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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唯識論講話(卷二)▪P2

  ..續本文上一頁異,亦不即聲。】

  這名、句、文叁種,離開了語聲,雖然是沒有另外的體性,因爲語聲是實法有種子,名、句、文是假法沒有種子;在不相應行裏面,所以沒有種子。然而假實雖然不同,不即聲,亦不離聲,所以叫做非即非離。

  【由此法詞,二無礙解,境有差別。聲與名等,蘊處界攝,亦(P122)各有異。】

  佛有四無礙解:(1)義無礙解,(2)法無礙解,(3)詞無礙解,(4)樂說無礙解。法無礙解緣假名,詞無礙解緣實聲。法對所诠義說,詞對衆生機說。聲,是色蘊、聲處、聲界所攝。名、句、文,是行蘊、法處、法界所攝。

  由這一種道理,法無礙解和詞無礙解,緣假實二境各有差別。就是在五蘊、十二處、十八界、叁科之中,所攝也各有不同,注中一閱便知。

  【且依此土,說名句文,依聲假立,非謂一切。諸余佛土,亦依光明、妙香味等,假立叁故。】

  上面這種說法,不過是我們這個娑婆國土,依音聲爲教體,不是說一切佛土都是這樣。其余的佛土有以光明爲佛事,是屬于色;有以妙香爲佛事,是屬于香;有以味塵爲佛事,是屬于味;還有以觸塵、以法塵作佛事的,可見十方佛土六塵都可以作佛事。由此可知名、句、文身,是依聲假立的。

  【有執隨眠,異心心所,是不相應,行蘊所攝。】(P123)

  除了前面十四種之外,還有一家小乘,他們執著隨眠(煩惱)的種子,離開色法、心法、心所法之外,有一種煩惱種子,是屬于不相應行蘊裏面所攝;他們說,煩惱的現行是屬于相應行染汙心所裏面所攝。

  【彼亦非理。名貪等故,如現貪等,非不相應。】

  他這種說法也不合乎道理!因爲你們說的隨眠種子,還是叫做貪、瞋、癡、慢。種子同現行煩惱是一樣,都是屬于相應行心所裏面所攝,爲甚麼把種子和現行要分做兩家呢?可見煩惱種子,不是不相應行所攝。

  【執別有余不相應行。准前理趣,皆應遮止。】

  小乘所執的十四種不相應行,他們執著說是實在的法,已經完全被唯識家破除了!還有執其余的:(1)流轉,(2)定異,(3)相應,(4)勢速,(5)次第,(6)時,(7)方,(8)數,(9)和合性,(10)不和合性,這十種不相應行法也是實在的;那只要照前面所說的道理,統統遮止,就不能夠成立了。

  【諸無爲法,離色心等,決定實有,理不可得。】

  小乘有叁種無爲:(1)虛空無爲,(2)擇滅無爲,(3)非擇滅無爲;離開了色(P124)法、心法、心所法,他們說:“決定是實有。”在道理上檢討起來,實在是不可得的。

  【且定有法,略有叁種:一、現所知法,如色心等。二、現受用法,如瓶衣等。如是二法,世共知有,不待因成。叁、有作用法,如眼耳等。由彼彼用,證知是有。無爲非世共知定有,又無作用,如眼耳等。設許有用,應是無常。故不可執無爲定有。】

  現在我們先講講,所謂定有的法,總略起來,分爲叁種:(1)是現在所知道的事物,好像色法和心法一樣。(2)是現在所受用的東西,這好像花瓶和衣服一樣。上面這兩種東西,世界上的人大家都共知道是有的,用不著等待甚麼理由來成立。(3)是有作用的東西,好像眼根神經一樣,看雖然看不見,由眼、耳、鼻、舌、身彼彼各有功用,所以證知是有根。然而無爲法又不是世間上人大家共知是有,又沒有作用,同眼根等一樣,所以不知;假設有作用,那應當是無常。所以更不可以執著無爲法決定是實有。(P125)

  【然諸無爲,所知性故;或色心等,所顯性故。如色心等。不應執爲,離色心等,實無爲性。】

  無爲法,我們怎樣知道呢?(1)是佛菩薩所知的境界。(2)是色心等法,我空法空所顯的真如性,是不能離開色心之外別有的。

  【又虛空等,爲一爲多?】

  在虛空無爲、擇滅無爲、非擇滅無爲這叁種無爲之中,先來討論這個虛空無爲:還是一個,還是很多呢?

  【若體是一,遍一切處,虛空容受,色等法故,隨能合法,體應成多。一所合處,余不合故。不爾,諸法應互相遍。若謂虛空不與法合,應非容受,如余無爲。又色等中,有虛空不?有應相雜;無應不遍。】

  先要知道,虛空無爲和我們所看見的虛空是兩件事,你才能夠把這一段文所說的話,分得清楚。虛空無爲的體性,設若是一的話,那末,虛空無爲(P126)應當普遍到一切虛空處所上去;然而虛空能夠容受一切色法,但色法不是一,是無量無數的多法,那末,你這個虛空無爲,也要隨從能合的虛空和所合的色法,就不是一而變成了多咧!爲甚麼要說它變成多呢?因爲虛空在圓器裏面,就不是在方器裏面;在此處,就不在彼處。所合的器物既然有多,而能合的虛空也應當有多;因爲一個處所合到了虛空,其余的處所當然沒有合到。可見虛空無爲就不是一啊!假定不是這樣,那末,一合就一切合,應當互相遍滿,一切法也沒有彼此的差別,有這種道理嗎?設若你說虛空無爲不和一切色法合的話,那應當不能容受,同其余的無爲法有甚麼兩樣呢?再請問;“一切色法中有虛空否?”如果是有,那應當和色法相雜的;設若沒有的話,那就應當不普遍。

