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南閻浮提衆生,舉心動念,無不是業(意業),無不是罪(罪因),何況由意業發展而成身口二業,任意殺生,竊盜、邪淫、妄語,乃至百千罪狀,無所不作;是諸天神,未斷煩惱,于其值日之時,諸罪結集,定其輕重;在這時候,猶如法官作判決書的前夕,不可明目張膽,作不善法,頂撞他們;否則,他們可能氣的眼珠兒發紅,認爲你是惡性難改。在結集時,意氣用事。是故衆生甯肯頂撞諸佛,切莫頂撞他們;頂撞他們如撞牆壁,能撞所撞,二俱受損;諸佛如來,已按『我法二執』,『我』及『我所有法』,(簡稱『我所』)都不挂在心上(不著);是故頂撞諸佛,如撞虛空;當知如來慈心容物,常以慈眼視諸衆生;否則恒沙界外,衆生念慮,如來在禅定中,無不盡知,若如天神一般,豈不氣死?普廣當知,此即天神之所以爲天神,諸佛之所以爲諸佛也。末法衆生,不可以凡濫聖,見佛經中說神道鬼,即以鬼神與佛菩薩同一流類也。
「普廣!若諸衆生,明辨鬼神及佛菩薩,即能無歪曲心,讀經聞法,才能得到真實受用。何以故?若了鬼神現狀,不用否定鬼神,即可受用佛法,如同看穿了世法,不違世法即是佛法。看不穿即以凡濫聖也。
「是故未來衆生,若了鬼神執掌現狀,于每月十齋日,對佛菩薩像前,讀誦是經一遍,是人住處,東西南北,一百由旬以內,沒有災難;是人眷屬,不論是長是幼,于現在未來百千歲中,不生惡趣。
「是諸衆生,果能于十齋日,每轉(讀也)是經一遍,現在世中,即能令此居家,沒有天災橫禍,並且衣食豐足。是故普廣,當知是地藏菩薩摩诃薩,有這樣的不可說不可說百千萬億大威神力,利益衆生,因此南閻浮提諸有情類,于此大士,有勝因緣,若能聞菩薩名,見菩薩像,乃至聞是經名叁字五字,或經文之一偈一句者,是人現在世中,即得殊妙安樂。普廣!所謂『殊妙安樂』者,莫以等閑視之。汝等菩薩,當已深知;衆生不解,不此之圖,蓋人生幸福,不是富貴,乃是安樂,何以故?富貴中人,猶如熱鍋上的螞蟻,得不到片刻的安樂境界,如若不信,可問過來人。今此善男子,善女人,讀此經典,或念菩薩名號,即感菩薩慈悲護佑,法水灌溉(啓發心智),即時獲得身心清涼,何況十方善神,都是菩薩已度當度的法眷屬,若聞有人誦此經典,或念菩薩名號,彼則心生法喜,笑臉相迎,甚至于恭敬合掌。普廣當知!經聲朗朗之際,自業他業(鬼神)頓時俱轉,豈有不獲殊勝功德者乎?當知此善男子,善女人,內心外境,氣氛交感;都是輕松愉快,必由內心深處,發出一種輕安之相;以其發自內心,實非外境所能動搖,故曰『殊妙』。不但如此,是善男子,善女人,未來之世,百生千生,乃至萬生,相貌端正,生尊貴家。(聖君賢臣,大長者子,或有道有德之士,才算尊貴。)」
就在釋迦牟尼佛稱贊地藏菩薩打斷話頭的時候,普廣菩薩,右膝著地,胡跪合掌,又向佛表白說:「世尊!我已久知是大士有如此不可思議神力,及大誓願力,但爲未來衆生,故請佛口親宣,以啓正信。是的世尊!如佛所說,我及衆生,唯願頂受!」
