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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7)观作作者品▪P2

  ..续本文上一页者成业”、“作不定之业;作业堕无因”、“若不定作者……作者亦无因”、“定作者无作,无业有作者”等这样遮破过。  

  

  “定作者”是决定已成立的作者,他不能再有作业。已成立的作者,已经有作业了,若非要有一个作业的话,这个作业就是无作者之作业。为什么?因为他不是作者的作业,作者已经有作业了,若还要进行作业,就存在无有穷尽的过失。作者不能再有作业了,若非要还有一个作业的话,这个作业就成为无因了,成为无有作者的作业。  

  

  “不定之业”指没有成立的业。没有成立的业就是没有,若非要安立一个作业,这个作业就成无因了。  

  

  “不定作者”未成立的作者。他没有成立,是不存在的,若必须还要安立一个作者的话,那这个作者就成为无因的作者了。因为他没有作业,他没有通过作业成为作者。  

  

  “定作者无作,无业有作者”,这些内容前面都已经遮破过了。  

  

    (2)遮遣分别作者作分别与二者兼具业  

  

  决定之作者,不作不定业,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决定的作者不会作不决定的作业,也不会作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兼具的作业。其过失在前面已经进行过遮破了,即“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作不定之业,作业堕无因”、“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比如,决定的作者不会作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兼具的作业。定不定二者兼具的作业是不存在的,因为决定是“有”,不定是“无”,“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两个相违的法无法安立在一个法上面。  

  

   若作者不定,不作决定业,及定不定业,其过先已说。   

  

  “作者不定”是指不决定的作者,就是还未成立的作者。“决定业”就是已成立的作业。“定不定业”指既是成立(决定)又是未成立(不决定)的一个业。不决定的作者不作决定业及决定不决定二者兼具的作业,此理在前面也已经遮破了。即“若不定作者……作者亦无因”、“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等。他为什么不做定不定业呢?因为定不定是相违的。  

  

    (3)遮遣二者兼备作者作分别业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其过先已说。   

  

  作者有决定作者、不决定作者以及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兼具的作者这三类。“亦定亦不定”是什么?就是既是决定作者,又是不决定作者,二者兼备。这三种情况下都不能作业,其过失在前面已经讲过了。即采用“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作不定之业,作业堕无因”等进行遮破。  

  

    己二、名言中仅可安立: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   

  

  对方并没有心服口服,仍然强词夺理道:你们这样对因果、作者与作业一概加以否认,纯粹是不折不扣地毁谤这些名言。  

  

  我们不是诽谤名言。你们是在胜义谛上做的承许,我们也是在胜义谛上进行的遮破。若是你在胜义谛上承许有作者、作业,承许业因果的话,那就都成为实成法了,在这样的情况下,不能有因,也不能有果,不能有所作的业,也不能有能作的众生或人。如果你们在胜义谛上承许存在的话,这是真正毁灭因果。因为胜义谛上的承许就成为实成了,在胜义谛上是恒常的、独立的、无有变化的、不能观待的。而因与果、所作的业与能作的众生等,这些都是互相观待、互相依赖的。若是恒常不变、独立存在的话,这些法就都无法安立了,这才是真正的毁灭因果,毁灭这些缘法。这些在前面已经进行过遮破。  

  

  我们是在胜义谛上进行遮破,抉择的是空性。所谓空性,指体上都没有,都不是实有。我在抉择空性的同时,也是在体现缘起。  

  

  “因业有作者,因作者有业”:观待因而成立果,观待果而成立因。作业和作者也是如此,通过作业然后成立作者,通过作者然后成立作业,二者互相这样观待。  

  

  “成业义如是,更无有余事”:成立作业与作者、因与果等,都是这样互相观待或互相依赖而安立的,这是它的实际意义。除此之外,没有其他。  

  

  因和果互相依赖,作者和作业也互相观待,这样才能如是地成立。否则,若你在胜义谛的观察量面前承许,若说都是实有的话,我们刚才已经辩论过了,我给你安立的这些过失,你根本无法推翻和反驳啊。若你是个智者,就要同意我的观点了。若是你还固执,那你就不是我辩论的对境。若是你现在不能反驳,就应该心服口服,应该对中观五体投地“投降”了。  

  

    三、以此理类推:   

  

    如破作作者,受受者亦尔。及一切诸法,亦应如是破。   

  

  本品主要遮破的是实有的作者和作业,其他都是一样的。受和受者,想和想者,行和行者等如是进行观察,都一样能彻底遮破。所生与能生、所取与能取、所见与能见、支分与有支、量与所量等等,都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其自性根本不成立的道理了了于心。通过这些逻辑或推理,通过这些观察量观察,都能够了悟,诸法在究竟实义上都是了不可得的。  

  

  在世上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实成法。若是在这个世上有一个一丝一毫的实成法,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能显现了。为什么?因为它是独立的,在这个世上只能有他自己,不能有其他任何法存在。若是有别法、他法的话,那他就不是独一无二、独立存在的了。此外,他是恒常不变的,前后不能有变化,若是前后有丝毫变化,就不是实成了。你承许这样一个实成,最终他自己也不能存在,那么一切都没有了,这叫断灭。  

  

  佛在《般若波罗蜜经》中讲:“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作者使作者,如是受想行识亦非作者使作者。若色至识非作者使作者,此是般若波罗蜜。””“佛告极勇猛菩萨言:“善男子,色非善,非不善,受想行识亦复如是。若色至识非善非不善,是名般若波罗蜜。””  

  

  色受想行识即五蕴,都没有作者,没有由作者来作。没有作者,没有由作者来作,这就是般若波罗蜜。不是善也是善,善而不善,色受想行识乃至一切法都如是如此,这就是般若波罗蜜。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中讲道:“舍利弗言:“婆伽婆,无作是般若波罗蜜。”佛言:“作者不可得故。””因为作者不可得,作业也不可得。  

  

  这些都是佛在《般若经》中讲的义理,都是大空性之理,大家明白也要明白,不明白也要明白。若是想解脱的话,必须要明白此理,必须要证悟这样的真理。若是不想解脱,我也无话可说了。  

  

  第八品的讲解圆满结束。  

  

  此福已得一切智,摧伏一切过患敌,  

  生老病死犹波涛,愿度苦海诸有情。  

  

  以佛所获三身之加持,法性不变真谛之加持,  

  僧众不退意乐之加持,如是回向发愿悉成就!  

  

  达雅塔,班赞哲雅阿瓦波达呢耶所哈!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7)观作作者品》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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