四科。廣解法身之相。第二結也。第一科。從此訖如來之身非身。先明非惡身。以約迦葉難也。第二從是身訖非識。就名相中。辨不生不滅身也。即以兩緣釋之。初從不集不修以下。明不從集起也。次從無有動搖以下。明在果不複更隨緣造業。以此二緣。知法身不生滅也。第叁從離心亦不離心以下。帶應明本。正顯應由本有故。本從于應。以製名也。第四從如來之身成就以下。向雖以叁緣。顯法身相。皆是名相中者。未盡其美。乃更明法身妙絕衆相。非謂無法可名。正以法身德。廣非下地方言所能盡耳
非恐怖身
案。僧宗曰。離生死恐怖也
非雜食身
案。僧宗曰。不爲四食所養
如來之身非身是身
案。僧亮曰。身以生滅聚積爲義。而有真有應也。真身非生滅積聚。故非身也。應身無生不生。無形不形。故是身也。僧宗曰。非形累之身。即是法身之謂也
不生不滅
案。僧宗曰。離有爲相
不集不修
案。僧宗曰。非業煩惱
無量無邊
案。僧亮曰。身無大小。難可定取也。僧宗曰。法身彌[雨/複]。豈有邊表也
無知無形
案。僧亮曰。大悟無知。妙像無形。僧宗曰。知形生于立稱。法身妙絕。絕待故也
畢竟清淨
案。僧亮曰。有知有形。非清非濁。僧宗曰。雙遣乃淨也
無有動搖
案。僧亮曰。釋清淨也。有知則有所不知。有形則有所不形。可動可搖。豈曰淨也。僧宗曰。法身凝寂。孰能動耶
無受無行不住不作無味無雜非是有爲
案。僧亮曰。此下至非有爲。釋上無知也。受緣則行。行則有住。住便有作。作必味著。著則雜惡斯集。惡集則體無留停。有爲法也。以無此故。非有爲也。僧宗曰。位滿故。不受住位。故不行。不住生死。故不住也。作即是業。味即煩惱。雜即是果也
非業非果非行非滅非心非數
案。僧亮曰。釋非有爲也。有爲則是業。是果。是行。是滅。由心數而起。非之故無也。僧宗曰。離有余果。故非業非果。離無余果。故非行非滅也。非心心數。離四陰也
不可思議常不可思議
案。僧亮曰。真身如是不可思議。或謂真不可議。應是可議。故曰應即是真常不可議也。僧宗曰。叁乘十地。不能量也
無識離心
案。僧亮曰。釋上非心也。現分別故。名爲識也。能生後有。故名爲心。今謂無分別。故非識。不生後有。故非心也。僧宗曰。從此以下。真應雙明也
亦不離心
案。僧亮曰。雖不分別。而無事不知也。僧宗曰。上既言無識。謂同木石。拂此疑故。亦不離心也
其心平等
案。僧亮曰。雖知而無知相也。僧宗曰。絕高下故。故言平也。無優劣故。故言等也
無有亦有
案。僧亮曰。無生住滅。故非有。智周叁世。故亦有也。僧宗曰。法身無像。故無有。丈六通化。故亦有也
無有去來而亦去來
案。僧宗曰。既無有色。誰去誰來。垂形六道。見有去來
不破不壞不斷不絕不出不滅
案。僧亮曰。上雲去來。似有破壞出滅。今明無此。以釋非有爲也。僧宗曰。離四相故。不破乃至不絕也。體非未來故。不出至現在。不滅入過去也
非主亦主
案。僧亮曰。心居物下。故非主。具八自在。故亦主也。僧宗曰。法身妙絕。何依何主。道王叁千。故雲亦主
非有非無
案。僧亮曰。兩非重說。終遣有耳。僧宗曰。不同二十五有。故非有。不同太虛。故非無也。亦曰法身故非有。應迹故非無也
非覺非觀非字非不字
案。僧亮曰。非人非天。故非字。應人名人。故非不字也。僧宗曰。離粗細心相。故非覺觀也。夫名生于形。無狀故無名。應用故有字也
非定非不定
案。僧亮曰。心馳萬境。故非定。寂然不動。故非不定也。僧宗曰。能大能小。故非定也。其體常湛。故非不定也
不可見了了見
案。僧亮曰。十地所不睹。故不可見。後身見故。了了見也
無處亦處無宅亦宅
案。僧亮曰。真則非人。無處無宅也。常在五道。故亦處亦宅也
無闇無明
案。僧亮曰。洞鑒叁世。故無闇也。現同凡夫。故無明也
無有寂靜而亦寂靜
案。僧亮曰。無事不爲。而常無爲。僧宗曰。分身散體。故無寂靜也。常果恬然。故言亦寂靜也
是無所有不受不施
案。僧亮曰。無二十五有。故無有也。不衣不食。故不受也。功德無增。故無施也。僧宗曰。雖言始有。視聽不得。故無有也。位居足地。故不受也。離因相故。故無施也
