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你必須徹底地研究《阿毗達摩藏》;在此我只能簡要地回答而已 。名法(精神現象)包括心(citta)與心所(cetasika)。心有八十九種,包括善心、不善心、果報心與唯作心。心所有五十二種,包括:
(一) 通一切心的心所,如觸、受、想、思、作意、精進等;
(二) 不善的心所,如愚癡、瞋恨、貪欲、邪見等;
(叁) 美的心所,如信、念、無貪、無瞋、慧根等。
色法(物質現象)有二十八種,包括四大種色及二十四種所造色,如顔色、氣味、食素等。它們可以依照來源而分成四類,即業生色、心生色、時節生色與食生色。
至于十二緣起當中的名色這一支,根據經教的方法,這裏的「名」是指果報心與其相應心所而已,不包括善心、不善心、唯作心與它們的相應心所。這裏的「色」主要是指業生色及由果報心産生的心生色。然而,無可避免地,時節生色與食生色也都包括在內,因爲這兩種色法分別由上述兩種色法裏的火界(tejo-dhatu)與食素所産生。因此這裏的「色」也包含四類色法,所以色法與十二緣起當中名色一支的色是相同的。
問32:五蘊的定義爲何?
答32:五蘊就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及識蘊。色是物質;受是感受;想是內心烙下印象;行包括許多附屬的心理現象(心所);識就是心。色蘊是十一類物質的集合,即包括過去的、未來的與現在的、內在的與外在的、粗的與細的、低劣的與高尚的、遠的與近的色法。同樣的道理,受蘊是十一類感受的集合;想蘊是十一類內心印象的集合;行蘊是十一類心所的集合;識蘊是十一類心識的集合。
另一種分類法是:二十八種色法是色蘊,其中包括四大種色與二十四種所造色。六種感受是受蘊,即對顔色、聲音、氣味、滋味、觸覺及心理目標的感受;或者樂受、苦受與舍受是受蘊。六種內心印象是想蘊,即對顔色、聲音、氣味、滋味、觸覺及心理目標的印象。除了受與想之外的五十種心所是行蘊。六種心識是識蘊,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及意識。
這只是簡單的介紹。若想深入地了解五蘊,你應當在良師的指導之下詳盡地研學《阿毗達摩藏》,並且透過實際修行止觀去照見它們。
問33:今生貧窮、多病的果報跟過去世有關嗎?如果有,是不是宿命論,或是常見?
答33:對于這件事,你必須分辨人道生活與天道、地獄道生活的差別。天道與地獄道稱爲業果生活地(kammaphalupajivibhumi),意即該道的衆生透過業力的果報而得到其生活。人道則稱爲精進果生活地(utthanaphalupajivibhumi),意即人道的衆生透過精進的結果而得到其生活。由于過去世業力的緣故,天道與地獄道的衆生不需要付出任何努力自然就得到快樂或痛苦的生活。人道的衆生則不同,他們的生活不只與過去世的業力有關,也受到今世的努力與智慧影響。因此,業力、努力與智慧是決定人生幸福的叁項因素。
就以你所提到的貧富問題爲例,如果一個人有發財的善業力成熟,並且付出足夠的努力與運用智慧,他能夠變成大富翁並且享用自己的財富。
然而,如果一個人只是有發財的善業力成熟,但是不付出努力,也不運用智慧,那麼即使得到了大量的財富,他也無法保有,終究會失去財富而變得貧窮落魄。生在佛陀時代的大富長者子(Mahadhanasetthiputta)就是很好的例子:他與妻子都各得到多達八億元的遺産;然而,後來他們失去了所有的財富而變成乞丐。除此之外,盡管他有足夠的善業力,能支持他在那一世就證得阿羅漢果,但是由于他不付出努力與運用智慧來修行佛法,所以他一直到死亡都還只是一個可憐的凡夫。
如果一個人沒有致富的善業力成熟,但是付出努力與運用智慧去賺錢,他無法變成富翁,但是仍然能享有某種程度的舒適生活。由此可知,努力與智慧比業力更重要。
有一個關于叁條魚的故事,能給予我們更清楚的了解:從前,有個漁夫在恒河捉到叁條魚。這叁條魚當中,一條相信努力,一條相信業力,另一條相信智慧。相信努力的那條魚認爲自己單靠努力就能逃脫,因此牠一再地奮力跳躍,企圖掙脫漁網。漁夫被牠激怒了,就用劃船的槳狠狠地打牠,把牠打死了。相信業力的那條魚認爲如果自己有逃脫厄運的善業力,該業力會自動地産生果報;因此牠靜靜地躺在甲板上,等待好運自動來臨,一點也不想付出任何努力。第叁條魚相信智慧,牠認爲自己能采取理智的行動而逃脫,因此牠一直觀察周遭的情況,留意適合采取行動的時機。
漁夫將船劃向岸邊。當船接近岸邊時,他一腳跨上岸,另一腳還留在船上,那時他無意中讓漁網打開了一道隙縫。那條相信智慧的魚把握這稍縱即逝的良機,迅速地從那道隙縫中跳出漁網,落入水中,並且立刻遊回恒河去。
由這個故事的啓示,我們可以了解智慧是這叁項因素當中最重要的。
至于生病,有四項可能的因素,即業力、心理、時節(火界)與食物;因此並不是所有疾病都由業力造成。
