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人爲爭寵而互相仇殺惱害,男人爲爭權奪位而大動幹戈,喪失人性、亂倫敗德之事時有發生。因此經中說王宮是荊棘叢、不淨坑,所以應當舍棄。則達日阿阇黎雲:“王政乃爲廣大不淨坑,國王即是惡魔之美名。”阿瓦德德雲:“王政財産如毒海,若飲即斷解脫命。王政財産如火坑,若入即得大痛苦。”《律本事》雲:“比丘住王位,律法所不許,僧衆于田舍,牛馬羊等畜,悉皆可納受,然于王政權,佛亦不許受。”佛完全遮止出家人當國王,而且連僧衆也不能接受國政。不但不能執政一國,連半國也不能接受。《戒律根本論》雲:“國政之一半,亦皆不許受。”律藏中佛嚴禁比丘及僧衆掌權執政,更不能稱王作主。不但如此而且無事也不能進王宮,否則犯墮罪。因爲入王宮和城市聚落,會給持戒帶來很多的違緣障礙。比如比丘入王宮,如果遇到王妃歡笑懷孕、宮內失寶、太子受貶、大臣革職、小官受封、宮庭策反等事,則可能會被牽連到是非之中,而受到國王太子、大臣的治罰,以及民衆的譏嫌,因此佛不開許比丘無故進入王宮。
“人爲財死,鳥爲食亡。”人們爲了積累、守護、增長財産,盡其一生都在夜以繼日地辛勤忙碌,但積聚必消散,財物本來非堅非固,猶如水泡無有實質,一切受用也如流水刹那刹那地消殒壞滅。能毀壞出家人戒體的惡緣就是貪執財産受用。世間清高之士尚能視錢財如糞土,若出家修少欲行的人反而聚斂無休,真是與情理難合。如是非法非律地以偷盜或者貿易來聚斂財物,其結果只會摧毀自己的戒體。經雲:“癡人貪財毀相續,不爲後世積福德,爲貪心火所焚燒,損惱自己及他人。”龍樹菩薩雲:“受用遷變性,當知無實義。”已出世俗樊籠的出家兒本該一心出離、志求解脫,如果反而貪執錢財、聚斂無休,則其心其行與凡俗之人有何兩樣?
己二、宣說真實斷除
經雲:
一切受用如流水,彼舟如何家亦然,
鮮花如何色亦然,生命好似水中泡。
如舟在水上行駛般,在家人的財産也是如此。夏日的鮮花無須幾日就會凋謝枯萎,同樣,青春美貌也是如此。猶如水中的浮泡,微風一吹,倏爾即滅,人命脆弱也是如此,只需極小的違緣即令人命斷身殒。佛教誡行人,斷除對財物、美色以及自身貪執的最勝方便就是觀修諸行無常。
修行要于叁門中斷除對財色的貪著。若不貪財,就會免除爭奪與虛诳;若不貪色就會消滅淫火的煎熬、焚燒。經中說舍棄財色就能隨順菩提正道。如果出家修行人對財色貪得無厭,日夜不斷地妄想攀緣,千方百計地設法得到財色,天天增長煩惱,日日增添業障,與諸漏法相應、被諸罪業牽纏,將來必墮叁惡趣中。如此之人不是出家沙門,也非在家俗人,無名可稱。
一切苦因苦果都是爲財色而造成。經雲:“八萬四千障道罪業,悉因財色以爲根本。何以故?十方衆生無始以來,爲財相殺者過微塵數。爲色相殺者,數複過是。”如果能斷財色者是菩薩行,是真持戒,稱爲賢德之士,不愧爲佛弟子。道宣律師雲:“河沙诳惑,由財色起,此之二物,能壞君臣師徒夫婦等,亦壞內外親族朋友知識。若離財色更無世間人天諸苦,聖凡同贊。諸漏滅盡,進至佛果。”斷除財色建立功行,然後聽聞經論,這是入道的次第。因爲斷財色則戒律清淨,戒淨則心定,心定則發慧,然後可得解脫。