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以此中不說。
【叁、所轉舍,此複有二:一、所斷舍,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爲舍。彼(P921)種斷故,不複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爲舍。由此名舍遍計所執。二、所棄舍,謂余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喻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舍。彼種舍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爲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有義:所余有漏法種及劣無漏,金剛喻定現在前時,皆已棄舍,與二障種俱時舍故。有義:爾時猶未舍彼,與無間道不相違故,菩薩應無生死法故,此位應無所熏識故,住無間道應名佛故,後解脫道應無用故。由此應知余有漏等,解脫道起,方棄舍之,第八淨識,非彼依故。】
(3)所轉舍,就是由能轉道被轉舍的東西。此複分爲二類:①所斷舍,就是煩惱所知的二障種子。當無漏的真無間道現在前的時候,這個種子就被斷舍。爲什麼?因惑障和治道是兩個敵體相違的東西,有此無彼,有彼無此,所以真無間道現前,彼便不能不斷滅。何名爲舍?永遠的不再成就,說之爲(P922)舍。由彼二障種子斷的緣故,不複能生現行之心,妄執我法現行。又,所執的實我實法,但對妄情好像是有,實際自性本來是無的;現在能執的妄情既然斷了,所執的我法當然亦隨之而被斷舍。由此道理,名舍遍計所執。②所棄舍,就是非障的有漏法及劣無漏法的種子。這些雖不是障法而不用斷舍,但到金剛喻定現在前的那個時候,引起最極圓明純淨的本識,由這純淨圓明的本識,非余有漏善法及劣無漏種的所依,故自行將它的永遠的棄舍。彼種舍了以後,現行的有漏法及劣無漏也就跟著畢竟不再生起。既然是永遠的不再生起,由此道理,名舍生死法以及劣法。此所棄舍法是在什麼時候舍呢?有二師說法不同,有師義說:善及無記的有漏法種以及劣無漏法,在金剛喻定現在前的時候,都已棄舍掉了。爲什麼?因二障種有二此者,所以就與二障種子同時棄舍。有師義說:在金剛道生起的那個時候,還不能夠說是已經舍彼,因彼如余有漏,與無間道不相違的。假定說是此時彼已舍了的話:a.菩薩應該已經沒有諸生死法。生死法就是有漏法,如果生死法無,怎得名爲菩薩?所以不可說菩薩無生死法。b.于此位中應該說是沒有所熏識,因有漏等(P923)種,亦爲異熟所持,要須金剛道後,解脫道起,此識方空。若說無間道時已舍所持,那能持異熟亦舍,如此,豈不是此位無有所熏識了嗎?c.此位菩薩假定真的已經沒有所熏識,那他就是安住在無間道上,應該名之爲佛,不可說是菩薩。d.若在此位,就可名之爲佛,其後解脫道的生起,應該就成爲無用。由此種種道理,我們應當知道,余有漏法及無漏種等要到解脫道生起的時候,方能真正的棄舍,因爲第八淨識非彼劣無漏及余有漏法的所依。
【四、所轉得,此複有二:一、所顯得,謂大涅槃。此雖本來自性清淨,而由客障覆令不顯,真聖道生,斷彼障故,令其相顯,名得涅槃。此依真如離障施設,故體即是清淨法界。】
(4)所轉得,就是以能轉道,轉舍二障,因之而轉得者。此複分爲二類:①所顯得,就是大涅槃。涅槃是印度語,中國譯爲圓寂,或譯滅度,亦名安隱。此之涅槃自性雖說本來清淨,然由客塵煩惱所知的二障蓋覆了它,令它不得顯現。等到真正的聖道生起了的時候,斷除彼煩惱所知的二障,使令其本來清淨相顯現,名爲得涅槃。這是依于真如離障而施設的,所以其體就是(P924)清淨法界。由此涅槃在纏未顯,離障方顯。
【涅槃義別,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一切法相真如理,雖有客染而本性淨,具無數量微妙功德,無生無滅,湛若虛空,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不一不異,離一切相一切分別,尋思路絕,名言道斷,唯真聖者自內所證,其性本寂,故名涅槃。二、有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煩惱障,雖有微苦所依未滅,而障永寂,故名涅槃。叁、無余依涅槃:謂即真如出生死苦,煩惱既盡,余依亦滅,衆苦永寂,故名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出所知障,大悲般若常所輔翼,由斯不住生死涅槃,利樂有情窮未來際,用而常際,故名涅槃。】
