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 以上事實反複說明同一個道理,既然一切法從緣起,那麼,當客觀條件具備時,我們應該抓住機遇,精進進取,創造條件,促成事物的飛耀,成就自己的理想;反之,當客觀條件對我們不利時,是人生的逆境,不可「強求」,應學會隨緣,耐心等待,韬光養晦,等待時機到來,再圖發展。換而言之,在將我們的理想變成現實的操作過程中,應以因緣爲我們進退的依據,因緣不成熟時莫「強求」,因緣成熟時應「爭取」,才是生存、發展與成功之道。
4.轉「爲我所有」爲「爲我所用」
樹立了正確的信念,通過積極爭取,以變通的方式化解無數艱難險阻,終于有了好的結果,人們往往將之視爲真實不虛的東西,覺得自己有權力永遠地將來之不易的勞動成果占爲己有,這種心態才是人生痛苦的最大根源。
「此我子我財,愚人常爲憂。我且無有我,何有子與財?」南傳《法句經》第62偈告訴我們,人自私的本性,根源于執著「我」爲實有的錯誤認知:以家族、婚姻、子女來彰顯自我;以金錢、地位、榮耀來滿足自我;以知識、能力、美德來突出自我;乃至以經驗、觀點、思想來確認自我。然而,「我」這一個體是由種種因緣和合而成的,隨著時間、空間以及各種條件的變化而變化,而「我」的認知、觀點以及行爲無時無刻不在變化中,所以根本就沒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因此「我」是虛幻不實的,更不用說身外之物了,皆是「剎那生滅」、「無常變化」的,故無一恒常不變之事物供人們去執著、擁有。世人不明此理,這就是佛家所說的「無明」 [4] ──不明事物的本來面貌,[5] 誤以爲自己的擁有(如我、名、財物、觀點、理論等)都是真實不虛的,總想抓住不放,永遠占有,産生八種錯誤的追求,佛家稱之爲八種顛倒夢想(凡夫的四顛倒[6] 和二乘的四顛倒[7] ),執著于其中的任何一種,給人帶來的只是痛苦,沒有快樂。
若能參透世間萬物皆是緣生緣滅的道理,便能轉「爲我所有」爲「爲我所用」,隨緣自在,用好自己的資源;活在當下,用活今天的資源;心中無私,善用別人的資源,成就自利利他的事業。
綜上所述,一念不覺是無明,由無明生起妄想,由妄想起分別,由分別起執著,痛苦由此而生。由此觀之,「無明」、「妄想」、「分別」、「執著」四者之間並非並列關系,而是因果關系,佛家所反對的「執著」,其內容是因無明而引發的「妄想」與「分別」;即使所追求的理念是正確的,但在主因或助緣不成熟的條件下而強求,也是佛家反對「執著」的重點。與此同時,若一個人所追求的信念是正確的,佛教則鼓勵人們善用一切條件,勇猛精進,積極進取,實現人生的突破,成就非凡的人格,開拓自利利他的事業。
由此觀之,「執著」本身無所謂對與錯,問題的關鍵是與所執著的內容有關。早版的《現代漢語詞典》把「執著」一詞看成是貶義詞而加以否定,並不是佛法的本意,《新編現代漢語詞典》對此加以修正,「指固執或拘泥,也指堅持不懈。」[8]「執著」一詞亦可用作褒義詞,這才是佛教放下、不執著之本意:放下的對妄想的執著,得到的正念;放下的是對不切實際的追求,得到的是可操作性的計劃;放下的是固執,得到的是自在;放下小我之情,才能升華爲大我的慈悲。愈能放下,心胸也愈寬,氣度也愈恢弘,自然能陶然自樂,逍遙自在。
(本文原載于《佛門》第2期,2011年1月)
[1] 《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硏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北京:商務印書館,2002。
[2]希特勒在《我的奮鬥》中寫道:「雅利安人的最大對立面就是猶太人。」他把猶太人看作是世界的敵人,一切邪惡事物的根源,一切災禍的根子,人類生活秩序的破壞者。這些觀點成了希特勒後來屠殺數百萬猶太人,企圖滅絕猶太人的理論依據。
[3] 《大乘義章》雲,「凡夫迷實之心,起諸法相。執相施名,依名取相。所取不實,故曰妄想……謬執不真,名之爲妄。妄心取相,目之爲想。」
[4] 《本業經》:「無明者,名不了一切法。」參見《大乘義》:「于法不了爲無明……言無明者,癡闇之心。體無慧明,故曰無明。」《俱舍論》:「明所治無明……其相雲何?謂不了知谛寶業果。」《唯識論》:「雲何爲癡?于諸事理迷闇爲性,能障無癡一切雜染所依爲業。」
[5] 《楞嚴經》:「一切衆生,從無始來,生死相續,皆由不知常住真心性淨明體。用諸妄想,此想不真,故有輪轉。」
[6]凡夫的四倒,即一、常顛倒,無常認爲有常;二、樂顛倒,以苦當作樂;叁、淨顛倒,以不淨爲淨;四、我顛倒,無我認爲有我。
[7]二乘的四倒,即一、無常顛倒,于涅槃之常而計無常;二、無樂顛倒,于涅槃之樂而計無樂;叁、無我顛倒,于涅槃之我而計無我;四、無淨顛倒,于涅槃之淨而計無淨。
[8] 《新編現代漢語詞典》,新編現代漢語詞典編委會編,武漢:湖北辭書出版社,2008,第1152-3頁;參見《現代漢語詞典》,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硏究所詞典編輯室編,北京:商務印書館,2005(第五版),第1748頁。
《佛教反對任何形式的「執著」嗎?》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