清淨無垢無诤斷诤
案。僧亮曰。釋上句也。無是無非。故無诤也。僧宗曰。煩惱是诤。以斷盡故。故言無也
住無住處
案。僧亮曰。釋上無宅亦宅句也。僧宗曰。涅槃無域真所居也
不取不墮
案。僧亮曰。不進求故不取也。不退故不墮也。僧宗曰。因取故墮。不取故不墮也
非法非非法非福田非非福田
案。僧亮曰。絕軌相故非法。化人故非非法也。絕言故非田。應供故非非田
無盡不盡離一切盡
案。僧亮曰。釋上句也。湛然故無盡也。僧宗曰。移劫不窮。故言無盡。即是不盡。故離一切盡也
是空離空
案。僧亮曰。無性無相。故是空也。離無常無我。故離空也。僧宗曰。空無生死。即離空也
雖不常住非念念滅
案。僧亮曰。體無生滅。或隱或顯。僧宗曰。絕言故。不可名之爲常。絕衆相故。非念念滅
無有垢濁
案。僧亮曰。釋不滅也
無字離字非聲非說
案。僧宗曰。釋不滅也
亦非修集非稱非量
案。僧亮曰。了因非作故。因非修集也。絕思議故。非稱量也。僧宗曰。無所進故。非修集也。無相待故。非稱量也
非一非異
案。僧亮曰。方圓殊應。故非一也。真性不改。故不異也
非像非相諸相莊嚴
案。僧亮曰。妙絕衆相。而相超世
非勇非畏無寂不寂
案。僧亮曰。摧四魔故非畏也。無靜不靜。故無寂
無熱不熱無可睹見無有相貌
案。僧亮曰。動靜一體。其相難見
如來度脫一切衆生(至)法無有二故不可量
案。僧亮曰。出其事也
無等等
案。僧亮曰。唯佛與佛等也
平如虛空
案。僧亮曰。釋等義也
無有相貌同無生性不斷不常常行一乘衆生見叁
案。僧亮曰。無有相貌。出等事也。或叁或一釋等義
不退不轉斷一切結不戰不觸
案。僧亮曰。大乘所無也。僧宗曰。四魔已盡。故不戰也。滅于攀緣。故無觸也
非性住性
案。僧亮曰。無自性故非性也。不改變易。故住性也
非合非散非長非短(至)非增非損非勝非負
案。僧亮曰。總釋上也
如來之身成就如是(至)非有爲非無爲非世非不世
案。僧亮曰。有知知則不等也
非作非不作
案。僧亮曰。謂是了因非作因也
非依非不依(至)除一法相不可算數
案。僧亮曰。不可一方一數取也。僧宗曰。若謂得一法相。在百非外者。亦除之也。一解雲。除方便一法也
般涅槃時不般涅槃
案。僧宗曰。物見有滅。竟不滅也
如來法身皆悉成就如是無量微妙功德
案。僧亮曰。總結上也
迦葉唯有如來乃知是相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案。僧亮曰。結上不思議也
迦葉如是功德成如來身非是雜食所長養身
案。僧亮曰。結上法身妙極。離生死也
迦葉如來真身功德如是(至)爲欲調伏諸衆生故
案。僧亮曰。結上應身。雖生不生
善男子汝今常知如來之身即金剛身
案。僧亮曰。以本迹相。即雙結也
汝從今日常當專心(至)說如來身即是法身
案。僧宗曰。備上衆德。本迹相關。其旨顯然。勸令受持。廣弘化也
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至)亦當爲人如是廣說
案。智秀曰。領解也
唯然世尊如來法身金剛不壞而未能知所因雲何
案。僧亮曰。答問複以何因緣。得大堅固力也。下文舉護法爲因也。僧宗曰。答因中有四段。第一列叁種章門。所謂護法引證開製也。第二廣此叁也。第叁明末代通法人也。第四明不但通經。亦協通律爲化也。寶亮曰。就此答中。大分爲叁。第一總答。以護法爲因也。第二佛自引證。我昔親行此因也。第叁從持正法者。不受五戒。廣辨護法之相也。護法者。不出二途。一者據萬行爲端。自守戒行。任持在心。二者不顧形命。但使法弘也。若能弘。建立之心令惡改。而法通者。故佛于下文。歎護法者。自利利人之功勝也。智秀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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