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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7)观作作者品

  《中观根本慧论》讲记(17)观作作者品

  为修持成佛要发殊胜菩提心!  

  为度化一切父母众生要发誓修持成佛!  

  为早日圆成佛道要精进认真闻思修行!  

  

    全论分三:一、首义;二、论义;三、末义。  

  

  甲一(论义)分三:一、顶礼句;二、论义正文;三、随念恩德之顶礼。  

  

  乙二(论义正文)分二:总品关联、分品关联。  

  

  丙二(分品关联)共分二十七品:   

  

  一、观因缘品;二、观去来品;三、观六情品;四、观五阴品;五、观六种品;六、观染染者品;七、观三相品;八、观作作者品;九、观本住品;十、观燃可燃品;十一、观本际品;十二、观苦品;十三、观行品;十四、观和合品;十五、观有无品;十六、观缚解品;十七、观业品;十八、观我法品;十九、观时品;二十、观因果品;二十一、观成坏品;二十二、观如来品;二十三、观颠倒品;二十四、观四谛品;二十五、观涅槃品;二十六、观十二因缘品;二十七、观邪见品。  

  

    丁八(观作作者品)分二:一、经部关联;二、品关联。  

  

  戊一、经部关联:   

  

  佛在《般若经》中讲:“作者不可得,其作业亦不可得。”意思是在一切时、一切处、一切情况下,没有所作的业,也没有能作的人或者众生,一切即是空性。无论是业还是作业的人或者众生,都是现而无自性,没有实质性。在究竟的真理当中,都是不可得的。这是《般若经》中讲的佛的究竟密意。在此处,龙树菩萨通过各种逻辑推理、观察量抉择了佛的究竟密意,即诸法的究竟实相,这是经部关联。  

  

    戊二、品关联:   

  

  本论始终在抉择空性,本品也同样在抉择大空性。对方认为,这些有为法应该是实有的,应该是事实存在的。因为有所作的业,也有能作的人或者众生,都是我们现量所见。佛在经中也讲,有人做善业,得到了善果——快乐;有人做恶业,得到了恶果——痛苦。如是因如是果,谁造谁受。既然有所作和能作,所以有为法应该同时存在。若是一切有为法不存在的话,这些所作和能作、人或者事都不应该存在,佛也不应该这样宣讲。  

  

  现在我们对此观点进行分析和遮破。  

  

    (品关联)分三:一、胜义中破作业及作者;二、名言中仅可安立;三、以此理类推。  

  

  己一(胜义中破作业及作者)分二:一、遮遣同品能作所作;二、遮遣违品能作所作。   

  

  作者有决定作者、无决定作者以及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兼具的作者这三类。决定作者指已有做的行为,通过做的行为已经成立的作者。不决定的作者是还没有通过行为成立的作者。作业有决定作业、不决定作业以及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兼备的作业这三种。决定作业是指决定已经成立的作业,即通过行为已经成立的作业。不决定作业指还没有成立的作业,即还没有通过行为成立的作业。现在对这些彼此之间做观察、分析,然后抉择。  

  

    庚一、遮遣同品能作所作: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   

  

  这是在立宗。  

  

  “决定有作者,不作决定业”:通过做的行为已经成立作者,这样的作者叫决定作者。决定业也是决定已经成立的作业。决定的作者不会作已经决定的作业,这是第一个立宗;  

  

  “决定无作者,不作无定业”:“决定无作者”是无决定的作者,即还没有通过行为成立的作者。“无定业”是什么?还没有成立的作业。不会由不决定的作者来做不决定的作业,这是第二个立宗。  

  

  下面阐述理由:  

  

    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有业而无作,无业有作者。   

  

  “定作者无作,无作者成业”:决定作者不做业。因为决定的作者通过做的行为已经成为了作者,既然他已经有做的行为了,就不必再做了。如果还要有作业的话,第一,这是不必要、没有意义的;第二,存在无穷无尽的过失。若是非要有一个作业,那就不是决定作者的作业,该作业就成为无有作者的作业了。  

  

  “有业而无作,无业有作者”:“有业”是决定作业,即已经成立的业。已经成立的业不需要再由作者来作。它已经成立了,若是还要再次由作者来做的话,第一,没有意义。第二,也有无穷无尽的过失。若非要有作者,他就不是该业的作者,而成为无有业的作者了。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   

  

  “若不定作者,作不定之业”:还没有成立的作者叫不定作者。他没有通过行为,没有通过作业,就成立作者,这叫不定作者。不定作业是什么?还没有通过行为成立的作业。  

  

