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一善
——茗山法師的慈悲主義
一、緒言
這是作者十年來身體力行並深深獲得效驗的一個主義,初行時未能自信,又怕人說我自贊、诳他、打妄語,只好自己受用,從未公開發表;今年春,看書看到有“教授的誨人精神,應將一解一得盡以傳人”的話,乃于焦院第一周的精神講話,向各同學講過一次,最近想把這一得之愚,本“與人爲善”之意,公諸同好;乃將講稿整理補充,寫成此文。若讀者諸君能如說行持,必能自利利他,獲無量功德。
自赫胥黎“物競天擇”、達爾文“優勝劣敗”倡說以來,世人往往損人利己,弱肉強食,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人痛苦之上,良深浩歎。讀者諸君,如能輾轉勸化全世人類實行這“慈悲主義”,把他人的快樂建築在自己痛苦之上,必可挽回世界人心,促成永久和平。這是我發表本文最大的願望!
“慈”,就是犧牲自己而施與他人之安樂。“悲”,就是同情他人而急欲救其痛苦。《大乘義章》曰:“愛憐曰慈,怆恻曰悲。”又曰:“慈能與樂,悲能拔苦。”《智度論》曰:“大慈與一切衆生樂,大悲拔一切衆生苦。”即是此義。“主義”,即是“由思想而生信仰,由信仰而生力量”之謂。“慈悲主義”的意義,就是以慈悲心爲一切思想行動的中心指導者,換句話說,就是把我一切思想行動使符合並依歸于慈悲之道。
“慈悲主義”是佛陀的,並不是“我的”,但因本文的內容,乃敘述我個人實行佛陀慈悲主義的經曆、方便、效驗及解釋疑義,故加以“我的”二字,非敢驕慢,請諸君原諒,並指教指教!
二、我實行慈悲主義的緣起與經曆
我少小時隨母在家庭中,早晚常常拜佛念佛:“南無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阿彌陀佛。”由此種下了“慈悲”的種子。十九歲出家後,在小廟上晚殿,總要念忏悔文:“大慈大悲利衆生,大喜大舍濟含識” ,又聽人說:“佛教是大慈大悲救人救世的宗教,”由此才相信“慈悲”是可寶貴的東西。二十一歲在焦山,聽講《心地觀經》“慈父恩高如山王,悲母恩深如大海。”又讀《法華經》“如來室者,一切衆生中大慈大悲心是”,由此才懂得一點“慈悲”的意義,然而並不知怎樣去行持?更不知行持有什麼益處。二十四歲在南嶽,聽到靈濤法師一次剀切的訓話,他說:“自七七事變以來,戰火日見蔓延,我們處在這個亂世界,隨時隨地都有喪身失命的危險,真是可怕!觀察戰爭的起因,實由于少數野心家的貪瞋猛熾,衆生的共業招感;要斷滅貪瞋,忏悔共業,消弭人類殘酷戰爭,促成世界永久和平,我們必須力行 “慈悲叁昧” !我又覺得地獄餓鬼趣中的有情所受各式各樣的痛苦,更是人間所未有,夢想所不及,我們看經論中所說的苦狀,誰不怕到那裏去受苦?再觀察地獄餓鬼的起因,也實由于有情的放縱貪瞋,廣造逆惡。要降伏貪瞋,忏悔逆惡,救拔受苦有情,度脫地獄餓鬼,也必須力行這“慈悲叁昧”!假若你們個個力行慈悲叁昧,不但世界得以和平,有情得以解脫,就是你們自己也能免除戰爭的危險,免除惡趣的痛苦,所得功德利益,無量無邊。”我聽了這一次的訓話,深深地感動,覺得慈悲有這些勝義與妙用,發誓努力奉行。
從那時起,自己規定每周星期日爲慈心紀念日,星期一爲悲心紀念日,牢牢記住那兩天,無論如何,總要做兩件給人快樂救人苦難的事,或戒殺放生,或廣修供養,或忍辱無瞋,或存心不害,或以同情的態度贊美他人的長處,幫助他人的工作,救濟他人的急難,自己吃些虧,便宜把人討,舍己利人,見義勇爲,使他人離苦得樂,等等。如此行了兩年,星期日和星期一,便成爲我的歡喜日了,他人給予我的快樂,救助我的苦難,恰是我過去利人救人的如數以償,甚至加一倍十倍百千萬倍的收獲,實使我感激涕零!由此格外加功用行,除于星期日星期一實行慈悲外,更于星期二至星期六,將與“慈悲有關的喜舍、四攝、六度、五戒、十善、十一善心所、叁十七道品等一切善法,輪流行持,最低限度,日行一善。然而我的業重福輕,障深慧淺,行之既久,未免懈怠心生:或聞譏謗而退悔,或將行施而難舍,或因病忙而疏忽,或慮利害而遲疑,但常常鞭策自己,勉力行去;因而獲得的感應更奇,效驗更多:日間安樂,夜無惡夢,逢凶化吉,遇險爲夷,災難消除,人人敬愛,甚至回瞋作喜,轉禍得福。得了這些效驗後,對慈悲主義,更加深信不疑,力行不懈,隨時隨地,盡心尺力,以種種方便,利濟衆生;並于日記記之考核勤惰,日日自警,日日行持,一日不行,即一日不能自安,久而久之,習以成性,自作自受,樂趣無窮!
