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保護還是破壞?
《淨土》2012年第5期
執筆:張春燕
更爲嚴峻的一個問題是:環境在遭受屢屢破壞之後,保衛環境的行動卻越來越成爲一種新的破壞活動。當保衛者開始實施保衛活動之後,一輪新的破壞活動也隨著開始。這是一個多麼荒謬的話題。
據內蒙古自治區草原工作站統計全區草原發生鼠害的面積達到9821.68萬畝,其中嚴重危害面積4245.96萬畝,接近44%。在內蒙古烏拉特草原生活了40多年的牧民蘇雅拉圖從來沒見過這麼多的老鼠。他說:“到處是老鼠洞,都不敢在草原上騎馬了,馬蹄要是陷進去很容易摔倒。”
在人類人工投藥滅鼠之後,老鼠更加瘋狂地在草原泛濫
每公頃2800個有效鼠洞口是個什麼概念?據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草原工作站工作人員介紹:“以長爪沙鼠爲例,按照《草原主要害鼠危害分級表》的規定,每公頃650個以上有效洞口已經是重度危害,而每公頃1000個以上有效洞口算是極度危害。你可以想見2800個洞口的嚴重程度。”
事實上,內蒙古草原的最嚴重的破壞,就是保護環境的活動引起的。首先,牧民大規模的過度放牧導致了草地退化,草地退化引來了鼠災。這是第一輪破壞。然後當地的環境保護部門向牧民發放鼠藥,甚至直接用飛機噴灑鼠藥,這些鼠藥的確藥死了很多老鼠,但這些帶毒的老鼠屍體被狐狸、蛇、老鷹這些老鼠天敵吃了之後,也跟著紛紛死亡。但是老鼠的繁殖能力遠遠大于這些天敵,于是,次年,沒有了天敵的製約,老鼠之災空前絕後。這就是第二輪人爲的破壞。
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滇池。
滇池曆經二十多年的治理,投入資金達上百億之巨,水質卻沒有實質性轉變,反而成爲各方的實驗品,耗費大量的資金。
曾在昆明市政府擔任秘書多年的滇池研究會秘書長李國春說,雲南自1993年開始治理滇池,至今已逾18年,其中“九五”期間花費20余億,“十五”期間近20億,“十一五”的總費用計劃爲170余億,現在已經花費70余億。
更令人驚訝的是,在已經公開的“十二五”計劃裏,上面列舉的治理滇池的總費用盤子達到420億之多,涉及100多個項目,包括引水、環湖截汙、生態修複等多個方面。
雲南省上報國務院的“十二五”規劃得出結論爲:“十一五”期間,滇池流域水環境質量總體得到明顯改善,滇池水質惡化趨勢得到遏製,水體生態環境得到改善,河道水質及景觀明顯改善,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優于或達到叁類水。
雲南省當地媒體如是歎道:一個又一個五年過去,幾乎與昆明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化的快速一致:滇池水質依舊,惡臭更甚。僅僅是得到“惡化趨勢得到遏製”的結論,就被當地稱做曆史最高評價和滇池治汙史上來之不易的“拐點”。
這些錢又花到了哪裏?李國春的手上也只有一份稍微詳細的資金去向表,而在滇池持續多年的治理中,也被各路專家用于各種實驗,花費資金亦不菲,水葫蘆就是最新的一個實驗品。
汙染生態學專家、雲南大學王煥校教授說,包括武漢大學、清華大學等多所院校都曾經在滇池實施過汙染生態的實驗,項目資金都不在少數。如清華大學建立一個十平方公裏左右的實驗區,花費達2600萬元,他給予的評價是“成本太大,不宜推廣”;而某院校一個9000萬的實驗項目,實驗之初有效果,但僅僅兩個月不到,實驗區又恢複原樣,實驗宣告失敗;武漢大學的魚類實驗,也沒有明顯效果,還有院校計劃在滇池裏造圍堤搞濕地處理系統,而最近的“十一五”項目,課題資金就達7000萬元。
幾乎以滇池爲家的張正詳對于滇池上的這些實驗再熟悉不過,他將這些實驗形象地歸納爲:先“動物”——魚,後“植物”——水葫蘆,滇池就是一只小老鼠。
雲南當地媒體曾發表質疑文章稱:雲大學者按環境貨幣化換算公式做了一項課題,結論是:滇池流域的利潤收益,在扣除環境指數和治汙投入後,呈負數,意思很簡單,曆年在滇池流域投建的産業收入,帶來的只是賠錢生意。
“滇池在多年的汙染中,就是一個大實驗場,各方專業人士都在對它的治理進行實驗,滇池投了數不清的錢,而實驗的結果呢?我們都看到,它還是沒有清”,昆明理工大學教授侯明明如是說。
記者在調查中深刻地感觸到一個問題:對正義沒有堅定信念的執法者,法律終將會成爲自己牟利的工具;對因果沒有真誠信仰的行善者,他們的善行也一定會淪爲謀取名利的捷徑;那些對生命沒有真正敬畏的人,他們保護生命的行動,最終也會變成戕害生命的惡行。
環境保護亦是如此。當我們內心的欲望並沒有減少,我們的道路仍然指向錯誤的方向時,妄談什麼環境保護,只能給一些人增加賺錢發財的嶄新途徑而已。有些地方政府,以環境汙染爲要挾,向中央政府要求不停地增加撥款,但汙染卻越來越嚴重,因爲汙染越嚴重,他們得到的撥款就越多。有些喪失了良知的科學家,只知道利用環境汙染的公益名義,申請課題經費,將老百姓時代居住的家園作爲實驗室的小白鼠,徒增其汙染的種類和程度。
事實上,從張星水律師身上,我們就能深刻感受到法律的無奈。張星水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和美國坦普爾大學,早年供職于司法部中國律師事務中心,曾在2003年轟動一時的中國民營企業家孫大午“非法集資案”爲被告做辯護律師。這個當年認爲法律乃至高無上的人士如今成了一位虔誠的佛教徒。在中國普遍缺乏對法的敬畏、權力泛濫的時候,他轉而求助于佛法。
我們不能不哀歎,並且承認:單純依靠立法者、執法者以及守法者的自律,我們生存的環境難以重見天日。那不僅是一廂情願,更是“與虎謀皮”。一個沒有信仰也沒有敬畏的國度,這些國民是不憚以最糟糕的手段來牟利的。我們有必要重新反思這些問題,重新回歸到正確道路上來。這條正確的道路,就是啓發我們的真知,認識生命的真相。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