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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2)觀五陰品▪P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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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二、理由之二:  

  

  若離色有因,則是無果因。若言無果因,則無有是處。  

  

  這是站在色因的角度分析。如果離開色果而有色因的話,這個因是無果因,它沒有産生果。若是沒有産生果,它就不能成爲因,否則,一切都可以成爲因。其實沒有産生果的因是不存在的,猶如空中的鮮花一樣。若是存在的話,就是對果的産生沒有起到作用,沒有産果也可以成爲因的話,那一切都可以成爲因了。  

  

  此處用的推理很簡單,但是通過簡單的推理方式進行觀察,也能遮破對方的觀點,也能遮破衆生相續中對色法的執著。  

  

  我們可以從本體上對二者進行觀察和遮破,在前面已經講過了。通過色因才可以産生色果,色果由這些色因來組成。對二者在本體上可以進行觀察。色因指四大。四大一分開,就沒有這些色法了。然後四大再可以分,那四大也就不存在了。比如地大再分,它也是很多微塵組成,一分就沒有了。微塵也是如此,再向下分就沒有了,地大也就不存在了。這樣一分析,最後就都沒有了。這是在本體上進行觀察。  

  

  我們也可以站在因果的角度,以叁時進行觀察和遮破。色因、色果它們之間必須要有因果關系,我們站在叁時角度進行觀察,前面也都已經進行了遮破,都能徹底破斥。對方用任何推理在這裏都不管用,根本就沒有立足之地,統統都會被推翻和遮破。  

  

  這裏用的推理很簡單。沒有色因就沒有色果,若是沒有色因而有色果,那麼這個果要麼恒時存在,要麼恒時不存在。因爲它不靠因,它沒有因,無因産生的法就是這樣的。如果色因沒有産生果,那就不是因了,這樣的因不存在。若是對果的産生沒有起到任何作用也可以成爲因,那一切都可以成爲因,很簡單。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  

  

  有色因和色果,色因對色果的産生起到一定作用,才可以稱爲色因。如果對色果的産生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就不能成爲因。已有的色法、未有的色法、現在的色法都不需要色因。  

  

  “若已有色者,則不用色因”:若已經有色果了,已經産生了這樣的一個果法,那麼就不用因了。因爲它已經産生了,已經有了,所以這個色因沒有用,再也不用對色果的産生去進行任何作用。若是已經産生的還要再産生的話,那就要無窮無盡的産生,這個過患就大了。  

  

  “若無有色者,亦不用色因”:若是沒有色果,它尚未産生,如同虛空,那麼你對它起不到任何作用。在虛空上能畫畫嗎?不能。同樣,沒有形成的果色,它還沒有産生,也就沒有辦法對它起作用,所以也不用色因。  

  

  無論是已有之色法,還是未有之色法,都不需要色因。正在有的色法,就更不需要色因。爲什麼這裏沒有講這種情況?因爲二者是同時的,你跟它無法産生因果關系。若要産生因果關系,得有前後,先有因,然後有果。爲什麼?因爲因必須要對果的産生起作用,必須要對果法做出利益。什麼利益?讓它産生,如果沒有對它做利益,它就不能産生。  

  

  也可以這樣講:若仔細分析和觀察,無論是因法還是果法,包括色因和色果,都是只有一刹那,這相續都是假立的,是相觀待的,所以這不是真實的。若是有個真實的,那就是一個刹那,一個刹那當中,就無法産生關系,所以是“不用色因”。  

  

  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然。  

  

  前面將理由都講完了,此處是總結。直接講的是“無因而有色”,間接又講了“無色而有因”。  

  前面已經對各種情況進行了分析:沒有無果的因;沒有無因的果;色因和色果之間,色果不能有色因,色因不能有色果。可見,無論哪種情況,這些法最終都是不合理的、不可得的。  

  

  如果沒有因而有這個色果,它是無因而産生的,則要麼恒時有,要麼恒時無。這裏直接只講了“無因而有色”這種情況,但是間接又講了“無果的因”。如果有無有色果的色因,這個因是不存在的。若是它沒有産生色果也能成爲色因的話,則一切都可以成爲色因。  

  

  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  

  

  若是具有智慧、稍微聰明的人,就不應該分別色法,不應該執著色法。因爲以智慧進行觀察,色法都不可得。  

  

  一切色法都不可得,都是假相,不應該分別執著。“哎呦,這個形狀好,那個形狀不好;這個顔色好,那個顔色不好;這個長得好,那個長得不好。”對這些分別並且執著,導致煩惱,導致痛苦,這都是你自己給自己找不必要的麻煩。你覺得好看,就生貪心;你覺得不好看,就生嗔恨心。然後就去造各種業,繼而形成輪回,感受痛苦,出脫無期。  

  

  《中論釋•善解龍樹密意莊嚴論》中講:“對于有礙無礙等,以及黃色藍色等色相,千萬不要建立少許分別念,因爲彼等遠離自性的緣故。”這些色法無有自性,都如幻如夢,都如水上的水泡、鏡子裏面的影子,沒有事實存在的。  

  

  若果似于因,是事則不然。果若不似因,是事亦不然。  

  

  我們站在另一個角度進行觀察:如果色因要産生色果,是産生與其自身完全相同的色果,還是與其自身完全不同的色果?“相似”是完全相同、一樣的意思;“不相似”是完全不相同、不一樣的意思。  

