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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講話(卷叁)▪P7

  ..續本文上一頁說“將來我滅度了之後,有這種邪魔來說甚麼大乘的教(P277)法,來破我的正法”呢?佛既不預說,當然大乘經決不是欲破壞佛法的人私造假托的。

  (2)甚麼叫做“本俱行”故呢?就是說,如果連小乘佛法都沒有,那當然不談;設若允許有小乘教法,那同時決定要贊成有大乘教法。因爲在事實上有些人(小乘),是專爲自己個人了生脫死的,有些人(大乘)完全忘記了自己,去修六度萬行,以成佛普度衆生爲目的。既有自利與利他的兩種人,當然就有大乘教與小乘教的分別了,你們只求自了的小乘人爲甚麼要說大乘經典不是佛說的呢?真是豈有此理!

  (3)甚麼叫做“非余境”故呢?你說大乘經既然不是佛說,難道是外道說的嗎?要知道,大乘經裏面所說的道理,非常的廣大和甚深,決定不是一班外道他們能夠思量到的境界;同時,我們看了一切外道的經論上,向來也就沒有見到有大乘教法上這種意義;就是和外道說大乘中這種道理,他們也是不相信的。因爲這種原故,我們就可以知道,一切大乘的經典決定“是佛說的”。你們小乘人說大乘經不是佛說,那怎麼可以呢?(P278)

  (4)甚麼叫做“應極成”故呢?假定你們小乘人又說:“大乘經是佛說的也可以,不過是別的佛所說的。或是過去佛說的,或是現在他方佛說的,不是我們釋迦牟尼佛所說的。”如果照你這種說法,不問是那一位佛的,而可以斷定大乘經是佛說的,都是雙方贊成的,這道理是至極的成就了。

  (5)甚麼叫做“有無有”故呢?設若你們小乘人不承認有大乘經,那當然不談;如果承認有大乘經的話,那就非要承認大乘經是佛說的不可!因爲離開了這種大乘經,另外再去找一種大乘經,是找不到的。同時,還要知道:因爲有大乘經,才能明白大乘的理,而去修大乘菩薩的行,證到大乘的佛果。成了佛之後,才可以說法度生,令一切凡夫外道,轉凡成聖,舍邪歸正,而成羅漢果了。假定沒有大乘經,怎樣會明了大乘的理,而修大乘的菩薩行,成大乘究竟的佛果呢?佛既沒有,誰來說聲聞法,這一來連小乘經也沒有了!所以你們贊成聲聞經是佛說,來非議大乘經不是佛說,那是不合乎正理的。

  (6)甚麼叫做“能對治”故呢?就是因爲一切衆生能夠依照大乘經裏面說(P279)的六度萬行的道理去修行,那一定能夠引起根本無分別智,正可以對治一切貪、瞋、癡、慢、疑、不正見種種的煩惱;所以應當相信一切大乘經都是佛說的。

  (7)甚麼叫做“義異文”故呢?因爲大乘經裏面的道理,意趣非常的深,不可隨文自己覺得,不是我們凡夫常識上所知道的事理,便生懷疑而起誹謗!就說大乘的道理不是佛說,那是不對的;所以決定要信仰大乘經一定是佛說的。

  試看彌勒菩薩造的《大乘莊嚴論》上這首頌說得多概括。他說:(1)先不記,(2)俱行,(3)非余所行境,(4)極成,(5)有無有,(6)對治,(7)異文故。就把上面的七個原因說完了。

  【余部經中亦密意說:阿賴耶識,有別自性。謂大衆部,阿笈摩中,密意說此名根本識。是眼識等所依止故。譬如樹根,是莖等本;非眼等識,有如是義。上座部經分別論者,俱密(P280)意說此名有分識。有謂叁有;分是因義。唯此恒遍,爲叁有因。化地部說此名窮生死蘊。離第八識,無別蘊法,窮生死際,無間斷時。謂無色界,諸色間斷。無想天等,余心等滅。不相應行,離色心等,無別自體,已極成故。唯此識名,窮生死蘊。說一切有部增一經中,亦密意說此名阿賴耶,謂愛阿賴耶,樂阿賴耶,欣阿賴耶,喜阿賴耶。謂阿賴耶識,是貪總別叁世境故,立此四名。有情執爲真自內我,乃至未斷,恒生愛著。故阿賴耶識,是真愛著處。不應執余五取蘊等。謂生一向苦受處者,于余五取蘊不生愛著,彼恒厭逆余五取蘊,念我何時,當舍此命,此衆同分,此苦身心,令我自在受快樂故?五欲亦非真愛著處。謂離欲者,于五妙欲,雖不貪著,而愛我故。樂受亦非真愛著處。謂離第叁靜慮染者,雖厭樂受,而愛我故。身見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信無我者,雖于身見不生貪著,而于內我,猶生愛故。轉識等亦非真愛著處。謂非無學,求滅心者,雖厭轉識等,而愛我故。色身亦非真愛著處。離色染者,雖厭色身而愛我故。不相應行,雜色心等,無別自體,是故亦非真愛著處。異生有學,起我愛時,雖于余蘊,有愛非愛,而于此識,我愛定生。故唯此是真愛著處。由是彼說阿賴耶名,定唯顯此阿賴耶識。】

  本論用“五教”、“十理”來證明有阿賴耶識。前四種是引的大乘經論,現在第五是引的幾種小乘經。所以說,其余的小乘經裏面,雖然不是顯說,然而,在密意的方面也有說阿賴耶識,即除開了前六識,另外有它的體性。

