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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7)觀作作者品▪P2

  ..續本文上一頁者成業”、“作不定之業;作業墮無因”、“若不定作者……作者亦無因”、“定作者無作,無業有作者”等這樣遮破過。  

  

  “定作者”是決定已成立的作者,他不能再有作業。已成立的作者,已經有作業了,若非要有一個作業的話,這個作業就是無作者之作業。爲什麼?因爲他不是作者的作業,作者已經有作業了,若還要進行作業,就存在無有窮盡的過失。作者不能再有作業了,若非要還有一個作業的話,這個作業就成爲無因了,成爲無有作者的作業。  

  

  “不定之業”指沒有成立的業。沒有成立的業就是沒有,若非要安立一個作業,這個作業就成無因了。  

  

  “不定作者”未成立的作者。他沒有成立,是不存在的,若必須還要安立一個作者的話,那這個作者就成爲無因的作者了。因爲他沒有作業,他沒有通過作業成爲作者。  

  

  “定作者無作,無業有作者”,這些內容前面都已經遮破過了。  

  

    (2)遮遣分別作者作分別與二者兼具業  

  

  決定之作者,不作不定業,及定不定業,其過先已說。   

  

  決定的作者不會作不決定的作業,也不會作決定與不決定二者兼具的作業。其過失在前面已經進行過遮破了,即“定作者無作,無作者成業”、“作不定之業,作業墮無因”、“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比如,決定的作者不會作決定與不決定二者兼具的作業。定不定二者兼具的作業是不存在的,因爲決定是“有”,不定是“無”,“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兩個相違的法無法安立在一個法上面。  

  

   若作者不定,不作決定業,及定不定業,其過先已說。   

  

  “作者不定”是指不決定的作者,就是還未成立的作者。“決定業”就是已成立的作業。“定不定業”指既是成立(決定)又是未成立(不決定)的一個業。不決定的作者不作決定業及決定不決定二者兼具的作業,此理在前面也已經遮破了。即“若不定作者……作者亦無因”、“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等。他爲什麼不做定不定業呢?因爲定不定是相違的。  

  

    (3)遮遣二者兼備作者作分別業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業,其過先已說。   

  

  作者有決定作者、不決定作者以及決定與不決定二者兼具的作者這叁類。“亦定亦不定”是什麼?就是既是決定作者,又是不決定作者,二者兼備。這叁種情況下都不能作業,其過失在前面已經講過了。即采用“有無相違故,一處則無二”、“定作者無作,無作者成業”、“作不定之業,作業墮無因”等進行遮破。  

  

    己二、名言中僅可安立:  

  

  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   

  

  對方並沒有心服口服,仍然強詞奪理道:你們這樣對因果、作者與作業一概加以否認,純粹是不折不扣地毀謗這些名言。  

  

  我們不是誹謗名言。你們是在勝義谛上做的承許,我們也是在勝義谛上進行的遮破。若是你在勝義谛上承許有作者、作業,承許業因果的話,那就都成爲實成法了,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能有因,也不能有果,不能有所作的業,也不能有能作的衆生或人。如果你們在勝義谛上承許存在的話,這是真正毀滅因果。因爲勝義谛上的承許就成爲實成了,在勝義谛上是恒常的、獨立的、無有變化的、不能觀待的。而因與果、所作的業與能作的衆生等,這些都是互相觀待、互相依賴的。若是恒常不變、獨立存在的話,這些法就都無法安立了,這才是真正的毀滅因果,毀滅這些緣法。這些在前面已經進行過遮破。  

  

  我們是在勝義谛上進行遮破,抉擇的是空性。所謂空性,指體上都沒有,都不是實有。我在抉擇空性的同時,也是在體現緣起。  

  

  “因業有作者,因作者有業”:觀待因而成立果,觀待果而成立因。作業和作者也是如此,通過作業然後成立作者,通過作者然後成立作業,二者互相這樣觀待。  

  

  “成業義如是,更無有余事”:成立作業與作者、因與果等,都是這樣互相觀待或互相依賴而安立的,這是它的實際意義。除此之外,沒有其他。  

  

  因和果互相依賴,作者和作業也互相觀待,這樣才能如是地成立。否則,若你在勝義谛的觀察量面前承許,若說都是實有的話,我們剛才已經辯論過了,我給你安立的這些過失,你根本無法推翻和反駁啊。若你是個智者,就要同意我的觀點了。若是你還固執,那你就不是我辯論的對境。若是你現在不能反駁,就應該心服口服,應該對中觀五體投地“投降”了。  

  

    叁、以此理類推: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爾。及一切諸法,亦應如是破。   

  

  本品主要遮破的是實有的作者和作業,其他都是一樣的。受和受者,想和想者,行和行者等如是進行觀察,都一樣能徹底遮破。所生與能生、所取與能取、所見與能見、支分與有支、量與所量等等,都是互相觀待而成立的,其自性根本不成立的道理了了于心。通過這些邏輯或推理,通過這些觀察量觀察,都能夠了悟,諸法在究竟實義上都是了不可得的。  

  

  在世上不能有一絲一毫的實成法。若是在這個世上有一個一絲一毫的實成法,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顯現了。爲什麼?因爲它是獨立的,在這個世上只能有他自己,不能有其他任何法存在。若是有別法、他法的話,那他就不是獨一無二、獨立存在的了。此外,他是恒常不變的,前後不能有變化,若是前後有絲毫變化,就不是實成了。你承許這樣一個實成,最終他自己也不能存在,那麼一切都沒有了,這叫斷滅。  

  

  佛在《般若波羅蜜經》中講:“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識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識非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羅蜜。””“佛告極勇猛菩薩言:“善男子,色非善,非不善,受想行識亦複如是。若色至識非善非不善,是名般若波羅蜜。””  

  

  色受想行識即五蘊,都沒有作者,沒有由作者來作。沒有作者,沒有由作者來作,這就是般若波羅蜜。不是善也是善,善而不善,色受想行識乃至一切法都如是如此,這就是般若波羅蜜。  

  

  《摩诃般若波羅蜜經》中講道:“舍利弗言:“婆伽婆,無作是般若波羅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因爲作者不可得,作業也不可得。  

  

  這些都是佛在《般若經》中講的義理,都是大空性之理,大家明白也要明白,不明白也要明白。若是想解脫的話,必須要明白此理,必須要證悟這樣的真理。若是不想解脫,我也無話可說了。  

  

  第八品的講解圓滿結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過患敵,  

  生老病死猶波濤,願度苦海諸有情。  

  

  以佛所獲叁身之加持,法性不變真谛之加持,  

  僧衆不退意樂之加持,如是回向發願悉成就!  

  

  達雅塔,班贊哲雅阿瓦波達呢耶所哈!

  

《《中觀根本慧論》講記(17)觀作作者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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