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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劄記 唯識要義

  唯識要義

  

  一、唯識者,據《成唯識論述記》雲:“唯謂簡別,遮無外境,識謂能了,诠有內心。”此指外境非實有,內識非虛無,非有非無,名曰中道。外實爲增益執,內無爲損減執,雙遣二執故,方是唯識中道之義。

  識有本識和轉識,本識即阿賴耶,爲衆生生命的本體,前後相續不斷,能持諸種子,變現有情世間和器世間,即以所變爲自所緣。轉識即前七識,依止本識而起現行,又由現行熏成種子,藏于本識。

  唯識學雖講識體,但不同于宗教中的上帝,外道的神我,也不同于哲學中的物本體、心本體。以識的變化,系因緣生法故,前後相續不斷故。

  識爲能變,境爲所變,境識不離,內外渾融。所不離能,故曰唯識。

  二、能變之體爲識

  能變分叁:1. 因能變、果能變;2. 因緣變、分別變;3. 共變、不共變。

  因能變即種子能變,分名言種、異熟種、四大種。所變根身器界爲其所緣。果能變即以現行識體爲能變,見分相分爲所變。在因果能變中,有因緣變、分別變的差別:叁類境中的性境,有色心之實體實用,屬因緣變。獨影境與帶質境,但隨能緣識之分別力而變,屬分別變。

  叁、熏習:前七現行識爲能熏,第八賴耶爲所熏,受熏時成習氣,即從熏習中留下的氣分,潛伏于本識中有産生諸法的功能,曰種子。

  熏習有叁:1. 名言熏習:即因名言相而熏習,能诠釋義理,分別境相,産生差別法相之因。2. 我見熏習:執著于我,我所的觀點而熏習,區別自、他、人、我、我相、法相的原因。3. 有支熏習,指善惡諸業的熏習,爲死後招感不同果報的原因。

  四、唯識學的目的在超情離見、轉識成智、轉染成淨。

  1. 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以行爲饒益衆生、成就衆生)。

  2. 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去除無明善觀諸法的自相、共相、說法利生)。

  3. 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破除自他人我妄執、視衆生平等,興無緣慈,同體悲)。

  4. 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此時爲無垢識,如大圓鏡、圓照諸法,而無分別。即法身、真如、菩提、涅槃境界)。

  轉染成淨:(1)斷人我執,舍煩惱障,成涅槃。(2)斷法我執,舍所知障,成菩提。

  五、唯識、般若二宗的空義

  唯識宗著重于心的分析,叁論宗著重于境的分析。唯識認爲一切現象(衆生似我、似法之現象),都是迷情之遍計執,此我法是絕對的無,空此遍計所執,才能顯出依他起(因緣生法)的妙有,圓成實的勝義有。

  叁論宗則認爲:緣起諸法之現象,不能說沒有,此有爲假有。即在假有上建立性空。不能把緣起法空掉才叫空。故中論雲:“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名爲假名,亦是中道義”。

  六、叁性叁無性是唯識指明諸法萬有的實相

  1. 叁自性:依他起性、遍計執性、圓成實性。

  依他起:有爲之法,從自種子,增上勢力,待因及緣而生。

  遍計執:非有計有,執我執法,由諸分別,緣名及相,執我而起。

  圓成實:我法二空所顯真如,圓滿、成就、真實。

  2. 叁無性:

  相無自性:衆生所執我法二相空故。

  生無自性:因緣生法非自然生故。

  勝義無自性:勝義即空,空爲第一勝義故。

  七、唯識各派對第八賴耶認識的差別

  1. 地論學派視賴耶爲淨識與如來藏同。

  2. 攝論學派視賴耶爲妄識,是一切煩惱之本。

  3. 法相宗則認爲是真妄和合之識,染淨兩種境界均發源于賴耶(含藏染淨種子故)是生命的主體,是宇宙萬有的本源。

  八、新舊唯識師的不同論點

  在印度弘揚唯識學的無著、世親二論師以後,有十大論師出,對發揚唯識教義各有論點,分出新舊兩派。

  舊唯識學有護月、安慧、難陀。新唯識學有陳那、護法。

  1. 識體變現時:安慧主張一分(只有識的見分),難陀主張二分(即能緣見分、所緣相分),陳那主張叁分(見分、相分、自證分),護法主張四分(即于叁分外加證自證分)。

  2. 種子本有和新熏方面,護月主張本有,難陀主張新熏。陳那、護法則主張有本有種,又有新熏種。

  3. 舊唯識師主張無相唯識,即唯心無境。

  新唯識師主張有相唯識,即境不離識。唯識者,唯遮境離心實有,識表內心非無,非有非無,即中道義。

  九、以心靈淨化莊嚴國土

  經雲:“心淨故國土淨、心染故國土染”。雲何心淨?謂外不染六塵,內不執人我,不著常著斷,慈悲和諧,故名淨土。

  故此心清淨,便是莊嚴國土。七寶宮殿、五彩棟宇,皆表面之裝飾,此唯凡夫之所謂莊嚴,非菩薩之所謂莊嚴。四無量心,四攝六度,利生之萬行,乃菩薩之莊嚴,學佛者能識此旨,才能做到悲智兼運,福慧雙修,圓證菩提。

  1990年冬月講于重慶慈雲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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