  “作业堕无因,作者亦无因”:如果不决定作者作不定之业,则有作业和作者都成无因的过患。因为作者是通过作业而安立的,若没有作业,怎么能成为作者呢?若没有作者,怎么能有作业呢?这二者是互相依赖的。此处这二者都是不决定的,作者没有成立作者,作业也没有成立作业,都是未作者、未作业,若是这样也能互相成为能作或所作,那么所作出来的业就会成为无因,能作的人或众生(作者)也成为了无因。  

  

  若要成为作者,就要有作业。作者的因是作业。不决定作业是还没有成立的作业,它就不是作业,若没有作业也能成立作者,这个作者就是无因作者。  

  

  若要成为作业,就要依靠作者。这个作业的因是作者。没有作者,就不能有作业。不决定作者就是不存在的作者,既然作者不存在,若它能成立作业,该作业就成为无因。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   

  

  “若堕于无因,则无因无果”:作业和作者都成为了无因,没有因就没有果。因为果是通过因成立的,因也是通过果成立的。观待果成立因,观待因成立果。  

  

  “无作无作者,无所用作法”:没有因也没有果,也就是作业和作者不存在,那么其所用的工具、材料等也都是不存在的。比如,陶师做陶罐,若没有陶师,也没有陶罐,那么哪来的陶泥、工具?木匠做木工,若木匠(作者)和作业(建造房屋)不存在,那么工具和材料等也就都不存在了。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   

  

  “若无作等法,则无有罪福”:“罪”指恶,“福”指善。若没有作者和作业,则恶业和善业也就不存在了。因为既没有所作(作业),也没有能作(作者),能作和所作都不存在,所以善恶业也就不存在了。  

  

  “罪福等无故,罪福报亦无”:“罪报”指恶业的报应,即痛苦;“福报”指善业的果报,即快乐。做善业和恶业的人或众生(补特伽罗)不存在,所以善业和恶业也就没有因了。作善业、恶业的人或众生不存在,他们所作的善业、恶业也就不存在了,善报和恶报即快乐和痛苦也就不存在了,有这个过失。  

  

  若是作业、作者在胜义谛上实有、事实存在,那么善恶因果都不允许存在,这才叫断灭。若在胜义谛上、究竟实义上承许这些实有的话,那就是断灭法,才是堕入无因无果。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槃。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   

  

  “若无罪福报,亦无大涅槃”:若没有善业和恶业,也没有善恶业的果报,则解脱、究竟的涅槃也就都不存在了。为什么?因为这时没有善报,而解脱、涅槃都是善业之果报,所以这都不存在。此外,因为不存在恶业,恶业的果报也就不存在,那么轮回、痛苦等恶业的果报也都不存在了。  

  

  “诸可有所作,皆空无有果”:甚至世间中农民种地、工人打工等也都无有意义,为什么?因为因和果都不存在,则一切所做都无有意义了。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二业”:无论是决定作者还是不决定的作者,都不能作决定的作业和不决定的作业。  

  

  决定的作者不能作决定的业。因为作者和作业都已经成立了,如果已经成立了还需要作者或作业的话,则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不决定作者也不能作不决定的业,因为不决定的作者、作业都是还没有成立的,没有成立就是不存在。作业无作者,作者无作业,彼此都成为无因。  

  

  决定的作者做不决定的作业也无法成立。不决定的作业是没有成立的,因此无法对它进行作用。  

  

  不决定的作者也不能作决定的作业,因为不决定的作者不存在,犹如石女的儿子,他无法作所作的业。  

  

  “有无相违故,一处则无二”:是否存在既是不决定又是决定的作者?是否存在决定与不决定二者合一的作业?二者有没有互相成为能作和所作的情形?这是不可能的。为什么?决定作者是有,不决定作者是无,有和无二者是相违的。作业也是如此,决定作业是有,不决定作业是无,有和无相违。两个相违的法无法能够安立在一个法上,即“一处则无二”。决定不决定的作者和作业彼此无法能够成为能作和所作。  

  

    庚二(遮遣违品能作所作)分三:一、遮遣分别作者作分别业;二、遮遣分别作者作分别与二者兼具业;三、遮遣二者兼备作者作分别业。  

  

  辛一、遮遣分别作者作分别业:  

  

  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   

  

  “有不能作无”:“有”是指决定作者。决定作者不能作不决定的作业。为什么?一者是已成立,一者是未成立;一者是有,一者是无,二者相违。这个作业是没有成立的,因无法对果进行作用,此二法无法能够成立因果关系。  

  

  “无不能作有”:“无”指不决定作者。不决定的作者不能作决定的作业。  

  

  “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由决定作者做决定作业,决定的作业由决定作者来做,这些情况在之前都已经进行过观察和遮破。前面以“定作者无作,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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