普廣又啓請說:「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菩薩,怎樣流布呢?」佛告普廣菩薩說:「普廣!此經凡有叁名,一名地藏本願,亦名地藏本行,亦名地藏本誓力經。以其發自內心,非由造作,故曰本願;願切行專,故曰本行;願行具足,有大誓力,故曰本誓力;皆由菩薩久遠劫來,發大重願,利益衆生,是故汝等菩薩,依願流布。」普廣菩薩,聽完了這段話,就向佛陀合掌恭敬,作禮而退。
寫到這裏,本品已完,依于往例,重申余義。余寫此品,法味先嘗,由內心深處,贊歎菩薩悲心無窮,由悲願故,形成龐大無比的大威神力,竟使吾等業障衆生,只若得聞是經,深解義趣,或聞菩薩名號,心生歡喜,若能如此,僅向菩薩一舉手,一低頭,或一瞻一禮,即可獲得不可思議功德。當知菩薩非要吾人舉手低頭,或財寶供養去谄媚祂,也不要歌詠贊歎去阿谀祂,這舉手低頭,乃至歌詠贊歎,無非是我們誠中形外藉境表心而已!若不如此,以貢高我慢,阿谀谄媚,則其財寶充滿大千世界,持以供養,卻與菩薩全不相幹,何以故?以其罪業障心,故與菩薩對面千裏也。是故經言「志心供養」。余爲省人耳目,不可滑口讀過,乃譯爲「內心深處」,並且加重這種語氣,以免流于泛泛浮浮的形式主義,並強調說:若能如此,則貧苦乞兒之一粥一飯,等于趙氏連城之璧。
吾觀今日之信施,在社會上稍有一點地位,到廟上稍施資財,即我慢無比;作法會時多寫幾分錢,也得把他祖宗寫個大牌位,並且居于中央,表示他的祖宗比誰也大,一來可以給他臉上增光,二來超度他也有優先權;因爲他出錢最多,如同到電影院買票一樣,應當真個雅座,看好戲別人看不到,他先看得清,才能顯得有錢的人神氣!這樣的人,把釋迦牟尼佛看成電影院的董事長,主持和尚看成電影院的老板,其余的比丘爲電影院的夥計;當知此人輕慢叁寶,不管化錢多少,毫無功德可說!何以故?與諸佛心不相應故。出家人若爲了廟上的收入,不肯糾正這種錯誤,反而阿意曲從,順應彼等,是爲出賣叁寶。若欲維持叁寶尊嚴,糾正錯誤思想,出家人不應接受俗人的我慢供養;孟子曰:「一簟食,一豆羹,得之則生,不得即死,娅爾(我慢的聲色)而與之,雖路人弗受也。蹴爾(用腳踢著)而與之,雖乞人不屑也」。路人和乞丐尚且不吃這樣的飯,況比丘乎?比丘之所以爲貴者,就是舍俗出家,卓然而立,必要時,以身殉道,決不以道殉身;且不可以道殉身當做「隨緣度衆」;若說「隨緣度衆」,應當先自觀察,我們的人生觀是否有異于俗人?若與俗人無異,則又把他(她)度到那裏去!「和光混俗」,「隨緣度衆」,固然是大乘菩薩的行徑,但必須有兩個條件,一個是超人的見解,一個是腳根站穩;二者缺一,混不得俗,也隨不得緣;二者全無,再去「隨緣」「混俗」,老實不客氣的講,那已經被衆生度了去;被衆生度了去,也不要緊,衆生有衆生的業,有「業」就有「行」,俗稱「行業」;若比丘,比丘尼被俗人度了去,在農、工、商、學、兵,算那一行呢?當然那一行也不算;沒有行業,爲了生活,就得寄生在各行業當中!寄生在人家身上,又焉得不「隨緣」「混俗」?這叫惡性循環,亦名因果輪回,這就是佛教團體不受社會重視,佛法弘揚不開的症結所在。是故我說出家人失去超然風格,爲了貪圖我慢供養,不依佛法,反而阿意曲從,是爲出賣叁寶。
