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痛苦而已。這裏有直接而又簡單的對治方法,那就是內觀,去審察觀照直到看出什麼都不值得“成爲”或者“成爲”什麼都是不快樂的。你們各位應該提起一個疑情-“到底有那些“成爲”是值得快樂的?”以便每天都可以省思回光反照。比如:做父母親的孩子,快樂嗎?做孩子的母親快樂嗎?那些已有子孫、上了年紀的人將會給你一個很好的答案:成爲他父親也不值得快樂,因爲要負起那需執行的責任;成爲他的丈夫快樂嗎?成爲他人的妻子快樂嗎?成爲占人便宜者,欺詐他人者、吃虧者、勝利著、失敗者快樂嗎?如此等等;又甚至成爲畜牲、人類、樹木、石頭、泥土快樂嗎?再推及天神、梵神等高級衆生快樂嗎?假如你們有真正明了“什麼是什麼”的知識,這種“不值得快樂”的感覺將顯現于每一個角落,每一件事物,每一種拿取,每一種成爲,每一種負擔中;我們將不自覺地忍耐著“做”、忍耐著“成爲”、忍耐著“拿取”、忍耐著“有”,這些全都是不值得快樂的。爲什麼我們要奉獻此身心迷糊地“拿取”、“成爲”並且獻身于煩惱中做事呢?我們應該有正確的“不值得拿取,不值得成爲”的感覺,然後安住于智覺去處理事務,就能置身于只有少許的苦或沒有苦的情況之下。
● 阿羅漢──超越善惡境界
另外,我們必須使與我們同住在這個世界的朋友,甚至最親近的父母、妻兒,都能像我們一樣有正確的知識,了解萬物本來就是這樣的。如此在家中、社會、國家,甚至在世界上,彼此間就永不互相妨礙,大家都不在煩惱中迷迷糊糊地去執著對方或事物;而是生活在理智的人生中,時時刻刻都清楚照見沒有什麼可被執取爲“我”和“我所有”。每一個人都應該有如此的感覺“萬物原本就是無常、苦、無我的”,不應該在迷糊中,一味的貪愛著萬物。接觸萬物時,應該運用智慧來克製,那將只有少許的苦或完全沒有苦了,“人生”就在安全的情況之下了。這種以智慧來生活,有著正見跟隨佛教直到終點的人,才值得稱爲正信的佛教徒,雖然不曾出家、讀過佛書、受持戒律、發願,但他們還是具足戒與法的人,是真正進入佛寶、法寶、僧寶中的彿教徒。他們的心識狀態和佛法僧狀態是統一、融爲一體的,即是清淨、光明、寂靜。原因是不迷執任何東西爲值得“拿取”、“成爲”,他們依據正確的方法來觀照無常、苦、無我直到生起那不值得“拿取”、“成爲”的感覺,由此而成爲一位正直又圓滿的佛教徒。
所有那最卑鄙的惡事,都是在煩惱欲望的想要“拿取”、“成爲”的驅使力下而産生的,甚至那輕微的惡,也都是由欲望煩惱的想要“拿取”的驅使力而生起的;就算是所有的善法,也都是由那細微、高層次的煩惱欲望而去“拿取”、“成爲”的,這是屬于善法的層次。甚至是最善的法,也是由于那最細微的煩惱欲望所驅使的,雖然已不是惡法,但是還不能說脫離一切的痛苦。因此那些徹底脫離苦的人-阿羅漢,才能徹底沒有煩惱欲望的行動,說行善也不對,說造惡也不對,而只做那些超越善惡的事情。當心識能超越善惡的控製而自由自在,便再也沒有苦惱了!這是因爲他已看清萬物的真相是無常、苦、無我的,對一切事物已沒有那想要“拿取”、想要“成爲”的欲望,這些前面已有述說過了。
我已指出佛教早就存有這樣的行持軌道,無論你們各位能不能奉行,這佛教的行持軌道已不能再變更了。無論各位是否有這個意願去修持,但脫離苦的軌道早已這樣存在了。若現在還沒有這個意願,不久的將來,當因緣俱足時,就必定會發出這個意願,原因是當徹底抛棄惡法,增長善法時,心還是被那細微層次的煩惱所控製,而悶悶不樂,也不知道用什麼方法來熄滅,除了精進的學習,研究那超越習氣煩惱的層法,才可以徹底脫離所有的苦,即是必須要超越那欲望中對善法或惡法的“拿取”、“成爲”。至于我們應該怎樣去學習?現在暫時把它擱下,日後再來講解。
總而言之,佛教就是爲了明了“什麼是什麼”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程序。最究竟的明了“什麼是什麼”即是了解萬物無常、苦、無我,那將會在心裏産生這種不貪愛什麼的感覺!不想要“擁有”什麼!不想要“成爲”什麼!這樣在接觸任何事物時,如果有“拿取”、“成爲”的情形,便能以念念分明的覺智處理,而不是以煩惱欲望的驅使力去處理。因此就沒有苦或只有少量的苦。即是洞察無常、苦、無我的成果,這時就能了解任何事物都是不值得把生命獻出去,不必爲了“拿取”、“成爲”而淪爲它的奴隸。希望各位能依照著今天所講的,把佛法的精華歸納起來。
第叁章 四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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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宗旨是要解除痛苦。要解除痛苦就不應有四種執取:欲取、見取、戒禁取、及我語取。
