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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佛陀與其他宗教導師一個重要的特點是:佛陀是人,與上帝或任何其他“超自然”的神並沒有什麼聯系。他既非上帝,也非上帝的化身,更不是什麼神秘人物。當然他是人,但他是一個超人,一個非凡的人。他在外表上,雖然是人類的一份子,但他的內心卻包容超越于人類。由于這個原因,他被稱爲獨特的人、傑出的人。
佛陀說:
諸比丘,像荷花生長在水中,立于水面之上,不被水所淹沒。諸比丘,如來亦複如是,生長在世間,住于世間之上,不與世間同。[i]
他沒有任何人或神的幫助,依靠自己的不懈努力,達到了最高的精神和知識境界。他是悲智雙運的體現者,悲和智是他教義中的兩項指導原則。
通過他個人的體驗,他懂得人的優越性。他發現“超自然”神統治下界衆生的觀點,那只是一種錯覺。佛陀從來沒有說過他自己是救世主,也沒有試圖通過“天啓”宗教的辦法,拯救“靈魂”。他通過自己的觀察和體驗,證明無限的希望潛伏于人中,必須由人的努力來揭示和發展這些潛伏的希望。他用自己的親身體驗,證明菩提和解脫,完全掌握在人自己的手中。佛陀是這樣的告訴和示範作爲一個勤奮生活的倡導者,並鼓勵弟子們要依靠自己修行。他說:
自己是你們的皈依處,還有別的什麼人能作你們的皈依處呢?[ii]
在世界曆史上,只有佛陀第一次這樣教導說,獨立于外力之外,能夠證得解脫。苦的解脫,必須依靠每個人自己的行動。
只要求解脫而自己卻不努力的人,是無人能夠批准他解脫的。別人對我們可能間接地幫一點忙,但是無上自由的獲得,只能通過自己來實現。對真谛的領悟,也是如此。只有毫無障礙地自由思考自己問題的人,才能自我證悟,每個人應當作出適當的努力,打碎束縛自己的枷鎖,通過堅持、努力和智慧,從枷鎖中贏得自由解脫。佛陀警告弟子們,反對將負擔轉移到外界力量救世主、上帝或梵天,指示他們分析研究的方法,建議他們爲發展內在的力量和品德而精進不息。他說:
我已向你們指出解脫的方法。法──真理要自己來證悟。[iii]
佛教比丘不是舉行祭祀的祭司。他們不舉行聖餐禮,不宣布赦免。一個合格的佛教比丘,不在人與“超自然”力量之間充當中間人。因爲佛教教導每個人單獨爲自己的解脫負責,所以沒有必要贏得中間祭司的歡心。佛陀說:
你們自己應當精進,如來只能指示你們道路。[iv]
這道路是同一“古道”,是曆劫諸佛都走過和指出過的,這就是成就菩提和證得無上妙果的八正道。
區別的另外一個特點是,佛陀從來不自私,不保留他的最高知識。對佛陀來說,這樣的自私觀念,是完全不可想像的。圓滿覺悟,四真谛的發現和證悟(成佛),並不是由上天選擇授與某個人的特權。在人類曆史上,也不是唯一的和不再出現的事件。任何爲圓滿清淨和真智而熱心努力的人,並以堅定的意志勤修八正道,這種成就,對他們是公開的。
那些修道並得到解脫,最後證得更高階段阿羅漢果的人,佛陀莊重地宣布他們同他一樣從染汙中得到了清淨,得到了解脫。他說:
彼等實如我勝利,贏得染汙盡消除。[v]
但是佛陀對他的弟子們也清楚地說明了佛陀與阿羅漢之間的區別:
啊!衆弟子,如來是阿羅漢時[vi],已是無上正等正覺,是他宣布得未曾有之道,他知道,他解道,他悟道[vii]。現在,他的衆弟子是趕路人,步其足迹走。衆弟子,此即是區別,是明確區別如來之特色。如來爲阿羅漢,是無上正等正覺,區別于由智慧得解脫之弟子。[viii]
佛陀向弟子們說法時,不分親疏,一視同仁,沒有特別選定喜愛的弟子。他的弟子都是離欲阿羅漢,都斷了流轉生死的諸縛,都一樣圓滿清淨,但是其中也有突出的人物,他們精通各種不同的知識和修持。以及他們的精神天賦,獲得了不同的地位。然而,佛陀從不偏袒誰。例如優波離,出身于理發匠種姓,持戒第一,許多貴族和武士階級出身的阿羅漢都歡喜他。
佛陀逝世以前,沒有表示將教義委托給任何特殊的弟子,甚至也沒有委托兩位首席弟子舍利弗和大目犍連。他沒有任命什麼人是他的繼承人。在這方面,值得注意的和有趣的事是:佛陀逝世以前,對弟子們清楚地表明他從來沒有控製僧團的思想。佛陀臨終時對病床周圍的諸比丘說:
我已爲汝等說法製戒,我走以後,應以法、戒作爲汝等之師。[ix]
佛陀甚至在生前,就是以法和戒來管理僧團和指導比丘的。但他不是統治者。佛陀的古道──八正道,是教導自由人的。
佛陀是在印度盛行專製政治的時期出現的,他的教義對這樣的專製政府有些威脅。但是他不幹涉國家政治和政府。因爲幹涉也是無補于事的。他從來不是一個幹預者。然而這並不妨礙他的民主思想和發表意見的自由聲音。佛陀的教義,明確宣布民主思想和成立民主組織。佛陀雖然明智地不幹涉當時的政府,但是他使比丘的團體成爲一個高度民主的僧伽組織。
