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施主结盗罪。但如果轻慢,无恭敬心,那么烧掉自己动手印制的资料,虽不结盗罪,但会有不敬法宝的罪。如果是自己花钱买来的书,如果售价高于成本价(材料费和人工费之和),那么各类施主有谋利心,没有供养心,则不结盗罪。
虽然损毁经书主要对守护主和施主结盗罪,不过对于法宝自身来说,还要结破法之罪。《行事钞》引《五百问》云:“若烧故经得重罪,如烧父母,不知有罪者犯轻。”元照律师在《资持记》中解释说:“彼问:“戒律不用流落,可烧不?”答:“不得。不知有罪烧,舍堕(今云犯轻是也)。若知,烧,有罪。故烧,犯决断(即偷兰,今云“重”者,对上堕故),与方便破僧同(以坏法故),亦如烧父母(法身由生故。举此决上犯兰,同二逆故)。””《五百问》中特指戒律书,道宣律师将此推广至一切经书。破转*轮僧和出佛身血是五逆之一,结上品兰。破转*轮僧和出佛身血的方便罪是中品兰或下品兰。《行事钞》中说“此二难,佛灭后无也”(卷上之三),所以破坏经书、佛像属于方便罪,结中品兰或下品兰。元照律师又强调:“准此,且望无主为言。必是有主,理从上判(望守护主结重——编者注)。”(《资持记》)据此,若知有罪而故烧无主的经书,则结中品兰。自己印的书籍资料,如果只是出于暂时使用的动机,则可在用完后以恭敬心销毁,不污损零落,则不算破法罪。烧毁有守护主的经书,需要计值结罪,如下文所论。
第二“有主想”和第三“有盗心”。一般情况下,烧法受用物的人通常都是守护主本人,所以不存在对守护主结罪,也不会起相应的盗心。如果他本来没有主观上的恶意,不是故意为了损施主的福而烧法受用物,那么也就不会产生施主想和对施主的盗心。第五“兴方便”容易理解。第六“举离本处”就相当于法受用物被毁。
第四“重物”。对有守护主的法受用物,犯盗轻重的标准就是法受用物的世间价值(此处的守护主默认为全责守护主)。对于没有守护主或守护主自己烧的情况,需要明确的是,断施主之福只是对施主犯盗的理由,并非用来决定犯盗的轻重,况且供养三宝之福本来就是无量无边的,不可以世间价值计算,因而犯盗轻重的标准要根据法受用物的世间总价值分摊到所有施主身上的价值多少来定。如果全部具有前面五缘的话,那么所烧法受用物的价值在五元钱(《律藏》中说“五钱”的缘起是佛世时古印度世俗判死刑的盗重物的钱数标准,道宣律师认为应该从严来持戒,宜以随国所用的基本钱币单位的“五钱”,即在中国大陆是五元人民币,来定偷盗重物标准)以上得波罗夷;五元钱以下至四元成盗戒方便上品兰;四元以下至一元以上是中品兰,对五戒居士是中罪;一元及以下是下品兰,对居士是下品罪。如果前面五缘不完全具备,结罪轻重应依次递减。
比如三位施主共同出钱印一本书,第一位出了10000元,第二位5000元,第三位5000元,由两位义工义务校对、排版,免去排版费5000元,共印2500本。那么有施主想、故意毁掉一本这样的书,盗第一位施主4元钱,第盗二位施主2元,第三位2元,盗两位义工每人一元,应犯一个上品兰、两个中品兰、两个下品兰,或三个中罪与两个小罪。如果一次同时毁掉两本这样的书,则结一个根本罪、两个上品兰、两个中品兰。如果是分开两次毁掉,则结两个上品兰、四个中品兰、四个下品兰。
关于经书的世间价值,还要考虑到折旧的因素。根据使用时间的长短不同,经书的价值也有相应的变化,可以根据书籍的完整度和成色,酌情设定相应的折旧度,这样就更加合理。例如,有的经书已破损不堪,则可判为一钱以下,结下品兰。
