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菩薩行論》第16課
下面繼續學習第叁個科判:
辛叁、受戒之儀軌
“受戒之儀軌”即受菩薩戒需要什麼儀軌。對于發願菩提心需不需要儀軌有兩種觀點:一種是不需要儀軌。〖《菩薩地論》中沒有提及說願菩提心的儀軌。〗在《菩薩地論》、《瑜伽師地論》中,沒有提到單獨受願菩提心儀軌的方式。〖法友尊者等也認爲願菩提心並不觀待儀軌。〗大乘著名的法友尊者等大德也認爲:單單發願菩提心不需要觀待儀軌,因爲它是一種願心,一種發誓願成佛的決心,所以不觀待儀軌就可以生起願菩提心。
另一種是需要有儀軌。〖阿底峽尊者依次造了願行菩提心儀軌。〗因爲阿底峽尊者造過發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的儀軌,所以阿底峽尊者的觀點是需要以儀軌來受願菩提心。
〖本論按照《釋論》的觀點來講,是從殊勝補特伽羅的角度同時受願行菩提心的儀軌。〗同時受的意思在第叁品這樣宣講:把這兩個頌詞[1]一起念叁遍。第一遍念完,發願獲得願菩提心;第二遍念完,觀想獲得行菩提心;第叁遍念完,觀想已經獲得的願菩提心和行菩提心得以穩固。從殊勝者的角度來說,可以同時受持願行菩提心;如果不是殊勝的補特伽羅,就可以單獨受願心或者行心。爲何阿底峽尊者分別造了兩種儀軌?他是考慮到有些衆生的根基暫時只能受願菩提心,或者只願先受願菩提心,所以念願菩提心的儀軌發起願心就夠了。如果想進一步受持行菩提心,就可通過行菩提心的儀軌受持行菩提心的菩薩戒。
〖那波瓦尊者說:“願菩提心是發心,行菩提心是菩薩戒。”〗可以這樣理解:願菩提心是爲利益衆生而發誓成佛的願望,是緣果的一種發心,所以不一定有菩薩戒和修行的方法;行菩提心是緣因的發心,包括斷除惡業、修持善法、饒益衆生等等很多善行。所以把行菩提心安立爲菩薩戒的學處很合理。
〖並且認爲此論宣說了次第或同時受願行菩提心的兩種方法,〗那波瓦尊者也認爲,《入行論》宣講了次第或同時受願心和行心的兩種方法。
〖慧源尊者等也認爲:願菩提心是發心,行菩提心是菩薩戒。〗慧源尊者也認爲:願菩提心是單純的發心,行菩提心就是菩薩戒。
下面無著菩薩發表自己的觀點:
〖盡管衆說紛纭,但在此只是稍稍加以分析,其實,願菩提心不是依靠儀軌而生起而且不成爲菩薩戒這種情況的的確確也是有的。〗各位大德是針對不同的根基、場合、主要、次要等等而宣說,有不同的必要,所以有很多不同觀點。有些大德肯定說,的確有願菩提心不依靠儀軌生起、不成爲菩薩戒的情況。因爲它只是一種緣果的發心,如前面分析,它是一種願心,如只是想要趨向某個地方,並未成爲具體的行動。
〖然而,依靠儀軌而生起也不相違,〗通過儀軌生起願菩提心和菩薩戒也可以安立。一方面可以通過儀軌受願心,另外通過儀軌也可以受持菩薩戒。〖如果依靠儀軌在證得菩提之前具足斷除一切所斷的心,那麼也就成了菩薩戒。〗雖然只是發願菩提心,沒有做其他的加行,只要具足斷除一切所斷的心,也可稱爲菩薩戒。〖本論中說:“斷盡惡心時,說爲戒度圓。”〗第五品講到六度依心時說“持戒依心”——戒律依靠心安立,所以戒律圓滿就是“斷盡惡心”。假如戒律在外境上安立,那麼爲了守護不殺生戒,就要把可能被殺的衆生全部轉移到他方,不殺生戒才能圓滿,實際上並非如此。雖然存在衆生,但是斷盡了害心、殺心,不殺生戒就是圓滿的。不偷盜也一樣,東西雖然存在,但是我沒有不與取的想法,不偷盜的戒律就是圓滿的。本論說斷盡惡心時戒律圓滿,也可以包括在菩薩戒中。
〖當然,行菩提心絕對屬于菩薩戒所攝,不管是次第還是同時受願行菩提心,都未嘗不可。〗前面只是對願菩提心屬不屬于菩薩戒有不同觀點。行菩提心是爲了成辦如海的菩薩行願,要成辦和具足修法,包含有嚴禁惡行戒、攝善法戒、饒益衆生戒,所以行菩提心屬于菩薩戒所攝是毫無疑問。“不管是次第還是同時受願行菩提心,都未嘗不可。”次第受、同時受都沒有理證上面的妨害,而且有這樣的傳統和儀軌,都是可以的。〖因爲經論中這兩種受戒方法都出現過,並且不存在以理妨害〗如果安立一個法,通過理證觀察有理證妨害,就無法合理安立。通過正理觀察時,絕對不能次第受願行心,或者絕對不能通過儀軌來受願行心,在這方面絕對沒有理證妨害,所以兩種方法都是可以的。
