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施主結盜罪。但如果輕慢,無恭敬心,那麼燒掉自己動手印製的資料,雖不結盜罪,但會有不敬法寶的罪。如果是自己花錢買來的書,如果售價高于成本價(材料費和人工費之和),那麼各類施主有謀利心,沒有供養心,則不結盜罪。
雖然損毀經書主要對守護主和施主結盜罪,不過對于法寶自身來說,還要結破法之罪。《行事鈔》引《五百問》雲:“若燒故經得重罪,如燒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輕。”元照律師在《資持記》中解釋說:“彼問:“戒律不用流落,可燒不?”答:“不得。不知有罪燒,舍墮(今雲犯輕是也)。若知,燒,有罪。故燒,犯決斷(即偷蘭,今雲“重”者,對上墮故),與方便破僧同(以壞法故),亦如燒父母(法身由生故。舉此決上犯蘭,同二逆故)。””《五百問》中特指戒律書,道宣律師將此推廣至一切經書。破轉*輪僧和出佛身血是五逆之一,結上品蘭。破轉*輪僧和出佛身血的方便罪是中品蘭或下品蘭。《行事鈔》中說“此二難,佛滅後無也”(卷上之叁),所以破壞經書、佛像屬于方便罪,結中品蘭或下品蘭。元照律師又強調:“准此,且望無主爲言。必是有主,理從上判(望守護主結重——編者注)。”(《資持記》)據此,若知有罪而故燒無主的經書,則結中品蘭。自己印的書籍資料,如果只是出于暫時使用的動機,則可在用完後以恭敬心銷毀,不汙損零落,則不算破法罪。燒毀有守護主的經書,需要計值結罪,如下文所論。
第二“有主想”和第叁“有盜心”。一般情況下,燒法受用物的人通常都是守護主本人,所以不存在對守護主結罪,也不會起相應的盜心。如果他本來沒有主觀上的惡意,不是故意爲了損施主的福而燒法受用物,那麼也就不會産生施主想和對施主的盜心。第五“興方便”容易理解。第六“舉離本處”就相當于法受用物被毀。
第四“重物”。對有守護主的法受用物,犯盜輕重的標准就是法受用物的世間價值(此處的守護主默認爲全責守護主)。對于沒有守護主或守護主自己燒的情況,需要明確的是,斷施主之福只是對施主犯盜的理由,並非用來決定犯盜的輕重,況且供養叁寶之福本來就是無量無邊的,不可以世間價值計算,因而犯盜輕重的標准要根據法受用物的世間總價值分攤到所有施主身上的價值多少來定。如果全部具有前面五緣的話,那麼所燒法受用物的價值在五元錢(《律藏》中說“五錢”的緣起是佛世時古印度世俗判死刑的盜重物的錢數標准,道宣律師認爲應該從嚴來持戒,宜以隨國所用的基本錢幣單位的“五錢”,即在中國大陸是五元人民幣,來定偷盜重物標准)以上得波羅夷;五元錢以下至四元成盜戒方便上品蘭;四元以下至一元以上是中品蘭,對五戒居士是中罪;一元及以下是下品蘭,對居士是下品罪。如果前面五緣不完全具備,結罪輕重應依次遞減。
比如叁位施主共同出錢印一本書,第一位出了10000元,第二位5000元,第叁位5000元,由兩位義工義務校對、排版,免去排版費5000元,共印2500本。那麼有施主想、故意毀掉一本這樣的書,盜第一位施主4元錢,第盜二位施主2元,第叁位2元,盜兩位義工每人一元,應犯一個上品蘭、兩個中品蘭、兩個下品蘭,或叁個中罪與兩個小罪。如果一次同時毀掉兩本這樣的書,則結一個根本罪、兩個上品蘭、兩個中品蘭。如果是分開兩次毀掉,則結兩個上品蘭、四個中品蘭、四個下品蘭。