对于破损的经书,能修补的宜作修补、流通,不能修补的宜应安奉、供养。如果实在太残破,不能修补,而又没法安奉供养,应作意施主能体谅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焚毁此残破经书作同意想,不望其残破留世而占用空间、引生困扰;准此可依印光大师的说法处理,火化后供于净处或沉于海中。这样理解,则道宣律祖和印光大师的话并无矛盾。
如果以前已经烧毁了一些经书,价值超过五元钱,该怎么办呢?按《四分律》,无知同于正犯,“若不知不见五犯者,我说此人愚痴波罗夷、僧伽婆尸沙、波逸提、波罗提提舍尼、突吉罗。”(卷第五十九)但律文本身并没有说明烧毁经书结盗戒的情况。如果不知道烧经书会损施主的福,以为书是自己的,可以随意处理,因此可以归入“境想差别”中的“他物作己物想”,不结罪。但现在知道了,经书既已销毁,应诚心忏悔,最好能够补偿施主的损失,比如按原书的版式再印一本。如果此书已经不流通了,则可根据现在的市场价格和折旧程度估量书价,以原书施主的名义,加倍出钱印其他的经书。
对于不学佛或初学佛的人,只要告诉他该恭敬经书就好了,这些罪名和果报不用跟他说。
这里还涉及到菩萨戒中的“不敬经律”戒,《天台菩萨戒疏》中说:“别具四缘:一、有佛经律,二、不写传持,三、不生尊重,四、安处卑微——便犯。”(卷三)在这条戒中没有谈及破损经书如何处理的问题。但如果字纸没有很好的处理,随意堆放而蒙尘,则会犯到这一条。
六、今日字纸处理问题
这一节将具体的处理方法整理说明。先看处理环节,分成三类。
一、佛受用物和法受用物。废损的经文和佛菩萨形象,包括佛塔形象、具量大德的形象及开示,不论手写或打印,乃至书籍、光盘、书签、匾额,可流通者,修整后继续流通;不可流通者,专门找房间,庄严处所,安奉、供养;如果无处安奉、供养,可以用密封的箱子装好,沉入海中供养龙王。亦有说法,可以放在无人去的山洞中,或埋在地下。但如果山洞、地下潮湿或有老鼠、昆虫等,也会破坏经书。如果在干燥的大漠或山石中挖掘存放字纸的地洞、石窟,以此法宝遗留后人,则较好;有人说敦煌石窟中的藏经有一部分就是过去抄废的经稿。
二、三宝相关字纸。凡是和三宝有关的字纸都可归入此类,如带有“佛陀”、“常住”、“发心”、“戒律”等与三宝相关字样,也包括有法师名号或寺院名号的发票、收据、信封、便条、草稿纸等。其中如果有字迹工整的成段引用的经文或大德开示,可以把这一段剪下来,作书签之用,亦可安奉、供养。弘一大师曾说:“对于经典,应十分恭敬护持,万不可令其污损。又翻篇时,宜以指腹轻轻翻之,不可以指爪划,又不应折角。若欲记志,以纸片夹入可也。”依此,则佛书中会用到很多书签,大可以此类经文片段作书签。此书签一旦剪下,就需爱护,可专门用一个袋子装此类书签,到时取用。其余字纸,按下一类处理。
三、普通字纸,如废报纸等。这类依中国古人的传统应该火化,但这类字纸量太大,火化可能会浪费资源,较好的处理方法是回收再造纸。在现代工业中,制造纸张的过程即是消耗树木、污染环境的过程。每生产一吨纸约消耗木材2.2吨(1吨木材相当于1棵直径20厘米、高约7米的树),同时对环境有较大破坏。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造纸工业已成为我国污染较为严重的行业之一。制浆造纸工业污水排放量约占全国污水排放总量的10%-12%,居第三位;排放污水中化学耗氧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40%-45%,居第一位。”