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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在原子時代 五、佛法與相對論

  五、佛法與相對論

  原子釋放成爲原子能,是人類劃時代的大發明。是禍是福,暫置不論。今且討論與質能互轉有密切關系的相對論。以及佛法與相對論相似與相異之處。

  遠在原子能大量釋放以前,大科學家愛因斯坦已于一九○五年發表簡明的質能互變公式。即E=MC*C。 E代表能量,C代表光速。光速是極大的,它的自乘數當然更大。即是說:極小的質量可以轉成極大的能量。這公式是依據相對論原理推演出來的。它的正確性已有原子能的釋放而予以證實。因此相對論被科學界一致認爲是揭穿人類對宇宙奧秘的銳利武器!

  本題所要討論的是相對論的幾個基本概念,以及它們在佛法內如何用另一方式表達出來。最後再說明:依佛法,相對論是可以實證的,這實證竟徹底解決了人生宇宙的真相問題。不同科學,雖求得了數學公式,卻無法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去契證這四度空間實相。

  一、質能相對

  如前節所述,物質與能力是能互相轉變的,塊然的物質,抽象的能力,這種概念已成過去。質與能絕不是截然不同的兩種單體(ENTITY),而可說是一體的兩面。物質可說爲“能”的濃縮狀態。在適當條件下質可以變成能,能也可以變成質。這已是科學所證成的事實。

  依佛法唯識論說:物質主要是感覺對象,如色、聲、香、味、觸等,須依種種條件才能現起。其中主要條件是我人的第八識(近乎現在心理學的潛意識)中的色法種子,種子實是一種潛在的能力,色法種子生現行,也可說即是“能力變物質”。反之,感覺現象生起的同時即還薰第八識使成潛能。也可說爲:“物質轉成能力”。這兩種過程在唯識學中名爲“種生現”與“現薰種”。不過,這是依我人習慣想法方便說的。其實色聲等當體即是能力,依因緣(條件)和合而現起,又依因緣離散而隱沒,一法如是,法法如是。非特質與能相依(即相對)互變,質與質間,能與能間,莫不相依互變,推論廣義說之,法法相持而存在,依佛法術語說爲:“諸法衆緣生”。衆緣在理論上應是無量條件,雖在實用上我人只能計度有限而顯見的主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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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動靜相對

  牛頓的力學概念是以物體動則恒動,靜則恒靜爲基礎的。這觀念看來似甚合理,但如深入一步研究,宇宙間實找不出,一個絕對靜止的東西來。反過來說,也找不到一個絕對動的物體。依相對論說:動與靜只是在相對比較時才有意義。相對論發現以前,科學家曾費盡心機要找出一個絕對靜止的坐標,以便測定宇宙間物體的運動。有些科學家假定有一個絕對靜止的“以太”(ETHER),說爲遍宇宙無處不在,其他物質都在“以太”中運動。這假定須憑實驗來證明,可是沒有一個實驗能證明“以太”的存在。及至相對論面世,含有神秘性的“以太”概念才給打得粉碎。相對論說明:一切動靜都是相對地存在,說一物質絕對動或絕對靜,同樣沒有意義。我人也毋需假立一個絕對靜止點作爲坐標,而可以依我們的便利隨意假立一點,作爲坐標,以便說明物體在這一系統內的運動。

  十七世紀初葉有科學家蔔魯拿,(BRUNO)因創地球自動(自轉)之說,被當時教會視爲異端,竟以身殉!大科學家加裏雷倭(GALILEO)也創地球爲太陽行星之一,亦遭盡磨折,幾乎終生被幽禁。如以相對論釋之,說太陽繞地球而行,或說地球繞日而轉,俱無不可。但如堅執一說爲是,則都屬偏差。不過我人如以太陽爲中心而說地球繞日運行,則生存在地球上的人能計算或解釋天體運動,比較以地球爲中心方便點。究竟說:一切爭辨,都屬戲論。

  佛法中對動靜相對說法,極爲普遍,如圓覺經說:“雲駛月運,舟行岸移。”即說明物物之間,動靜相對。又六祖壇經內有下列公案:“值印宗法師,講涅槃經,時有風吹幡動。一僧曰:風動;一僧曰:幡動;議論不已。惠能(即六祖)進曰:不是風動,不是幡動,仁者心動!”這是說:心有執著(即心動)即生風、幡之相,心無執著(不執實有風、幡)即無風幡動靜之爭。這是更深一層說明心境(即心物)相對而存在,是覺者體驗實相後的方便示說。亦已是相對論的實證境界了。

  又五代時有位布袋和尚有一偈雲:“空手把鋤頭,步行騎水牛,人從橋上過,橋流水不流”這偈顯示出體證相對境界的自在風光,末兩句更明白說出超越世俗習見(人動橋靜,或水動橋靜等成見)的相對境地,此偈亦可與上述地球繞太陽,太陽繞地球的相對道理互相比觀。

  叁、時空相對

  依相對論說,我人常識中有空間的感覺,也是時間的感覺,但是這個分離(時空分離)是純粹主觀的。空間與時間分開來都是相對量,它們對每一個觀察者是不同的。依這原理,德國大數學家柯斯避(HERMANMINKOWSKY)發展成爲時空連續區的假說(CONTINUUM),以數學方式來表達相對原理。時空連續區的觀念亦即是四度空間(4TH DIMENTIONAL)的宇宙實相觀。

