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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聖谛與修行的關系 第八章 叁轉*輪▪P2

  ..續本文上一頁已斷除,于前所未聞之法,我眼生乃至光明生。

  集谛是苦的因,對于苦的原因應該要遠離。關于集谛,要成就「知是集」、「應斷集」和「已斷集」叁種智,才能徹底了解集谛。

  「即是此」指第一知,知道這個就是集,能「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此在北傳《阿含經》⒁亦可找到,只是《俱舍論》是用「眼、智、明、覺」⒂來說明,這和他們的現觀、修行過程有關系。

  在見道的過程,依欲界、色界、無色界的分別,依無間道和解脫道的分別,一切有部認爲要有系統地分別思惟四聖谛。所以,在離煩惱過程的解脫道上,要能于欲界、色界、無色界中觀察思惟四聖谛以離開各界的煩惱。

  依南傳佛教的看法,佛陀叁轉四谛的*輪,每一轉各有四行相,共有十二行相。此叁轉就是叁種智,十二行相代表苦、集、滅、道四谛各有叁種智的實踐。南傳以「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五種來說明現觀的過程,但一切有部是以「眼、智、明、覺」說明離開煩惱和現觀的關系。因此在《俱舍論》中提及:「眼」叫做法智忍,表示無漏智慧:「智」叫做法智,代表無疑;「明」叫做類智忍,表示如實了解;「覺」叫做類智,表示智慧清淨16。

  南傳說明四谛是叁轉十二行相,一切有部卻認爲四谛有四十八行相。《俱舍論》第六品有說明這種分別,經部在此批評有部,經部以爲佛轉*輪時只說十二種行相,因爲叁轉苦、集、滅、道四谛,所以只有十二行相;如果像有部所說有四十八行相,爲何佛只說十二行相,而不說四十八行相

  

  有部對于經部的批評提出辯論:佛曾告訴比丘,若要解脫一定要有七方便(七處善),若無七方便就無法解脫。這七種方便就是要了解色的「苦」、「集」、「滅」、「道」、「味」、「患」、「離」⒄。但是佛在經中只開示七方便,沒有說要有叁十五種方便(七方便×五蘊)。相同的道理,佛雖沒有說四十八行相,只說了十二種現觀過程的行相,但所有的谛應該都包括在其中。

  一切有部認爲苦、集雖然爲二種谛,但應視它們爲一個現觀的過程。依他們的修行系統,在現觀過程中是用九種遍知來說明,其中苦、集屬于一種遍知,屬于同一個體⒅。

  《俱舍論》第六品提到「應知此中,果性取蘊名爲苦谛,因性取蘊名爲集谛,是能集故,由此苦集因果性分,名雖有殊,非物有異,滅道二谛,物亦有殊。」⒆這意思是說:苦谛就是五取蘊,是從「果」位來說,而集谛就是關于五取蘊生起的「因」,是苦的能集——招感。苦、集只是名稱不同,但體是相同的,都是屬于有漏法。另外,在《俱舍論》第一品也可以找到苦、集的分別⒇。至于提到「滅道二谛,物亦有殊」是說明滅谛、道谛名稱不同,它們的體也不一樣,二者雖都是無漏法,但「道」是有爲法,「滅」是無爲法。

  《俱舍論》強調苦谛、集谛就是「行」的說明,之前已說明行是輪回最重要的緣,有行就會輪回。爲什麼有「行」

  因有愛,所以有行。有行就有叁種苦——苦苦、壞苦、行苦,一切法都在「行」的無常逼迫中,所以苦就是行;而集就是「行的緣」,因爲集是愛、是有漏法。有了愛,就有無明,也就有了行。要實現滅谛的解脫,就是去掉苦、去掉愛、行,所以解脫道就是離愛的道,離愛就是離緣、離行。爲什麼能離行

  因了解「行」本來就是苦。

  叁轉滅谛

  11.Idam 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n ti me bhikkhave pubbe ananussutesu dhammesu cakkhumudapādi ñānam udapādi paññā udapādi vijjā udapādi āloko udapādi‖‖Tam kho panidam dukkhanirodham ariyasaccam sacchikātabban ti me bhikkhave pubbe‖la-pe‖sacchikatan ti me bhikkhave pubbe ananussutesu dhammesu cakkhum udapādi‖pe‖āloko udapādi‖‖

  諸比丘!苦滅聖谛者,即是此,前所未聞之法,我眼生、智生、慧生、明生、光明生。諸比丘!對此苦滅聖谛應現證,乃至已現證,于前所未聞之法,我眼生至乃至光明生。

  滅谛叁轉就是成就「知證滅」、「應證滅」、「已證滅」叁種智。「證」是自己的經驗,要用自己的身體才能證,才能實現解脫。在《雜阿含經》中提及:有一個天人想知道世界的末端在那裏

