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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七冊▪P34

  ..續本文上一頁心,勵力守護正知正念。

  公案中囚犯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缽上,菩薩也應像這樣依止正知正念,即應時時觀察自己是否安住正知正念。

  謂應如是策勵,廣如迦旃延那因緣應當了知。

  應當如是策勵,詳細須如迦旃延那的因緣來了解。

  聖者迦旃延那爲了調伏聖城國王等,便攜五百眷屬一起來到聖城國,國王下令以隆重的歌舞迎接。

  賓主入座之後,國王問:“舞蹈跳得如何?”

  聖者說:“沒看見。”

  國王有些不高興。聖者知道國王的心思,爲了打消他的懷疑,就請國王提一位即將處死的囚犯,讓他端著滿滿一缽油行走,又命令武士在後面持刀押送,只要油溢出一滴,當即斬首。

  聖者讓囚犯從載歌載舞的宮女旁邊走過,然後問他:“你看到什麼舞蹈?”

  囚犯說:“我害怕油溢出被砍頭,所以一心專注在缽上,沒有注意到旁邊在跳舞。”

  這時候,聖者對國王說:“連世間囚犯都能因怖畏死亡而不見外境,何況修行人?”國王聞言這才釋然。

  公案中,死囚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缽上,應當像這樣依止正知正念。或者,如《詩經》所說:“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

  如是策勵之時,總諸惡行,特見睡等懈怠之因現在前者,應不忍受迎面遏止。

  這樣策勵之時,總的發覺各種惡行,特別發覺睡眠等懈怠之因稍稍生起時,就應毫不容忍地迎面遏止。

  如雲:“如蛇入懷中,故應急起立,如是睡懈生,皆應速遏止。”

  如《入行論》說:就像毒蛇落入懷中,應當立即站起抖落,同樣睡眠等懈怠剛一生起,就要立即製止。

  以下舉例策修:

  隋朝智舜法師一心修觀,若妄念忽然湧現而無法遏止時,就以尖物刺大腿,或抱石頭繞塔,沒有片刻放逸。

  智徹禅師在《禅宗決疑集》的“退墮策勵門”中開示:“退墮”是指退菩提心、退長遠心、退精進心,佛不想禮、道不想修、善知識不想見、道友不想親近、話頭不想舉。若有這樣的退念生起,或者是由于用心過度,或者是宿業障深、善根微弱,應當數數在佛菩薩像前五體投地,燃指燃香,發露過失,求哀忏悔,勇猛舉起話頭,前面的退念就會像熱湯消冰般很快消失。

  禅師本人一有退念生起,就立即燃香發露忏悔,求佛加持,念頭當即消退。

  我們以前常說,阿底峽尊者隨身攜帶一個木製的曼茶盤,發現有小的罪業,就坐下來忏悔。大尊者尚且如此,何況我們業惑深重的凡夫,若不奮發,如何了斷生死?因此,妄念剛起時切不可容忍,一定要當下消滅。

  其次,煩惱生起時只是截斷仍不足夠,還須多修以下兩種心。

  非但斷除,應于犯罪心生不喜,謂我往昔如是轉故,乃至現在漂流生死,尤以正受菩薩律儀,而反安住學處障品,極可诃責,及願今後于如是罪定不令生,防護當來。于彼二心應多修習。

  不只是斷除,還應對犯罪生起不歡喜的心,責備自己:往昔就是這樣隨惡習而轉,以至如今我仍漂流生死,尤其我已受了菩薩戒,卻安住在學處的違品中,極應呵責(第一心——對犯罪不歡喜的心)。而且,發願:今後一定不再犯這樣的罪業,這樣防護將來不再犯罪(第二心——防護不造罪業的心)。對這二心——不喜犯罪之心和防護不造之心,應當多多修習(多修忏悔的破惡力和恢複力)。

  如雲:“一一罪生時,應當自诃責,必不令更生,恒思如是行。”

  如《入行論》說:任何罪業産生時,都應當诃責自己,而且發誓以後不犯。應常常思惟按這兩方面行持。

  明朝紫柏大師平日必禮佛之後才吃飯。

  一天有客人來,大師飯前忘了禮佛,舉箸便食。于是對知事說:“今天有人犯戒,你痛打他叁十棒。若打得輕,還要加數!”

  知事心頭一驚,不知是誰犯了戒。片刻之後,大師交給他木杖,自己匍匐在佛像前接受治罰,足足挨了叁十棒,兩條腿打得墨黑。

  大師說:“衆生無始習氣如油入面,牢不可破,若不痛加折伏,則不易調伏。”

  明朝尚書楊煮,夢見自己在園林中遊覽時,順手摘了樹上的兩顆李子吃。醒來後自責說:我平時對義利不明,才會夢中偷吃別人的李子!楊尚書爲此懲罰自己幾天不吃飯。

  還有一位君子張其蘊,一言一行都遵守禮法,稍有失誤就痛責自己,發誓悔改,整夜不睡。

  小結:

  依止正念正知的方式:一要全神貫注,戰戰兢兢;二要惡行一現前,當下就遏止;叁要修二種心,對犯罪不歡喜,並猛利發誓絕不再犯。

  《四十二章經》中說:“人有衆過,而不自悔,頓息其心,罪來赴身,如水歸海,漸成深廣。若人有過,自解知非,改惡行善,罪自消滅,如病得汗,漸有痊損耳。”

  金七、應勵力修學能相續産生有力正念的最勝之因

  應勵修學能相續生有力正念最深之因,謂與善師善友共住,及應依止多聞等因。

  精進的依處是持續生起強有力的正念,而能相續産生有力正念最殊勝的因,是和善知識、善友共住以及依止多聞等因緣。對于這些最殊勝的因緣,應當努力修學。

  如雲:“于此等時中,何能54串習念,此因能遇師,或行應理事。”