關于經書的世間價值,還要考慮到折舊的因素。根據使用時間的長短不同,經書的價值也有相應的變化,可以根據書籍的完整度和成色,酌情設定相應的折舊度,這樣就更加合理。例如,有的經書已破損不堪,則可判爲一錢以下,結下品蘭。
對于破損的經書,能修補的宜作修補、流通,不能修補的宜應安奉、供養。如果實在太殘破,不能修補,而又沒法安奉供養,應作意施主能體諒自己的實際情況,對焚毀此殘破經書作同意想,不望其殘破留世而占用空間、引生困擾;准此可依印光大師的說法處理,火化後供于淨處或沈于海中。這樣理解,則道宣律祖和印光大師的話並無矛盾。
如果以前已經燒毀了一些經書,價值超過五元錢,該怎麼辦呢?按《四分律》,無知同于正犯,“若不知不見五犯者,我說此人愚癡波羅夷、僧伽婆屍沙、波逸提、波羅提提舍尼、突吉羅。”(卷第五十九)但律文本身並沒有說明燒毀經書結盜戒的情況。如果不知道燒經書會損施主的福,以爲書是自己的,可以隨意處理,因此可以歸入“境想差別”中的“他物作己物想”,不結罪。但現在知道了,經書既已銷毀,應誠心忏悔,最好能夠補償施主的損失,比如按原書的版式再印一本。如果此書已經不流通了,則可根據現在的市場價格和折舊程度估量書價,以原書施主的名義,加倍出錢印其他的經書。
對于不學佛或初學佛的人,只要告訴他該恭敬經書就好了,這些罪名和果報不用跟他說。
這裏還涉及到菩薩戒中的“不敬經律”戒,《天臺菩薩戒疏》中說:“別具四緣:一、有佛經律,二、不寫傳持,叁、不生尊重,四、安處卑微——便犯。”(卷叁)在這條戒中沒有談及破損經書如何處理的問題。但如果字紙沒有很好的處理,隨意堆放而蒙塵,則會犯到這一條。
六、今日字紙處理問題
這一節將具體的處理方法整理說明。先看處理環節,分成叁類。
一、佛受用物和法受用物。廢損的經文和佛菩薩形象,包括佛塔形象、具量大德的形象及開示,不論手寫或打印,乃至書籍、光盤、書簽、匾額,可流通者,修整後繼續流通;不可流通者,專門找房間,莊嚴處所,安奉、供養;如果無處安奉、供養,可以用密封的箱子裝好,沈入海中供養龍王。亦有說法,可以放在無人去的山洞中,或埋在地下。但如果山洞、地下潮濕或有老鼠、昆蟲等,也會破壞經書。如果在幹燥的大漠或山石中挖掘存放字紙的地洞、石窟,以此法寶遺留後人,則較好;有人說敦煌石窟中的藏經有一部分就是過去抄廢的經稿。
二、叁寶相關字紙。凡是和叁寶有關的字紙都可歸入此類,如帶有“佛陀”、“常住”、“發心”、“戒律”等與叁寶相關字樣,也包括有法師名號或寺院名號的發票、收據、信封、便條、草稿紙等。其中如果有字迹工整的成段引用的經文或大德開示,可以把這一段剪下來,作書簽之用,亦可安奉、供養。弘一大師曾說:“對于經典,應十分恭敬護持,萬不可令其汙損。又翻篇時,宜以指腹輕輕翻之,不可以指爪劃,又不應折角。若欲記志,以紙片夾入可也。”依此,則佛書中會用到很多書簽,大可以此類經文片段作書簽。此書簽一旦剪下,就需愛護,可專門用一個袋子裝此類書簽,到時取用。其余字紙,按下一類處理。
叁、普通字紙,如廢報紙等。這類依中國古人的傳統應該火化,但這類字紙量太大,火化可能會浪費資源,較好的處理方法是回收再造紙。在現代工業中,製造紙張的過程即是消耗樹木、汙染環境的過程。每生産一噸紙約消耗木材2.2噸(1噸木材相當于1棵直徑20厘米、高約7米的樹),同時對環境有較大破壞。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有關人士介紹說:“目前造紙工業已成爲我國汙染較爲嚴重的行業之一。製漿造紙工業汙水排放量約占全國汙水排放總量的10%-12%,居第叁位;排放汙水中化學耗氧量約占全國排放總量的40%-45%,居第一位。”