《淨心誡觀法》雲:“鄙夫愛財色,誡汝斷貪著,由財叁世苦,因色入火镬,色能障聖道,財能令行薄。”《薩婆多論》雲:“甯以身分納毒蛇口中,不犯女人。”經中說,見到女人生起貪心即滅善法,與之接觸身犯重罪即滅善法,與之交會身犯重罪即滅善法,由此可見女人不可視、不可觸,何況與之交會呢?親近女人會毀壞一切善根功德,發起一切罪業惡法,斷絕出離心、菩提心、信心等善心,而生起嗔恨心、嫉妒心、我慢心、悭吝心等惡心,由此徒增菩提道的諸多障礙。
若貪著財物則會使道心衰退,使放逸懈怠增長、好吃懶做、虛浮不實、貪心膨脹。佛在《雜阿含經》及《律藏》中遮止比丘爲自己蓄集金銀珠寶等財物。《增一阿含經》雲:“若未生利養心便不生,已生求令滅之。”修羅陀比丘未得財利供養時苦修十二頭陀行,自從接受國王的供養後就不喜歡寂靜山林,不想樹下禅坐,不願托缽化緣,舍棄一切頭陀苦行,最後舍棄叁衣,還俗成爲白衣,以殺牛爲業,造重惡業,死後墮地獄中。《雜譬喻經》雲:“財不足惜者,以財是五家之分,盜賊、水、火、官、惡子五家忽至,一旦便盡,故曰不足惜也。”
若人臨命終時,氣息粗大有出無入,口幹舌燥,水米不進,視線模糊,聽覺減弱,筋斷脈絕,刀風解形,咽氣壽盡之余,眼前黑暗籠罩如墜落于無底深坑之中,獨自漂泊在荒涼的曠野中。此時縱然財寶堆積如山也無法救護惡趣的怖畏。《大莊嚴論》雲:“雖有諸珍寶,積聚如雪山,象馬衆寶車,謀臣及咒術,專念死至時,不可以救免。”
經中記載了一個公案:一日佛與阿難路中行走,忽然佛告訴阿難說:“阿難你看這裏有毒蛇。”阿難看到一罐黃金放在路邊,他說到:“世尊,是的!可怕的毒蛇。”說完之後隨即離去,一位貧人聽到後也去看,當他看到黃金時欣喜若狂地說:“沙門真是奇怪,明明是黃金,怎麼叫做毒蛇,這樣的毒蛇多得到幾罐該多好!”他一夜之間成爲巨富,國王聽到後立即把他抓去,安上一條偷占國寶的死罪,當臨刑時他才醒悟佛所說話的意義。
總之,衆生的壽命猶如水中泡,風稍微一吹動即會破滅,人身也脆弱不堪,人命無常僅在呼吸間,何時死都不知,一氣不來曆盡千辛萬苦積集的財物馬上被瓜分無余,嬌妻美妾隨人而去,細細思忖有什麼值得貪著留念的呢?龐蘊居士雲:“日輪漸漸短,光陰一何促,身如水上沫,命似當風燭。常須慎四蛇,持心舍叁毒,相見論修道,更莫著淫欲。”法王如意寶雲:“彼此相戀韶華之男女,心中無盡甜言與蜜語,妄想終身不分同度日,怎奈不知壽命能長否?往年家世圓滿富饒者,今日衆多變遷受痛苦,無常本性現于意端時,必當厭離一切有漏境。”
財物對聖者而言非但不成道障,相反卻成爲自他安樂之因。法王如意寶處理財産的方式值得每個修行人效仿隨學。每年學院供燈及食子的費用全都由法王承擔,經常給成千上萬僧衆打齋,建立扶貧會救濟生活困難的修行僧尼,發動組織全國範圍內放生等,法王的錢財主要都用在這些方面。
《叁摩地王經》雲:“腐臭不淨身,壽命無自立,無常遷變性,猶如夢幻景,凡夫顛倒執。”《無常性經》雲:“無比無常非堅固,財産壽命亦非固,諸衆無常將到來,雲何歡悅五欲樂。”《阿含經》中佛教誨我們要斷除貪著利養、淫欲、名聲、身體,應當觀死亡無常。
乙叁、後善隨喜贊歎
