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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根本慧論》講記(6)觀因緣品(4)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6)觀因緣品(4)

  爲修持成佛要發殊勝菩提心!  

  爲度化一切父母衆生要發誓修持成佛!  

  爲早日圓成佛道要精進認真聞思修行!  

  

    己二(別破他生)分二:一、宣說他宗;二、以理破斥。  

  

  庚一(以理破斥)分四:一、破斥因果他性;二、破緣能立性相;叁、以觀有無而破生;四、破四緣各自法相。  

  

  辛二、破緣能立性相。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爲緣,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  

  

  小乘所持的他生的觀點是不應理的。他們又認爲因(緣)和果二者雖然沒有接觸,但是中間有一個作用,由作用在因和果之間做關聯,緣通過作用産生果。上一講我們對此觀點也進行了遮破,無論作用具緣或不具緣,緣具作用還是不具作用,我們通過對這四方面進行觀察,最終都是不成立的。  

  

  今天他們又提出一種辯論。有部和經部等有實宗認爲,因和果之間是否有作用,作用具緣還是不具緣,緣具作用還是不具作用,不用這樣仔細觀察。其實很簡單,通過因産生果,這個果是以這個因産生的,這樣就可以成立因(緣)和果,這就可以了。比如以眼根可以産生眼識,眼識這個果是依靠眼根等産生的,所以就可以共稱眼根等爲緣。  

  

  我們現在對這種說法進行觀察。首先對因進行觀察。  

  

  “因是法生果,是法名爲緣”:若緣要成爲緣,就要觀待果的産生。這些果法沒有産生的時候,這個緣(因)就不能成爲緣(因)。比如,眼根對眼識的産生起到作用了,讓眼識産生,所以眼根可以成爲緣。對方也不得不承認這一點。若是沒有産生果,怎麼能成爲因呢?你沒有對果法的産生起到作用,怎麼能成爲緣呢?如果沒有産生果,對果的産生沒有起任何作用,若這樣也能成爲因(緣)的話,那什麼都可以成爲因。  

  

   “若是果未生,何不名非緣?”既然對方也承認,因爲産生果了,所以可以成爲緣(因)。那麼,果沒有産生的時候,種子等這些就是非緣,不是緣。因爲若要成爲緣,必須要觀待于果的産生。如果沒有讓果産生,它就不是緣。如果眼識等尚未産生果,眼根等又爲何不稱爲其非緣呢?果法還沒有産生的時候,種子等這些緣不是緣。對此觀點,對方也不得不承認,他一定會接受的。那麼既然是非緣,那就不是緣了。  

  

  但是對方繼續辯論:雖然這個時候不是緣,但是後來産生果的時候,它們就成爲緣了。  

  

  對方的這個辯論也是不成立的,若不是緣,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成爲緣。因爲它是非緣,這個非緣是實有的,所以它不能變化。既然它不是緣,就不能成爲緣,若變成緣,就有變化了。這些是他們在抉擇勝義谛的時候所承許的,所以就都是實有,都是實成。勝義谛裏的實有法就是實成法,實成是前後不變的,前後變化了就不是實成了。既然這個非緣是實有,它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變成緣,否則就不是實有了。沙子不能成爲芝麻,因爲沙子非芝麻,它不是芝麻,在它的範圍當中沒有芝麻油的成分,所以在任何情況下,它都榨不出芝麻油來。同樣的道理,若是一個實實在在的非緣,它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成爲緣。  

  

  如果對方承許:雖然以前爲非緣,但後來依靠他緣也可以成爲緣。對這種後來所依靠的他緣,我們也可以用上述同樣的理由進行觀察和反駁。  

  

  這是對因進行的觀察。  

  

  辛叁、以觀有無而破生。  

  

  上文是對因法進行觀察,接下來對果法進行觀察。  

  

  果先于緣中,有無俱不可,先無爲誰緣?先有何用緣?  

  

  這是抉擇所産生的果法是以前沒有的果,還是以前已有的果。既然認爲“因産生果”,那麼這個果是已經存在的果,還是不存在的果?不論是以前已有的果,還是無有的果,二者依緣産生的觀點都是不合理的。  

  

  如果以前沒有果,那麼以何法而成爲緣呢?依緣者並不存在的緣故。若沒有果,怎麼成爲緣呢?  

  

  如果以前已經有果,又何須生果之緣呢?因爲果法已經成立的緣故。  

  

  可見,若果是沒有的,就沒有緣;若果是已有的,就不要緣。在此處講的果都是實有的。如果以前沒有果,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沒有的,既然它不能有,它就不能再産生,既然它不能産生,也就不需要緣。若是這個果已經有了,既然已經有了,就不用再生,所以也不需要緣了。若是已經有了還需要緣産生的話,就要無窮地産生。  

  

  既然承許“産果了而成爲因”,那麼我們對果進行觀察,你這個果是以前已有的果,還是沒有的果?無論是已有的果還是無有的果,二者都不需要緣。已有的果,它不是以因(緣)而産生,而且既然已經有了,就不用再生,所以也不需要緣;無有的果就像虛空一樣,也不能以緣而産生,所以也不需要緣。已有的果不需要緣,無有的果也不需要緣,所以沒有通過緣而産生的果。如果緣對果的産生沒有起到任何作用,也沒有做任何事情,就不是緣,所以對方的觀點是不成立的。  

