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講話(卷四)
【又契經說:一切有情皆依食住。若無此識,彼識食體,不應有故。謂契經說,食有四種:一者段食。變壞爲相。謂欲界系香味觸叁,于變壞時,能爲食事。由此色處,非段食攝,以變壞時,色無用故。二者觸食。觸境爲相。謂有漏觸,才取境時,攝受喜等,能爲食事。此觸雖與諸識相應,屬六識者,食義偏勝。觸粗顯境,攝受喜樂,及順益舍,資養勝故。叁意思食。希望爲相。謂有漏思,與欲俱轉,希可愛境,能爲食事。此思雖與諸識相應,屬意識者,食義偏勝。意識于境,希望勝故。四者識食。執持爲相。謂有漏識,由段、觸、思,勢力增長,能爲食事。此識雖通諸識自體,而第八識,(P294)食義偏勝。一類相續,執持勝故。由是集論,說此四食、叁蘊、五處、十一界攝。此四能持有情身命,令不壞斷,故名爲食。】
第八個理由就是識食體。所以佛經又說:“叁界一切的衆生都要依食而住,設若沒有這第八識,那四食裏面的“識食”就不應當有了。”這四食的說法是出在佛經上,第一種叫做段食。段是形段,它的義相,就是食下去了,要消化變壞。這是在欲界的衆生,所食下去的東西,一定有香氣、味道和冷熱的觸塵。同時,要消化了之後,才可以叫做食事。因此,我們就可以知道,若不消化,但是眼睛看看,無論怎樣好看,對于肚子的飽滿,是沒有關系,所以單是色法,不能叫做段食。因爲食下去消化變壞了,這色相上的好看,是沒有用了。
第二種叫做觸食,它的意義就是和境界接觸。就是說,我們凡夫的有漏識一同外境接觸的時候,就能夠攝受歡喜快樂的境界,這才可以叫做食事。(P295)這個觸心所雖然和六個識都有相應,然而,屬于第六意識的觸,食的意義更加殊勝。第六識的食義所以殊勝的原故,就是因爲它能夠觸粗的境界和顯的境界,所以能夠攝受喜樂,以及有順益的舍受,資養最爲殊勝。
第叁叫做意思食,它的意義就是希望。有漏的思心所和欲心所,同時俱轉。心中希望可愛的境界,才可以叫做食事。這個思心所雖然六個識都有相應,然而,屬于第六意識的思,食義比較偏勝多,因爲意識對于境界希望特別的殊勝。
第四種叫做識食,它的意義就是執持。因爲我們凡夫的有漏識,都是由段食,或是觸食,或是思食,由這幾種勢力把識身增長起來,才能夠成爲食事。這個識雖然是通于一切識的自體,然而,第八識的食義偏勝。甚麼原因呢?因爲第八識是一類相續的,所以它執持根身,能夠使它不致爛壞,功用特別強勝。
因此,《集論》裏面說:這段食、觸食、思食、識食四食中,在五蘊裏面,段食是色蘊,觸食和思食是行蘊,識食當然是識蘊——叁蘊所攝。在十(P296)二處裏面,段食是香、味、觸叁處,觸食和思食是法處,識食是識處——五處所攝。在十八界中段食是香味觸叁界,觸思二食是法界,識食是六識界及意根界——十一界所攝。以上這四食能夠執持有情的身命,使令身體不致爛壞斷滅,所以才叫它是食。
【段食,唯于欲界有用。觸、意思食,雖遍叁界;而依識轉,隨識有無。眼等轉識,有間有轉,非遍恒時,能持身命。謂無心定、熟眠、悶絕、無想天中,有間斷故。設有心位,隨所依緣,性界地等有轉易故。于持身命,非遍非恒。諸有執無第八識者,依何等食?經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非無心位,過去未來,識等爲食。彼非現常,如空華等,無體用故。設有體用,非現在攝。如虛空等,非食性故。亦不可說,入定心等,與無心位,有情爲食。住無心時,彼已滅故。過去非食,已極成故。又不可說,無想定等,不相應行,(P297)即爲彼食。段等四食,所不攝故。不相應法,非實有故。有執滅定等,猶有第六識,于彼有情,能爲食事。彼執非理,後當廣破。又彼應說:生上二界,無漏心時,以何爲食?無漏識等,破壞有故,于彼身命不可爲食。亦不可執無漏識中,有有漏種,能爲彼食。無漏識等,猶如涅槃,不能執持,有漏種故。複不可說:上界有情,身命相持,即互爲食。四食不攝,彼身命故。又無色無身命,無能持故。衆同分等,無實體故。由此定知,異諸轉識,有異熟識,一類恒遍,執持身命,令不斷壞。世尊依此,故作是言:一切有情,皆依食住。唯依取蘊,建立有情。佛無有漏,非有情攝。說爲有情,依食住者,當知皆依示現而說。既異熟識,是勝食性,彼識即是此第八識。】
在四種食中段食唯在欲界的衆生才有用,所謂欲者,就是飲食欲、睡眠(P298)欲和男女的淫欲。觸食和意思食雖然是遍于叁界,但是它依識而轉生。因爲“觸和思”是屬于心所,心所必定要依托心王的。可說是:有識時,才有觸和思;如果沒有識的時候,那觸和思也就沒有了,所以說“隨識有無”。然而,眼、耳、鼻、舌、身、意的前六識,有時候是有間斷和轉易的;既不是遍叁界,又不是恒時有,試問怎樣能夠執持身命呢?前六識爲甚麼會有間斷呢?因爲無想定、滅盡定、熟眠、悶絕、無想天,在這五個無心位的時候,都是間斷了。五個無心位,前六識有間斷,或者可以說得過去;然而,在有心位的時候,豈不是完全有六識嗎?有心位雖然是有,但是又因爲各識所依的根、所緣的境,善、惡、無記叁性,叁界、九地,有的時候都是常常轉易。所以前六識本身不是遍,又不是恒,怎樣能夠執持身命呢?一般人一定執著說“沒有第八識”的話,那末,倒要請問:“依甚麼識食,經上說“一切衆生都是依識而住”呢?”
