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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手冊▪P24

  ..續本文上一頁精神等等,這些都被視爲道德,而且都記載在經典中,這稱爲佛教的道德觀,而大多數的外國人,由道德入門而喜歡佛教。

  (二)真理觀

  佛教的另一個崇高的部分爲“真理”。真理即是講解到大自然深奧隱秘的實相,是超越常人所能發現的,這部分有空性、苦性、無常性、無我性。苦是什麼?苦因是什麼?滅苦又是什麼?滅苦的方法是什麼?這是每一個人所應該知曉的,在真理的立場是絕對不變的。

  (叁)宗教觀

  由宗教立場來看佛教,即是實踐戒定慧的原則,而得到解脫的智見,當人們奉行之後就能脫離苦,這就叫做由宗教立場來看佛教,這是人們所期待的果位,也就是出世間法或甘露法,它是一種直接的,自我拔除的實踐道路,不只停于知識上的真理而已!

  (四)心理學觀

  由心理學的立場看佛教,可看到如後期的經典所講述的那微妙的、最廣泛的心理狀態,這些知識使當代許多心理學家也感到困惑,摸不透也難以明了。這些有關心理學的知識是佛陀或佛滅後所說的,誰說的並不重要,我們只要了解,這些知識記載,這都在經典“俱舍論”中,它是一部值得我們誇耀的心理學知識,比起現今的心理學說更爲深奧、更加精細。

  (五)哲學與科學觀

  如果從另一方面去看,在佛教中還有哲學和科學上的知識。關于哲學,我定義爲一些不可以證明、不可以從試驗中得出結論,但可運用一些理論原則來認清,這稱爲“哲學”。如果可以親自證明或利用物質的實驗來證明,或者用“慧眼”來看清,則稱爲“科學”;如十二因緣法等深奧的知識,當我們還未悟出“法性”十二因緣即是哲學,但若已悟出“法性”,它即演變成科學了。又如無常、苦、空、無我,這些佛教徒熟悉的字眼,人們最多只能把它們當成是哲學上的詞句,不能演變成科學,但在阿羅漢的層次,它即轉變爲科學,因爲他是以自己的心境去看清萬物,而不須借用因果理論來推論。我們可以分成兩個觀點來看佛教的一些原則,對一般人來說是哲學的,對阿羅漢來說則是科學。但無論如何,在佛教中,有某些部份是純屬于科學的,那即是現今的人可用理智來證明或運用各種科學的測驗方式來證明,特別是四聖谛等,如果有人以理智來研究探討真理,它將會表現出科學狀態,因爲有些佛教原理並不像哲學那麼抽象,這些不抽象的佛教原理是科學立場的。

  (六)文化觀

  如果要依照現代人所喜愛和崇拜的文化來觀看,將會發現在佛教中有幾個重點,都符合身和心的文化原則。有一部份的教誨適合普通文化,更多的教誨直接的屬于佛教徒的文化,比起一般文化更爲優良高尚。由于佛教中的法則有不同的立場,有道德上的立場、真理上的立場、文化上的立場、科學上的立場、哲學上的立場、心理學上的立場和更特別的是邏輯學的立場,那是一種沒有固定式的哲理,比比皆是的立場尤其是在佛教的“俱舍論”中。

  但是無論如何,我要認真地說,在這衆多的學說中,所必須注意的是在宗教立場的佛教。如前所說的,在宗教眼光中是扼要的實踐佛法,以了解萬物的真相,直到能從沈迷染執中拔除出來,這一情形稱爲“佛教的真面目”,因此我們稱爲宗教立場的佛教。如果把佛教當做是真理或甘露法的立場來看,很多將會感到驚訝,以宗教的眼光來看佛教會比較實際,用那簡要而立刻可以實踐的方法,來審察萬物皆是無常、苦、無我,沒有什麼值得拿取,也不值得成爲;或審察到底有那一種事物執著後不會帶來苦的?審察到內心已厭倦離欲,不再淪爲萬物的奴隸了,能自在的超越萬物。能運用自己的智慧來支配萬物。或雖然還生活于人世還有這個身,會以主人的身份去拿取、成爲等,也都能看出它全是假有,不應沈溺染執。一位有覺智的人要常常的覺察萬物的真相和沒什麼能執取爲“我”、“我所有”的,這才是真正進入佛教,它比普通的道德更有效,比那還不能實踐而又深奧難明的真理來得好;比那推想、思考理論上的哲學,好爭辯而不能熄滅任何煩惱的哲學來得好;比那爲社會帶來優良風範、可敬的行善更好。

  (七)藝術觀

  最後一項是藝術的立場,藝術和佛教的立場應有所牽連,這裏指的是生活中的藝術,即是生活中的行爲都很溫和和慎重,舉止安詳莊嚴,是一個可敬的人,能吸引衆生。我所指的藝術不是僞造品,而是正確、淨潔的藝術,這種藝術的行爲自然會吸引著衆生,不必勉強衆生,衆生就會跟隨效仿,希望我們都可以佛教的做人藝術爲做人的法則,使我們的身口意都圓滿完善,任何人看了都會激發起恭敬的歡喜心,而依照著去做。我們必須以戒的清淨來建立基本的完善圓滿,定的圓滿即是心平氣和,適宜心靈上工作的進行,最圓滿完善的是有著可以看清萬物的智慧,了悟“什麼是什麼”,直到不再因萬物而生起苦。當一個人的生命中擁有這叁種完善,即成爲一位最高尚有藝術生活的人,將會吸引周圍的人歡喜信受,但無論如何,這奉行著的藝術決不會脫離佛教本意,因爲這圓滿的清淨、光明、寂靜的生活,將是佛教的真面目。我發覺到西洋人對佛教最感興趣的是做人的藝術,因此才與各位談到藝術的立場,希望能爲佛教徒帶來利益和快樂。