  

  現在是在抉擇空性勝義谛的時候,你無論承許什麼,統統都會有這樣的過患,會有如是的過失。因爲在勝義谛中若是有承許,就會成爲實有法(實成法),那麼就不能有這些因果關系,以因生果,觀待果而成立因,這都是不成立的。但是,在世俗谛上,在眼耳鼻舌身識這六識的境界當中,這些都是存在的,都可以成立。這是在世俗谛上存在的,世俗谛是不觀察的時候,所以這是觀待假立,都是經不起觀察的,如果以勝義谛的觀察量一觀察,都是不存在的。  

  

  對方認爲,以因産生果,對此不需要仔細觀察,這是世間人都知道的,就是以因生果。但是,這是經不起觀察的。若是不觀察,可以成立;若是一進行觀察,就不成立。不僅是因果關系,任何關系都如此,都是以分別心假立的,都是虛假的,都是無常的,沒有什麼實質性、真實性。  

  

  我們學習中觀,然後以智慧抉擇空性,爲了什麼?就是爲了明白諸法的實相。大家不要在這個迷亂的現相中迷失了方向,不要執迷不放。都沒有可靠性,都是沒有恒常性的,一切都很正常,這就是諸法的實相,不必大驚小怪。變了,假的……就覺得天塌了、地陷了,其實天沒有塌,地也沒有陷,這些都是因爲自己不明真相,所以才會煩惱、痛苦。明白了以後,我們不但不能逃避,還可以更好地去面對,心裏可以有所准備。  

  

  因爲我們現在沒有弄懂,沒有看透,所以在遇到對境的時候,就心慌意亂、手忙腳亂。其實你所謂的問題不是問題,你自己的心態沒有保持在平靜的狀態中,這才是問題。我講過,因果並不複雜,輪回並不可怕。一切現相都很自然,一切現相就是這樣的。什麼是緣起?就是這樣一個因緣和合的法,緣來緣去,緣聚緣散。一切都沒有什麼可值得留戀的,也沒有什麼可值得執著的。  

  

     辛四(破四緣各自法相)分四:一、破斥因緣;二、破斥所緣緣;叁、破斥等無間緣[次第緣];四、破斥增上緣。  

  

  小乘的有部、經部都在講四緣,現在我們對這四緣各自的法相進行觀察。  

  

  壬一、破斥因緣:  

  

  通過因産生果,通過稻種産生稻芽,所以稻種是稻芽的因緣。在此處對因緣這個法的法相進行觀察,沒有因緣,也沒有以因緣而生。  

  

  有些佛教徒認爲:應當存在因緣。如果不存在因緣,則應當像石女的兒子一樣不能顯示其法相。石女的兒子沒有自相,沒有法相。同樣,若是因緣不存在的話,就不能有他的自相,不能有他的法相。但因緣的法相是存在的。世尊也說過,“能生者即爲因”,即任何法能生果就是因(緣),從而建立了因緣之法相。  

  

  他們認爲,既然佛在經中講了因緣的法相,所以因緣一定要存在。若是因緣不存在的話,佛講因緣的法相就是不合理的。若因緣不存在,就不能有因緣的法相。沒有因緣的法相,佛不能講因緣的法相,但佛講了因緣的法相,所以因緣應當是存在的。  

  

  自宗認爲,雖然佛講了因緣的法相,但這是在名言上講的,不是在勝義谛上講的。我們現在抉擇“因緣不存在”,這是在勝義谛上講的。因緣在勝義谛上不存在,但在世俗谛上是存在的。在前面幾講裏也提到過,月稱論師說他在抉擇勝義谛的同時,也建立了世俗名言,所以不用加勝義的簡別。  

  

  現在很多人都不明白,一說“無分別”、“要平等”,就好像什麼也不能做了,什麼也不要了似的。其實“分別”與“平等”是一體的,在名言上是有分別的,必須要有分別,但是在勝義上是無分別的。若是勝義谛上不是平等,那就不是勝義谛;若是名言谛上不分別,那就不是名言。所以,分別而不分別,不分別而分別,平等而不平等,不平等而平等,都是一體的。有的人說:“不能分別嘛……”然後對誰都布施,對誰都供養,對誰都拜。其實布施、供養也要有對境,對誰都拜,就成瘋子了。名言上得有分別,若名言上沒有分別,就不是名言。  

  

  若果非有生,亦複非無生,亦非有無生,何得言有緣?  

  

  “果”指果法,能生之法指緣(因),如果所生之法成立,則能生之法也應該成立,若是果法成立的話,因緣也就能成立。這是從果非有生、非無生、非有無生這叁個方面進行觀察和破斥。  

  

  若所生之法已經存在(有),則因爲已經成立的緣故,所以不需要再生之緣。既然已經有了,就不用再生了,所以不需要緣。  

  

  若所生之法不存在(無),則能生之法也不可能存在,果法也就無從生起。此果法是無,是沒有的、不存在的,此“無”之自性實有,所以不能變。既然它永遠是無,就不用生,所以它不需要緣。  

  

  若所生之法爲已生(有)未生(無)二者,也是有,也是無。在同一時間、同一地方的同一法,不能既是有又是無。有無在名言上是相違的,這樣的法根本不存在,所以它也不需要緣。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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