〖本來,受戒的方法有許多不同之處,但在這裏按照本論所講的加行、正行與後行來受。〗加行就是清淨罪業,或者修持回向、隨喜、頂禮等等,讓相續中罪業遠離、福德具足;正行就是我們念誦受菩薩戒的頌詞,念叁遍得到戒體;後行就是令自他都歡喜。本論受戒是通過加行、正行、後行的方式很圓滿、很系統地進行安立的。
庚二、護戒方法
很多人都喜歡受菩薩戒,甚至一聽到有受菩薩戒的機會,就一定要去。實際上,受戒只是護戒的開始,必須承擔護戒的責任。如果別人受戒也去受戒,別人灌頂也去灌頂,好像不去就吃大虧了,去就撿了大便宜,其實不是這樣的。一方面,不管是受菩薩戒還是灌頂,都是非常殊勝的,對我們斷除惡業、修持善法非常關鍵;另一面,自從受持菩薩戒、得到灌頂之後,也意味著很多責任、很多修行需要去做,是很多修法的開始。所以受戒之後,應該認真地了解所受戒律是什麼,怎樣去護持戒律。
在講別解脫戒的時候有一種說法:如果某堪布、善知識給一個人傳戒,但不告訴他所守的戒條,就相當于交給人一把刀,然後讓他自殺一樣。傳了戒必須講怎樣護戒,如果傳了戒不講怎樣護持,受戒後不斷地犯戒,又不知忏悔,最後導致墮落惡趣,不就如同交給他一把刀,然後讓他去自殺是一樣的嗎?實際上受菩薩戒、密乘戒都必須告訴守戒的方式。一切有部中講:受持戒律之前首先應該學習戒條,如果覺得自己能夠守持就去受,覺得自己守持不了就不去受。內地四分律有所不同,是受戒之後才可以學戒,受戒之前不可以學戒。所以護戒最好的方法就是了知戒條,對開許、不開許之處,怎麼樣受持都必須了知得清清楚楚,了知之後才能夠認真護持。了解護戒的方法對于想受菩薩戒的人來說非常關鍵。
下面我們開始講護持戒律的方法:
〖斷除菩薩的一切所斷,修學一切學處。〗這是總的原則。所斷就是指對自己的身心、對衆生或者修菩薩道有障礙的心行都要斷除,菩薩護戒時要斷除一切所斷。叁聚戒當中的禁惡行戒就是全部的所斷之處;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即是要修學之處。所以護戒的總原則就是斷除所斷,修學應該修學之處。
〖對于所斷,《菩薩地論》中宣說了四種他勝罪,四十五種惡作罪。〗關于所斷有兩種觀點:廣大行派的觀點和甚深見派。廣大行派的觀點主要是根據《菩薩地論》中所宣講的學處——四根本罪和四十五種惡作罪(在《叁戒論》等論中爲四十六種惡作罪,四十五可能是筆誤)。菩薩四種他勝罪就是四種根本罪。爲什麼叫“他勝”?“他”代表罪業煩惱,在護戒的過程當中被罪業煩惱勝過了,就叫做“他勝”。四種根本罪在很多地方都有直接講述。
第一種是以貪心自贊毀他。這是比較容易犯的,因爲衆生都有自贊毀他的一種習氣,對自己的國家、對團體、對自己的傳承、自己的上師都有一種維護之心,對自方經常贊歎,對他方經常打壓,這就叫做自贊毀他。實際上,單憑自贊毀他不一定是一種過失,因爲要看出于何種發心。如果是爲了隨順某種衆生的根性,爲了調伏煩惱、增上信心、破除邪見等等,有時說自己的傳承殊勝,說其他的傳承不殊勝,也有一種必要。但是有一個前提:不是以貪心、煩惱心自贊毀他。第一個他勝罪即是以貪心自贊毀他,通過貪欲心引發,然後做自贊毀他之事稱爲他勝罪,這方面必須要注意。
第二種他勝罪是以悭吝心不布施財物和正法,這個罪業的前提也是悭吝心。比如在乞丐或旁生需要幫助的時候,自己以悭吝心如是想:如果把財物、錢給他,我就沒有了,我就變窮了。哪怕只是一點點財物,因悭吝心不作布施,就比較容易犯這條罪業。還有一些法師或其他人,通過學法了知到一點法義,在別人請問的時候,認爲如果把這個觀點告訴別人,他就會和我平起平坐,就顯不出我的智慧高超,這個難點應該我一個人掌握。如果有這樣的悭吝心,就會犯第二條他勝罪。如果不是悭吝心,其他作意也不一定犯這個罪:比如自己實在很忙沒時間傳法;或者覺得這個人很傲慢,如果給他傳法沒有什麼好處,爲了折服他的傲慢而未傳法等等,這些情況不犯他勝罪。有人說自己的確很忙,沒時間布施乞丐;或者不是以悭吝心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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