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具足殺生的過患。
剛才宣講“以前藏地的上師和僧衆們享用血肉,具有同等殺生之罪過”,並非是讓你們對他們生起邪見,也並非是指責和輕視漢地很多吃肉者是惡劣之人或低劣者,並非是這樣。這樣講解的原因是爲了讓你們認識此等罪障和過患。現今到了忏悔的時間,而不是指責他人。希望你們認識往昔吃掉的衆生數量及其罪過,認識以後要忏悔,忏悔以後要戒心,如是奉行。
那麼,兒童們又是怎樣造殺業的呢?這些小朋友在遊戲玩耍的時候,在看見或者沒看見當中所殺的生命,數也數不清,甚至在夏季手裏拿牛鞭或皮鞭等抽打大地的時候,打死的含生也是不計其數。
真心沈思的話,真的是這樣,現在的兒童也具足殺業。我們以前小時候,拿著木條或皮鞭抽打著大地。夏季的草叢中有很多含生,抽打時會殺死很多含生,但我們自認爲沒有殺過生,其實這種行爲已造成很多殺生的罪患。
可見,我們這些人有多麼殘忍,就是這樣以殺生的事務來過日子,簡直和羅刹一樣慘無人道。
母牛,一生爲人們所攝用,爲人類提供牛奶,如同父母親一樣養育我們,可謂恩深似海,可是我們又是怎樣對待它們的呢?就是將它們殺了,喝它們的血,吃它們的肉。想到這些,人類簡直比羅刹更狠、更惡。
真的是這樣,人類以殺生過日子,簡直跟羅刹一樣。你們思維一下漢地,觀察一下漢地,漢地具有種種殺生的善巧方便,真的跟羅刹沒有任何兩樣。你們觀察一下漢地的一個餐廳當中,比如說含生種類不僅僅一兩種而是上百種;殺生的方式也並非一兩種,同樣以上百種方式而殺生。比如說有些衆生被割斷頭而死亡,有些衆生被剝皮而死亡,有些衆生活著開胸剖腸而死亡,有些衆生活著取出內髒而死亡,有些衆生活著蒸煮而死亡,有些被活著放在火上燒烤而死亡,有些衆生被人類生吃而死亡,有些衆生剛斷氣就被吃掉,有些衆生已經死亡後而被吃掉……觀察人類殺生的種種善巧方便,真的比羅刹更加善巧,殺生手段更加殘忍。
藏地的山羊、綿羊或牦牛一生中被人類使役,而且提供人類享用的牛奶、酸奶、酥油或者奶渣,如同父母般養育我們。但是當它們年老以後,無法提供酥油、酸奶、奶或奶渣時,人類會殺掉它們,喝它們的血、吃它們的肉,在藏地的人們也同樣比羅刹更殘忍地傷害衆生。人類真的很低劣、很殘忍,罪孽很重。
造殺業的人,如果具足了罪業的四種分支,就必然會圓滿感受殺生的報應。
具足了殺生罪業的四種支分,殺生之過患更爲嚴重。那麼四種支分是如何圓滿的呢?