  最後,我要懇請各位注意另一個特別的部份,即是當我們進入佛教的實質,能運用這藝術來支配生命時,好的方面能使我們以佛法來排遣生活,而不再寂寞空虛,繼而産生厭惡或怖畏感。人們常說,如果煩惱熄滅後,生活將平淡沒有趣味,或說沒有欲望追求,我們將不能做任何事了,會成爲一個無法思考的人。但實際上能真正奉行佛教藝術生活的人,將時時的能遊戲在佛法中,生活在悅樂當中。我們應該做一位勝利者,四周的人、事、物,當它們進入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時,必定會戰敗,而且被我們降服。我們應該戰勝萬物,不讓它們帶來汙垢和迷惑。我們應常常有這樣的觀念,把佛教看成是精神的娛樂場所。

  

  ● 精神樂園

  有人說佛教的辦公室在道場和寺院中,這些地方即是精神的娛樂場所,人們可以從這些地方獲得精神上或意識上所需求的糧食。那些被煩惱驅使的人,也必須有眼耳鼻舌身的糧食,但必需適當的尋找更高境界的人,不需要眼耳鼻舌身的糧食。因爲他們已有了清淨心,已自由自在了,他們能遊戲于佛法之中,當他安住在事物之中,喜悅就自然流露了。

  聖人的境界也是這樣的,他的人已輕安寂靜下來了,煩惱已不能再來動搖他,他已徹底看清萬物“什麼是什麼”,對于任何的事物,已不再動搖、散亂了。不像那些坐立不安,“晚上是煙,白天是火”的人,他們那有寂靜安樂可言呢?晚上,他翻來複去不能入眠,躺下之後就想要追尋這個、想要獲得那個,他所要求的,這就形成內心濃濃的煙。因爲是深夜不能自由的活動,所以必須要忍耐著煙薰一般的煎熬,當天一亮就馬上隨著昨晚所薰的欲望去貪戀追求,這就稱爲:“晚上是煙,白天是火”,這些都是屬于心識不能輕安甯靜的狀態,不被佛法糧食所滋養,只是隨著煩惱欲望的驅使力去造作。這種人可說“活生生的陷入地獄”。晚上被煙薰的狀態即是一整夜都煩悶熱惱,白天是火燒,即是一整天整個身心都被那熱哄哄的心燃燒到又熱又燙,那要如何才能寂靜下來呢?如果我們一輩子的生活都是晚上是煙薰,白天是火燒,認真地想一下,這個人會變成怎樣呢?他的一生都會遭受苦的折磨,從出生直到進入棺材,也沒有智慧熄滅煙火了。他必須是要依靠佛陀這有智慧的人協助,解除這“晚上煙薰,白天火燒”的情形,減輕的程度如何都要看他對一切真相的明白多少來決定。

  如果我們對自己想要拿取、成爲的正貪愛著,能當下看清它是無常、苦、無我的,如此,不論在任何一種的情形下,都能心平氣和,清涼寂靜,這就是更高境界的消遣娛樂,能獲得法喜充滿的法味。因此我要說明這觀念,以便看出佛教是精神上、心靈上的娛樂場所。

  你們在學習研究時,把佛教看成是低級的哲學、道德、禮學、藝術、文化也好,或者以高級的真理或甘靈法的立場來看也好。但是,最大的利益必定是從宗教的立場來觀察佛教,除此以外的部份是些膚淺的知識,它不能直接地談到精神或心靈,又能給予你們知識和理論,最多只使你們成爲哲學家,不能解除任何的煩惱。如果我們要成爲一個清淨、光明、寂靜的學佛者,就必須直接進入“佛教的宗教”或“精神樂園”,才能使每件事有著佛教本質的法喜。

  這一切都是在指出我們佛教有著各種立場,各種角度看法,有如從各種角度去看一座山,將會看到不同的形態、利益,這都依觀者的觀念而不同。雖然佛教的起因也由于怖畏,但不是愚癡原始人的怖畏,要祈求各種鬼神或奇異的自然現象,相反的,所怖畏的是不能獲得人類所應擁有的最完善的事物“涅槃”,能超越生老病死苦的逼迫,這就是各位所常見到的。真正的佛教不是書本、經典、宗教儀式,不是人們的告知和傳說,不是依照道理來構思。真實的佛教是身口意的修習,怎樣去熄滅煩惱。真正的佛教不必和書本、經文、宗教儀式及外在事物如神明、宇宙等發生牽連。但卻把內在身口意的無明煩惱徹底熄滅,直到産生光明的的智見,自己能正確的做事,從始至終都沒有苦,這才值得我們要理解的真正佛教;千萬別迷失,把遮蓋著的皮殼當成是佛教!

  第十章 佛教理想中的司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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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循理念並盡力去做工作,就是正在修行佛法。

  而在實踐具有崇高理念的責任時,也是正在修行佛法。

  

  各位法律系的同學:

  這是最後的開示,我要談一些佛教的啓示及佛教中有關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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