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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詢師看《了凡四訓》——佛教心理調節的方法與現代心理咨詢的比較研究▪P3

  ..續本文上一頁化到習慣中非常有意義。兩種療法結合後,我相信效果將遠大于這兩種方法的效果之和。

  雖然作爲佛教傾向的書籍,《了凡四訓》中有些內容(如轉世的信仰等)和現代科學不相容。但是其中有很多可供心理咨詢借鑒的內容。 16:01 | 添加評論 | 固定鏈接 | 寫入日志 | 網摘文抄12月31日

  試論觀時不可得

  (一) 關于“時間”

  日出日落,花開花謝,世界的千變萬化反映出“時間”的存在。所有的現象似乎都說明:時間就是物質運動過程的持續性、間隔性的矛盾統一和物質運動狀態的順序性(不可逆性),它只有從過去、現在到將來的一個方向,一去而不複返。

  根據這種日常經驗,時間成爲了人類用以描述物質運動過程或事件發生過程的一個參數,而人們也有充足的理由相信這個參數是客觀存在的,因爲確定時間,是靠不受主觀和外界影響的物質周期變化規律,例如月球繞地球周期,地球繞太陽周期,地球自轉周期,原子震蕩周期等。可以說,時間的概念是人類認識、歸納、描述自然的結果。

  但隨著人們觀察工具和認識水平的進步,雖然人們仍在時間這個宏大的背景之中生活思考,但康德式的時間先驗論已經受到例如現代物理相對論和量子理論等不同學科不同理論不同層面的沖擊。時間的客觀性已經大爲褪色。

  無獨有偶的是,早在二千多年前,釋迦牟尼佛已經描述出了時間柔性的本質。佛教認爲,“時間”是諸法流動變遷的形相,是諸法形成的主要元素之一。根據緣起論思想,世出世間一切法的本質都是“緣起性空”。作爲諸法之一的“時間”也不可能單獨而意外地背離“緣起性空”。簡單的說,時間不是絕對客觀的規律,過去現在未來也不是像我們一般感知到的那樣絕對確定而不可突破。

  (二) 略述《中論:觀時品》論證“觀時不可得”的推理方法

  在佛教而言,萬法自性空的實相境界是一種修行者親自體證的直接經驗,其中也必然涵蓋了對時間自性空的體證。但是,在探索真相的道路上,實踐與認知永遠是人們交替前行的雙腿。爲了使學人能夠直接體證實相境界,在《中論》的“觀時品”中,龍樹菩薩將佛法“時間觀”作爲一個重要內容,開題討論,示範了“觀時不可得”的思維認識過程。

  1. 提出假設問題——時間實有

  哲學意義上的“時間實有”,意味著時間是絕對的,有一個永恒不變的時間的體(自性)存在。《觀時品》開篇,論主根據普通人認識時間的方式,構造了一個“時間實有”的理論假設,並進行了簡單論證。這個理論假設表述爲:從日常經驗看來,時間是“因待故成”。因爲有過去時,所以有未來現在時;因爲有現在時,所以有過去未來時;因爲有未來,所以有過去現在時。

  《中論》各品的問題雖然是論主假設的,但假設的基礎卻是大多數人,包括一些學教迷教之人的普遍認識。論主很清楚的指出,基于時間實有的錯誤認識,學人很容易得出一個錯誤結論,即在時間基礎上呈現和變化著的諸法也是實有的。由此可知,觀時不可得,對于認識“諸法自性空”十分關鍵而必要的。

  2. 從假設出發,得出悖論,說明假設不成立——觀時不可得

  那麼,論主是如何利用反證法推翻“時間實有”這一假設的呢?