經雲:
世尊說此偈已,優婆離等衆比丘悉皆歡喜贊歎世尊所言。
佛陀說完這段偈頌之後,優婆離等衆比丘蒙受法義,歡喜贊歎釋迦牟尼佛所說之法甚深微妙。
甲叁、末義
成就真實戒經圓滿結束。
善護正道根本聖戒律,獲得功德難思複難議,
反之破戒過患極其重,隨順佛語約略而宣說。
相關之叁問題
以上對《成就真實戒經》作了約略的解釋,此處再附帶講叁個問題:第一、爲令在家人種下良好的種子習氣以及使出家僧人生起歡喜而堅固道心,因此宣說在家的過患與出家的功德;第二、以可靠教證宣說破戒過患與具戒功德二者之間的差別;第叁、基于以上兩條,是故當出家受持清淨戒律。
一、在家過患與出家功德之差別
初者,所謂的“家”,智者認爲是束縛身心的牢獄,而愚人則執爲安樂幸福的所在。佛法雖有大小顯密的暫時差別,但從究竟而言佛陀施教傳法的本懷無非是欲令衆生解脫迷亂輪回之家的束縛,從而趨入叁乘涅槃解脫的聖城。因此佛在《妙法蓮華經》等諸多經中以形象的比喻描述了叁界火宅的種種過患,其目的是爲了喚醒幼稚愚昧的芸芸衆生,使他們能醒悟過來,認真、深入地思維輪回的過患,從內心裏深深厭棄輪回諸法,從而急求出離、走向解脫。如果我們對叁界火宅的種種險況不驚不怖、無動于衷,不希求從中出離,那門外的叁種寶車(比喻聲聞、獨覺、無上佛乘叁種教法)就無緣得到,也就是說無法得到聲聞、獨覺、佛陀的果位。
在小乘、大乘乃至金剛乘中都以出家持清淨梵行者爲上等修行人,認爲以出家身修行最爲殊勝。然而衆生根機因緣千差萬別,因此不能一概而論,都用一個標准來要求,佛陀有教無類,不但攝受出家衆,而且對今生無緣出家修行的白衣也同樣賜予解脫的機會。佛陀對在家人放寬要求,只讓他們受持少分戒,以此遮止大的罪惡,同時行持少分善法。這與出家衆所持的戒以及所修的善法有極大的差別。爲此,在家衆應恒時生慚愧心,對出家生活心生仰慕,經常觀修輪回過患,激發自己強烈的出離心,如能以此爲基礎修小乘四聖谛法,最高可得阿那含果,但無法得到阿羅漢果。進而如能在強烈出離心的基礎上發起菩提心、修習六度萬行,也可漸次入于大乘五道之中。但一般來說因在家、出家所處環境不同,在家發起出離心、菩提心的障礙極多,因此與出家修行相比,二者成就的速度有遲速的差別。當然這是就凡夫而言,如果是大菩薩,則無論在家、出家都沒有差別,不但可現在家身而且可現地獄、餓鬼、旁生等身。如蓮花生大士、馬爾巴大師、巴思巴大師、維摩诘居士、龐公等都是現在家身,菩薩因已了達家本性空,故可身處塵勞而遊心物外,當然不受家的束縛。《維摩诘經》雲:“雖爲白衣,奉持沙門清淨律行;雖處居家,不著叁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現有眷屬,常樂遠離。”但應知此非具縛凡夫的境界。如果凡夫以此爲借口而甘處如牢之家不思出離,或以此勸阻他人不要出家,則只是自欺欺人,徒然造罪,而且尚有犯大妄語之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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