(2011年数据)造纸废水使河水浊黑、恶臭,水草不生,鱼虾灭迹,蚊蝇丛生,蛆虫遍地,严重威胁沿岸居民的身体健康,造成痢疾、肠炎、疥疮等疾病盛行,同时,还不利于农田灌溉和人畜饮水。因此一方面需提倡节约用纸,同时还需有效的回收利用。西方社会称废纸是“城市中的森林资源”,回收一吨废纸,可以产生0.8吨再生纸纤维浆,节约三立方米的垃圾填埋空间。美国和日本大量的用纸都是再生纸,有关纸张回收的法律已经很成熟。但是回收造纸会不会有违中国古人惜字的传统呢?废纸回收的第一步是碎解,要将纸张打成碎片,然后疏解、脱墨,化成纸浆。这个过程和传统火化,有一些形式上的不同,但实质上的差别不大,也为现代人所普遍接受。那么在惜字方面,我们努力的重点,应多在书籍资料的印制、流通、维护和重复利用上,不能等到已经印出来一大堆,再想办法处理。如果这些资料实在是没人看了,要处理了,那么应保证字纸的干净,恭敬放置,分好类,送到回收处理厂,方便人家的工作。
其次在流通环节。法贵流通,虽然供养经书也有很大的功德,但更好的做法是让经书辗转流通,利益更多的人。现在出现的一种情况,往往结缘来一大堆的书,都只翻过一两页,就压在箱底。“不敬经律”戒中提到法宝的传持、流通,《梵网经顺硃》中说:“佛子恒当专一其心,将此大乘经律,受而持,持而读,读而诵,如法流通,此甚深妙法也。”(卷第二)经书放在箱底,自己不读、不供养,也不流通给别人看,严格来说是犯戒的。因此不宜随便结缘书和买书而又不看、不流通。请到一本经书,也就有一份责任好好阅读保管和流通。各寺庙一般都有“法物流通处”,流通处的经书是有限的,我结缘了这一本,其他人就少了一本,所以先要想好,确实要看才去结缘。看完之后如何流通?不能硬塞给别人,而要观察对方的根机,这本书对他有多大帮助,然后对机下药。或者也可以还给寺院的流通处。各佛教组织和寺院的流通处、图书馆也宜发挥回收书籍、二次流通的功能,且进行一定的分类和管理,除去伪滥的部分,方便读者学习之用。参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书籍的价格是很昂贵的,且非常注重多次使用,学校里高年级用过的书籍,一般都会卖给低年级的同学,一般的资料会使用电子版,这也是对环境的保护、对知识的尊重。
在这个过程中,修补破损的经书显得很有意义。如果不修补,经书会更快速的损坏,造成资源的浪费,也减少施主的福报。其实修补经书的功德是很大的,乃至超过重新印制经书的功德。因为修补经书相当于和原先的施主共造善业,不但让这本经书有流通本身的功德,同时为施主增长福报,自己还得到一份额外的功德,同时这种珍惜法宝以及惜福的用心也有功德。这种行为影响教化世人也能恭敬法宝、惜福,也是一份功德。原先是一份功德,现在是四份功德。修补经书在操作上也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可以由寺院和佛教组织带动、引导,充分发挥广大信众的力量,每人都修补自己接触到的破损经书。寺院和佛教组织可以开展一些关于修补破损经书的培训活动,乃至定期组织信众共同修补,造共业,积资粮。这样增加了我们对于法宝的感情,自己修补的经书当然会很愿意看,也愿意拿回家供养;如果结缘给他人,自己心里也会很欢喜。这种行为推展到社会上,就可以解决印刷品泛滥、浪费资源的问题,也是古人惜字精神的体现。