(2011年數據)造紙廢水使河水濁黑、惡臭,水草不生,魚蝦滅迹,蚊蠅叢生,蛆蟲遍地,嚴重威脅沿岸居民的身體健康,造成痢疾、腸炎、疥瘡等疾病盛行,同時,還不利于農田灌溉和人畜飲水。因此一方面需提倡節約用紙,同時還需有效的回收利用。西方社會稱廢紙是“城市中的森林資源”,回收一噸廢紙,可以産生0.8噸再生紙纖維漿,節約叁立方米的垃圾填埋空間。美國和日本大量的用紙都是再生紙,有關紙張回收的法律已經很成熟。但是回收造紙會不會有違中國古人惜字的傳統呢?廢紙回收的第一步是碎解,要將紙張打成碎片,然後疏解、脫墨,化成紙漿。這個過程和傳統火化,有一些形式上的不同,但實質上的差別不大,也爲現代人所普遍接受。那麼在惜字方面,我們努力的重點,應多在書籍資料的印製、流通、維護和重複利用上,不能等到已經印出來一大堆,再想辦法處理。如果這些資料實在是沒人看了,要處理了,那麼應保證字紙的幹淨,恭敬放置,分好類,送到回收處理廠,方便人家的工作。
其次在流通環節。法貴流通,雖然供養經書也有很大的功德,但更好的做法是讓經書輾轉流通,利益更多的人。現在出現的一種情況,往往結緣來一大堆的書,都只翻過一兩頁,就壓在箱底。“不敬經律”戒中提到法寶的傳持、流通,《梵網經順硃》中說:“佛子恒當專一其心,將此大乘經律,受而持,持而讀,讀而誦,如法流通,此甚深妙法也。”(卷第二)經書放在箱底,自己不讀、不供養,也不流通給別人看,嚴格來說是犯戒的。因此不宜隨便結緣書和買書而又不看、不流通。請到一本經書,也就有一份責任好好閱讀保管和流通。各寺廟一般都有“法物流通處”,流通處的經書是有限的,我結緣了這一本,其他人就少了一本,所以先要想好,確實要看才去結緣。看完之後如何流通?不能硬塞給別人,而要觀察對方的根機,這本書對他有多大幫助,然後對機下藥。或者也可以還給寺院的流通處。各佛教組織和寺院的流通處、圖書館也宜發揮回收書籍、二次流通的功能,且進行一定的分類和管理,除去僞濫的部分,方便讀者學習之用。參照美國等發達國家的做法,書籍的價格是很昂貴的,且非常注重多次使用,學校裏高年級用過的書籍,一般都會賣給低年級的同學,一般的資料會使用電子版,這也是對環境的保護、對知識的尊重。
在這個過程中,修補破損的經書顯得很有意義。如果不修補,經書會更快速的損壞,造成資源的浪費,也減少施主的福報。其實修補經書的功德是很大的,乃至超過重新印製經書的功德。因爲修補經書相當于和原先的施主共造善業,不但讓這本經書有流通本身的功德,同時爲施主增長福報,自己還得到一份額外的功德,同時這種珍惜法寶以及惜福的用心也有功德。這種行爲影響教化世人也能恭敬法寶、惜福,也是一份功德。原先是一份功德,現在是四份功德。修補經書在操作上也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可以由寺院和佛教組織帶動、引導,充分發揮廣大信衆的力量,每人都修補自己接觸到的破損經書。寺院和佛教組織可以開展一些關于修補破損經書的培訓活動,乃至定期組織信衆共同修補,造共業,積資糧。這樣增加了我們對于法寶的感情,自己修補的經書當然會很願意看,也願意拿回家供養;如果結緣給他人,自己心裏也會很歡喜。這種行爲推展到社會上,就可以解決印刷品泛濫、浪費資源的問題,也是古人惜字精神的體現。