諸善知識!莫謂只若有誠心在,多供養與少供養,其功德等,即可不必多以財施供養;當知布施是度悭貪的寶筏,其功德之大小,固不在財物之多少;可是也要看其施舍的程度如何?當知乞兒賴以活命之一粥一飯,其犧牲之程度,甚于趙氏連城之璧;何以故?乞兒舍其一粥一飯,當場就要忍饑挨餓,趙氏舍其連城之璧,仍不礙其衣錦食肉,爲王爲候;是故我說「其功德等」,實不爲過。蓋乞兒之舍,已度悭貪;趙氏之舍,尚未度也。若再恃其爲王爲候,無恭敬心,則毫無功德可說。
有人說:「你這說法,雖然言之成理,有錢的人總是感覺有點冤枉,對于布施不感興趣。」我說:「是的!人類總是矛盾的,天天在矛盾中過生活,我這兒有個故事,說給大家聽,大家就會打開這矛盾的症結。有一個鬼魂,過了七七四十九天,要轉生了,閻王對他說:『你還不錯,還能轉生爲人,可是我要問你,你來生爲人,願意天天給人家吃呢?還是天天吃人家呢?』那人一聽天天吃人家的是便宜事,天天給人家吃的是吃虧的事,就對閻王說:『小子無能,請大王准予小子天天吃人家。』閻王扳著鐵青的面孔,抵著他的八字胡,說道:『本王一向是公平的,民主的,好了!准汝所願。』結果那人一生乞討度日,達到天天吃人家得便宜的目的了。」
各位請想想看!不肯救濟人家就是悭,想得人家的便宜就是貪,悭貪的人,輕者,主貧窮,重者,墮餓鬼道。若是天天救濟人家就不悭,不得人家的便宜就不貪,不悭貪的反面,就是布施,布施的果報得大富。不知各位願意爲王爲候,舍連城之璧呢?還是願爲乞兒舍一粥一飯呢?我想各位一定會說:「甯舍連城之壁,不舍一粥一飯。」好了!那麼有錢的人,傾財布施,就不冤枉哩!更何況所謂「等無有異」者,乃法性功德等無有異;因爲超薦先亡,和如法修行,必須契合法性,方有功效;契法性者,就是順應佛心,故一舉手,一低頭,勝于叁千大千世界七寶布施;何以故?大千七寶能贖無間罪嗎?大千七寶布施,能成佛嗎?今向菩薩舉手低頭,能夠順應佛心,則無間重罪,頓時超脫;一念之間,契于法性,便知成佛不謬;是故曰勝。諸君若欲來生財源滾滾,公司行號遍布世界,還得以財寶布施,僅向菩薩舉手低頭也辦不到;不然的話,諸大乘經,常如是說;「若有人能于此經受持一四句偈,爲人演說,其福勝彼(大千七寶)。」我此娑婆世界大菩薩衆,當生極樂國者,已有六十七億不退菩薩,能宣四句偈者,當不乏人,君見何人擁有南閻浮提耶?何況因果律中,無論「債權人」或「債務人」,都是驚人的高利貸呢?再以釋迦牟尼佛說吧,不但是如實說者,而且還是如實證者,就算是佛製比丘不積財産,以他老人家的稱性功德,當勝過無量無邊的大千七寶布施,最低限度他老人家的生活,應有人、天源源不斷的供養才對;其實不然,他老人家,除了國王、大臣、長者等,非例行的齋供外,還是經常托缽乞食。由此可見菩薩證于法性,且又願力弘深,吾人舉手低頭,無私無曲,順應佛心,則其「轉報」「滅罪」的功德不可思議;何以故?法性功德不可思議故;當知這是屬于智慧的出世因果。若人以財寶布施,就是施于乞丐,也不我慢,並且施後無悔,是人來世,必得財源茂盛,成大財富,這是屬于福報的世間因果。若于財施不住于相,契于法性,此人必…
《20 地藏菩薩本願經唯識觀(趙亮傑撰)》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