经书总是存在使用寿命的,尤其是现代造纸业广泛生产的酸性纸张,几十年就会变色破脆,不堪使用。那么,经书的发行单位一方面应提高用纸质量,避免粗制滥造,另一方面最好能主动承担起回收经书的责任,建立经书回收机制,将回收地址和联系方式附于书后,以便一旦遇到经书破损严重、难以修补,乃至读者因故无力保管经书的情况时,相关人可以把书寄回发行单位,由其妥善修补、保存或销毁。此外,发行单位宜将经书回收机制预先告知印经的出资者,征得他们的谅解,这样就不会产生损施主福的过失,对人对己可谓功莫大焉。这也是对经书发行单位和出资者的善意提醒,减少由乱印、滥印经书而产生的重复浪费现象。总的来讲,现在缺的不是经书,缺的是对待经书认真、恭敬的态度。印行佛教书籍,要充分考虑阅读的人群,或者将印经款捐给寺院、可信赖的佛教组织,由他们根据信众的总体需求,印行最需要的书籍。
再次简单说一说爱护书籍的问题,祖师大德对此多有强调。翻书时要避免手上的脏污、油脂、汗水等不净沾染经书。所以看书之前最好先洗干净手,看书过程中不要在身上搔痒等。正确的翻书手势,对保护经书非常重要。如果用指甲划,用两指搓,用手蘸口水翻书等,这样既不恭敬,时间久了书也翻破了,还会在书页侧面留下黑指印。较好的翻书方法是用指腹轻轻的沿着书边翻,另外从书页的上沿或下沿翻书,就不会在书页侧面留下指印,保持书籍整洁。
再次是印制的环节,这是问题的源头。先说资料的印制。现代印刷技术发达,打印店随处可见,各单位乃至单位的各办公室都配有打印机,一些家庭也有自己的打印机,因此我们往往觉得打印是一件很平常的事,还没想好就打印出来。这样会浪费很多纸张,同时,如果是佛弟子印出成段的经文,这些经文就成为广义上的法受用物,随意丢弃或者卖废纸都会结小罪,只宜安奉、供养,这又会占很多的空间。因此,用纸乃至写字也是一件需要慎重考虑的事情,其中有一份对法宝、对知识乃至对人类文明的责任。如果可能,尽量用电子文档为好,少复印和打印。如果是单位、集体的需要,也宜尽量用投影。对需要长期使用或非常重要的资料才用纸印出来,印之前慎重考虑。印法宝资料时注意版式的庄重美观及装订耐用,自己用完之后可结缘给其他需要的人。个人平时的笔记本、便条等也应尽量节约使用。个人的笔记本自己妥善保存,不应随便丢弃,将来也是自己修行、成长的见证。本子上未用完的纸应尽量使用;以恭敬心书写,注意字迹工整。
现代社会电子书非常发达,节约资源且比较方便,可多使用和推广。但纸制书中蕴含更深文化气息,尤其是线装书、手抄稿,其中浸润着许多人的心业力,能给人深深的感染,此外还有利于保护眼睛,比电子书更容易让心宁静下来。因此纸质书在佛教修行中的作用是电子书难以替代的。从这个角度看,电子书的使用和推广,目的不是要替代纸质书,而是要凸显纸质书的宝贵、法宝的尊贵。纸质书好好保存、供养,的确需要的时候才看,平时用电子书;距离产生美,接触得少反而更容易引发我们对纸质书的恭敬心。
佛教的戒律内涵广博,意趣深远。戒条的特别、巧妙之处,在于佛陀从无量的缘起之中,抽出那些最关键的因素作为评判的标准;这些标准可能很简单,却能让我们对问题的实质,对自身的业、烦恼有清晰的认识。体悟戒律之精神,是佛教因应时代的关键。本文以字纸问题为主,同时述及中国人惜字的传统。如果这种精神能更深远的推广,相信整个社会的精神风貌都会受到影响,浮躁的风气也会得以改善,人与知识的关系就不再是一种简单的获取、利用的关系。知识滋养人的身心,人尊重知识、学习知识、感恩知识,世道人心会更加厚道、祥和。
《从戒律精神看现代佛教字纸的处理》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