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們還在母胎中,就已有與生俱來本能的錯誤觀念。自從我們出生到世間,從小就懂得貪愛,懂得依據貪愛去做事,即生起任何一種符合或不符合貪愛的果報。假如其果報是符合自己的貪愛,那將會加倍的貪愛,越是貪愛就越是隨著它去做;假如其果報不符合那貪愛,也會掙紮著繼續去做另一件事,直到能符合自己的貪愛爲止。這也是使我們一直做下去的原因。當動手做了之後,它將生任何的一種成果,就形成一個“惑”、“業”和“苦”所組成的循環,即是你們所說的輪回。所謂的輪回,不應該理解爲所謂的宿世、今世和來世,事實上這是由“貪欲”、“隨著貪欲去做”和“從貪欲的行動所生起的果報”這叁種組合而成的圈子。由于不能停止貪欲,因此繼續的貪愛著某種東西,繼續隨著貪欲去做和貪欲行動的結果,又是另一個由這叁部份所組成的循環圈子,就這樣永無止盡地輪轉,即是你們所說的輪回,因爲這是一個永無休止的循環圈子。
我們就停留在這個圈子裏,承受著苦的折磨,若能脫離這個圈子,必然已從苦中解脫出來。但如果還在這貪欲的漩渦中,跟隨貪欲行動,而獲得那行動後的果報,也即是在滋長另一個貪欲的生起,永無止境,若是這樣的話,必定無法脫離苦。不論是一位乞丐、富翁、大富豪、閻羅王、天神、梵神,不論是什麼都好,每一位都陷入此洪流中,就必須承擔任何一種契合于自己的貪欲行動後的苦果。因此可確切地說,在輪回中充滿著痛苦,貪欲的驅使力和某種果報所折磨。倘若不能停止貪欲而不斷貪愛下去,可說是輪回的極大痛苦,所以你們可以看出只用道德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我們必須依靠著佛教的實習,即高層次的法,針對問題解決。在這裏我們可以看到所有的苦,都是由貪愛而來,合于佛陀在四聖谛裏所講集谛,是直接造成苦的原因:世尊把它分爲叁種類:
第一類愛叫做“欲愛”,對色、聲、香、味、觸的滿意、貪愛;第二種的愛稱爲“色愛”,隨著自己的愛欲而想要成爲這個、成爲那個;第叁種愛稱爲“無色愛”,即是隨著不愛的欲望而想不成爲這個,想不成爲那個,共有叁種類的愛欲。對于這叁個准則,我們有膽量向任何人挑戰證明:除此之外,還有其他的愛欲嗎?
最終任何人都會承認,在所有的愛欲中,有情衆生彙集于叁種愛欲中,愛欲就是苦生起的原因,這似乎是不須解釋各位也都可以看到的。當在那裏有愛欲,那裏也將有熱惱、煩躁,當隨著愛欲去行動時,肯定的將由于這行動而有痛苦的果報。因爲還不能說離愛欲,就依然繼續成爲愛欲的奴隸。由此原故可說惡人行惡,因爲想要行惡,它就按著惡人的習性而有苦,甚至善人要想行善,也必須有另一種善人習性的苦;但是別誤解這個句子,不是教導我們放棄行善,這個問題下一次有機會我們必須要互相了解。因爲在這裏的目的是要清楚地指出,以看清苦有著幾個種類的層次,細微到一般普通人難以理解。因此,必須要依靠像佛陀這樣有卓越智慧的人,清楚地指出:若我們只依靠行善而想究意的超越苦,那是不足夠的,仍須實行比善行難度更高的層次,即是讓心能脫離各種愛欲的控製,這是佛教的精華也絕不遜色于任何的宗教,它們是不能與佛教相比的。爲了要擊敗這叁種愛欲應繼續不斷的學習,所以必須要將這件事牢記在心,了解它才能徹底的超越一切苦。
● 洞察“擁有”和“成爲”真相
現在進入這問題,到底我們要如何才能夠拔除、熄滅欲望或完全徹底斷除愛欲的根源?答案是:觀察照見無常、苦、無我的法則,直到看出沒有什麼值得貪愛,到底有那一些“拿取”、“成爲”不會帶來苦惱的呢?“成爲”、“拿取”、“擁有”那是由于愛欲的驅使力進而去“拿取”和“成爲”,這些就是苦的原因。一般人不論如何,都會隨著貪愛欲望的驅使而行動,當貪愛著某種事物,就必定會爲了要獲得而去做。譬如要擁有物質、職位、榮譽、善業等,當已經擁有之後,到底有那一些不會因愛護著它而須承受的苦和承受著想要永恒保持現狀的苦呢?又有那一些當它損壞、離失、改變後而不會使人心情沈重、憂悲苦惱的呢?
