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人類手冊▪P12

  ..續本文上一頁新來了解四執取如何束縛五蘊,尤其是我們人類。每一個人的五蘊充塞著各式各樣的染著執取,隨著愚癡,我們去執取每一積聚或任何一個積聚爲“自我”,也執著這個色身爲“自我”。如步履蹒跚的孩子,當他撞到門板時,就感覺到疼痛而哭泣,直到拍打門板後,嗔心才得以平息,停止哭泣和疼痛。這就是執著這沒有意識的木板,把它當成是有個“自我”。必須要了解這是最低級的執取,甚至有些成年人因染執色法爲有“我”,憎厭身體而捶打自己的身體或頭等等。如果誰曾經這樣做過,請自己思考一下: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事實上,他的原因和上述的小孩一樣,即是執取這個色法的部分是“自我”,要它隨我們的心意去做。稍微聰明的人就會執著“受”、“想”、“行”、“識”的任何一部分爲“自我”,要不就執取這五蘊所組合的積聚爲“自我”。但是這種執取色或物質爲“自我”而去憎厭、貪愛是最低層次、最基本的錯誤觀念。

  (二)受蘊

  色法下來就是“受”,如前所說“受”是苦、樂、不苦不樂的感受,也是最執取爲“自我”的部份。讓我們來看看這些例子;當我們沈溺在欲樂時,尤其是在接觸色聲香味觸那一刻所産生的津津有味、很爽快、好過瘾的感覺,就是“受”了;即是世人黏縛著自己假設的各種津津有味、好痛快、好過瘾的樂受。對于所用的句子,如果你們聽了不明白或者覺得太過粗魯、庸俗的話,我感到很抱欺,但卻不曉得該用什麼句子表達才恰當。如果引用巴利文 Asatha來解釋,那就是對色聲香味觸的好痛快、好過瘾而沈迷、貪愛。“厭倦”Nibbida 的感覺正好與其相反,是我們對某一種的好痛快、好過瘾的感受已經厭倦了。這種好痛快、好過瘾的受可以說大多數人或似乎每一個人,都將它執取爲“自我”。原因是到底有誰不喜歡這種好痛快、好過瘾的感受呢?尤其是在無明的趨使之下,身體或皮膚和外境的接觸,使我們不管這麼多,只顧享受那好痛快、好過瘾的感受,而執著“受”爲自我,然後想把它占爲己有。

  這執取“自我”的含義有兩方面,第一是去取或取者的方面,是“主動”;另一是被拿取、被憎惡、被惱怒的那一方面,是“被動”。這兩種“受”,不論是“去取”或“拒絕”的感受,都執取爲“我”,是“苦”的所依。如果外境符合心意,就有好痛快、好過瘾的樂受,執取心就貪愛不放;如果外境不合心意,就有不痛快、不過瘾的苦受,執取心就嗔恨不要。執著“喜愛”和“憎惡”爲“自我”,這兩種都是苦的所依。

  喜歡的感受和憎惡的感受,依據法的真正含義,它們的苦都是等量的,但是一般人依據世間法或沈迷在假相之中,認爲喜愛的感受爲樂受,不是苦受,只有不喜愛才是苦受。關于這一點,我將在後段講述。在法方面,喜愛同樣地能引起內心的澎湃、散亂;而不喜愛、不貪愛則使內心泄氣。不論是痛快或痛心都同樣的使內心疲憊不堪,引起欲望和苦海的盤旋不休。如從法來看這都是苦,樂受就陷入貪愛,反之苦受就陷入嗔恨,如果是不苦不樂受就陷入各種“癡”與不耐煩中。我們一整天就浸泡在這染執爲“我”的“受”中,受盡煎熬尚不自覺。這個“受”控製著“心”,牽扯著我們,最後必定落入痛苦的深淵中。希望各位能慎重思考,正確地看出自己所染執爲“我”的“受”,以及那能正確地將我們心解救出來的道路。在經典裏有關修行的記載,大多數在教導我們觀察“受”。很多證得阿羅漢果位的聖人,都是以“受”爲觀照的對象。

  相較之下,“受”更易于成爲執取的對象,因爲它而勤勞地工作,爭取成績。試想:勤于讀書和學習,爲的不過是想賺取更多的金錢,以滿足自己的私欲,因爲購買各式各樣的物品,包括日用品、糧食、奢侈品,甚至與異性的接觸等都是用金錢換回來的。然後就隨著凡夫的習性享用其“樂受”,同時也供給眼耳鼻舌身好痛快、好過瘾、津津有味的“樂受”,這都是來自我們投下去的工作勞力所賺取回來的。我們之所以投下全部的體力和心力,也只是爲了要獲得眼耳鼻舌身等的“樂受”而已,相信各位對這些都能了解。但重要的是:如果不是“樂受”的驅使,大多數的人就不會求學以及尋找金錢。在此可看出“受”的影響力有多大,這可不是鬧著玩的。若有知識和了解,就有能力控製它,讓我們的心超越各種“受”,而有能力做更高尚、更完美的事,這樣總比隨波逐流好得多,因此我們應該確切地了解“受”。

  我想再度強調:即使是國與國之間的沖突,世界與世界之間的爭執,甚至戰爭的暴發,若追根究底就會發現實際上都是“受”在做怪,尤其是眼耳鼻舌身的樂受。戰爭的真正原因不是“什麼主義”、“什麼理想事業”,實際上是來自“自私自利”。各方面都企圖從掠奪中獲取利益,那所謂的“主義”只是掩飾工具,或只是次要因素,它的根源就是人們已成爲“受”的奴隸了。因此認識“受”就等于認識淪落爲煩惱或苦的重要因素。

