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也就是“令意厭舍”。此“令意厭舍”是十白業道之根本,擴展開來便是一切律儀戒的根本,有了它,才能引起各種靜息黑業的加行,乃至達到靜息圓滿。
如何才能“見過患,起遠離欲”?這又依賴數數思惟黑業果,引起定解,因此說,勝解業果是一切內道弟子的正見,是一切白法之根本。若無此基礎,叁乘佛法都無從建立。
申二、屍羅波羅蜜多圓滿之量
由修此心增進圓滿,即是屍羅波羅蜜多。非由安立諸外有情悉離損惱,爲滿屍羅波羅蜜多。
由這一能斷心修持增進到圓滿時,即是屍羅波羅蜜多。並非由外境的有情全部遠離損惱,而安立爲圓滿屍羅波羅蜜多。
以下從反面證成。
若不爾者,現諸有情未離損惱,過去諸佛屍羅波羅蜜多應未圓滿,亦不能導此諸有情往離損害諸方所故。
不然,現在六道中還有無量有情沒有遠離損惱,則應成過去諸佛都未圓滿屍羅波羅蜜多,因爲諸佛也沒能引導這些有情前往遠離損害的地方。
比如,人類在戰爭爆發或自然災害降臨時,無處可避,魚蝦等水族在江河中也不能避免被捕殺的厄運,倘若以有情離盡損惱而安立屍羅波羅蜜多,則應成過去諸佛都沒有圓滿屍羅度,都不能稱爲到彼岸的佛陀。
是故其外一切有情與諸損害隨離不離,自相續上有離損他能斷之心,修此即是受行屍羅。
因此,不管外在有情是否遠離了損害,只要自相續上具有遠離損害他人的能斷心,修此能斷心就是受行屍羅。
《入行論》雲:“魚等有何處,驅彼令不殺,由得能斷心,說爲屍羅度。”
《入行論》說:把魚等所有有情引往何處,才不至于被殺戮呢?必定沒有這樣的處所。實際上,是因爲修得了能斷心,而說爲屍羅度。
戒雖有叁,此約律儀屍羅 增上 說爲斷心。此複若具等起增上,斷十不善是十能斷,若就自性增上,斷七不善是七能斷身語業性。
戒律包括律儀戒、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叁種,此處僅就律儀戒而將戒的自性說爲能斷心。另外,如果包括等起在內來說,斷除十種不善業,是十種能斷;如果從自性的角度來說,斷除身語七種不善,是七能斷的身語業性。
“約律儀屍羅增上”,即單單從律儀戒的方面認定屍羅的自性爲能斷心,這只是一個側面,因爲“攝善法戒”和“饒益有情戒”的體性並非能斷心,而是肯定方面堪能行持的善心。
以下引《入中論自釋》宣說屍羅的釋詞和體相。
一、屍羅釋詞
《入中論疏》雲:“此由不忍諸煩惱故,不生惡故,又由心中息憂悔火清涼性故,是安樂因,爲諸善士所習近故,名爲屍羅。
梵語屍羅具有兩種意義:
(一)“由不忍諸煩惱故,不生惡故,由心中息憂悔火,清涼性故,名爲屍羅”。
不容忍能導致犯戒的煩惱,不造作一切違越佛製的罪業,心中息滅追悔犯戒之火而常得清涼,故名爲屍羅。
“屍羅”:“屍”即清涼,“羅”是獲得,即由不忍煩惱和不造罪惡,心中遠離憂悔、常得清涼,而稱之爲屍羅。
(二)“是安樂因,爲諸善士所習近故,名爲屍羅”。
是安樂之因,是諸善士所依止的緣故,名爲屍羅。
二、屍羅體相
此以七種能斷爲相,無貪、無瞋、正見叁法爲其等起,故具等起屍羅增上說十業道。”
此屍羅是以能斷身語七支犯戒的能斷思爲體相,無貪、無嗔、正見叁法是七支能斷思的等起。因此,包括“等起”在內,從“能斷”和“等起”來說屍羅,即是以能斷十黑業道的十白業道爲體性。
未二、趣入修習屍羅方便分叁:一、連接 二、廣說 叁、攝義
第二,趣入修習屍羅方便者。
申一、連接分二:一、欲成辦他利應勤受律儀 二、能令屍羅清淨之方便
酉一、欲成辦他利應勤受律儀
如是發心受學諸行,此即誓辦一切有情令具正覺屍羅妙莊,應修其義,此複自須先生清淨戒力,以自未能清淨屍羅及有虧損,當墮惡趣,況雲利他,即自利義莫能辦故。
發菩提心受持修學諸菩薩行,即自己承諾要讓一切有情具足佛戒莊嚴。既已發誓,就要真實修持其意義,這又必須自己首先生起清淨戒的力量,因爲如果自己未能清淨屍羅及屍羅有虧損,就會墮入惡趣,這樣連自利尚不能成辦,何況利他?
