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具足杀生的过患。
刚才宣讲“以前藏地的上师和僧众们享用血肉,具有同等杀生之罪过”,并非是让你们对他们生起邪见,也并非是指责和轻视汉地很多吃肉者是恶劣之人或低劣者,并非是这样。这样讲解的原因是为了让你们认识此等罪障和过患。现今到了忏悔的时间,而不是指责他人。希望你们认识往昔吃掉的众生数量及其罪过,认识以后要忏悔,忏悔以后要戒心,如是奉行。
那么,儿童们又是怎样造杀业的呢?这些小朋友在游戏玩耍的时候,在看见或者没看见当中所杀的生命,数也数不清,甚至在夏季手里拿牛鞭或皮鞭等抽打大地的时候,打死的含生也是不计其数。
真心沉思的话,真的是这样,现在的儿童也具足杀业。我们以前小时候,拿着木条或皮鞭抽打着大地。夏季的草丛中有很多含生,抽打时会杀死很多含生,但我们自认为没有杀过生,其实这种行为已造成很多杀生的罪患。
可见,我们这些人有多么残忍,就是这样以杀生的事务来过日子,简直和罗刹一样惨无人道。
母牛,一生为人们所摄用,为人类提供牛奶,如同父母亲一样养育我们,可谓恩深似海,可是我们又是怎样对待它们的呢?就是将它们杀了,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想到这些,人类简直比罗刹更狠、更恶。
真的是这样,人类以杀生过日子,简直跟罗刹一样。你们思维一下汉地,观察一下汉地,汉地具有种种杀生的善巧方便,真的跟罗刹没有任何两样。你们观察一下汉地的一个餐厅当中,比如说含生种类不仅仅一两种而是上百种;杀生的方式也并非一两种,同样以上百种方式而杀生。比如说有些众生被割断头而死亡,有些众生被剥皮而死亡,有些众生活着开胸剖肠而死亡,有些众生活着取出内脏而死亡,有些众生活着蒸煮而死亡,有些被活着放在火上烧烤而死亡,有些众生被人类生吃而死亡,有些众生刚断气就被吃掉,有些众生已经死亡后而被吃掉……观察人类杀生的种种善巧方便,真的比罗刹更加善巧,杀生手段更加残忍。
藏地的山羊、绵羊或牦牛一生中被人类使役,而且提供人类享用的牛奶、酸奶、酥油或者奶渣,如同父母般养育我们。但是当它们年老以后,无法提供酥油、酸奶、奶或奶渣时,人类会杀掉它们,喝它们的血、吃它们的肉,在藏地的人们也同样比罗刹更残忍地伤害众生。人类真的很低劣、很残忍,罪孽很重。
造杀业的人,如果具足了罪业的四种分支,就必然会圆满感受杀生的报应。
具足了杀生罪业的四种支分,杀生之过患更为严重。那么四种支分是如何圆满的呢?
那么什么是四种分支呢?我们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一个猎人猎杀野兽,首先他亲眼见到一个獐子或鹿子等等野兽时,认准了这是某某野兽,这就是明确所杀的对象是众生,也就是第一分支。然后对这个野兽,生起想杀的动机,这是生起欲杀之意乐,也就是第二分支。之后,猎人用火箭、枪等击中它的要害,这称为加行采取行动,也就是第三分支。紧接着断绝那个野兽的命根,使它身心的聚合瓦解,这叫做究竟绝断命根,也就是第四分支。
以上内容为罪障之四种支分——第一个是基(对境),第二个是意乐,第三个是行为,最后是究竟,具足四种支分的杀生罪过是很重的。
一、 基
比如说一个猎人,基是所杀的对境——獐子或鹿子,他认识到:“这是獐子或鹿子。”这就是第一个支分——基。
二、 意乐
意乐指的是:猎人看到鹿子或獐子,心里生起“我要杀死它”的意念和欲杀之心,此为第二个支分。
三、 行为
生起杀生的动机以后,采取箭或者枪等种种方便和行为而杀生,击中动物的要害,此称之为是行为。
四、 究竟
最后用箭或枪射中动物要害以后,断绝它的性命,令其身心分解,此称之为究竟。
以上为罪障的四种支分,圆满四支杀生的罪业很重。
再拿宰杀被人饲养的一只羊来说,首先主人家告诉仆人或屠夫要杀一只羊时,明确地认知所杀的众生是羊,已经具足了第一分支。他们心里有了要杀某只羊的念头时,就说明已生起杀心的意乐,这样就具足了第二分支。那个屠宰者拿着一根绳子前去捉住将要杀的那只羊,随即把它翻倒在地,再用皮绳将它的前蹄后蹄捆得结结实实,接着又用细绳勒住它的嘴唇等 ,这就是在采取杀生行动,已经具足了第三分支。这时,只见那个众生带着气息分解的强烈痛苦,内外呼吸都已经中断,瞠目直视,眼泪汪汪,尸体被拽到室内时,这就是究竟断绝命根,已经具足了第四分支。紧接着再看,主人用锋利的刀子剥皮时,那个牲口的肌肉还在一阵阵地颤动,这说明当时能遍的风还没有完全消尽,所以和活着一模一样。这时主人又立即将鲜肉放在火里烧烤,或者放在炉灶上炖煮,然后开始大模大样地吃起来。如果想到这些,生吞活剥有情的那些人简直与凶残暴虐的猛兽没有两样。
当前有些人生起杀害某一众生的想法或者口中也说诸如此类的话,虽然他们的杀生行动没有得逞,但是已经具足了知对境众生和生起欲杀意乐的两种罪业分支。尽管没有圆满正行那样的罪业严重,可是如同镜中映现影像一样,罪业已经染污了自相续。而且还有人认为除非是自己亲手杀以外,只是唆使别人杀生的人并没有罪业,或者认为虽然有罪业也是微不足道的。但事实上,就算是随喜杀生的那些人也有同样的罪业,更何况是唆使他人杀生的人呢?换句话来说,我们必须要明白,凡是参与杀生的每一个人都将得到杀生的整个罪业,而不是杀生这一罪业由许多人平均分配。
有些人已经认识所杀的对境——基,具有欲杀之动机(意乐),虽然没有行为和究竟,与四支圆满的罪业对比没有那么重,但是他们的相续已经被罪业所污染,仍然具足罪业。
虽然自己没有亲自杀生而唆使别人杀生,哪怕杀一个虫子,也同样具足杀生之罪业;同样自己没有亲自杀生,也没有唆使别人杀生,但是见到别人杀生时具有这样一种欢喜心和随喜心,同样具足杀生的罪业。如果随喜杀业的人很多,不是每个人平均分担杀生的罪业,而是每一个人具足杀生的整个罪业。比如说一家有十口人,其中一个人到山上狩猎,最后杀死了一只动物。回家以后,家人都说:“今天非常好,你狩到猎物了。”这样具足欢喜之心随喜杀生,那么这十个人每一个人都具足杀生的整个罪业。因此一定要正确认识杀生的罪业,今天的法就讲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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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此为弟子根据大恩上师讲法记录略作整理,更详细的内容请参考闻法录音。因时间仓促,恐有错谬。故于大恩上师及道友面前忏悔!
愿大恩上师*轮常转!信众法喜充满!早证菩提!
[1]用绳子将牲畜的口鼻周围紧紧缠绕使它闭气。
《前行讲记 第一百二十八讲 普贤上师言教-因果不虚-所断之不善业-身恶业-杀生2》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