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愚爲自利,能仁專修利他行,
了知功罪利害心,自他相換願加持。」
最初大師佛陀也是與我們一樣在輪回中流轉,因發起他愛執,才斷盡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二利臻于究竟。我們則因爲從無始輪回以來抱著我愛執不放,一味地想著自己的快樂,結果到現在連一件自利的事也沒有完成,乃至于不墜惡趣的方法也無力成辦,而只有受苦的分。如果我們以前就已改正這一心態,像大悲大師一樣,非但現在不會有這些痛苦,而且必能具足妙樂,利他也已圓滿;正因爲我們以前未能這麼作,所以才淪爲現在這個局面。
這些原則也可以運用到修「酬補儀軌」上,達波地區有位格西,在某寺修「酬補」時,將《修心利器輪》33中說的「由此我獲敵,……我執無疑」34一頌彙入儀軌中修,這是當危機出現時,懂得如何認識真正敵人的作法。
(帕繃喀大師又講了兩個故事:過去有個咒師,對許多盜賊施法,多人因此喪命,拉准35的兒子嘉瓦頓珠(勝者義成)發願將法力引到我愛執頭上,因爲他不起我愛執,所以咒師的法力不能傷他一根毫毛。竹巴衮勒(普善)36爲其弟卻嘉作佛事時,出于打擊我愛執的用意,他未將朵瑪拋到外面,而將它拋到弟弟的懷裏。)
大悲大師因爲有他愛執,所以過去受生爲「具蓮」王時,爲了消除瘟疫,決定受生爲洛希達魚,用自己的肉來治療衆多有情的疾病。大師受生爲海龜時,將五百位墮入湖中的商人救起送到岸邊,並將身體布施給八萬只蚊蟲;(大師又詳述了「勝軍」王施舍一半身軀,「項寶」將頂髻摩尼寶割下來贈與他人;「大心力」王見一母虎餓極欲食其子時舍身飼虎,以及「月光」施頭等本生故事。)
大悲大師能夠如此,我們卻除了自私之外沒有其它想法。要做得像大悲大師一樣固然很難,至少也應該從發願開始修習。
而且,愛執他人也是應該的,因爲現前的衣、食等一切,都需依賴有情才能出生,有情就像能生長豐碩果實的大地或如意寶一樣。有情不僅在作我母親時有恩于我,在未作我母親之時,也還是要依靠他們的恩德才能生存,例如,我們吃的糌粑,先要有人耕種、有人澆水、有人推磨等,經過無量勞力工作才能享用;我們的房屋也歸功于很多人與牲畜運上、砌牆、伐木、送水等才能建成;這件被單要有人剪羊毛、有人編織、有人裁剪,現在才可以穿。此外,現前暇滿身的獲得、究竟菩提心的發起、學行、成佛,這一切也都是有情的恩德所致,因爲有情是我悲心生起的對象、發心的對象、布施的對象、持戒的基礎、忍辱的對象。正如《入行論》中所言:
「有情與諸佛,同能生佛法,
如是敬信佛,何不敬有情? 」
我們之所以能夠成佛,一半是因爲上師的恩德,一半是因爲有情的恩德。由此緣故,朗日塘巴也說:
「我視諸有情,勝過如意寶,
能辦殊勝利,願恒常愛執!」37
有情如同如意摩尼寶,能成辦現前與究竟一切利益,所以,愛執他人是應該的。
注釋:
1、引自《入行論》。
2、參見本書「第十四天」。
3、凡夫之樂能增長煩惱,故稱「有漏樂」;見道位以上之樂不會使煩惱增長,故爲「無漏樂」。
4、指不住輪回、小乘涅槃兩邊的大乘佛位。
5、《正攝法經》。
6、兩種發心教授合一的特殊修法傳承,它將發菩提心法分爲十一類所緣,詳見本書「第十九天」開頭部分。
7、引自《現觀莊嚴論》。「心」是指菩提心。
8、指宗喀巴師徒。
9、以前吐谷渾家族有個跛子偶然掉到一頭野驢背上,他因此高興地唱起歌來。別人問他爲何唱歌,他說:「如果一個跛子有機會騎上野驢,此時不唱更待何時?」同樣的,我們也應利用這個僥幸獲得的暇滿身來修法,此時不修更待何時?