經書總是存在使用壽命的,尤其是現代造紙業廣泛生産的酸性紙張,幾十年就會變色破脆,不堪使用。那麼,經書的發行單位一方面應提高用紙質量,避免粗製濫造,另一方面最好能主動承擔起回收經書的責任,建立經書回收機製,將回收地址和聯系方式附于書後,以便一旦遇到經書破損嚴重、難以修補,乃至讀者因故無力保管經書的情況時,相關人可以把書寄回發行單位,由其妥善修補、保存或銷毀。此外,發行單位宜將經書回收機製預先告知印經的出資者,征得他們的諒解,這樣就不會産生損施主福的過失,對人對己可謂功莫大焉。這也是對經書發行單位和出資者的善意提醒,減少由亂印、濫印經書而産生的重複浪費現象。總的來講,現在缺的不是經書,缺的是對待經書認真、恭敬的態度。印行佛教書籍,要充分考慮閱讀的人群,或者將印經款捐給寺院、可信賴的佛教組織,由他們根據信衆的總體需求,印行最需要的書籍。
再次簡單說一說愛護書籍的問題,祖師大德對此多有強調。翻書時要避免手上的髒汙、油脂、汗水等不淨沾染經書。所以看書之前最好先洗幹淨手,看書過程中不要在身上搔癢等。正確的翻書手勢,對保護經書非常重要。如果用指甲劃,用兩指搓,用手蘸口水翻書等,這樣既不恭敬,時間久了書也翻破了,還會在書頁側面留下黑指印。較好的翻書方法是用指腹輕輕的沿著書邊翻,另外從書頁的上沿或下沿翻書,就不會在書頁側面留下指印,保持書籍整潔。
再次是印製的環節,這是問題的源頭。先說資料的印製。現代印刷技術發達,打印店隨處可見,各單位乃至單位的各辦公室都配有打印機,一些家庭也有自己的打印機,因此我們往往覺得打印是一件很平常的事,還沒想好就打印出來。這樣會浪費很多紙張,同時,如果是佛弟子印出成段的經文,這些經文就成爲廣義上的法受用物,隨意丟棄或者賣廢紙都會結小罪,只宜安奉、供養,這又會占很多的空間。因此,用紙乃至寫字也是一件需要慎重考慮的事情,其中有一份對法寶、對知識乃至對人類文明的責任。如果可能,盡量用電子文檔爲好,少複印和打印。如果是單位、集體的需要,也宜盡量用投影。對需要長期使用或非常重要的資料才用紙印出來,印之前慎重考慮。印法寶資料時注意版式的莊重美觀及裝訂耐用,自己用完之後可結緣給其他需要的人。個人平時的筆記本、便條等也應盡量節約使用。個人的筆記本自己妥善保存,不應隨便丟棄,將來也是自己修行、成長的見證。本子上未用完的紙應盡量使用;以恭敬心書寫,注意字迹工整。
現代社會電子書非常發達,節約資源且比較方便,可多使用和推廣。但紙製書中蘊含更深文化氣息,尤其是線裝書、手抄稿,其中浸潤著許多人的心業力,能給人深深的感染,此外還有利于保護眼睛,比電子書更容易讓心甯靜下來。因此紙質書在佛教修行中的作用是電子書難以替代的。從這個角度看,電子書的使用和推廣,目的不是要替代紙質書,而是要凸顯紙質書的寶貴、法寶的尊貴。紙質書好好保存、供養,的確需要的時候才看,平時用電子書;距離産生美,接觸得少反而更容易引發我們對紙質書的恭敬心。
佛教的戒律內涵廣博,意趣深遠。戒條的特別、巧妙之處,在于佛陀從無量的緣起之中,抽出那些最關鍵的因素作爲評判的標准;這些標准可能很簡單,卻能讓我們對問題的實質,對自身的業、煩惱有清晰的認識。體悟戒律之精神,是佛教因應時代的關鍵。本文以字紙問題爲主,同時述及中國人惜字的傳統。如果這種精神能更深遠的推廣,相信整個社會的精神風貌都會受到影響,浮躁的風氣也會得以改善,人與知識的關系就不再是一種簡單的獲取、利用的關系。知識滋養人的身心,人尊重知識、學習知識、感恩知識,世道人心會更加厚道、祥和。
《從戒律精神看現代佛教字紙的處理》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