至于“擁有”是指擁有物質方面的東西,比如擁有金錢等各種各樣的東西;“成爲”則成爲人、畜牲或天神等,希望各位思考一下:這種“擁有”和“成爲”的欲望中,到底有那一種,不會爲我們帶來沈重的心情或憂悲苦惱呢?比如一個凡夫當他擁有了金錢並守護著它,試問它將帶來身心輕松舒暢、清涼或是帶來心情沈重、擔憂呢?擁有妻兒是帶來身心輕松或是帶來各種各樣的負擔呢?擁有這個職位、那個職位,負起這種責任、那種責任,其至最後擁有各種名譽地位,它們到底是在增加甯靜安樂或是使負擔更爲沈重呢?我們不難看出這些純粹只是帶來種種“負擔”和“職責”罷了!那是什麼原故呢?原因是一切事物皆是“負擔”,因爲它本身就是無常、苦、無我,當我們擁有了,就必須處理它來符合我們的心意,給我們利益,使它永遠和我們在一起;但它是無常、苦、無我的,是不懂得亦不會順從任何人的指示而行動,只是隨著因緣而變動,要它們跟隨人們的意願去做,那是不可能的,若我們努力使它們符合我們的意願,就會演變成爭鬥,違反無常變動的自然法則。因此,想要保護它維持現狀,甚至想到它隨著自己的意願去做,就會産生艱難困苦,遭受折磨,““擁有”就是苦,“成爲”也是苦,這就是真理”。
某種方法可讓我們進入對一切東西都“不值得拿取、成爲”的真實相。這是當我們對這個問題做深入的觀察、思考,就會發現到這個真理,即是我們在存有煩惱欲望的妄想下所“拿取和成爲”的感受與有著正確智慧,沒有欲望煩惱,明了“什麼是什麼”之後的“拿取和成爲”的感受必定不同。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如果一個人以欲望來享用東西或食物,並貪著其美味可口;相反的另一位則是以智慧來了解“什麼是什麼”,不帶欲望去享用,雖然同是人類,但由于動機不同,其果報差異是很大的,甚至正在享用時的動作和感受及享用後的結果都有著極大的不同。因爲那位以智慧來吃的人,必定不會以欲望來享用,這是我們必須要了解的,雖然沒有貪愛著那美味可口的滋味,還是可以享用食物的,不一定要有欲望,我們人類還可運用智慧來實行一切事物,那即是以廣學的智慧判斷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爲了更容易了解,請各位進入阿羅漢或佛陀的境界,那是沒有煩惱欲望的人,但他們依然能夠做任何事,在一般人的眼中他們仍舊工作繁多,不會少過我們這些有習氣煩惱的人。但是他們到底以什麼力量來做呢?是否像我們這些以煩惱力帶動想要成爲這個、成爲那個呢?正確的答案是,他們都以智慧判斷去做事,那說是徹底明了“什麼是什麼”,所有的行動都已遠離欲望了。反之我們凡事都以欲望爲首,所以才有完全相反的區別與果報。我們這一群只能繼續的苦下去,而他們卻已經沒有苦了,他們不想獲得、擁有什麼,成果都轉讓給人類及一切衆生,他們慈悲地使其他人從苦中解脫出來。
緊接著下來所要指出的是:當不依靠或已沒有欲望時,並不等于我們不能再做任何事。相反的我們仍可做一切事務,所不同的是:這是以悲智的動力,而以不想拿取、不想成爲的感覺來做事,聽起來也許覺得很驚奇。阿羅漢已遠離煩惱,無論做什麼事都存著不想“拿取”、不想“成爲”的感覺,可以說只有智慧在推動他去做那應該做的事,來運用那空閑的身心。因此他才有能力延續著佛教的慧命直到現在,這都隨著明覺心去做應該做的事以及有利于別人的事,就不再有欲望煩惱了。像我們這些期望著步上佛陀、阿羅漢足迹而脫離苦海的人,就得訓練自己,不論做事做什麼,都必須以念念分明的覺智去做,不要以煩惱做事。假如我們是一位學生,則應以明辨是非的態度做事,若從事其它任何職業,也應隨著覺智辨別是非盡力把事做好,而且以覺智的能力,心平氣和地完成每一件事。假如以欲望爲出發點,那由始而終,不可否認的必定是一直處在煩躁熱惱中。反之,假如是以智慧做事,那由始至終都不會煩躁熱惱,成果必然不同。
在求學、工作或有著妻兒財産的人們,若能運用智慧去做事,就不會像那些依著欲望做事的人那麼煩躁熱惱;因此我們必須運用理智處理事情,時時刻刻都覺知:萬物只是無常、苦、無我,不值得拿取、成爲。但是當我們還不能斷除、抛舍那存有的煩惱,還會繼續陷入,那就必須運用圓滿的智慧去處理,我們的行動就不會再陷入煩惱中,“睜開眼睛”而不是盲目地以“我”、“我所”去做事,即是以覺智做事,如此則由始至終都不會有苦了,也不會對萬物有著“拿取、成爲”的執著,能隨著社會風俗習慣、法律製度,及其它等來守護任何事,仍然可明辨是非,理智地去做事。舉個例子說:雖然我們有田地財産,也不必以欲望的感覺去執取那些事物,使自己陷于心情沈重中,時時燃燒著心。社會風俗或法律製度將會維護這塊地,它還是在我們的主權之下。我們若以煩惱去防範,而産生憂悲苦惱,雖然如此,它依然會消失不見,甚至有人來爭奪霸占它。如果只以理智去防範守護著,不以那嗔心的習氣去對抗,不讓這嗔火使我們急躁熱惱,這樣還依然可以依著社會風俗習慣或法律製度的權力來防範守護,因此不必有苦,還能照樣守護著它。如果它真的失去了,就算有那愛惜的欲望,也是幫不上忙的,因爲萬物本來就是這樣的,無時無刻都在無常的變動中,那又何需去煩躁苦惱呢?無論你如何防守,時間一到它就無常地變化,任誰也幫不了,因此對于所擁有的東西,攀緣是沒有什麼利益的。這即是安住于無常、苦、無我的實踐方法。
甚至“成爲”也是一樣的,我不必執著成爲這個或成爲那個。因爲說實在的,“成爲”是沒有什麼值得快樂的,它只是純粹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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