叁、我實行慈悲義的十叁種方便
上來已述我實行慈悲的緣起與經曆,但“慈悲爲室,方便爲門” ,要由方便之門,方入慈悲之室。故再略述我實行慈悲的十叁種方便:
(一)利他——我常常思量“利己”,是我一人得利,而多數人受害;“利他”,是我一人受害,而多數人得利。一多相較,覺利己太藐小,而利他確很偉大,于是決定了意志:“甯可天下人負我,莫教我負天下人” 。也就和經論中“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得離苦”、“上士恒勤求、自苦他安樂”的意思相同。我就本著這個意志,與人合作,願意多吃些苦,少分些利樂,與人交往,願意多吃些虧,少討些便宜。尤其利害沖突關頭,切記先爲他人打算:甯可舍己利他,絕不損人利己;最低限度,利他而不損己,或利己而不損他。所以我立身處世,發一言,行一事,抱定這一個觀念:一切以利他爲標准。
(二)同情心——民國叁十二年冬,我在衡陽因交涉寺産被無線電臺臺員用繩子吊起來的時候,身體感到非常痛苦,生命感到極大威脅,只得默念“南無大悲觀世音菩薩……”希求菩薩通知太虛大師們趕快營救:早來一分鍾,使我早脫一分苦,若遲來半點,恐怕就往生了;那時心中極迫切的情緒,非身曆其境者不知。就因爲受過那次痛苦的教訓,之後看到或聽到他人及衆生受苦,就如自己受苦,很迅速地努力搶救:如見他人跌倒,立刻去扶起,他人急難,立刻去排解,他人碰傷或中毒,多方請醫去醫治,他人溺水或失火,不避嫌怨去援救;尤其看到他人被吊或魚鼈雞鴨被人倒懸,心急如焚,總要想盡辦法去解救。這些都是由于我的同情心的驅使。
(叁)恒順衆生——我當學僧,即隨順院長教師意旨,精勤修學;當教師,即隨順院長學僧意旨,認真講課;當院長,即隨順教師學僧意旨,盡量栽培;當清衆、執事、住持等,亦複如是,不存主觀成見,隨順客觀趣向,待人如是,待一切衆生亦如是。我願意如有春天的雨露,夏天的涼風,秋天的明月,冬天的太陽,江海的輪渡,大陸的車輛,空中的飛機……做時代所需要衆生所受歡迎的一個人。
(四)公而無私——我爲了護持佛法,解決寺廟與學校糾紛,保障佛教寺僧的權益,興辦僧教育及公益慈善事業,曾于各地佛教會辦過幾百樁案件,打過幾十樁官司,請過幾次保護佛教的布告,不知走了幾多路,說了幾多話,用了幾多錢,往往吃飯的時間過了就在外忍餓,衣服破爛了也無心再做,甚至身體病壞了也無心顧及,熱心從公,忘卻自己,只盡義務,不計權利,只顧天下肥,不顧自身瘦,總因爲要學祖師爲法忘軀,學菩薩爲衆生服務,學佛陀行慈悲之道。
(五)不害——我深信一切皆有因果,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間或未報,乃是時期未到,故偶遇惡人憎我、妒我、謗我,甚至害我,我都不願以牙還牙,以齒還齒;我想“自作孽,不可逭”,有自然因果存在,何用我去害他?我只可憐他的業障深重,善根淺薄,慚愧我無德感他,無法救他!而況害他,終致自他俱害,不害他,或可使他改過自新。看見他人陰謀害人,我也常以此意相勸。
(六)廣修供養——我不貪穿,不貪吃,又沒有一點嗜好,私人所得的衣物以及師友贈送給我錢,不用于佛教公益,即用于供佛施人;往往共辦公益而各方捐款不足用時,便以私資補充,修建廟宇或裝塑佛像翻印經典,亦常隨緣樂助:平日買仁丹萬金油十滴水等藥品,隨時救治病人,又將多馀衣服鞋襪飲食用物,隨時舍給貧乏,有時打齋供衆,有時出力幫忙,有時布施乞丐,有時周濟難民;尤其人有急需,不敢說“有求必應”,但總想滿人心願;人有危難,不敢說“尋聲救苦”,但總想盡力援助。
(七)忍辱無瞋——我雖不曾老,但養氣功夫倒很有把握:在衡陽時,有一次我因房中遺失一本書,無意地問問同寮某師,某師認爲我輕視他的人格,勃然大怒,指手大罵,我反陪笑向他解釋。又有一次,甲師因挾嫌懷恨乙師,暗用我的名義,誣告乙爲漢奸,並且潛入我房,偷蓋我私章,乙被警備部提訊時,看見公文裏有我列名蓋章,信以爲真,未幾釋回,便對我痛罵,甚至要和我拼命,我乃不動瞋心。有人因誤會疑忌而責罵我,誹謗我,欺負我,侮辱我,甚至毆打我,我都逆來順受,容忍無恨;像這一類的遭遇很多,我不但能夠忍受他人的逼惱,更不願自己逼惱他人,初,火氣沖上時勉強捺下,久而久之,想發脾氣反覺火不得上來了,我讀熟了彌勒偈:“有人罵老拙,老拙只說好,有人打老拙,老拙自睡倒,唾沫吐面上,隨他自幹了,我也省力氣,他也無煩惱。” 這首歌好像爲我寫照。
(八)戒殺放生——我讀過沙彌律:上自諸佛聖人,下至蜎飛蠕動,不得故殺……“佛子:若自殺、教人殺、方便殺、贊歎殺、見殺隨喜,乃至咒殺、殺因、殺緣、殺法、殺業、一切有命者,不得故殺,是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衆生……”又讀過古詩:“卷簾歸乳燕,鑿牖出癡蠅,愛鼠常留飯,憐蛾莫點燈。”“千百年來碗裏羹,冤深如海恨難平,欲知世上刀兵劫,但聽屠門夜半聲。”我把這些話,深深記在心頭,所以最怕走路踏傷螞蟻昆蟲,最怕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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