  人界或比人界更高的他界,也同樣在“受”的魔力之下, 如被稱頌的天神,也和人類一樣,只追求樂受而已。但只不過是有較美好、高尚的天界受用,能隨心欲罷了!然而,依然還是不能擺脫眼耳鼻舌身的津津有味的樂受。比天神更高的梵界,雖已擱下了性欲的津津有味,但還是擺脫不了心中那稱爲禅悅的悅樂,當有著禅那或在定中,就會産生禅悅,那種舒暢安然的樂受。它同樣是黏縛著心識的好痛快、好過瘾的“樂受”,雖然與性欲沒有關系,心境無可否認的也是“受”的一種形態。比人類更低級的衆生就更不必提,它們在“受”的控製之下,根本沒有道德紀律。因此了解“受”,它是沒有“自我”的,不值得執取沈迷,它對我們是沒有利益的。

  (叁)想蘊

  接下來即是“想蘊”,譯爲良好覺知的記憶、認識和辨別,它也是易于被執取爲“我”的。一般都認爲:當我們睡著時,便有什麼東西離開我們的身體,那時我們就有如木頭一樣,眼耳鼻舌身都沒有知覺,一旦那東西重新歸附我們,記憶、認識都重新覺知起來。我們都相信這一點,因而更執取那記憶爲“我”。但是佛教的“想蘊”是沒有“自我”的,“想”只是良好的覺知、取相,或記憶中的認識作用。因爲在健全時,身體有著系統的組合。一旦身體系統失去功能時,這組合的“想蘊”或靈魂立刻就失去作用。因此佛教才不承認“想”是自我。但一般人喜歡用種種的理由作爲借口,執取“想蘊”爲自我,以分辨常人和瘋子不同。佛教的教誨卻相反,解說它不是“自我”,而只是因緣的組合。

  (四)行蘊

  接下來的是“行蘊”,其定義爲“組合”、“造作”,主要是思心所 (心想的功能) ,即意志作用,對境而引起心行,經心思審慮後,而作出決定的“思行” (思念) ;也即是思維,想著這個、想著那個,不論是善的心思或惡的心思。也因此,“行蘊”的生起,比其他蘊更能使我們執著爲“我”。若論及更被執取爲“我”的,應是那正思考著身心的“思考的人”,這是無論誰都覺察得到的。如近代的一位哲學家,如沒記錯,大概是 BERGSGAN,他有這麼一個哲理,從拉丁文譯過來是“我思故我在”。他所持的理由是:因爲心行能思考著,才有正在思考的我;即是我們本身的“我執”。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現在雖被稱爲科技時代,哲學家還有著這兩千多年前舊有的執著,執取有個“我”,即執“思”爲“我”-那個正在思考的人是“我”。

  但是在佛教中,“行”也和其他蘊如“受”、“想”一樣,否定思行或這執行思考功能的思心爲“我”,因爲它本來就是沒有“自我”的。思考作用的産生,是由于種因素“因緣”組合所造成的自然法,不是“思考”自我現形,而只是構成人類組織中的任何一部分。如此就不會有所謂“吾爲自我”的概念,“行蘊”、“思考”才被安立爲無我,與其他蘊一樣沒有一個“自我”。尤其在佛教的名詞中,早已明顯地指出:“行”的定義是“組合造作”,是由種種因素組合造作出來的;在此更進一步指出那不是“自我”。使我們難以明了這原理的原因是由于我們還沒有充分理解“名法” (心法) 的本質。通常我們只理解物質的各種本質“色界”,但對于非物質“心的本質”似乎不能理解,所以才這麼難明了“名法” (心法)組合造作的本質,因此我們必須繼續研究各界“心的元素組合”,在此只能依佛教的原理理解。內心所産生的思考“行蘊”包括“色” (物質) 與“名” (心) 在內,是由這種種本質 (界) 組合造作而成。人們常這麼想:某某人爲思考的人,或有某某東西在思考著。在這種情形下,人們就相信有什麼靈魂神識爲自我,它是身體的主人,主宰著我們的行動等。佛教全然否定這些學說,一旦把每個部分逐一的分解出來,將什麼也找不到,這也證明任何部分都不是“自我”;即使“行”也不例外。

  (五)識蘊

  “識”是最後的積聚,意爲識別、能知所知;執行著眼耳鼻身的“了別”(知覺) 作用,同樣是沒有自我的。它爲生理上的器官或佛法語言的內境,“根”即是眼識和視覺神經,耳識和聽覺神經,鼻識和嗅覺神經,舌識和辨味神經,體內的各種神經以及表皮的觸覺神經。全身的功能時時存在著,隨時領納色、聲、香、味、觸的“塵” (外境) 。當根和塵刹那一碰時,“名法” (心)的“識”同時在這一刻産生,這第叁者將會在根境上生起知覺、了別作用。比如在眼根就産生眼識的知覺,了別色是什麼形狀,是人、是獸、長、短、黑、白等。這生起的知覺就像機器一樣自然運作,佛教將“識”比喻爲一臺自動運作的機械,同時它必定是基于眼耳鼻舌身而形成“了別” (知覺) 。因此就有人執取它爲靈魂、神識,從內心駕禦出來領納來自眼耳鼻舌的“塵” (外境)…

《人類手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