  【一部一品結法斷時,應得余部余品擇滅。一法緣阙得不生時,應于一切得非擇滅。執彼體一,理應爾故。】

  部,是部分,有見道部分、修道部分。見道,是初果;修道,是二果叁果。結法,就是煩惱。緣阙,就是缺了生煩惱的緣。品,是品類,有上上品、(P127)上中品、上下品;中上品、中中品、中下品;下上品、下中品、下下品。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欲界,有一地九品;色界,有四地九品;無色界,有四地九品。叁界九地,九九共有八十一品思惑、八十八品見惑。

  上面是說的虛空無爲,現在是說的擇滅無爲,和非擇滅無爲。擇滅,是擇智慧滅煩惱而證得滅理。這意思就是說,如果擇滅無爲是一的話,那末,斷了叁界見惑的時候,豈不是連叁界的思惑也斷了嗎?或者,一品的煩惱斷了的時候,豈不是連九九八十一品的煩惱統統都斷了嗎?因爲你執擇滅無爲是一,所以應當這樣。至于非擇滅無爲,它是不由擇法而證得的滅理,那是因爲缺了生煩惱的緣。如果非擇滅無爲也是一的話,那末,一法缺緣得到了不生的時候,應當對于一切法都要得到非擇滅;因爲你既然執著體是一,這道理就應當是這樣。

  【若體是多,便有品類,應如色等非實無爲。虛空又應多遍容受。】

  上面是破無爲法的體是一,現在是破無爲法的體是多。設若體是多的(P128)話,那便有品類各各不同,就應當同色法等一樣,沒有實在的無爲了。還有,無爲法既然是有多的話,那虛空無爲就應當有許多普遍的容受。

  【余部所執離心心所。實有無爲,准前應破。】

  除了上面叁種無爲之外,還有其余的小乘,他們所執著的離開心王心所之外,還有甚麼四種、六種、九種無爲,那都可以照前面叁種無爲一樣破法。

  【又諸無爲,許無因果故,應如兔角,非異心等有。】

  有爲法是由因緣生,所以是因果法。無爲法既然不是因緣生,所以不是因果法;那應當和兔角一樣,怎樣可以離開了心法和色法之外,有甚麼實在的無爲法呢?無爲法就是一切法的體性啊。

  【然契經說,有虛空等諸無爲法。略有二種。】

  前面既然統統破了人家,然而佛經上爲甚麼要說虛空等各種無爲呢?這理由總略起來說有兩種。

  【一依識變,假施設有。謂曾聞說,虛空等名;隨分別有,虛(P129)空等相。數習力故,心等生時,似虛空等,無爲相現。此所現相,前後相似,無有變易,假說爲常。】

  兩種說法之中,現在先說第一種,是依托我們自己的心識所變,是方便施設假有的。就是說,過去的時候聽過了佛經上有說到虛空無爲等種種的名字,然後隨我們自己的意識在那裏分別,以爲是實有,所以現出了虛空無爲等種種相分的境界。由常常熏習的原故,所以心等生時,好像有虛空無爲等相分顯現。這所現的相分,前後又好像相似,沒有甚麼變動,假說是常住不變的無爲。

  【二依法性,假施設有。謂空無我,所顯真如,有無俱非。心言路絕,與一切法,非一異等。是法真理,故名法性。】

  我們已經知道,第一種是依衆生自己心識所變的相分。第二種那是依托宇宙萬有、森羅萬像形形色色一切色心等法的體性,是方便施設叫做有,也就是我空法空所顯的真如性。說它是有固然是不對,說它是無也是不對。它(P130)的真相不但說不到,並且也想不到,所以叫做心言路絕!同一切法不是一,也不是異。怎樣不是一呢?因爲一切法是有生有滅,無爲法是沒有生滅,所以不是一。怎樣又不是異呢?因爲一切法是由無爲法所成,好像波由水起,器依金作一樣。而無爲法又依一切法所顯,好像即波見水,即器觀金一樣,所以又是不異。這無爲法就是一切法的真理,所以叫做法性,就是法的體性。

  【離諸障礙,故名虛空。由簡擇力,滅諸雜染,究竟證會,故名擇滅。不由擇力,本性清淨,或緣阙所顯,故名非擇滅。苦樂受滅,故名不動。想受不行,名想受滅。此五皆依真如假立。真如亦是假施設名。遮撥爲無,故說爲有;遮執爲有,故說爲空。勿謂虛幻,故說爲實。理非妄倒,故名真如。不同余宗,離色心等。有實常法,名曰真如。】

  這是唯識家六種無爲的說法,最爲精采!(1)怎樣叫做虛空無爲呢?這是因爲離開了一切法的障礙,所以叫做虛空無爲。(2)怎樣叫做擇滅無爲呢?(P131)這是因爲由揀擇智慧力的原故,把許多雜染不清淨的煩惱,統統滅掉了,而究竟親證領會了真理,所以叫做擇滅無爲。(3)怎樣叫做非擇滅無爲呢?這是因爲不是由揀擇的力量,是由它本體是清淨,根本上就沒有煩惱;或者是因爲缺了生煩惱的緣,使令煩惱永遠不得生起,而所顯的真理,所以叫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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