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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光▪P33

  ..續本文上一頁明了與知見亘古的正觀前分道,及非正道的觀智被稱爲「道非道智見清淨」。即是:不受隨煩惱染汙的清淨觀智,知見﹕「此是正道,此非正道。」(《清淨道論》)

  聚思惟或理法觀

   欲修習成就道非道智見清淨者,應先修習稱爲「聚思惟」 (kalapa sammasana )的「理法觀」 (naya vipassana)。

   聚思惟﹕整體或一組一組輪流觀照過去、現在、未來、內、外等名色叁相的觀法是爲聚思惟。這是古印度大長老所采用的名稱。

   理法觀:佛陀于叁別輪流法教示(teparivattadhamma desana ),如在《無我相經》(Anatta Lakkhana Sutta)裏教導﹕Yam kibci rupam atitanagatapaccuppannam…。五取蘊(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有十一個存在的方式,即過去 (atita)、未來(anagata)、現在(paccuppanna),內 (ajjhatta)、外 (bahiddha),粗 (olarika )、細(sukhuma),劣(hina)、勝(panita),遠(dura)與近(santika)。用以下叁個方式把五蘊分組之後,再觀察它們叁相的修觀法是爲理法觀﹕

   (一)、把它們分爲五組 (即五蘊法)

   (二)、把它們分爲十二組 (即十二處法)

   (叁)、把它們分爲十八組 (即十八界法)

  這理法觀是斯裏蘭卡大長老所采用的名稱。

  觀智的目標(所緣)

   (一)、在六處門與目標一起生起的六法,即眼門法、耳門法、鼻門法、舌門法、身門法與意門法。

   (二)、五蘊,即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與識蘊。

   (叁)、六門,即眼門、耳門、鼻門、舌門、身門與意門。

   (四)、六所緣(目標),即色所緣、聲所緣、香所緣、

   味所緣、觸所緣與法所緣。

   (五)、六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與

   意識。

   (六)、六觸,即眼觸、耳觸、鼻觸、舌觸、身觸與

   意觸。

   (七)、六受,即眼觸生受、耳觸生受、鼻觸生受、

   舌觸生受、身觸生受與意觸生受。

   (八)、六想,即色想、聲想、香想、味想、觸想與

   法想。

   (九)、六思,即色思、聲思、香思、味思、觸思與

   法思。

   (十)、六愛,即色愛、聲愛、香愛、味愛、觸愛與

   法愛。

   (十一)、六尋,即色尋、聲尋、香尋、味尋、觸尋

   與法尋。

   (十二)、六伺,即色伺、聲伺、香伺、味伺、觸伺

   與法伺。

   (十叁)、六界,即地界、水界、火界、風界、空界

   與識界。

   (十四)、十遍處。(10 kasina)

   (十五)、叁十二身分。(32 kotthasa)

   (十六)、十二處 (12 ayatana)。

   (十七)、十八界 (18 dhatu )。

   (十八)、二十二根 (22 indriya)。

   (十九)、叁界 (3 dhatu),即欲界、色界與無色界。

   (二十)、九有 (9 bhava),即欲有、色有、無色有、

   想有、無想有、非想非非想有、一蘊有(=

   無想有)、四蘊有(四無色界)、五蘊有(

   十一欲界與十五色界)。

   (二十一)、四色禅那。

   (二十二)、四無量心,即慈悲喜舍。

   (二十叁)、四無色禅那。

   (二十四)、十二緣起支。

   有叁種具備得度或當度的有情。佛陀以種種方法教導觀禅(如五蘊法等)的目的,就是爲了拔度這叁種有情。

   若人以五蘊法,或十二處法,或十八界法修觀,他是能夠證得阿羅漢果的。若人僅以其中一法修觀即能實現其願(證得阿羅漢果),爲何佛陀還教導這麼多種的方法,而不只教導一個方法?其原因是,佛陀如此教導的目的,是爲了度叁種有情。

   叁種當度之有情的差別如下﹕

   甲、(一)色疑者 (rupa sammulha ),對色愚癡,

   (二)無色疑者 (arupa sammulha ),對名愚癡,

   (叁)二疑者 (ubhaya sammulha ),對名色兩者

   皆愚癡。

   乙、(一)利根者 (tikkhindriya )

   (二)中根者 (majjhimindriya)

   (叁)鈍根者 (mudindriya )

   丙、(一)喜簡約者 (sankhittaruci )

   (二)喜中等者 (majjhimaruci )

   (叁)喜詳細者(喜廣說,vitthararuci )