或者,另外有一種人說:“過去的識和未來的識,豈不是可以做識食的體嗎?”這才是笑話!過去和未來既不是現有,又不是恒常,豈不是同病眼(P299)所看見的空華一樣,那裏有實在空華的體用呢?縱然有體用,也不是屬于現在所攝,同虛空一樣,當然不是食的體性啊。
也不可以說:“在無心定以前,加行心的時候,可以作無心位的食體嗎?”那更是不可以。因爲住無心位的時候,彼加行心已經滅了。過去的識不能夠做現在的食事,這大小乘雙方都是贊成的。
也不可以拿佛經上“禅悅爲食”的一句話,來證明無想定和滅盡定有食事。要知道,段食、觸食、意思食、識食這四種食裏面,不攝這二定的。並且,二定是屬于不相應行,它是從色法、心法、心所法叁位分出來的,它本身尚且無體,怎樣可以做食事呢?
還有另一種人執著“滅盡定和無想定還有第六意識存在,所以對于有情還是能夠作食事。”這一種說法是不合乎道理的,在後面有詳細破他的。設若滅盡定中的人還有有漏第六意識的話,那末,滅盡定的人生到色界和無色界,起無漏心的時候,試問這時用甚麼第六識來做食事呢?你不能說“就用無漏意識來做食事”,因爲無漏起時,是破壞有漏身的,有漏身是障,無漏(P300)識是治;障治是相違的,怎可用無漏識來持有漏身呢?所以不可爲食。
也不可執著說:“無漏識裏面藏了有漏種,這有漏種豈不是可以做他的食嗎?因此,滅盡定的人有漏的根身,所以不會爛壞。”這話就不通!因爲無漏識同涅槃一樣,怎樣可以執持有漏的種子呢?
也不可說:“色界和無色界的衆生可以用身來持命,或用命來持身;這身命相持,豈不是可以做互爲食事嗎?那也不對,因爲,佛只說四食,這身食和命食,四食裏面不攝。況且無色界中的有情根本上就沒有色身,它怎樣能夠持命呢?命根和衆同分都是屬于不相應行,自己無實體,怎樣可以做食事。
因爲有了上面種種的理由,我們決定就可以知道:和前六識不同,另外有一個第八的異熟識;它是一類的,又是恒常普遍的,所以它能夠令這身命不爛壞,不間斷。佛就依據這種意義,說一切衆生都是要依食而住的。
這種四食的說法但是依凡夫五取蘊上來說的。因爲佛是沒有“有漏”了,所以佛不攝在有情中。然而佛不也要東西食嗎?怎樣不是有情所攝呢?(P301)要知道,佛要食東西上,那是約應化身示現而說的,佛的法身和報身,那裏要東西食呢?
既然這第八異熟識是識食的體,那所說的識食,不是第八識是那一個呢?
【又契經說:住滅定者,身語心行,無不皆滅。而壽不滅,亦不離暖。根無變壞識不離身,若無此識,住滅定者,不離身識,不應有故。謂眼等識,行相粗動,于所緣境,起必勞慮。厭患彼故,暫求止息,漸次伏除,至都盡位。依此位立,住滅定者。故此定中,彼識皆滅。若不許有微細一類,恒遍執持,壽等識在,依何而說識不離身?若謂後時彼識還起,如隔日瘧,名不離身。是則不應說心行滅。識與想等,起滅同故。壽暖諸根,應亦如識,便成大過。故應許識如壽暖等,實不離身。又此位中,若全無識,應如瓦礫,非有情數,豈(P302)得說爲住滅定者?又異熟識,此位若無,誰能執持諸根壽暖?無執持故,皆應壞滅。猶如死屍,便無壽等。既爾,後識必不還生,說不離身,彼何所屬?諸異熟識舍此身已,離托余身,無重生故。又若此位,無持種識,後識無種,如何得生?過去未來不相應法,非實有體,已極成故。諸色等法,離識皆無,受熏持種,亦已遮故。然滅定等,無心位中,如有心位,定實有識。具根壽暖,有情攝故。由斯理趣,住滅定者,決定有識,實不離身。】
第九個理由,就是入滅盡定的時候,還有心識。所以佛經上又說:住滅盡定的人,身行的出入息、語行的尋伺、心行的受想,這叁種都不行了;然而壽命還存在,身上照常的有暖氣,可見識心還沒有離開身體。設若沒有這第八識的話,在佛經上說的住滅盡定的人,還有不離身的識,那就不應有了。(P303)
或說:“不離身的識,是說前六識,可以嗎?”不可以。甚麼原因呢?因爲眼等前六識,它們的行相是粗而好動,對于所緣的境界生起的時候,必定有勞苦的思慮;因爲常常厭患這種勞慮,所以暫時希望止息它一下。祇是把勞慮伏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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