印度從前的總督澤特蘭侯爵說過:
自治傾向,各種形式的共同活動顯示新的動力,有可能是從佛教身份的權威抵製以及它的平等教義對種姓製度批判的示範作用而來。並于佛教典籍結集的方法,我們需要一種說明。在此方法中,這些古代事情的典範,就已經實行了代議自治製度了。許多人會感到驚奇,在二千五百多年以前,印度的佛教結集,就初步實行了我們現在的議會製。結集大會的威嚴,由被任命的一位特殊人物──我們下議院“議長先生”的胚胎──來保持。任命第二個人檢查需要得到的法定人數──我們議會製度的主要督導員典型。一個成員以議案的形式提出的事,公開討論。在某些情況下,只討論一次,但是在別的情況下,則要討論叁次。這樣,議會要求在成爲法律以前,法案要叁讀。如果討論中有不同意見,就用投票來表決,由多數來決定,投票是無記名投票。[x]
另外的特點是:佛陀說法教化的方法。佛陀不贊成那些自稱有秘密教義的人。他說:
秘密就是虛僞教義的標志。
佛陀對他自己的侍者阿難尊者說:
阿難,我說之法,無顯密之區別。因爲在法方面,阿難,如來未作“握拳”之師,對弟子隱藏某種重要知識,如來未如此。[xi]
他說法是自由平等對待一切人的,他沒有保留任何東西,從不希望其弟子對他和他的教義盲目服從和相信。他經常主張要鑒別,要考察,要明智地詢問。他在一部經中答複提問的迦羅摩人,毫不含糊地建議要調查。正確地說,這部經被稱爲“自由思想的第一部憲章”。
下面是《迦羅摩經》的概要:
羁舍子是喬薩羅王國一個小鎮,該鎮居民被稱爲迦羅摩人。他們聽說佛陀來到了他們鎮上,就到佛處請求開示,說:
世尊,有些行者與婆羅門來到羁舍子,依自所見,爲人宣說;但其他人則亦依自所見予以譴責、诋毀、貶斥。另一些行者與婆羅門來到羁舍子,亦複如是。世尊,我等猶豫,懷疑難決,彼等所說,誰真誰僞?
善哉,諸迦羅摩,汝等對值得懷疑之事生起疑心,懷疑正確。來,諸迦羅摩,不要被流言或傳統所引,不要被傳聞動搖,不要被典籍所誤,不要只是推論,不要只在表面,不要因某種被稱贊之理論所影響,不要被似有可能所引,不要考慮“此行者是我等之師。”但是,諸迦羅摩,汝等當自知,此等事于身心有害,此等事應受非難,無益。確實,汝等即應拒絕……。
汝等自知,“此等事于身心有益,無可非難,有益。”汝等應即接受並遵守。
接著佛陀這樣問他們:
──現在汝等作何想?諸迦羅摩啊!有人起貪、嗔、癡,于彼有益抑有損?應與非難抑不應非難?
──世尊,于彼有損,應非難。
──現在,諸迦羅摩,有人無貪、無嗔、無癡,汝等作何想?此無貪、無嗔、無癡于彼有益抑有損?應非難抑不應非難?
──世尊,于彼有益,不應非難。
──如是,諸迦羅摩,我現在對汝等所說,亦複如是。汝等不要被報導所引
──盲從。此即爲我要說之理由。[xii]
輕信,不是佛教的精神。所以,我們發現佛陀與弟子之間有這樣的對話:
──現在,若如此,並保存此,汝等是否會說:“我等尊敬佛陀,由是我等尊重彼之教導?”
──不,世尊。
──衆弟子啊!汝等肯定之事,只是汝等承認、見到與掌握之事否?
──是,世尊。[xiii]
一篇推理的佛教文獻中說:
聰明人試金,用火燒,用刀砍,並(在試金石上)磨。所以汝等是否在考察我所說之話後才接受,並非僅是因尊敬我而接受?
佛教不強迫勉強、不用高壓手段,不要求信徒盲目信仰。在一開始的時候,抱懷疑態度的人,聽說佛教號召調查研究,很高興。佛教教義對一切用眼看、用心領會的人始終是公開的。
有一次,佛陀住在那爛陀芒果林中,尼乾子(耆那教的大雄)[xiv]的一名得意弟子優波離懷著與佛陀辯論的唯一思想來到佛所,並想在辯論中擊敗佛陀。辯論的主題是有關“業”的理論問題。雖然在“業”這個問題上,佛陀和大雄有不同的看法,但雙方都是承認的。在友好討論的末尾,優波離被佛陀的辯論所說服,同意佛陀的看法,當即准備作爲一名在家信徒。但是佛陀告訴他說:
關于真理,要作徹底調查。像你這樣的有名人物作徹底調查是有好處的。
然而優波離對佛陀這樣的告誡,使他更加感到滿意和高興,他就皈依了佛、法、僧叁寶。[xv]
佛陀從不幹涉別人的思想自由。因爲思想自由,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權利,強迫別人放棄與他的性格、心理和愛好相一致的生活方式,是錯誤的。無論哪一種形式的強迫,都是不對的。一個對信仰無興趣的人,硬要他生吞下去,要他信仰,那是強迫中最愚昧的辦法。這樣強製性的喂養,在任何地方對任何人都不會有好處。
佛陀的唯一意圖是使別人如實看到事物的真象,使…
《佛陀的古道(南傳佛教基本教義)》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