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信實行儀式能夠導向解脫。武斷之信是堅信只有己見才是真實的,其它一切見解都是錯的。後兩種身系都是屬于邪見心所的一面。
四種取(upadana):一、欲取;二、邪見取;叁、戒禁取;四、我論取。于四取當中,第一種可以是對欲樂強烈的渴愛,但諸注疏指出此取可以更廣泛地包括對一切世間之物的渴愛。邪見取是執取任何在道德上是屬于邪惡之見,例如無作見、斷見等,或是執取任何有關「世界是永恒的還是不永恒的」等的憶測之見。戒禁取是認爲實行儀式或修苦行及其種種戒禁能夠導向解脫。我論取即是執著「身見」(sakkayaditthi),即認爲五蘊的任何一個是「我」或「我所有」。經典裏提出了二十種身見。對五蘊的每一個可有四種觀念,例如:「認爲色蘊是我,或我擁有色蘊,或色蘊是在我裏面,或我在色蘊裏面」,對于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也是如此,所以共得二十種身見(見《中部》經四十四等)。欲取是貪的一種呈現方式,其它叁種取則是邪見心所的呈現方式。
十種結(samyojanani)是:一、欲貪結;二、色貪結;叁、無色貪結;四、瞋恚結(厭惡結);五、我慢結;六、邪見結;七、戒禁取結;八、疑結;九、掉舉結;十、無明結。
根據論教法,另十種結是:一、欲貪結;二、有貪結;叁、瞋恚結(厭惡結);四、我慢結;五、邪見結;六、戒禁取結;七、疑結;八、嫉結;九、悭結;十、無明結。
諸結是把有情綁在生死輪回裏的不善心所。第一組十結在經藏與論藏裏都有提及,第二組十結則只記載于論藏。在第一組裏,第一至第叁項是屬于貪心所;第六與第七項是屬于邪見心所;其余的是個別的心所。在第二組裏,第一與第二項是屬于貪心所;第五與第六項是屬于邪見心所;其余的是個別的心所。
四食(ahara):段食、觸食、意思食、識(心)食。「食」這一詞是指作爲強大助緣以維持其它法之法。根據經教的解釋,段食維持色身;觸食維持受;意思食維持叁界輪回,因爲業即是思,而且業導致投生;識(心)食則維持名色。根據論教法,段食維持身體裏由四種因産生的色法,而其它叁食維持一切與它們俱生的名色法。屬于色法的段食是無記法,而其它叁名食則可以屬于所有叁種道德素質(善、不善或無記)。
叁十七菩提分(bodhipakkhiyadhamma):可分爲七組,即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聖道支。
四念處(satipatthana):在此巴利文patthana可作兩種解釋,即「建立起」及作爲念的「立足處」。四念處即:一、身念處;二、受念處;叁、心念處;四、法念處。這是一套對正念與觀智完整的禅修方法。四念處都有同一個要義,即具有正念地觀照諸法。它們之間的差別只在于正念所觀照的四種目標──身、受、心與法。最後一種包括了五蓋、五蘊、六處、七覺支及四聖谛等法。修習四念處與修習八聖道分的正念相等。
四正勤(sammappadhana):一、精進于斷除已生的惡法;二、精進于防止未生的惡法生起;叁、精進于令未生的善法生起;四、精進于令已生的善法增長。這是精進心所執行了四種作用。這四正勤與八聖道分的正精進相等。
四成就之法(iddhipada四如意足;四神足):一、欲爲成就之法;二、精進爲成就之法;叁、心爲成就之法;四、觀爲成就之法。在此巴利文iddhi(成就)是指一切通過勤修佛陀的教法而證得的廣大與出世間法。獲得這些成就的主要方法即稱爲「成就之法」。然而,只有在運用它們于證得佛教的目標時才能算是成就之法。成就之法包括世間與出世間法兩者。
五根(indriya):一、信根;二、精進根;叁、念根;四、定根;五、慧根。
五力(bala):一、信力;二、精進力;叁、念力;四、定力;五、慧力。
根與力擁有相同的五種心所,盡管這兩組的作用並不一樣。根是在其範圍之內執行支配作用的心所;力則是該些心所不會受到對立之法動搖。因此五根在它們各自的勝解(adhimokkha)、致力(paggaha)、警覺(upatthana)、不散亂(avikkhepa)及照見(dassana)範圍裏執行其支配的作用;如此它們協助對治對立之法:猶豫不決、懈怠、失念、散亂及愚癡。五力即是這五法不受到對立之法不動搖與無法擊敗的一面。在培育五根時必須平衡信與慧,以避免輕易盲信與機智狡詐兩端;以及平衡精進與定,以避免心散亂煩躁與軟弱無力。然而,在任何時候都必須具備極強的念根,因爲念能夠看管其余諸根的提升以及確保它們平衡。
七覺支:一、念覺支;二、擇法覺支;叁、精進覺支;四、喜覺支;五、輕安覺支;六、定覺支;七、舍覺支。