  1) 假設時間相待而有

  根據人們“時間相待而有”的假設,可以進一步具體假設爲:過去時實有。

  根據“過去時實有”,可以得到兩個推論:

  其一,過去時本有自體(類似先驗論的觀點);

  其二, 過去時爲他體所生;

  如果過去時有自體,即有一個實體爲“過去時”,那麼,從因果的角度講,有自體的東西就無需假借因緣而他生。也就是說,無需任何原因,過去永恒、獨立地存在著。但是,這與前面論證的“因爲有未來時現在時,所以才有過去時”是矛盾的。而且退一步,如果過去時是永恒獨立的存在,那麼,過去時就可以存在于任何時間,包括未來時和現在時。這顯然也和實際情況違背,所以,過去時有自體不成立,即過去時非實有。

  既然過去時有自體(自生)不成立,那麼“過去時”是否是他生,即由未來時現在時而因緣和合而生呢?如果過去時爲他生,則過去時就能存在于他體之中,就好像嬰兒在母體一樣。因此,過去時就可在現在未來時之中。這顯然也和人們認知的時間大相徑庭。這也說明,過去時實有的假設不能成立。

  如果將上述推理過程應用在未來時和現在時上,我們也可以得到相同的悖論。叁時既然無自體也非無自體,說明叁時沒有實體,因此時間實有是不成立的。這就推翻了時間“相待而成”的理論假設,而“觀時不可得”。

  2) 假設非相待而有

  上述推理,推翻了時間相待而有的認識,那麼,人們可能會考慮:時間是不是不因相待而有的呢?

  論主認爲這種時間不因相待而有的認識與常識相悖,更加荒謬。因爲每個人都有體會,如果不以正在說話的此時作爲“現在”,也就不會有所謂的過去未來。顯然,過去能夠成爲過去是以未來現在爲標准或參照。而現在未來也是同樣。既然所有的人都對時間有這樣的認識,那這個認識就不能被置之不理。所以,“時間非相待而有”同樣不成立。

  綜上所述,在對時間有無問題的認識上,論主和外人都借助同樣的邏輯——“相待”。但是,外人借助相待關系得出了“時間實有”的結論,而論主卻利用相待關系說明了外人這種認識的錯謬。因此,論主與外人的分歧點不是過去現在未來間是否是相待關系,而是這種相待關系背後隱藏的真相究竟是什麼。實際上,論主要說明的是:相待關系來自衆生的虛妄分別。諸法相待而成,說明諸法是因緣和合而有的,即假名有而自性空的。時間亦複如是。從俗谛而言,叁時相待假名有;從真谛來看,叁時寂滅自性空。因此,觀時不可得。

  3. 總結:“時體無故時相無;時相無故時無”

  《觀時品》最後有兩頌雲:

  “時住不可得,時去亦叵得;時若不可得,雲何說時相。”

  “因物固有時,離物何有時;物尚無所有,何況當有時。”

  一方面這是進一步開示那些因眼見歲月流轉而執著時間的衆生,一方面也對前面的論述進行總結。

  第一頌說明時體無故相無。還是用了反證法。如果歲月流轉說明時間在體性上實有,即時間有恒常之體。則恒常有兩種情況:其一,若時體爲“住”,則此日永是此日,就無法流轉而成歲月;其二,若此體爲“去”,即爲“不住”,則此日與彼日就不會有相續的關系,各自生滅,仍然無法流轉而成爲歲月。因此,時間沒有恒常之體。而相繼流轉的歲月之時相,也不過時衆生虛妄分別而來的假相。

  第二頌說明時相無故時無。僅就時相而言,時間的存在與事物的運動變化緊密聯系。我們除了從過去未來現在這一時間相本身感知時間外,我們還依靠事物從A點到B點的運動,依靠事物成住壞空的發展過程,依靠事物存在與否等現象來認識時間。也就是說,時間和各種事物的運動發展狀態密不可分,事物種種運動發展的狀態都可當做時間的標相。《中論》 前文對關于運動來去、關于事物發展過程的生住滅叁時等等認識都有過破斥,揭示過它們自性空寂不可得的本質。既然諸法自性空寂不可得,也就是能標明時間存在的萬法本身是假名有而自性空的。因此,時間也是自性空不可得。

  

《心理咨詢師看《了凡四訓》——佛教心理調節的方法與現代心理咨詢的比較研究》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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