  第一,是在小乘裏面大衆部的《阿含經》中,說這第八識是根本識。這第八識是眼、耳、鼻、舌、身、意前六識所依止的。好像樹根一樣,是莖幹枝葉花果的根本,這道理當然不是眼等前六識有這種功用。

  第二,不但小乘中大衆部有密意的這種說法,就是在小乘中上座部造(P282)《分別論》的人,也有這密意說——第八識——有分識。有,就是叁界的有情;分,就是因的意思。唯有這第八識,才是“恒常普遍”做叁界衆生去受生的因。恒,是簡別前六識五種無心位是有間斷的;遍,是簡別前五識及色法是不通無色界的。唯有這阿賴耶識,是通于叁界九地及五種無心位都有。

  第叁,小乘中的化地部也說,這第八識叫做“窮生死蘊”。彼部說蘊有叁種:(1)一念蘊——那是屬于一刹那的。(2)一期蘊——那是屬于從生至死中間這一期階段的。(3)窮生死蘊——那就是從無始以來,一直到沒有了脫生死以前都是的。試看除了這第八識可以擔當這責任之外,還有那一個能夠替代它呢?怎樣知道這是阿賴耶的功用?若說是色法,無色界的衆生就間斷了!若說是前六識,無想天的衆生也就間斷了!除了色心二法之外,難道是不相應行法嗎?可是不相應行,連它們自己還是依托色心的,怎能負起有情生死相續的大責任?這是大小乘雙方贊成的道理。所以,這“窮生死的五蘊”,那只有第八識才能夠“名符其實”的擔當起來。

  第四,還有小乘最出名的“薩娑多部”的《增一阿含經》裏面,也有這(P283)第八識的密意說。它更明顯的說了四個阿賴耶:(1)愛,(2)樂,(3)欣,(4)喜。本來四個字的意義是一樣,都是耽著戀戀不舍的意思。如果把它分別來說,愛是總句。現世耽著叫它是樂;過去曾經也耽著過,所以叫它是欣;未來還是一樣的照常愛著它,所以叫做喜。立這四名,就是因爲我們有情執著第八識,爲自己內面的真我。一直到沒有破我執以前,都是恒常生起愛著。所以阿賴耶識,才是我們一切叁界九地的衆生,共同真實愛著的處所。不應當說是:(1)五取蘊,(2)五欲,(3)樂受,(4)身見,(5)前六識,(6)色身,(7)不相應行等,是一切衆生共有的愛著!怎樣知道呢?假定說:

  (1)“五取蘊”是衆生共同愛著的話,那一向生在苦受處所裏面的人(地獄、餓鬼、畜生),他們的五蘊身是苦得不得了,時時刻刻都在那兒厭離它,既是時刻要舍棄這五蘊身,可見五蘊身,不是有情的愛著處;對于五蘊身雖然厭離,但對于阿賴耶識,還是照常的執之爲我——我愛執藏。

  (2)如果說“五欲”境界是有情的貪著處,那叁果阿那含等,他們已經斷除了欲界的貪欲,就是色界微妙的五欲也不耽著;然而,對于阿賴耶識的內(P284)我,他們還是念念不舍——我愛執藏。

  (3)如果說“樂受”是我們凡夫共同耽著的,那也不見得!試看叁禅以上的天人,他們都是喜樂雙忘的舍念清淨,那裏還有樂受呢?然而,對于阿賴耶識還是有照樣的愛著——我愛執藏。

  (4)如果說“身見”是我們凡夫共同耽著的地方,那有學的聖人——初果、二果、叁果,他們都同樣的能于正法信解無我,而沒有我見;然而,對于阿賴耶識的內我,還是照樣的執著——我愛執藏。

  (5)如果又說“前七識可以做一切衆生共同的愛著處”,則叁果阿那含他們入了滅盡定的時候,已經把前七識的心王和心所,通通都停止不行了,然而,他們還執著第八識爲內我,所以不能夠馬上證四果阿羅漢,這就是因爲還有我愛執藏啊。

  (6)還有人說:“這“色身”豈不是我們一切衆生共同的愛著處嗎?”那也不見得;好像無色界的人他們雖然是離開色染,然而,對于阿賴耶識,他們一樣還有很深的愛著——我愛執藏。(P285)

  (7)或者說:““不相應行”可以做我們凡夫真愛著處吧?”那更不可以!因爲它本身離開了色心等法,就沒有自體,所以也不是我們衆生真愛著述;一切凡夫真的愛著還是第八識的內我——我愛執藏。

  以上說了七個異計,都不能算是凡夫共同的愛著處;凡夫之所以稱之凡夫,也就是因爲他有我執,如果真的破了我執的話,那就不能叫他是凡夫,而稱爲聖者了!所以,無論是異生或有學,生起我愛的時候,對于其余——五取蘊、五欲、樂受、身見、轉識、色身——的,有愛或不愛,然而,對于阿賴耶識,可說是沒有那一個凡夫不愛;所以,唯有這第八識,才是我們凡夫真愛著處。因爲有這許多理由,所以,阿賴耶這個名字,只有安在第八識上。

  【已引聖教,當顯正理:謂契經說:雜染清淨,諸法種子之所集起,故名爲心。若無此識,彼持種心不應有故。謂諸轉識,在滅定等,有間斷故。根、境、作意、善等類別,易脫起故。(P286)如電光等,不堅住故。非可熏習,不能持種。非染淨種,所集起心。此識一類,恒無間斷。如苣蕂等,堅住可熏。契當彼經,所說心義。若不許有,能持種心,非但違經;亦違正理。謂諸所起染淨品法,無所熏故,不熏成種,則應所起唐捐其功。染淨起時,既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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