  因此不斷地跑,卻都找不到,天人就去問佛:這個世界的因、世界的緣、世界的滅、滅世界的道是什麼

  佛陀回答:在這個一尋(七尺)的身體中就有世界的因、有世界的滅、有世界滅的道。所以要了解這個世界,不用辛苦地跑那麼遠,可以從自己的身上證得這個世界的經驗,朝向世界滅的道(21)。

  「證」,即是用自己的經驗來了解,除了用身體來證,無法用其他工具了解佛法,因爲我們不是靠傳統、靠別人的看法或道理,而是靠自己的身體來了解什麼叫佛法、什麼叫涅槃,這才是真正了解「證」的意思。

  一切有部說明「滅」爲「擇滅」,想了解他們的修行過程,就要了解「擇滅」,「擇滅」就是用智慧來實現滅,也就是「行滅」的意思,此爲「漸次滅」的過程。一切有部認爲:「究竟擇滅」是涅槃、無爲境界;但「擇滅」也可說是「行滅」——即斷苦、集谛的煩惱。所以「擇滅」的究竟意思爲究竟涅槃、無爲境界;從方便來說明,「擇滅」不只是涅槃,也說明行滅的過程,是用智慧去掉煩惱的過程。若想知道一切有部去掉煩惱的複雜過程及所有的修法,要了解他們對不同煩惱的「擇滅」方法與現觀的分別。

  「行」,(sankhāra)有不同的意思,了解「行」才能對佛法有較清楚的認識。「行」在巴利文中有很多方面的使用,比方說在印度、希臘乃至在中國,當戲劇表演時,表演者用粉裝飾自己的臉,如用黑色的顔料表示生氣,借由不同顔色表達不同的感情,如愛是一種顔色,嫉也是一種顔色,從不同顔色中了解表演者不同的心情。戲劇是一種表示法,「行」也是表示本來所沒有的真相,如同女人或表演者用外加的顔料、粉來裝飾自己一般。「行」不是自然的,造作本來所沒有的事情。「行」會如同輪子一樣地轉,爲什麼輪子會轉

  因爲有動力。所以,「行」也可以譯成「動力」,將本來所沒有的真相造作出來,即是發起所有法本來所沒有的過程。

  依照此理,「擇滅」除了表示究竟涅槃,也代表行滅的過程,即是用智慧滅除行,說明離開不同強度、不同品的煩惱,就要用不同的擇滅。因爲「行」代表許多不同品的煩惱,如果要滅行,就要有很多不同的擇滅。

  滅谛的實現就是離苦的過程,在勝義谛的究竟說明上,只有一個真正的滅谛,沒有二個或叁個不同的解脫境界。原始佛教中:滅谛只是表示涅槃的境界,是究竟滅的意思,並沒有關于不同品的行滅,不過在實現涅槃或實現第一果至第四果的過程中,會依不同修行者的「根」之成熟程度而有不同的說明。南北傳佛教用叁種根(22)來讓我們了解這個道理:當見道時,就有了「未知當知根」;于修道時,有「已知根」;究竟解脫後,則實現了「具知根」。「根」是關于出世間的所緣,關于無漏所緣的增上力。當我們第一次看到解脫的所緣時,其解脫所緣的增上力——根還是很弱;雖然力量弱,但實現見道就已經入聖流。聖人與凡夫的差別在哪裏

  不管在什麼情形下,聖人都能修道果定,但凡夫因未實現解脫境界,所以無法修道果定。

  道果定是什麼樣的定

  它是以解脫境界爲我們的所緣。南傳以爲道心只有一個刹那,果心有二個或者叁個刹那;而一切有部認爲見道是十五或十六個刹那。不管那一種說法,這個過程都是非常快。雖然這個過程如此快速,但入道果定是很有力量的經驗,因爲它會讓我們的心,不管在任何情形下都會記得這個經驗。入道果定的經驗如同入禅定一般,曾經實現禅定的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記得入禅定的所緣,以及入禅定的離欲過程。同樣地,曾經入道果定的聖人,他的心也會記得這樣的經驗。因此,一切有部認爲:當心能記得解脫的所緣,而且五根也平衡時,就能進入道果定。

  滅谛是無爲法,是沒有所緣的法,也就是行滅,必須用無漏法來了解滅,所以只有一到四果的無漏果,才是「滅」的境界,而叁種無漏根就是來幫助我們了解「擇滅」。擇滅和現觀的過程無法分開,因此要用現觀的過程來了解擇滅,而要實現無爲法——涅槃時,則要用無漏有爲的「道」來踐行。

  叁轉道谛

  12.Idam dukkhanirodhagāminī patipadā ariyasa-ccan ti me bhikkhave pubbe ananussutesu dhamme-su cakkhum udapādi ñānam udapādi paññā udapādi vijjā udapādi āloko udapādi‖‖Tam kho panidam dukkhanirodhagāminī patipadā ariyasaccam bhaveta-bban ti me bhikkhave‖pa‖bhāvitan ti me bhi-kkhave pubbe ananussutesu dhammesu cakkhumudapādi ñānam udapādi 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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