  對此頌要掌握“此因”二字。“此因”是指心中數數思惟,思惟的內容是前兩句。“此因”的作用是“能遇師,或行應理事”。

  對于思惟的內容——“于此等時中,何能串習念”,以下從目的、階段、關鍵、方法等四方面分析。

  從目的上思惟:若想讓煩惱未生的不生,已生的斷除,就要以不放逸和正知正念來依止其對治的方便。

  從階段和關鍵上思惟:在我轉入依止對治方便的時候,關鍵就是要有“不必勤作就能持續不忘失的正念”。

  再從方法上思惟:如何才能由串習而形成無勤而不忘失的正念?

  以這樣再再思惟爲因,就會知道,只有依止善知識和見行相同的道友,在他們的攝持下,時時熏習,有疑惑能得到解答,有過失能得以糾正,有偏差會被提醒,這樣配合各方面能引生正念的因緣,才能培養出強有力的正念,而不是單憑想像就能成功的。

  “此因”的作用:以此思惟爲因,生起尋求善知識和善教授的意樂,就能值遇教授師、軌範師(堪布、阿阇黎)以及見行相同的道友,也可以從法本或錄音中接受教授,從而能以歡喜心行持應理的殊勝善法(惡行的對治。如是行持,已有的過失能夠改正,未生的過失則不生起。

  總之,這是告訴我們,要想生起持續而堅固的正念,必須依止能生起它的因緣。

  亥叁、攝義

  總須多聞善辨菩薩學處取舍,次于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恒依正念發勤精進,故于所精進處要無錯誤。

  此處,是要對“于所知法義一切威儀恒依正念”發勤精進。

  總的必須以多聞善加辨別菩薩學處的諸取舍處,其次對于所認識的法義,要在行住坐臥等一切威儀中恒時依止正念,應當對此發勤精進。所以,對于所應用功之處,不錯亂爲重要。

  真正要發精進,依處是正念堅固,即對于所了知的法義,一切威儀中保持正念,這是精進的依處。正念的對境是菩薩學處的取舍,了知取舍又需依靠多聞而善加辨別,否則,正念便失去了依處。因此,修習精進應在兩處用功,一是努力具足善辨菩薩學處取舍的多聞,二是努力在一切威儀中依止正念。

  戍四、由此身心堪能之理分二:一、真實二、雖難行不應舍棄

  亥一、真實

  第四,身心由此堪能之理,謂自在之力。

  身心由此堪能之理,是說自在力。

  如《不放逸品》說:必須善學菩薩學處,及受已不學過患極重,當視煩惱猶如仇敵,于諸難行莫覺爲擔,應發心力視爲莊嚴。

  此段是對《入行論·不放逸品》意義的歸納。

  如《入行論·不放逸品》所說:一、必須好好學習菩薩諸學處;二、受戒之後不學學處,過患極重;叁、應視煩惱爲仇敵;四、對于各種難行不要覺得是負擔,應發心力視爲莊嚴。

  修善之前,應先憶念這四項內容。

  于未修業前先修此等,破除身心于諸善事無堪能性一切怯弱,學菩薩行令成輕利。

  在修善業之前,應先憶念以上《不放逸品》的內容,破除身心對于善事不堪能的一切怯弱,讓自己修任何菩薩行時,身心都能輕快猛利。

  如雲:“定于修業前,令一切有力,憶不放逸論,令自成輕利。”

  如雲:修習任何善業之前,一定要讓一切具有精進的力量。憶念《不放逸品》中的教言,讓自己修善業時身心不沈重、不疲軟而非常輕快猛利。

  以時間、目的、方法、效果四者分析本頌:

  時間是“于修業前”,不是正修時或修完後,而是在修任何善業之前,提前准備;

  目的是“令一切有力”,爲了讓我們修一切善法時具有力量,身心振奮、具有活力;

  方法是“憶不放逸論”,即憶念那些教言;

  效果是“令自成輕利”,身心變得輕快。

  如是勵力能發何等精進耶?謂如樹棉去來飄動,隨風而轉,自內身心于善勇悍,隨勇悍轉。此後精進能善成辦,由生精進,乃能成辦一切資糧。

  這樣努力能發起何種程度的精進呢?以比喻描述,就像棉絮來回飄動,隨風而轉,自己的身心對于善法勇悍,隨著勇悍而轉。此後就能很好地成辦精進,由引生精進,才能成辦一切資糧。

  這一段的關鍵要于理解“自在力”的相狀和作用。“自在”就是自在而轉。棉絮輕柔,風能隨意讓它飄動,風吹向東,棉花就飄向東,風吹向西,棉絮就飄向西。這是比喻自在的力量。“身心”如棉,“勇悍”如風,身心隨勇悍而轉,如棉絮隨風飄轉,即勇悍一旦生起,身口意就隨之自在地運轉。

  自在力的作用是“讓精進善能成辦”,以“善能精進”爲因,一切資糧都能成辦。《莊嚴經論》中說:“資糧善中進第一。”能夠成辦多少資糧完全依賴精進的程度。依《入行論》如法引發自在力,成辦精進,以勇悍自在能轉動身心,從而圓滿資糧。

  如雲:“如樹棉去來,隨風飄動轉,如是勇悍轉,由是事皆成。”

  前叁句是以風描述勇悍自在運轉的狀態,第四句是說勇悍自在轉的結果。

  如《入行論》說:就像風能隨意吹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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