10、關于「有勵力」與「無勵力」覺受的定義,請參閱本書第一冊附錄《菩提道次第體驗引導修法教授》
11、資糧道與加行道爲「勝解行地」;前一地爲「增上意樂清淨地」;後叁地爲「成熟地」;佛位爲「離障地」。
12、「如王」發心:願自己先證菩提、然後引導一切衆生抵達佛地;「如牧者」發心:願先將一切有情置于佛位而後成佛;「如船長」發心:願自他一切有情同證菩提。
13、《現觀莊嚴論》中列名說:「如地金月火,藏寶源大海,金剛山藥友,如意寶日歌,王庫及大道,車乘與噴泉,雅音河流雲,分二十二種。」
14、法名爲耶協多傑(慧金剛,1101~1175)。
15、作者爲法铠法師,阿底峽尊者之師。此論收錄于《修心百論》。
16、《修心七義》根本文有多種版本流通于世,帕繃喀仁波切根據數種可信的版本作了考證,並出了校訂本。全文以及墀江仁波切依據此文造的《貫注》漢譯本見本書附錄。
17、指歐曲‧達麻跋達惹(法賢,1772~1851)師徒。歐曲瓦著有《修心七義筆記‧佛子心寶》。
18、五濁惡世即:① 命濁;② 劫濁(此二濁削弱維系有情生命之食、藥效力);③ 煩惱濁;④ 見濁(此二濁增長五欲樂之貪求與煩惱粗重);⑤ 衆生濁(此濁削弱有情身心健康)。詳見世親《俱舍釋》。
19、這兩種發心的定義詳見本書第一冊(第五天)注14、注15。
20、大乘道具有「方便」與「智慧」二大要素。方便分指菩提心、廣大行等方面;智慧分指空性見、奢摩他等方面。
21、又名摩覺格巴,龍猛弟子之一,系「集密」傳承祖師,見第一冊。
22、故事不詳。根據歐曲瓦《修心七義筆記‧佛子心寶》中的說法,先講世俗發心,次講勝義發心,是針對鈍根講的,否則,他們有可能心生恐懼而退心;先講勝義發心,次請世俗發心,是針對利根講的,利根者因證空性而起大悲心,進而發心成佛利生。並說這兩種方法並無相違之處。
23、策楞雍增造有兩種重要的《修心七義》引導文:① 《大乘修心引導文‧甘露藏》,以實修爲主;②《大乘修心引導文‧善慧密意莊嚴》,以講解爲主。
24、指毗缽舍那,見本書上冊「附錄叁」。
25、出自藏文《佛說善巧方便報恩經》。
26、全頌爲:「痛苦雖微皆不歡,快樂縱多終不足,自他不二願加持,見他受樂心欣喜。」
27、經論依據請參閱《入菩薩行論》第八品後半部。
28、稱爲「殊勝念恩」,見本章稍後部分。
29、全頌爲:「觀我愛執如重病,引發非愛衆苦因,應當怨彼記恨彼,加持降此我執魔。」
30、「一」指我愛執。
31、修「施身法」的人。
32、全頌爲:「愛護諸母令享樂,視爲無邊功德門,縱使衆生仇視我,愛彼如命願加持。」
33、全名爲《斬斷仇敵命脈利器輪》,印度法铠論師造。
34、全頌爲:「由此我獲敵,亦捕隱藏賊,扮我欺诳者,是我執無疑。」
35、全稱爲瑪基‧拉季准瑪(1062~1129),「施身法」傳承祖師。
36、約爲十一世紀早期,竹巴噶舉派大成就者,教授風格以生動幽默見長。師有頌曰:「吾失我愛已數載,四處尋覓無蹤影,今日卻見于大寺,我愛易名稱黨執。」
37、引自《修心八偈》。
《掌中解脫 第十七天 七重因果與修心七義之一》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