佛教是分辨道理的(vibhajja-vada),教導人有因才有果;沒有因就沒有果。如此的因果正見既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常見。
如果你相信自己的命運已經完全注定,無法改變,那麼你就是宿命論者。根據佛陀的教導,當一個業力成熟而且即將結成果報時,那業力的果報是決定的、無法改變的;但是當一個業力尚未成熟時,它的果報是尚未決定的、可以改變的。摩诃目犍連尊者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在他般涅槃之前,他在過去某一生中企圖殺害父母的惡業力成熟了,因此他被痛打到全身的每一塊骨頭都粉碎。即使他已經證得阿羅漢果,仍然無法改變這種惡報。然而,由于他已經斷盡一切煩惱,所以除了當生已經成熟的那些業力之外,其它所有的業力都不能産生果報。般涅槃之後他就解脫了生死輪回。
如果你相信你的前世和今世是同一個人,意即同樣的那個人從前世生到今世來,或者你相信有一個靈魂從一世投生到另一世,那麼你就是有常見。根據佛陀的教導,沒有靈魂或自我存在。你的前世是由剎那生滅的名色法構成的,你的今世也是由剎那生滅的名色法構成的,它們是不同的。沒有一個不變的「你」或人存在。然而,過去世累積的業力産生今世的五取蘊,它們之間有因果關系,而不是完全不相關的。因此佛教既不是宿命論,也不是常見。
問34:請問禅師,修完止禅與觀禅的修行者應該再修習其它法門或重複練習止禅與觀禅?若是重複,他應該先從那個階段複習?或可以隨心所欲,想複習那個階段都可以?或有一定的原則?請禅師慈悲開示。
答34:根據佛陀的教導,只有在證得阿羅漢果之時,觀禅才算修完;在你成爲阿羅漢之前都必須繼續修行止禅與觀禅。《相應部.七處善經》(Sattatthanakusala Sutta of Samyutta Nikaya)中說:每一位阿羅漢都經常將心安住于叁種修行法當中的一種,即依照十八界、十二處或緣起而觀照行法爲無常、苦或無我。注釋稱這叁種修行法爲「經常住處」(satata-vihari)。此外,阿羅漢也修行止禅與觀禅,以受用禅那中的安樂住處與果定中的涅槃樂。若阿羅漢想入滅盡定,他必須循著一定的次第修行止禅與觀禅。
有些禅修者已經練習了觀禅的所有重要課程,因而聲稱自己已經修完觀禅。其實那樣說是不正確的。他們必須一再重複地修行止禅與觀禅,並且以聖典中的教理謹慎地檢查自己的禅修體驗。通常需要花費許多年的時間如此複習與檢查,才能確定自己的情況,因此向別人炫耀自己的禅修成果是不恰當的。一般而言,有兩種複習觀禅的方法:一種是從生滅隨觀智開始複習;另一種是從自己還觀照得還不夠清晰的階段開始複習。複習時很重要的原則是必須依照佛陀所教導的止禅與觀禅修法方法正確地實行。
問35:何謂法眼淨?什麼是初果?
答35:在《轉*輪經》及其它某些經中,法眼淨(dhammacakkhu)是指須陀洹道(sotapattimagga)而言;在另外一些經中,法眼淨是指阿那含道(anagamimagga)而言。
須陀洹(Sotapanna)是證悟涅槃的四類聖者當中的第一類。「須陀」(Sota)意爲「流」,即指聖者之流;「阿洹那」(apanna)意爲「進入」。因此須陀洹的意思是入流,即進入聖者之流的人。
問36:如果自己感到自己的貪愛、瞋恚與癡迷都消滅了,那他是否可以宣稱自己是阿羅漢?或者如何自行驗證?
答36:我們必須了解煩惱有叁個層次,即:
一、 潛伏性的煩惱(Anusaya kilesa):潛藏在名色相續流當中,沒有在心中顯現出來的煩惱。
二、 困擾性的煩惱(Pariyutthana kilesa):浮現在心中、造成困擾的煩惱。
叁、 違犯性的煩惱(Vitikkama kilesa):促使人造作不善的身業或語業的煩惱。
阿羅漢必須完全滅除這叁層次的煩惱。就凡夫而言,當心中沒有煩惱生起時,他可能會感到自己的煩惱都消滅了。然而,那種境界可能只是因爲困擾性的煩惱與違犯性的煩惱暫時被強有力的觀智或禅那降伏而已,實際上他還未證得聖道智,還有潛伏性的煩惱存在。只要還有潛伏性的煩惱存在,遇到誘發的因緣時,困擾性的煩惱與違犯性的煩惱可能再度生起。
大龍大長老(Mahanaga Mahathera)就是一個很有名的例子:他是法施阿羅漢(Dhammadinna arahant)的老師,已經修行止禅與觀禅超過六十年以上,然而他還是一個凡夫(puthujjana)。雖然他還是一個凡夫,但是由于強而有力的止觀禅修力量,所以在長達六十年的時間裏他的心中都沒有煩惱生起,而且他持戒非常清淨、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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