  巴納特(L.BARETT)在“宇宙與愛因斯坦”一書內說:“你不要以爲時空連續區不過是算術上的虛構,這個世界、實在就是時空連續區。一切真實在空間時間中存在,兩者是分不開的。一切時間的度量,秒、分、時、日、月、年等是地球在空間對于太陽、月球、恒星等地位的度量。同樣,我們計

  算在地球上地位的經度與緯度,是用分與秒來度量的:而要精密地計算時,我們必須知道年中的某日,與日中的某時……”時空互依而成立是可以想見的。

  我們現在再看佛法中如何說明時空。佛法說:時間是不能離開“法”而別有的。中論說:“因物故有時,離物何有時?”即是說時間是依具體存在的變動相待而起的概念。離開具體的存在即無常住不變的時間實體。一切法都在不斷的流變中,這一切法的變動,便現出時間相。結論是:時間是無自性的。(即相對性的)佛法說空間是與物質相對而存在的。“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色”即相等于“物質”,以有礙爲性,空間以無礙爲性,但無礙的空間,沒有有礙的色法是無法顯現的。即沒有色法,那有無色處的空相可得?物質與空間相對存在,在佛法內說得最清楚最徹底的。

  一切法相對存在,佛法用“衆緣所生”來方便說明。緣,即是條件(CONDITION)。一切法在衆多條件之下,刹那生起,刹那滅盡。從縱的時間方面看,雖前法後法相似相續,但前法已非後法。從橫的空間方面看,衆多條件下生起的法,不可能單獨存在的,即沒有決定的“自性”的。所以離開了時間因素而想像某法存在(占有空間)是不符真相的。依緣生觀,一切法無自性(即無單獨實存性質),而緣生時假相幻用非無。無自性所以非“實有”,有假相幻用所以非“實無”,這是佛法的中道觀,亦即是,時空不分割時一切法的實相。實與四度空間的觀念若合符節。

  佛法更指出,我人的主觀經驗,很久以來,是依時空分裂的觀點去認識人生宇宙的,這倒見即産生了我人主觀的世間相。由于這觀點的慣性作用,我人即使知道了一切法相對存在的道理,竟無法立刻破這根深蒂固的倒見。須要經過鍛煉,才能把我人的主觀錯覺糾正過來,真實的見到實相。也可說爲相對性

  的究竟實證,或說爲四度空間的契入。佛法內說爲自性的覺悟,徹見諸法實相。

  時間、空間在佛法內,與相對論一樣,說明爲主觀的産物(假分位),並都說把它們分開來,只是一種方便的看法(假立的)。佛法不同科學的即是:佛法找出了這是主觀的錯覺,即從糾正主觀著手,進一步,引導人們怎樣去除主觀,體證實相。解決了知識的矛盾與迷惑,情意上的苦悶與煩惱,這些問題,都爲科學範圍所不及的了。

  四、一切相對

  質能,動靜,與時空是宇宙間一切現象事理的最基本概念。它們既然都是相對的,無疑的宇宙間一切都是相對的。事實上也確實如此。一切色相如色別,大小、明暗、美醜等等;一切聲音的高低,幽揚,靜躁等等;一切感覺如冷暖,輕重,硬軟等等;一切動態如動靜,快慢等等;以及一切概念如時空、有無、斷常、主客,乃至相對絕對等等,總之一切見聞覺知,都不離相對性,故說一切相對。科學與佛法可說殊途同歸,同此結論。

  五、余 論

  相對論可說爲科學已證實的世間極成理則。由分析觀察現象開始,綜合其共通性,發現宇宙間一切相對,這真實相狀卻不在我人思議範疇以內,只能表達在四度空間的數學方式中。換言之,這結論對一般追求真理的人說,是消極性的,並容易給神教者以機會說:科學既無法徹底說明人生宇宙的實相,足證憑人類的智慧,人生宇宙的實相是無法追求得到的。所以,即使是科學家不少也在相信上帝創造萬物,……。

  有些人明知這是不合邏輯的,但也很難反駁它。

  佛法卻說得很清楚!我人之所以見不到一切法的相對性(即一切法的實性),因爲我人的認識作用(包括明了意識與潛意識),受主觀成見及其慣性所擾,所以即使知道了諸法的相對性,也看不清楚諸法實相。但主觀成見及其慣性,卻可以利用相對原理去破除的。破除了以後即能明明白白地體證到諸法實相。體證實相的人(不是神)稱爲覺者。所以依照先覺者的方法去訓練自己,人人有機會體證實相而成爲覺者的。

  現在分叁節來略述佛法如何利用相對原理,來糾正我人的主觀錯覺,以結束本講。

  甲、對機說法

  徹證諸法實相的覺者,一方面徹見衆緣所生、相依、相攝(即一法中有一切法,一切法中有一法,見前數講)的假相幻用,另一方面亦因衆緣所生,徹證諸法空無自性的體性。

  這相用與體性都是活潑潑的,四度空間的,時空不分割的境界。遠離我人充滿了主觀成見的意識領域。既然不能成爲意識對象,亦即無法出諸語言文字。不過覺者們卻可以隨順我人的常識方便地假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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