那麼什麼是四種分支呢?我們舉個例子來說明,比如一個獵人獵殺野獸,首先他親眼見到一個獐子或鹿子等等野獸時,認准了這是某某野獸,這就是明確所殺的對象是衆生,也就是第一分支。然後對這個野獸,生起想殺的動機,這是生起欲殺之意樂,也就是第二分支。之後,獵人用火箭、槍等擊中它的要害,這稱爲加行采取行動,也就是第叁分支。緊接著斷絕那個野獸的命根,使它身心的聚合瓦解,這叫做究竟絕斷命根,也就是第四分支。
以上內容爲罪障之四種支分——第一個是基(對境),第二個是意樂,第叁個是行爲,最後是究竟,具足四種支分的殺生罪過是很重的。
一、 基
比如說一個獵人,基是所殺的對境——獐子或鹿子,他認識到:“這是獐子或鹿子。”這就是第一個支分——基。
二、 意樂
意樂指的是:獵人看到鹿子或獐子,心裏生起“我要殺死它”的意念和欲殺之心,此爲第二個支分。
叁、 行爲
生起殺生的動機以後,采取箭或者槍等種種方便和行爲而殺生,擊中動物的要害,此稱之爲是行爲。
四、 究竟
最後用箭或槍射中動物要害以後,斷絕它的性命,令其身心分解,此稱之爲究竟。
以上爲罪障的四種支分,圓滿四支殺生的罪業很重。
再拿宰殺被人飼養的一只羊來說,首先主人家告訴仆人或屠夫要殺一只羊時,明確地認知所殺的衆生是羊,已經具足了第一分支。他們心裏有了要殺某只羊的念頭時,就說明已生起殺心的意樂,這樣就具足了第二分支。那個屠宰者拿著一根繩子前去捉住將要殺的那只羊,隨即把它翻倒在地,再用皮繩將它的前蹄後蹄捆得結結實實,接著又用細繩勒住它的嘴唇等 ,這就是在采取殺生行動,已經具足了第叁分支。這時,只見那個衆生帶著氣息分解的強烈痛苦,內外呼吸都已經中斷,瞠目直視,眼淚汪汪,屍體被拽到室內時,這就是究竟斷絕命根,已經具足了第四分支。緊接著再看,主人用鋒利的刀子剝皮時,那個牲口的肌肉還在一陣陣地顫動,這說明當時能遍的風還沒有完全消盡,所以和活著一模一樣。這時主人又立即將鮮肉放在火裏燒烤,或者放在爐竈上炖煮,然後開始大模大樣地吃起來。如果想到這些,生吞活剝有情的那些人簡直與凶殘暴虐的猛獸沒有兩樣。
當前有些人生起殺害某一衆生的想法或者口中也說諸如此類的話,雖然他們的殺生行動沒有得逞,但是已經具足了知對境衆生和生起欲殺意樂的兩種罪業分支。盡管沒有圓滿正行那樣的罪業嚴重,可是如同鏡中映現影像一樣,罪業已經染汙了自相續。而且還有人認爲除非是自己親手殺以外,只是唆使別人殺生的人並沒有罪業,或者認爲雖然有罪業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事實上,就算是隨喜殺生的那些人也有同樣的罪業,更何況是唆使他人殺生的人呢?換句話來說,我們必須要明白,凡是參與殺生的每一個人都將得到殺生的整個罪業,而不是殺生這一罪業由許多人平均分配。
有些人已經認識所殺的對境——基,具有欲殺之動機(意樂),雖然沒有行爲和究竟,與四支圓滿的罪業對比沒有那麼重,但是他們的相續已經被罪業所汙染,仍然具足罪業。
雖然自己沒有親自殺生而唆使別人殺生,哪怕殺一個蟲子,也同樣具足殺生之罪業;同樣自己沒有親自殺生,也沒有唆使別人殺生,但是見到別人殺生時具有這樣一種歡喜心和隨喜心,同樣具足殺生的罪業。如果隨喜殺業的人很多,不是每個人平均分擔殺生的罪業,而是每一個人具足殺生的整個罪業。比如說一家有十口人,其中一個人到山上狩獵,最後殺死了一只動物。回家以後,家人都說:“今天非常好,你狩到獵物了。”這樣具足歡喜之心隨喜殺生,那麼這十個人每一個人都具足殺生的整個罪業。因此一定要正確認識殺生的罪業,今天的法就講到此。
回 向
【備注】
此爲弟子根據大恩上師講法記錄略作整理,更詳細的內容請參考聞法錄音。因時間倉促,恐有錯謬。故于大恩上師及道友面前忏悔!
願大恩上師*輪常轉!信衆法喜充滿!早證菩提!
[1]用繩子將牲畜的口鼻周圍緊緊纏繞使它閉氣。
《前行講記 第一百二十八講 普賢上師言教-因果不虛-所斷之不善業-身惡業-殺生2》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