   佛陀以種種方法教示,是爲了拔度這叁種有情。

  一、佛陀以五蘊法教觀禅(如《無我相經》),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對名法愚癡的無色疑者。(2)利根者。(3)喜簡約者。

  二、佛陀以十二處法教觀禅,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對色法愚癡的色疑者。(2)中根者。(3)喜中等者。叁、佛陀以十八界法教觀禅,以拔度以下的有情﹕(1)對名法兩者皆愚癡的二疑者。(2)鈍根者。(3)喜詳細者。亦有以根教觀禅之法,以便禅修者易于觀照無我相。

   只有禅修者以正智透徹知見以下四項之後,上述種種修觀之法才能帶來道果與涅槃的利益﹕

  (一)轉起 (pavatti )﹕五蘊之生起,即苦谛 。

  (二)起因 (pavatti hetu )﹕苦谛之因。

  (叁)滅 (nivatti )﹕苦谛與集谛之滅。

  (四)滅因 (nivatti hetu )﹕趣向苦谛與集谛之滅的 行道。

   由于沒有親自以正智透徹地知見以上四項,就不可能獲得道果與涅槃的利益,所以佛陀以谛與緣起教導觀禅,以便人們能夠體證它們。

  注意:

   究竟法(paramattha)有四種,即心、心所、色與涅槃。在它們四者當中,心、心所與色法是無常究竟法、苦究竟法與無我究竟法;涅槃則是常究竟法、樂究竟法與無我究竟法。

   想要證悟常、樂、無我究竟法涅槃(第四種究竟法)的善者,必須重複地觀照心、心所與色法(第一、第二與第叁種究竟法),及它們因的叁相(即無常、苦與無我)。

  如此修習時﹕

  (一)、把心、心所歸納爲名組,及把色法歸納爲另一組後,若禅修者以名色法的方法修觀,他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二)、把色法歸納爲一組,及把名法歸納爲四組,即受、想、行與識後,如果以五蘊法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叁)、把名色法歸納爲十二組之後,如果以十二處

   法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四)、把名色法歸納爲十八組之後,如果以十八界

   法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五)、把名色法歸納爲二十二組之後,如果以根教

   法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六)、把名色法歸納爲十二支之後,如果以緣起法

   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七)、把名色法歸納爲苦谛與集谛兩組之後,如果

   以谛法修觀,他也能夠證得道果與涅槃。

  這些作爲觀智的目標(所緣)的名色、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二十二根、十二緣起支、苦谛與集谛都只是心、心所與色法而已。雖然觀法不同,但作爲觀智目標的根本究竟界都是一樣的。

   因此,欲修觀禅的禅修者,必須先證得了名色分別智與緣攝受智,即﹕

   (一)、已分別色法與名法。

   (二)、已辨別諸因。

   可能有人會問:『在已辨別的名色與因果當中,應以何法爲始修觀?』其答案是﹕從容易和清楚的部分開始。Yepi ca sammasanupaga ,tesu ye yassa pakata honti sukhena pariggaham gacchanti,tesu tena sammasanam arabhitabbam.(《清淨道論》第二十章,段一二)

   在適于修習觀禅的世間名色法當中,禅修者應觀照對自己容易又清楚的名色法叁相,以修習觀禅思惟智。

   (甲)對于「禅修者應觀照對自己容易又清楚的名色法叁相,以修習觀禅思惟智」這一句,論師認爲禅修者有能力于清晰的名色修觀。

   (乙)然而,過後他應運用技巧,再觀照對于其智不清晰的名色,以便不會有任何遺漏(名色與因果)。(《大疏 鈔》第二冊,頁叁五一)

  禅修者應注意,上述注釋的指示只是對已成功辨別了五攝受的人而言,五攝受是﹕

   一、色攝受(rupa pariggaha)

   二、非色攝受(arupa pariggaha即名攝受)

   叁、色非色攝受(ruparupa pariggaha即名色攝受)

   四、緣攝受(paccaya pariggaha辨別今生名色之因)

   五、世攝受(addhana pariggaha辨別過去與未來世名 色之因)

  亦應注意,這些指示並沒說禅修者可以隨心所欲,觀照任何生起或容易之法,而不分別「概念」與「究竟法」兩者。它們也不是對剛來到禅林,而還沒有以下任何知見的禅修者而言﹕

   一、沒有知見色至究竟法

   二、沒有知見名至究竟法

   叁、沒有知見名色至究竟法

   四、沒有知見今生名色至究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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