在七覺支當中,擇法覺支(dhammavicaya)是慧的一個名稱,即如實知見名色法的觀智。輕安(passaddhi)是指心與心所兩者的輕安。舍(upekkha)在此是指中舍性心所,而不是舍受。擇法、精進與喜叁覺支對治心的軟弱無力;輕安、定與舍叁覺支則對治心的激動。念覺支則確保這兩組平衡,不使其中一者強過另一者。
八聖道分:一、正見;二、正思惟;叁、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
在八聖道分當中,正見是了知四聖谛的慧心所。正思惟是把心導向出離、無瞋與無害的尋心所。第叁至第五道分則與叁離心所相同。正精進與四正勤相同。正念與四念處相同。正定則被定義爲經教的四禅(見《長部‧經廿二》)。
出世間禅與世間禅在幾個方面有所不同:一、世間禅的目標是某種概念,如遍相;出世間禅的目標則是涅槃,即無爲究竟法。二、世間禅只是暫時鎮伏煩惱,所以諸煩惱還是潛伏性地存在;屬于出世間禅的道則徹底根除諸煩惱,令它們不會再生起。叁、世間禅能導致投生到色界天,因而延長了生死輪回;屬于出世間禅的道則斬斷把人緊縛于輪回之諸結,因而導向解脫生死輪回。四、在世間禅裏,慧次要于定;在出世間禅裏,慧與定則適當地平衡:定把心專注于無爲界,而慧則知見四聖谛之奧義。
果定(phalasamapatti)是聖弟子才能證入的出世間安止,而其所緣是涅槃。證入果定的目的是當下得以體驗涅槃之樂。在這些安止裏生起的心是與聖弟子證悟的層次相等的果心。如此四個階級的聖人都能證入各自的果定,意即須陀洹能證入須陀洹果定;余者亦可以此類推。在證入果定之前,聖弟子先決意要證入果定,然後從生滅智次第地培育諸觀智,直至證入果定。
業處(kammatthana):直譯巴利文kammatthana是「作業之地」或「工作之處」。這一詞用以代表禅修之法,是禅修者培育特別成就的工作處。在佛教裏有兩大類禅法:止禅與觀禅。
止(samatha)(音譯:奢摩他)是代表心的甯靜。「止」被定義爲八定裏的「心一境性」(cittass”ekaggata),即經教法的四色禅及四無色禅裏的一境性心所。這些定被稱爲止是因爲心一境性平息了心的猶豫或驚栗。
觀(vipassana)(音譯:毗婆舍那)被解釋爲「從各種不同的方面照見」。「觀」是直接地照見諸究竟法的無常、苦、無我叁相。這是導向揭開諸究竟法真實本性的慧心所的作用。
叁種禅相:「遍作相」是在起始修行階段用以培育定的目標。「取相」是與肉眼所看到的目標一模一樣、出現在心中的影像。毫無瑕疵的心之影像是「似相」。似相被形容爲「呈現爲有如自取相中出來,而且是比它更爲清淨一百倍或一千倍……就有如從雲朵背後出來的圓月」(《清淨道論》第四章、段卅一)。
禅那(jhana)其一意爲「念慮」,另一者意爲「燒盡」。諸禅那因它們密切地念慮目標,亦因它們燒盡與定對抗之法而得其名。那些與定對抗之境即是五蓋(nivarana):欲欲(對欲樂的欲求)、瞋恨、昏沈與睡眠、掉舉(散亂的心)與惡作(追悔)、疑。禅那是通過修習止禅而證得。這種禅定涉及提升定根。通過把心專注于所選定的單一目標,一切心的困擾得以清除;諸蓋皆已受到鎮伏,心也完全投入其目標之中。
安止(appana):巴利文appana原本是指受到高度提升的「尋心所」(vitakka);它把相應名法深深地投入于目標裏,致使它們安止于其中。雖然在超越初禅之後即不再有尋,但由于入禅之心已一境專注于其目標,因此「安止」一詞亦包括一切屬于色界、無色界及出世間的禅那定。
禅支(jhanavga):在每一禅心裏的許多心所當中,即是這些稱爲禅支的心所分別了諸禅的不同,而且是它們令心證入安止(禅那)。初禅有五禅支(尋、伺、喜、樂、一境性)。若要達到初禅,這五禅支必須達至平衡、緊密地念慮目標、及「燒盡」阻礙證入安止的五蓋。
十遍(kasina):地遍、水遍、火遍、風遍、藍遍 、黃遍、紅遍、白遍、虛空遍與光明遍。「遍」的意義是「全部」或「整體」。如此稱之是因爲必須把其似相擴大至十方無邊之處。
四梵住(brahmavihara)/四無量(appamabba):慈、悲、喜與舍。這些法被稱爲「無量」是因爲在禅修時必須把它們遍布至十方一切無量的衆生。它們也被稱爲「梵住」,因爲它們是梵天界諸梵天的心常安住之境。
慈(metta)是希望一切衆生幸福快樂。它有助于去除瞋恨。
悲(karuna)在看到他人遭受痛苦時心生不忍。它是希望拔除他人的痛苦及與殘酷相對。
喜(mudita)是隨喜他人的成就與富裕。它是恭喜他人的態度及協助去除對他人成就的妒嫉與不滿。
舍(upekkha):屬于梵住的舍是沒有執著、沒有厭惡而平等地對待他人的心境。平等的態度是它主…
《正念之道 大念處經析解與問答》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