  若是産生與其自身相同的色果,這是不成立的。因爲一切顯現、一切緣法的自相都各不相同,所以怎麼能有和因相同的果呢?既然沒有,你也就不能産生這樣的果。  

  

  如果對方回答說“是産生與因完全不同的果”,那就更不能成爲因果了。爲什麼?這個因和果完全不同,與因完全不同的一個法若能成爲果,那麼麥子也可以成爲豆芽的因,豆種也可以成爲麥芽的因,爲什麼?因和果不用同樣。與因完全不同的一個法若能成爲果,將有因果相隨相依的定論無法安立的過失。這些緣法的産生要靠因和緣,緣和果可以不統一,但是因和果必須要統一。比如,我們經常講“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是因果相隨相依的定論。  

  

  可見,無論産生的是與因完全相同的果,還是與因完全不相同的果,都是不成立的。  

  

  己二、以此理亦可遮破他法:  

  

  受陰及想陰,行陰識陰等。其余一切法,皆同于色陰。  

  

  “陰”和“蘊”是一個意思,可以用“陰”,也可以用“蘊”。前面對色蘊進行了觀察和遮破,受、想、行、識其他諸蘊也都是如此,以相同的推理進行觀察,都是不成立的。  

  

  比如,以“若離于受因,受則不可得;若當離于受,受因不可得”等遮破受蘊,以“若離于想因,想則不可得;若當離于想,想因不可得”遮破想蘊。對行蘊、識蘊等其余一切法也都可以這樣遮破。以這樣的方式,將五蘊都遮破了,這裏面很簡單。  

  

  己叁、辯駁之理:  

  

  以空辯論時,若人欲答辯,是則不成答,俱同所立故。  

  

  一法自性空,一切法自性空。一法空,一切法皆空。爲什麼呢?萬法一性。《四百論大疏》中雲:“了知一個洞穴爲空,則可以推知其他洞穴爲空;了知一法是空,則知萬法皆空。”以此類推,都是一個結論。  

  

  在抉擇空性、宣講空性的時候,若有人試圖進行辯論和反駁,根本不可能取勝。若運用“能立等同所立因”,無論對方采用什麼理由和證據,在我這裏,其能立和所立相同,二者都不成立。比如昨天我們講的“眼根不能自見,但是能見他法”的辯論,對方用了叁個理由,但是他用什麼教證、理證都一樣,到我這裏能立等同所立,都沒有成立。此處,在抉擇和宣講空性時,也是如此。能立是對方爲了成立自己的所立而提出的理由,這些理由和所立一樣,爲什麼?在抉擇空性時是沒有任何承許的,依靠勝義谛的觀察量進行觀察,統統都一樣沒有自性,都不成立,都不存在。所以能立與其所立等同,都不成立。對此,他方無法反駁。  

  

  解說空性時,若人言其過,是則不成過,俱同于所立。  

  

  在抉擇勝義谛、宣說空性的時候,若有人想說其過失,是不可能的!宣講空性的時候,他不會有過患,所謂的這些過患,也不可能成爲過患。他沒有承許,一切都抉擇爲空,哪來的過患?因此對方所說的這些過患都與其所立等同,二者都不成立。  

  

  這一品主要抉擇五蘊是假相、空性,實際也是抉擇一切有爲法爲空性。在名言上,一切法都有,但這是假立的;在勝義谛上,在究竟實相裏,這些法不存在。  

  

  《金剛經》中雲:“須菩提,菩薩不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而行布施。”“不住”就是不分別、不執著的意思。菩薩進行布施也是如幻如夢般地行持。  

  

  《般若波羅密多心經》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色蘊抉擇爲空時,色本身是空,空本身是色。這是空性四法,可以說有,可以說無,也可以說無有、無無,因爲是不可言、不可喻、不可思、不可議的,所以都是可以的。  

  

  其實你真正明白了空性,怎麼講都是通的,怎麼說都是對的。站在空性的角度來講,沒有不對的;以空性的智慧去做,沒有不正確的。如果沒有證悟空性,沒有站在空性的角度,一切都是錯的,一切都是不對的。宣講空性,沒有過失;離開了空性,一切都是過失,別說“我對,他錯”,都是錯的,沒有對的。如果你證悟空性了,你站在空性的角度,都是對的,你覺得不對也是對的。我們講過,若是真有智慧了,沒有看不慣的事;若是真有慈悲心了,不會有看不起的人。如果你真正覺悟了,沒有看不慣的事,一切都是很自然的,所以大家不要自尋煩惱、自找痛苦。  

  

  龍樹菩薩在本品中言:“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不應該分別色法。這個看不起,那個看不慣,這叫分別色法。佛對我們進行了勸告,龍樹菩薩也勸告我們不要分別色法。“不是我的錯,是他的錯!我是對的,他不對!”這都是分別。什麼叫對,什麼叫不對?你可以有如是的應,也可以有如是的感,但是心裏不能有分別。  

  

  一切緣法都應該是以感應而産生,有什麼樣的感,就有什麼樣的應,但是心裏別分別,別太執著,不要當真。你可以給他個反應,但這只是在演戲,是在表法,都不是實實在在的。一切都是變化的,一切都是虛幻的,沒有什麼。若是能這樣,那就自在了。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叁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衆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2)觀五陰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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