真如的理體雖說唯有一種,但就義邊差別安立,略有四種:(一)本來自性清淨涅槃,謂蘊處界等一切諸法法相所依真如之理,雖爲客塵煩惱所覆,如淨明珠處淤泥,而其性體本來清淨,並且具足無數無量不可思議的微妙功(P925)德。無生無滅,凝寂湛然,猶如虛空一樣。此真如理不簡聖凡,一切有情平等共有。與一切法,既不可說它一,又不可說它異。假定是一,真如理性應是無常;假定是異,真如應非彼之實性。離一切相者,是離所取相;離一切分別者,是離能取相。真如唯是內自所證,不是尋思所行的境界,所以說尋思路絕。真如自相非名言所安足處,言語所不能宣說的,所以說名言道斷。能證此真如理的,唯是真正的聖者,自內所證,不是外所得的。爲什麼把這叫做涅槃?因其自性本來湛寂的,所以名爲涅槃。(二)有余依涅槃,謂即由斷煩惱障而顯出的真如。這時聖者雖還有異熟的殘余微細的苦果所依未滅,然而因爲煩惱障已永遠的寂滅,所以名爲涅槃。(叁)無余依涅槃,謂即真如澈底的超出生死之苦,換句話說,是由斷生死的苦果而所顯的真如。因于煩惱既盡時,更把余殘的所依之生命報體亦滅掉,所有一切衆苦永寂,所以名爲涅槃。(四)無住處涅槃,謂即真如的出離所知障,換句話說,就是由斷所知障而所顯的真如。假使證得這涅槃時,即生起悲智,大悲般若常常爲所輔翼。就是由于有了大悲的輔翼,就常常的在生死中度衆生,而不住于涅槃;由于有(P926)了般若的輔翼,就常常的不爲有漏雜染法所染,而不住于生死。涅槃生死二俱不住,故名無住。菩薩既在生死中盡未來際的利樂有情,這就是利他的妙用,怎麼可以說爲涅槃?要知緣此雖起悲智之用,然而即用而常寂,所以名爲涅槃。
【一切有情,皆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叁;唯我世尊,可言具四。如何善逝有有余依?雖無實依,而現似有;或苦依盡,說無余依,非苦依在,說有余依,是故世尊可言具四。若聲聞等有無余依,如何有處說彼非有?有處說彼都無涅槃,豈有余依彼亦非有?然聲聞等身智在時,有所知障,苦依未盡,圓寂義隱,說無涅槃,非彼實無煩惱障盡所顯真理有余涅槃。爾時未證無余圓寂,故亦說彼實無無余依,非彼後時滅身智已,無苦依盡無余涅槃。或說二乘無涅槃者,依無住處,不依前叁。】
此下分別凡聖及叁乘具不具四種涅槃。一切有情不管是凡夫還是聖(P927)者,都具有最初的一種本來自性清淨涅槃。正因爲是這樣的關系,所以經說一切有情本來涅槃。凡夫以及二乘有學雖具第一涅槃,但未證後叁種涅槃。二乘無學不定性未入地的,有初自性涅槃及二有余依涅槃,無後二種涅槃;如果是定性的,有初叁種涅槃,無後第四涅槃。如果是直往而已入地的菩薩,有初自性涅槃及後無住涅槃,無中間的有余無余的二種涅槃;如果是無學回心而且已入地的菩薩,有自性及有余依的二種涅槃及後無住涅槃,無第叁無余依涅槃。唯我釋迦世尊,可說四種完全具足。有人以爲:佛具有余叁涅槃,那是不成問題的,怎麼還有有余依涅槃?如果佛還有有余依,豈不是佛的苦依猶尚未盡?爲了解答這問題,所以說,在佛方面雖沒有真實苦依未盡的有余涅槃,而現爲苦谛等似有有余涅槃。或者約苦依盡,說佛無余依,雖然如此,但有非苦的所依身在,所以說名有余依。怎麼知道?因佛具有無漏所依蘊在,是故世尊可以說是具有四種。如來亦有有余依,或者是不錯的,然而聲聞緣覺等二乘聖者,如平常說,既有無余依,爲什麼有的地方,如《勝鬘經》說“彼非有無余依”?答:有的地方——《勝鬘經》所以說彼二(P928)乘都無涅槃者,豈有余依涅槃彼二乘亦非有?然而實在說來,聲聞緣覺的二乘聖者報身報智尚在而未滅的時候,有所知障所依苦身未盡,圓寂的意義非常隱覆,所以說都無涅槃,並不是說二乘聖者實無煩惱障斷盡已後所顯真理之有余依涅槃。那個時候因爲還沒有證得無余圓寂(涅槃),所以也就說他沒有無余依涅槃,並不是說二乘聖者滅了身智已後,所謂灰身泯智,無有苦依滅盡的無余依涅槃。或者經說二乘都無涅槃者,是依第四無住處涅槃而說,不是依于前叁種的涅槃而說。
【又說彼無無余依者,依不定性二乘而說。彼讒證得有余涅槃,決定回心求無上覺,由定願力,留身久住,非如一類入無余依。謂有二乘深樂圓寂,得生空觀,親證真如,永滅感生煩惱障盡,顯依真理有余涅槃。彼能感生煩惱盡故,後有異熟無由更生。現苦所依任運滅位,余有爲法既無所依,與彼苦依同時頓舍,顯依真理無余涅槃。爾時雖無二乘身智,而由彼證,可說彼有。此位唯有清淨真如,離相湛然,寂滅安樂,(P929)依斯說彼與佛無差,但無菩提利樂他業,故複說彼與佛有異。】
又說彼二乘聖者,無有無余依涅槃者,是依不定性的二乘而說的。爲什麼?因彼不定性者剛剛證得有余依涅槃的小果,立即就又發廣大心,決定回心求最高無上的大覺。並且由其所修定及所發願的力量,留身久住在世間,廣行菩薩道,非如一類定性二乘,唯取小果,永入無余依,所以說二乘無無余依。然而上說一類入無余依者,又是怎樣的呢?謂有二乘行人,深深的愛樂圓寂,畏生死苦,但念空無相無作,得生空觀慧,親證于諸法的真如,永滅招感生死的煩惱障盡,顯示依于離障所顯的真理,名爲有余涅槃。因爲彼能招感生死苦果的煩惱障盡,後有的異熟果報就無由更生。現在的生命苦果是依過去的惑業所感,如今現苦所依的惑業既然漸盡,則能依的果報身自然亦隨之任運而滅。是則余二乘觀智及相應心品的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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