故勤利他,當愛屍羅,不應緩慢,必須勵力守護防範。
因此,精勤利他,就要愛護屍羅不應緩慢,必須努力守護、防範身語意不違背戒律。
《攝波羅蜜多論》雲:“若具正覺戒莊嚴,勤修一切衆生利,先當善淨自屍羅,發起清淨屍羅力。”
《攝波羅蜜多論》中說:如果具足佛戒莊嚴,勤修一切衆生的利益,首先應當清淨自身的戒律,發起清淨屍羅的力量。
又雲:“毀戒無能辦自力,豈有勢力而利他?故勸善修利他者,于此緩慢非應理。”
又說:毀壞戒律沒有能力成辦自利,又豈能有勢力利他?因此奉勸善修利他的人,不應在護戒上緩慢。
《六波羅蜜多經》中,佛教導以正念這樣思惟:我已經發誓,見有情毀壞禁戒,一定勸導他堅守戒律,以佛的淨戒璎珞莊嚴他的身心。我若自己不護戒律,又如何能以戒律攝護有情?如何能將一切有情安置于無上菩提?
再思惟理由:自己若毀戒不清淨,雖然說法勸人持戒,終究不能令人信服,反而會受人輕視呵斥。因此,想要教導衆生護持淨戒,爲何自己不護持而犯戒呢?自己若不持戒,別人會說:“你雖然口頭上對我們宣說,你自己的耳根爲什麼不聽你所講的那些話?”諸如此類遭受各種譏毀,怎麼能勸人守戒。
因此,應先檢查自己,遠離放逸、堅守淨戒、以身作則,然後再對別人宣講就能讓人信受。他人信受之後,就會護持佛戒,具足清白,乃至最終成就菩提。
佛還告訴彌勒菩薩:行持大乘的菩薩希望讓衆生遠離十惡行,首先自己必須遠離惡業、修行善業。因爲:菩薩自己能修好十善,所說的言教就都能起到作用,讓人信受。如果自己不做,只是一味教別人,這就像自己還沈溺于大水中,卻對岸上人說“我能救護你”,誰會相信他的話呢?同樣,自己造十惡業,被十惡業的瀑流漂走,卻對衆生說“我要救度你”,怎會能讓人信服?