各位法律系的同學:
我前天已講解過:佛教是爲了“明了“什麼是什麼”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程序”,以及了解萬物“什麼是什麼”的真相,也講解到一切事物原來是無常、苦、無我,是沒有自我的。爲了更能方便了解其內容,我們必須指出一切事物皆不值得以欲望習性去執著,因爲這種行動就是苦,或說它是産生苦的方法。佛教只立下一個重點,即解決內心的苦,我們應該不斷地提醒自己,此一志向比起一般的道德更爲高尚、深入。
爲了能更了解苦,我們把它分成幾個次第來做個比較,看出苦是有層次的分別,那最後的一層就必須依靠醒覺或高超的智慧才能熄滅它。爲了更容易指出苦,我們拿疾病當作比喻,這些疾病可以完全的分爲叁種類:即是“身病”,也就是一般我們所看到的身體的疾病。稍微嚴重的心理方面的疾病,叫做“心病”,在這裏讓我們來思考一下,有什麼比心病更爲嚴重?假如能明白這個題目是非常好的。現在依據佛法或宗教哲理,也有使用另一個有關疾病的名詞,我們以前已將它歸入精神方面的問題,我自己也不知道要用什麼名詞好。身體方面的疾病爲 PHYSICAL DISEASE;心理疾病爲 MENTAL DISEASE,最後的一種疾病稱爲 SPIRITUAL DISEASE“精神疾病”。依照常理來說,大多數人都認爲這是妖魔鬼怪在作崇,或是有什麼關于這方面的東西。但是事實上,SPIRITUAL不是那鬼怪的疾病,實際上它是由于被煩惱欲望燃燒而成的疾病。如果要指出這疾病的真相,那就是一個遭受到煩惱欲望所折磨的意識,但是這一種疾病出現在意識或精神中,純粹符合于精神意識這名詞,比心理的疾病更難解。因爲MENTAL 和 PHYSICAL 較有關系,即是心病、身病。但是精神方面的疾病則更爲深奧,雖沒有生理和心理上的疾病,但是假如還有無明欲望和執取存在的話,那也還有 SPIRITUAL 精神的病痛,是每一個人都有的病。無明就是不知曉,欲望即是想要的感覺,執取就是內心緊握不放。這些都是使我們陷入精神病患的因緣工具,比起心理的病痛更爲嚴重。
心理和精神這些名詞是混淆不清的,所以別對文字太過于執取不放。希望能真正的掌握著它所生起的種種表現狀態。如果身體有病到普通醫院去治療;如果是心理的病那就到專科“心理”醫院尋求協助;假如是精神方面的疾病,那就必須直接到“佛陀醫院”治療。如果我們已能明白每一個人都有這叁種病,那我們將能立刻更加的了解佛教的重要性和利益。它能超越道德的性質,可以解決精神疾病的問題,但必須依靠較深入的佛法,因爲它能真正熄滅欲望煩惱,也是真正能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這將會使我們對佛教産生更濃厚的興趣。從這裏我們可以看出佛教是爲了“明了“什麼是什麼”的理論知識和實踐程序”,進而産生正確地明了“什麼是什麼”的知識。如果有正確的知識,最低限度也能明了萬物是無常、苦、無我的,執取爲“我”和“我所有”的疾病就是苦;甚至沈迷、愛恨著“我”也是苦。我們所指的苦,或所承受的壓力,就是精神的疾病,是有色、無色衆生所共患的疾病。
這裏又産生另一個問題:我們到底要以什麼方法,才能將自己從無常、苦、無我的萬物或因緣和合物中擺脫出來?答案是我們必須繼續學習“什麼是我們貪愛和執取的原因?”,我們必須要探究所迷執的世間物-無常、苦、無我。如果我們對執取的根源有所明白,才有能力斷除執著。因此我們必須直接對它有所明了,才有能力從迷執中脫離出來,或從一切事物—無常、苦、無我中解脫出來。
此外,我認爲學習並明白那染著根源的煩惱,即所謂的執取,將會幫助我們清楚又容易地明白佛教。因此請各位同學特別留意這“執取”,尤其希望各位去學習,直到你們了解每人所存有的執著真相,不論是你本身或那些你們正要幫忙的人,盼望大家都能脫離煩惱之苦。
在佛教中,這執取的汙染心即是對所有事物執著、染取,巴利文叫做UBADAN。如果依據文字翻譯即爲進執取、執持不放等,執取即是全力以赴地緊握不放。
執取可區分爲四種類:第一種稱爲“欲取”,即是對所愛戀的事物執取;第二稱稱爲“見取”,執著于自己的見解、觀念;第叁種叫做“戒禁取”,對自己以前所擁有的戒條和行爲方法迷信地執著不放;最後一種的執取稱爲“我語取”,即是執著“是我”、“有我”。
● “欲取”──執取于色、聲、香、味、觸、法
“欲取”(Kammupadana) 即對情欲的執著,是我們一般人所能了解的第一件事-對于貪愛、滿意的東西追求、糾纏,包括色、聲、香、味、觸中的任何一種。“色塵”就是對于那眼睛看到而滿意貪愛的形體;“聲塵”意思是那牽連著心的悅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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