《六波羅蜜多經》中說:“複作如是正念思惟,我于昔時已發誓願,若見有情毀禁戒者,誓當勸令堅持淨戒,以佛淨戒而爲璎珞莊嚴其身。若我不能護持戒者,雲何以戒攝護有情?以是因緣勸令持戒。若不如是,雲何能置一切有情于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所以者何?若諸凡夫自不清淨,爲毀戒者,雖說正法,勸他持戒,終不信從,反被輕呵。若欲教他護持淨戒,何不自護而毀犯耶?以是思之,汝應持戒。汝若不持,汝口雖說,自耳不聞,如是種種被他譏毀,何能勸人守護淨戒。以是當知先自檢身,離諸放逸,堅持淨戒波羅蜜多,然後爲人說正法要。有情聞已便能信受,既信受已,護持佛戒,具足清白,乃至得成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又說:“複次慈氏,菩薩摩诃薩行大乘者,欲令衆生離不善行,先當自身遠離十惡,修習十善。何以故?若諸菩薩自行十善,所有言教人皆信受。若自不行而教人者,譬如有人爲水漂溺,語岸上人我能救汝,無有是處。造十惡者亦複如是,自被十惡瀑流所漂,語諸衆生我當度汝,亦無是處。”
酉二、能令屍羅清淨之方便
如是能令屍羅清淨,依賴于諸進止之處如製行持,又此隨逐猛利堅固欲守護心,故當久修未護過失善護勝利,而令發起欲護之心。
“諸進止之處”:“進”是進取,“止”是禁止,即應行持之處和應禁止之處。如放生是進取處,殺生是禁止處。
如是,“能讓屍羅清淨”依賴對于諸進止處遵照佛製行持,這又跟隨猛利堅固的欲守護心,因此,應以長久思惟不護戒的過失和善護戒的勝利,而發起欲護戒之心。
如何讓屍羅清淨呢?這唯一依賴對進止之處如製行持。如果該作的不遵照去作,該禁止的不去禁止,相續中染上犯戒的垢染,屍羅怎能清淨呢?
“又此隨逐猛利堅固欲守護心”,“此”是如佛製學處行持,這個猛利堅固的欲守護心,有了它隨之就有如戒行持,沒有它就難以如戒行持。這如同影隨身行,無身也無影一樣。
如何才能生起護戒之欲呢?方法是長期思惟不護戒的過失和護戒的勝利。
小結:菩薩發了菩提心,誓願讓盡虛空界的有情都佩戴佛戒璎珞,要完成這樣任重道遠之事,菩薩自己必須努力護戒,否則自救不了,豈能救他?因此,菩薩必須護持淨戒。
怎樣才能清淨戒律呢?這要了知四個法的因果關系。四法是“清淨屍羅”、“于進止處如製行持”、“猛利堅固欲守護心”以及“久修未護過失善護勝利”,前前是果,後後爲因,要最終達到屍羅清淨,先要在第一步上用功。
以下廣說如何思惟未護的過患和守護的勝利。
申二、廣說分二:一、思惟過患 二、思惟勝利
酉一、思惟過患
初者,如前論雲:“當見猛利大怖畏,可斷雖小亦應斷。”謂由過患深生怖畏,雖于小罪勵力斷除。
不護戒的過患,如《攝波羅蜜多論》所說:“若不護戒,將見到猛利的大怖畏等著你,因此就算過失小,也務必要斷除。”這是說,由見過患而深生怖畏,即使對微小罪業也應努力斷除。
《寶雨經》說:“菩薩見違犯中,如微塵量,深生怖畏。下至小罪,心懷大懼,況多違犯而生隨喜。(菩薩即使見到如微塵大的違犯,也深生畏懼,下至犯了小罪也心懷恐懼,更何況多有違犯而生隨喜心呢?)何以故?由如來說,比丘當知,多服毒藥,能令人死,少服毒藥,亦令人死。比丘當知,若多犯罪,即生惡趣,若少犯罪,亦生惡趣。菩薩如是正思惟時,驚怖違犯。”
屍羅障品,其粗顯者謂十不善,所有過患,如前已說,當思惟之。
屍羅的障品中,其粗顯的十不善業的所有過患,在下士道中已經宣說,應當反複思惟。
《大智度論》說:“雲何名爲破戒人罪。破戒之人,人所不敬,其家如冢,人所不到。破戒之人,失諸功德,譬如枯樹,人不愛樂。破戒之人,如霜蓮花,人不喜見。…
《《菩提道次第廣論講記》第六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